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南京市生态环境局 发表时间:2024-04-04 00:00 阅读次数:显示稿件总访问量
(第二批 2024年4月4日)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 区域 | 污染 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是否办结 | 备注 |
1 | D2NJ202403280001 | 1.秦淮区友谊河路6号钟山峰景小区南侧宁芜铁路鸣笛噪声扰民,要求降低鸣笛频率;2.宁芜铁路与该小区之间一水沟黑臭,散发异味。 | 南京市秦淮区 | 噪声、恶臭 | 一、钟山峰景小区西侧有友谊河路下穿铁路涵洞、跨友谊河铁路桥,根据中国铁路总公司《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铁总科技〔2014〕172 号)第461条规定,列车接近鸣笛标、道口、桥梁、隧道、行人、施工地点或天气不良等影响铁路运行安全时需鸣笛。该小区距宁芜铁路最近处约55米,小区南侧临铁路方向4栋 18 层高层住宅楼均已安装双层中空隔声玻璃窗,小区临铁路方向围墙处建有高约5米、长约290米的隔声屏。 二、经现场查看,水体感官较好,无异味。同时,在水沟东西段各选择了一个取样点取样检测。现场快速检测结果显示,该水体两个取样点氨氮含量分别为0.85mg/L和1.01mg/L,溶解氧分别为4.58mg/L和5.18mg/L,水质较好。但现场发现,水沟内有垃圾、漂浮物、干枯芦苇、白色泡沫等环境卫生问题。 综上所述,信访人反映的情况部分属实。 | 部分属实 | 一、3月29日,秦淮区政府致函市交通运输局,商请就宁芜铁路鸣笛噪声扰民及水体发臭问题与上海铁路局联系沟通;同日,秦淮区相关部门要求金盾公司、壹城集团、钟山峰景等3家单位在3月31日前将水沟内的垃圾、漂浮物、干枯芦苇、白色泡沫等清理干净。3月30日秦淮区建设局致函南京桥工段,请该单位将铁路红线范围内的垃圾清理干净。 二、截至3月31日下午,水沟内的垃圾、漂浮物、干枯芦苇、白色泡沫等已清理干净。 三、针对被投诉水沟,秦淮区将加强对该水沟的巡查,并开展不定期抽测,确保铁路沿线环境整洁有序。 四、该段铁路已纳入宁芜铁路外绕项目,初步计划2025年完成路基、桥梁、隧道等土建工程,2026年三季度完成铺轨和站改工程,2027年5月份完成验收。工程竣工后,将解决鸣笛噪音问题。 | 办结 | |
2 | D2NJ202403280002 | 雨花台区小行路29号时光澔韵小区,南区和北区中间计划修建交通高架,建设位置靠近幼儿园,担心建设期间及建成后噪声影响小区环境。 | 南京市雨花台区 | 噪声 | 奥体大街-规二路西起扬子江大道,东至安德门大街,是南京市城西南片区重要的东西向干道。项目建设对缓解河西大街-软件大道、雨花南路-梦都大街交通压力具有重要作用,也能显著改善小行路沿线片区交通出行条件,打通小行路沿线片区与河西奥体新城、城西干道、安德门大街等重要路网节点联系。 打通规二路断头路是2023年省委巡视雨花台区交办清单内容,也是《南京主城跨行政区断头路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中的重点项目。2019年,在完成华东文化市场拆迁后,雨花台区开展了规二路(西城路至凤台南路段)建设工作,该段道路于2022年建成通车。2024年,在取得铁路及地铁部门的同意意见后,雨花台区优化了规二路(凤台南路至西春路段)的设计方案,目前正在公示征求周边居民对建设方案的意见。 针对投诉人认为规二路西延工程采用高架方案从时光澔韵小区南区和北区之间穿过,进而可能产生交通噪声,影响居民生活的问题。经核实,2018年,规二路(凤台南路至西春路段)拟采取全线高架方案(长约824米)从时光澔韵小区南区和北区之间穿过,在方案征求意见阶段,周边居民对全线高架可能带来的噪声影响表示担忧。2018-2023年期间,在充分考虑群众意见和征求铁路及地铁部门意见后,建设方对设计方案进行了优化,现设计的规二路(凤台南路至西春路段)全长约1.2公里,道路红线宽35米,规划为城市次干路,限速40km/h。规二路(凤台南路至西春路段)西起凤台南路,下穿宁芜铁路后以地面形式从时光澔韵小区南区和北区之间穿过,再以桥梁形式上跨地铁10号线后接至西春路(该段桥梁长度约85米)。 为降低对周边居民的影响,在方案设计和道路建设过程中,建设方将依法开展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目前,项目方案尚未落地,仍处于深化阶段,后期建设过程中将确保合法合规开展项目建设。 | 属实 | 一、软件谷规划建设部会同设计单位将在方案设计和施工过程中更加关注可能产生的噪声影响,进一步细化并强化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确保设计方案科学、合理,施工手续完善后方可开工建设。 二、为便于周边居民更加直观了解道路建设方案,建设单位将制作道路沙盘模型,在小行社区进行展示,赛虹桥街道及小行社区持续做好与居民群众充分沟通工作。 | 办结 | |
