关于统一使用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的相关提醒
自2020年1月1日起,南京市范围内全面启用省综合专家库和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管理系统。那么,这会给专家们带来哪些影响,又该如何应对呢?
1、操作系统有变化。全面启用省综合专家库后,相关操作均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省公共资源平台”)上进行。为了确保使用顺畅,专家首次登录省公共资源平台,应仔细阅读登录页面的操作手册,了解掌握关于驱动安装、网上注册等事项的操作步骤。
2、通知电话和短信号码调整。各位专家请注意接听语音通知电话及接收短信,避免因手机设置原因造成无法正常接听电话或影响确认短信的接收。
3、专家请假方式与原来不一样。全面启用省综合专家库后,已经确认参加评标(评审)的专家因故不能参加的,应至少在评标(评审)活动开始前2小时通过省公共资源平台专家管理系统申请、手机APP或者96166语音电话等方式请假。交易中心(分中心)不再人工受理专家请假。
4、考核内容有调整。新颁布的《江苏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及专家管理细则》中,对专家的考核增加了“个人信息变化后未及时更新,影响评标(评审)工作正常开展的”等内容,请专家及时、认真核实个人登记信息,特别是核对需要回避的单位信息是否填写正确,如有出入及时修改调整。
5、申报专业要及时确认。《江苏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和专家管理暂行办法》中规定每位专家可申报5个二级专业。各位专家要对前期申请的专业进行确认,需要调整的及时进行调整。省综合专家库包含房建市政、工程货物、水利、交通等类别,各专家请提前办理好所申报专业的CA锁,未按要求办理CA锁的专家即使进入封闭评标区,也无法参与电子评标活动。
6、应急专家要求有新规。《江苏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及专家管理细则》中,对应急专家到达评标地点的时间做出了明确规定:“接到通知后45分钟内到达所在城市交易中心”。专家在接听应急通知时,一定要听清楚评标时间和地点后再应答,确保能够在规定时间内到达。应急专家在1年内累计迟到达3次及以上或拒绝参加应急项目评标(评审)(包括电话无人接听、直接挂机的)累计达6次及以上的,将被取消其应急专家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