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进农贸市场和企业单位看分类
三伏天悄悄来临,南京垃圾分类现场执法的脚步也在滚烫的蒸烤模式下继续着,炎炎烈日,让我们一起走进玄武区和建邺区看看他们的垃圾分类执法检查情况。
7月17日上午,跟随玄武区城管执法队员分别到香铺营农贸市场与兰园农贸市场进行垃圾分类现场执法检查。
在香铺营农贸市场的一角,看到好几个垃圾分类桶,据香铺营菜场陈经理介绍,这个菜场连外围商户大概68户,每天产近1000斤垃圾。
在检查过程中,玄武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环卫执法中队鲁斌山说:“香铺营菜场是配备了可回收、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的垃圾桶,因为它不产生过多油脂的厨余垃圾,所以没有设置厨余垃圾桶。”检查后,他表示,香铺营菜场对于垃圾分类的处理做的很好,是符合目前的标准的。今后,有害垃圾可以就近卖给一些资源回收公司(就是废品回收站)或者统一放在一起,由保洁人员把它运走,其他垃圾需要进行每天收运,后期把垃圾分类继续做好。
随后,城管执法队员们来到了兰园农贸市场。“今天是我们第二次来兰园农贸市场检查,之前检查的时候发现有一些工作没有做到位,比如有一些垃圾分类标识标志没有张贴。但就今天的检查来看,一些标识标志已经张贴到位,但还存在一些问题,比如垃圾分类归集点乱糟糟,未达到六必查中垃圾归集点周边整洁的要求。”玄武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李烨说,近期还会对农贸市场周边的卫生环境再进行一次检查。
这次随队检查的还有南京市玄武区城管局孙国华,他对两家农贸市场进行点评:“两家农贸市场整体上还是比较干净整洁,也都规范设置了垃圾分类容器,但还有待提升,因为没有对果蔬垃圾实行专项分流。”他表示,这是一个临时性、过渡性的措施,也和目前南京市对果蔬与餐厨垃圾处理能力不够有关。下一步,除了在已有条件的菜市场或农贸市场安装小型餐厨机进行垃圾处理外,还要等全市或者全区的果蔬和餐厨垃圾处理能力提上去之后,实行果蔬垃圾专项分流收运。
7月24日,跟随建邺区大队环卫中队长刘勇一起分别到了建邺区新城科技园互联网产业园与方中大厦进行垃圾分类执法检查。
在科技园大厦入口处就看到了醒目的两分类垃圾桶,桶上均贴有分类标识。执法队员们检查了大厦内的中智公司,除了在办公区内放置了相应的两类垃圾桶外,还在楼层收集点放置了垃圾分类收集桶。他们总共放置了15个两类垃圾桶,让员工丢垃圾。等垃圾桶满了后会丢到楼层的垃圾分类收集桶进行处理,最后再运送到产业园的垃圾投放处。
据中智的工作人员介绍,每天的晨会上都会对垃圾分类进行宣传,在公示栏中也贴有相应的垃圾分类知识,让员工学习。下一步,他们也会组织单位员工进行垃圾分类知识检测,看看员工是否掌握到垃圾分类知识。
随后,执法队员们来到大厦地下停车场的垃圾分类暂存点进行检查,暂存点垃圾分类标识张贴到位,值得注意的是,这里的可回收垃圾被分为纸类、金属类、塑料类以及玻璃类进行分别回收。
建邺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环卫中队队长刘勇对郎城物管经理杜飞飞说:“你们的垃圾分类做得还不错,但是建议垃圾最后堆放在一处,同时在大厅里贴上垃圾分类的宣传标语,垃圾分类只有开始没有结束,要一直坚持做下去。”
执法队员在方中大厦外发现了分类垃圾桶,虽然在墙上贴有垃圾分类的宣传标识,但是垃圾桶上贴的标识是错误的。走进大厦,城管队员一眼看到垃圾桶上的标识也是错误的,可回收垃圾应该是蓝色,其他垃圾是灰色。在检查垃圾收集点时,城管队员发现很多垃圾都堆放在一起,并没有分装在垃圾分类垃圾桶内,直接裸露在外面。
最后,建邺区大队环卫中队长刘勇对方中大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经理吕三永说:“第一点,你们这边四种垃圾的标识都是错误的,要进行整改。第二点,你们垃圾归集处,周边环境不行,地上有油污还脏乱差。垃圾直接暴露在外面,不符合规定。我们对你们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给予7天时间整改。7天后,我们将再次检查,如果没有整改到位,你们将会受到直接处罚,处以500—2000元的罚款。”
此次随队检查的有建邺区垃分办卞菊萍主任,她对两家企业的检查进行点评:“对于写字楼的企业与单位要做好3点。第一点,本单位要制定本单位的垃圾分类工作方案,明确负责的管理部门与负责人,确定垃圾分类的目标与范围。第二点,对于本单位垃圾分类设施的设置要放置其他垃圾垃圾桶,分设可回收垃圾收集容器。在楼层中,有条件的话,要放置细分类的收集容器。第三点,在归集点,要增设收运服务表。除此之外,写字楼也要加强宣传,按照省市要求,垃圾分类工作由所属街道进行指导,如果单位有需要,也会安排街道进行培训,做一些解读。单位内部也要进行一定的考核机制,在公示榜等激励措施对好的部门与个人进行奖励。”
来源:南京市城市管理局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