3 | D2NJ202403280003 | 浦口区江浦街道江淼路和农场河路交叉处路段,今年3月以来,陆续堆放施工材料等建筑垃圾,影响市民日常出行。 | 南京市浦口区 | 垃圾 | 农场河路靠近江淼路十字路口有一家经营水泥黄沙建材的售卖点,占道堆放水泥、黄沙等建筑材料及1座集装箱板房,导致部分路面被堵塞,车辆仅能单车道通行。 | 部分属实 | 3月28日浦口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苏宁浦城执责改〔2024〕132487号),3月29日已清理完毕。下一步江浦街道、康居集团将加大管理力度,对违规占用城市道路设施等行为加强监管,并落实长效管理机制。 | 办结 | |
4 | D2NJ202403280004 | 江宁区东山街道金箔路576号商住楼,2-5层住户生活污水乱排,排水噪声及异味影响底层商户,多次向街道反映后未得到有效解决。 | 南京市江宁区 | 水 | 江宁区东山街道金箔路576号商住楼建成于2002年,一层为商用门面房,二至五层为住宅,共住居民20户。一层商用门面房产权归个人所有,二至五层住宅为中国建设银行员工家属楼,房屋产权归员工个人所有,物业管理单位为南京双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3月29日,接到交办件后,江宁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组织东山街道、区房产局、水务局等单位进行调查处理,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2-5层住户生活污水乱排,排水噪声及异味影响底层商户”的核实情况 经现场核查,一楼门面房招牌内部有PVC排水管道,经对比核实,该排水管道为二至五层住户阳台排水立管,存在PVC管道脱节、PVC管道弯头过多易堵塞、落水斗位置易溢水问题,导致一楼走廊上方有水从门店招牌下方间断流。现场检查时,未发现明显排水噪音和异味。信访人反映的该问题部分属实。 二、关于“多次向街道反映后未得到有效解决”的核实情况 经核实,东山街道分别于2024年3月19日、3月25日接到相关投诉工单3件。针对上述投诉,东山街道开展了现场检查,协调该商住楼物业公司进行处理,并将相关处理情况反馈信访人。信访人反映的该问题部分属实。 综上所述,信访人反映的情况部分属实。 | 部分属实 | 东山街道督促该商住楼物业公司立行立改,立即修缮脱节的PVC管道,更换PVC管道弯头、落水斗,确保管道不漏水,目前已完成整改。 | 阶段性办结 | |
5 | D2NJ202403280005 | 江宁区东山街道嘉茂路33号金茂悦小区附近的长深高速和万安西路,交通噪声影响小区居民休息。江宁环境局曾开展噪声监测,结果为68分贝,区交通运输局以安装隔音屏对高楼层效果差为由一直未实施,目前低层居民希望安装隔音屏。 | 南京市江宁区 | 噪声 | 2024年3月28日,接到交办件后,江宁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组织上坊建设、江宁区交通运输局、东山街道、公安分局、江宁生态环境局进行调查处理,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江宁区东山街道嘉茂路33号金茂悦小区附近的长深高速和万安西路,交通噪声影响小区居民休息”的核实情况 金茂悦小区位于南京市江宁区东山街道万安西路以北、润麒路以东,项目于2018年9月开工建设,2021年11月建设完成,该小区迟于南京绕城高速公路建设,其中2号住宅楼距绕城高速公路最近约221米,符合相关要求。 经核实,金茂悦小区根据环评要求已采取封闭阳台、安装隔声门窗等降噪措施,2021年项目验收对2号住宅楼不同楼层声环境进行了监测,结果显示室内声环境噪声值均满足《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50118-2010)中标准要求。