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啦!项目登记新增建设单位这样做!
发表时间:2020-11-20 15:25 来源: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已核对通过的登记项目,在建设周期中如需新增建设单位,您可通过“江苏省公共资源服务平台(南京市)--业务受理--易事通”版块“新增易事通事项”,上传拟新增建设单位的情况证明(如转批文、转委托)及相关附件材料,点击提交就可以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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