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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建规字〔2020〕6号文,请看施工类项目新调整

发表时间:2020-10-23 16:00   来源: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省住建厅《关于深化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改革的意见》(苏建规字【2020】6号)对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改革提出了一些意见,那么招标人(招标代理)在组织招标工作时,有哪些需要注意的事项呢?

1、对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的施工招标有了新要求。

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除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外,可要求中标人向招标人提供保函形式的差额履约担保,担保金额为最高投标限制价和中标价的差值。

2、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的施工项目,定标成员库人数有了改变。

定标成员库人数由原来定标委员会人数的5倍,调整为3倍至5倍,降低招标人组建定标成员库人数的要求。

3、采用综合评估法的施工项目,评审因素施工组织设计分值有了增加。

增加评审因素施工组织设计分值,特大型工程且技术复杂的工程可最高增加8分,大型及以上工程或技术复杂工程可最高增加6分,具体分值由招标人(招标代理)在编制招标文件中确定。同时,增加施工过程各阶段质量安全的保证措施打分项,并作为必选项,不得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