此外,开发商在房屋销售时,已将项目内外可能产生噪声的不利因素向购房人做出风险提示,并写进房屋认购合同。 2024年3月29日,江宁生态环境局委托第三方公司对金茂悦小区2幢3个楼层南侧阳台外1米噪声进行监测,监测结果表明:3个点位昼间噪声监测结果均超过《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表1中2类标准限值6 dB(A);其中2个点位夜间噪声监测结果超过《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表1中2类标准限值13dB(A),另有1个点位因住户夜间休息,故未开展监测。 综上,虽然金茂悦小区声环境质量超标,但根据以往室内监测结果显示,能满足《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50118-2010)标准要求。 二、关于“江宁环境局曾开展噪声监测,结果为68分贝,区交通运输局以对高楼层效果差为由未实施安装隔声屏”的核实情况 针对反映的未安装隔声屏一事。2023年11月9日,区交通运输局组织召开了绕越高速金茂悦段降噪工程方案论证会,因声屏障高度增加、对敏感点处降噪效果非常有限,均无法使敏感点室外噪声达标。在符合相关要求以及小区已落实降噪措施的基础上,结合专家评审意见,为减少交通噪音对金茂悦小区的影响,宜采取对小区周边路段车辆限速、限行、分流等降噪措施。 2023年底,金茂悦小区周边的润麒南路、武成路正式开通,有效缓解了嘉茂路拥堵及噪音扰民现象。上坊建设在高速旁种植了240棵树木,同时交管部门对嘉茂路部分时段实施货车限行,限行路段已安装电子警察,及时抓拍违规货车,有效减少夜间货车通行。 综上所述,信访人反映的情况部分属实。 | 部分属实 | 一、上坊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对绕越高速金茂悦段绿化种植情况进行排查,发现病死植物及时进行补种。 二、交警部门减少和控制嘉茂路渣土车通行路线审批,合理规划运输路线,减少该路段渣土车流量。此外,交警专人保障小区早晚高峰出行。 三、东山街道协调江苏双龙集团有限公司东山混凝土分公司的大型车辆避行嘉茂路,实行分流。 | 办结 | |
6 | D2NJ202403280006 | 江宁区东山街道嘉茂路和石麟路路段、南京绕越高速上坊社区路段,流动车辆及附近混凝土车辆行驶噪声及鸣笛音严重影响青麓上居等小区居民日常生活,晚间8点至凌晨时段更为明显。2021年以来,曾多次向属地反映,未得有效解决。 | 南京市江宁区 | 噪声 | 2024年3月28日,接到交办件后,江宁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组织上坊建设、江宁区交通局、东山街道、公安分局、江宁生态环境局进行调查处理,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江宁区东山街道嘉茂路和石麟路路段、南京绕越高速上坊社区路段,流动车辆及附近混凝土车辆行驶噪声及鸣笛音严重影响青麓上居等小区居民日常生活,晚间8点至凌晨时段更为明显”的核实情况 经核实,嘉茂路位于青麓上居小区东侧,为双向单车道,由于紧邻众彩物流和双龙集团混凝土东山站,较多大货车和混凝土等重型车辆通行,存在早晚高峰出行拥堵、噪音扰民情况。目前,交警部门已对嘉茂路实施夜间限行,并安装了电子警察,与之前相比,车流量及噪音已有较大改善;石麟路位于青麓上居小区北侧,为双向四车道,西起万安北路,东至嘉茂路,为缓解早晚高峰出行拥堵、噪音扰民现象,交警部门也对该路段实施了限行限货。 2024年3月29日,江宁生态环境局委托第三方公司对青麓上居4幢3个楼层东侧阳台外1米噪声进行昼夜监测,监测结果表明:该小区环境噪声主要受嘉茂路、石麟路、南京绕越高速影响,3个监测点位昼间噪声监测结果分别超过《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表1中2类标准限值6 dB(A)、7 dB(A)、6 dB(A);夜间噪声监测结果均超过《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表1中2类标准限值14dB(A)。 信访人反映的该问题部分属实。 二、关于“2021年以来,曾多次向属地反映,未得有效解决”的核实情况 经梳理统计,2022年上坊建设与交警中队共受理涉及嘉茂路及高速噪音相关投诉1533件,2023年下降为736件,2024年现降至38件。接到投诉,相关单位均第一时间组织前往现场核实处理。2023年12月20日,小区周边的润麒南路正式开通,有效缓解了嘉茂路拥堵及噪音扰民现象。 信访人反映的该问题部分属实。 综上所述,信访人反映的情况部分属实。 | 部分属实 | 一、上坊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对绕越高速青麓上居段绿化种植情况进行排查,发现病死植物及时进行补种。 二、交警部门减少和控制嘉茂路渣土车通行路线审批,合理规划运输路线,减少该路段渣土车流量。此外,交警专人保障小区早晚高峰出行;交警部门加大执法力度,夜间继续实施石麟路大货车限行,保障居民休息。 三、东山街道协调江苏双龙集团有限公司东山混凝土分公司的大型车辆避行嘉茂路,实行分流。 | 办结 | |
7 | D2NJ202403280007 | 1.玄武区龟山公园内一通信公司发射塔(临近百江液化站),辐射影响周边居民;2.龟山公园内羽毛球馆装修过程,喷漆异味扰民,晚间7点至夜间更为明显。 | 南京市玄武区 | 辐射、大气 | 一、关于“玄武区龟山公园内一通信公司发射塔,辐射影响周边居民”的核实情况 投诉人反映的通信基站发射塔建于2018年,共安装南京电信、南京移动、南京联通3家通信运营商的4G、5G天线16组发射天线。发射塔距离最近的香溪月园小区居民楼(第8幢)约170米。 3月29日,玄武生态环境局会同南京市生态环境局监测监控中心工作人员,选取龟山公园内通信基站发射塔周边敏感区域及香溪月园小区第8幢居民楼前为监测点,对基站电磁辐射环境进行监测。监测结果显示,龟山公园内通信基站发射塔周边敏感区域及香溪月园小区总体电磁环境功率密度在0.638μW/cm2至1.531μW/cm2之间,远低于《电磁环境控制限制(GB8702-2014)》规定的限值标准。 信访人反映的辐射影响周边居民问题不属实。 二、关于“龟山公园内羽毛球馆装修过程,喷漆异味扰民,晚间7点至夜间更为明显”的核实情况 经查, 2024年2月,投诉羽毛球馆地板出现大面积起翘,地板下有大量积水。3月13日,运营方开始对地面进行维修施工,施工中使用了上海市康鑫涂料有限公司生产的钻石牌聚氨酯防水涂料16桶(每桶20公斤)、沧州昊霖体育设施有限公司生产的运动木地板约720平方米、南京动联无界体育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PVC运动地胶约540平方米,以上工程用料均有产品检测报告。截至3月31日,现场施工已基本结束,室内异味主要来源于聚氨酯防水涂料,室外已无明显异味。羽毛球馆正常经营时无废气排放。 信访人反映的羽毛球馆装修过程,喷漆异味扰民问题属实。 综上所述,信访人反映的情况部分属实。 | 部分属实 | 一、现场要求立即关闭施工现场所有门窗,防止室内异味向外扩散。 二、要求运营方利用活性炭吸附、增加绿植等措施进行室内空气净化。 | 办结 | |
8 | D2NJ202403280008 | 栖霞区尧新大道178号龙湖滨江翡翠上城周边的海辰药业、中山制药和优科制药等企业,散发浓烈药味,影响小区居民生活。 | 南京市栖霞区 | 大气 | 3月28日,接交办单后,栖霞区政府、南京经开区管委会立即组织调度栖霞生态环境局、经开区环保局等部门第一时间现场调查核实处理。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经核实,市民反映的龙湖滨江翡翠上城项目位于恒竞路与尧新大道交叉口。目前该项目为在建工地,预计第一批交付时间为2024年6月30日,第二批交付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该项目距离海辰药业、中山制药和优科制药直线距离约1公里。 二、调查核实情况 经排查,异味主要来源于海辰药业废水处理工段、中山制药灭菌干燥工段、优科制药废水处理工段。 | 属实 | 一、立行立改,要求海辰药业、中山制药、优科制药建立异味管控责任制度,明确各产污环节岗位操作规程,加强企业内部巡查管控。 二、2024年4月30日前完成海辰药业的废水站加盖工作。 三、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对中山制药灭菌干燥工段治理设施升级,将原有的一级水喷淋升级为多级水喷淋。 四、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对优科制药废水站加装臭气收集处理装置。 | 阶段性办结 | |
9 | D2NJ202403280009 | 1.江宁区汤山街道杨帆路与高峰路交叉口上峰社区区域,面积约100亩的农田2023年以来被作为堆场用于堆放建筑垃圾;2.江宁区汤山街道高峰路湛湛超市东侧约150米处,面积约200余平方的农田被水泥硬化后由社区违规承租外包,曾多次向12345反映未果。 | 南京市江宁区 | 生态 | “杨帆路与高峰路交叉口上峰社区区域面积约100亩的农田”(以下简称地块1)位于江宁区汤山街道上峰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南侧约100米,实际面积约140亩,于2023年10月种植小麦和油菜。 “高峰路湛湛超市东侧约150米处面积约200余平方的农田被水泥硬化”(以下简称地块2)位于上峰社区高峰路98号湛湛超市东侧300米处,实为面积约700平方米的T字型水泥硬化地面。 2024年3月28日,收到交办件后,江宁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组织汤山街道、区城管局、农业农村局、江宁规划资源分局等单位调查处理,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杨帆路与高峰路交叉口上峰社区区域,面积约100亩的农田2023年以来被作为堆场用于堆放建筑垃圾”的核实情况 经调查核实,地块1属上峰社区所有,原为汤山工业园上峰片区预留工业用地,占地面积约140亩,经比对2022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数据库,所占土地为耕地、其他草地,其中涉及永久基本农田约40亩。根据《关于开展撂荒耕地情况调查摸底工作的通知》(苏农办农〔2023〕24号)和《关于开展耕地撂荒情况摸排和分类科学整治复耕工作的通知》(苏农便〔2023〕100号)要求,农户于2023年10月在该区域种植了小麦和油菜。现场核查时,该地块未发现作为堆场用于堆放建筑垃圾和填埋物料的情况,但现场发现一小堆废弃建筑垃圾(约1平方米)和零星废弃水泥块。 信访人反映的该问题部分属实。 二、关于“高峰路湛湛超市东侧约150米处,面积约200余平方的农田被水泥硬化后由社区违规承租外包”的核实情况 经现场勘察,地块2为水泥硬化地面,实际面积约700平方米,为花卉种植户潘某于2020年所建,未办理相关手续。由于潘某病故,上峰社区于2022年9月将该地块及所在土地承包给花卉种植户孙某。经江宁规划资源分局对比2018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数据库,地块2所占地类为耕地,位于承租农业项目范围内,现场T字型水泥地面东西方向宽度5m,南北方向宽度9m,不符合《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GB/T30600-2022)对田间道路工程的建设要求(路宽:机耕路宜为4m~6m,生产路≤3m)。 信访人反映的该问题部分属实。 三、关于“多次向12345反映未果”的核实情况 经汤山街道上峰社区核实,2024年3月4日,信访人曾向12345反映过该问题,当时正常办结回复并与信访人沟通解释。 综上所述,信访人反映的情况部分属实。 | 部分属实 | 一、汤山街道立行立改,立即组织清理地块1小堆废弃建筑垃圾和零星废弃水泥块,目前已全部清理到位。 二、江宁区政府责成汤山街道立即拆除地块2的T字型水泥硬化地面,目前已进场施工。 | 阶段性办结 | * |
10 | D2NJ202403280010 | 1.江宁区颐秀居小区多处绿地草皮遭破坏;2.小区西门南侧垃圾站旁生活垃圾乱堆乱放,散发异味;3.小区门口一破损管道,每天18时至19时时段漏排生活污水,异味扰民。 | 南京市江宁区 | 大气、生态、水 | 颐秀居小区位于江宁区秣陵街道通淮街159号,该小区由南京江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小区共计6栋286户居民,物业为南京友山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于2017年入驻。该小区2018年进行过雨污分流改造,生活污水汇集至小区西门化粪池预处理后排至通淮街市政污水管网。 2024年3月28日,接到交办件后,江宁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组织秣陵街道、江宁开发区、区房产局、城管局、水务局等单位进行调查处理,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江宁区颐秀居小区多处绿地草皮遭破坏”的核实情况 经现场核实,该小区2栋南侧、3栋北侧、垃圾厢房东侧绿地存在裸土现象,主要为小区树木茂密,绿地采光不佳及人为践踏导致绿地草皮遭到破坏。信访人反映的该问题属实。 二、关于“小区西门南侧垃圾站旁生活垃圾乱堆乱放,散发异味”的核实情况 经现场核实,小区西门南侧垃圾箱房处存在垃圾乱堆乱放现象且散发异味。信访人反映的该问题属实。 三、关于“小区门口一破损管道,每天18时至19时时段漏排生活污水,异味扰民”核实情况 经现场核实,该小区西门绿化带处存在一破损污水管道,该管道为小区化粪池与下游污水检查井之间连通的污水压力管,现场发现该管道老化存在破损,每日18点至19点小区用水量较大,为避免化粪池满溢,物业会开启污水泵助排,导致破损管道会有少量污水漏出,产生异味。信访人反映的该问题属实。 综上所述,信访人反映的情况属实。 | 属实 | 一、秣陵街道太平社区于2024年3月30日在2栋南侧、3栋北侧、垃圾厢房东侧等黄土裸露较多区域播撒了草籽。 二、该小区物业于2024年3月29日完成了垃圾箱房处生活垃圾的清理及现场环境卫生的保洁工作。 三、江宁开发区国土规划建设局于2024年3月29日组织施工单位将破损管道改建为埋地污水压力管,并对化粪池破损井盖进行了更换,同时安排疏通车对小区污水管道进行了疏通。 | 办结 | |
11 | D2NJ202403280011 | 1.江北新区长芦街道滨江村洪家庄20号北侧树林杨絮、昆虫扰民;2.洪家庄北方向约1.5公里处化工园区异味扰民,疑与园区内巴斯夫特、中旗化工、制药厂等企业废气排放有关,晚间和阴雨天更为明显。 | 南京市江北新区 | 大气 | 接到该信访件后,3月28日江北新区立即进行调查核实。 一、关于“江北新区长芦街道滨江村洪家庄20号北侧树林杨絮、昆虫扰民”的核实情况 经查,洪家庄组北侧防护林内种植树种主要为杨树,杨树因其具有生长快、适应性强、遮荫效果好、经济效益高、生态价值高(具有释氧固碳、降温增湿、维护生态平衡等作用)等优点,是目前造林使用的主要树种之一。目前杨树正处于发芽阶段,暂未产生杨絮,现场也未发现林业有害生物危害情况,但不排除其他时段存在扰民可能。 二、关于问题“洪家庄北方向约1.5公里处化工园区异味扰民,疑与园区内巴斯夫特、中旗化工、制药厂等企业废气排放有关,晚间和阴雨天更为明显”的核实情况 1.历史监测、举报等情况 经调阅巴斯夫特性化学品(南京)有限公司、江苏中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南京海润医药有限公司三家企业2024年以来各废气排口污染源自动监测监控设备数据,无超标情况;调阅近半年期间的废气例行监测报告,巴斯夫特性化学品(南京)有限公司共开展3次、江苏中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共开展4次、南京海润医药有限公司开展1次,相关监测结果均达标;近半年期间未接到针对该三家企业的废气扰民举报投诉,三家企业无涉气行政处罚;三家企业2024年以来均无异常工况报备。 2.现场检查及监测情况 3月28日夜间,对三家单位进行现场检查,重点检查企业建设项目批复验收情况,废气污染处理设施运行情况,废气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未见异常。现场同步安排有组织排口及厂界废气手工监测,监测结果待出。 3月28日夜间(19:00-21:00),对新材料科技园长芦片区进行2小时VOCs走航监测,结果显示VOCs浓度均值为29 μg/m3,无VOCs异常现象。 尽管三家企业历史监测数据均显示达标,本次检查及走航监测数据也无异常,但新材料科技园区域化工企业众多,排放总量较大,每个企业达标排放叠加后也可能出现异味扰民情况,同时也不能排除在企业生产波动、不利气象条件及特定风向条件等因素影响下出现偶发异味扰民情况。 | 部分属实 | 一、对防护林开展不定期巡查,对发现的病虫害现象及时邀请专家指导专业处理。 二、根据本次对三家企业有组织废气排口及厂界手工监测的结果,如有超标行为,将依法依规处理。后续进一步加强对园区企业的巡查、监管力度。 三、制订江北新材料科技园“无异味园区”创建工作方案并推动实施,围绕VOCs源头替代、过程管控、末端治理等环节,组织新材料科技园企业持续开展涉气治理提升工作,推动科技园区域大气环境质量稳步提升。 四、落实属地管理责任,2024年5月底前组织开展一次新材料科技园园区企业的大气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宣贯活动,督促企业重视群众诉求,进一步落实环保主体责任。 | 阶段性办结 | |
12 | D2NJ202403280012 | 六合区冶山铁矿(铁矿博物馆附近)废弃的尾矿库内,含铁、铝有害物质的泥土被挖出,进行筛沙售卖,剩余有害泥土用卡车运输乱堆至附近的矿坑内和山坡上(邻近铁矿南侧),影响周边生态环境。 | 南京市六合区 | 扬尘 | 一、2022年1月24日,省应急管理厅向冶山铁矿审核颁发了尾矿库回采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至2025年1月23日。冶山铁矿根据委托制定的回采设计方案,对冶山铁矿尾矿库治理销库回采的尾矿经脱水泥水分离工艺分离为尾泥、尾砂和少量低品质矿粉,其中分离的约25万吨尾砂外运销售给南京泽昊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用于建材生产。冶山铁矿按照《江苏省尾矿库环境监管技术要点》开展水、土等环境监测工作,根据监测结果,尾矿成分与自然土壤近似;尾矿库土壤、地下水、地表水环境监测中各监测因子均满足现行标准要求中的指标,地块内土壤检测指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的第二类用地筛选值。 二、2023年11月,冶山铁矿委托编制《南京钢铁集团冶山矿业有限公司CK1、CK2、CK3矿坑回填复绿工程设计方案》,提出利用尾矿对矿坑填充、分层压实、覆土复绿。截至2024年3月,尾矿库回采尾矿约120万吨,回采的尾矿采用脱水泥水分离工艺,其中分离后的尾泥约0.5万吨用于矿区采空区井下充填,少量低品质矿粉约120吨存放于施工现场,约25万吨尾砂外运销售给南京泽昊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用于建材生产,矿坑CK2堆放尾泥5000吨,剩余约94万吨尾泥和尾砂堆放在现场和山坡固定位置。 综合调查情况分析,尾矿泥水分离后的尾砂、尾泥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堆放的区域均属于冶山铁矿尾矿库范围,后续用于建材生产和矿坑填充,由于现场施工管理较差,下雨天气道路泥泞,晴天易造成扬尘污染。 综上所述,投诉人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 | 部分属实 | 一、冶山街道督促冶山铁矿立即组织人员对尾矿库施工区域开展整治,对施工区域进行分类,严格落实施工工地扬尘管控要求,对覆盖不到位的裸土和堆土加盖防尘网,6月底前完成。 二、冶山街道督促运输企业加强对车辆出场冲洗及设备检查,在作业时对运输路线进行洒水保洁,进出车辆规范冲洗,杜绝带泥上路。 | 阶段性办结 | * |
13 | D2NJ202403280013 | 1.玄武区双拜巷161号大发融悦小区内有大量流浪猫,叫声音扰民,排泄物破坏小区环境;2.小区西门外面南面广场绿地遭受破坏后种植蔬菜。 | 南京市玄武区 | 其他 | 一、关于“玄武区双拜巷161号大发融悦小区内有大量流浪猫,叫声音扰民,排泄物破坏小区环境”的核实情况 根据物业介绍和业主陈述,去年爱猫业主自费4000余元为小区所有流浪猫(11只)做了绝育,晚上基本不会发出叫声。小区现有流浪猫数量为6只,基本不产生噪音,夜间会有个别业主进行投食,物业公司对排泄物及时进行清理。信访人反映的大发融悦小区内有大量流浪猫,叫声音扰民,排泄物破坏小区环境问题部分属实。 二、关于“小区西门外面南面广场绿地遭受破坏后种植蔬菜”的核实情况 经现场核查,小区西门外面南面广场约3-4平方米绿地被占用(种植蚕豆、萝卜)。信访人反映的大发融悦小区西门外面南面广场绿地遭受破坏后种植蔬菜问题属实。 综上所述,信访人反映的情况属实。 | 属实 | 一、玄武区孝陵卫街道办事处已督促凯家生活服务有限公司加强对小区的日常管理和巡查,及时清扫流浪猫排泄物,保持小区卫生整洁;引导小区内投食的居民在小区外设置的临时投食点进行投喂。 二、玄武区孝陵卫街道已组织相关单位对占用绿地进行了恢复,清拖小广场内枯树枝等杂物,对绿地进行了修剪,裸土区域播撒了草籽。 | 办结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