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开展老旧非营运货车及非道路移动机械淘汰更新补贴工作

补贴总额一点六亿元,车主最高可领二十八万多元

发布时间:2026-06-03

6月2日,南京市生态环境局发布老旧非营运货车及非道路移动机械淘汰更新补贴工作最新进展,政策自今年5月15日在“宁企通”平台上线以来,已有近100辆老旧非营运货车完成申报,涉及补贴金额约500万元。本次补贴资金总额达1.6亿元,实行先到先得、用完即止,政策受理期限最晚至2027年6月30日。

本次申报实行全流程线上办理,符合条件的车主和企业通过“宁企通”平台提交申请,审核通过后补贴资金直接兑付至指定银行账户;2025年7月1日以来已完成淘汰更新的车辆及机械,均可按规定申报补贴。补贴采用“淘汰+新能源替代”双补贴模式,提前淘汰老旧非营运货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按车辆类型、提前淘汰时长、机械类型和功率实施分级补贴,老旧货车最高可补4.5万元、非道路移动机械最高可补5.7万元。淘汰后更新购买纯电动、纯氢燃料电池车辆或机械的,可再享受新能源购置补贴,按车辆类型、轴数、机械类型、功率实施分级补贴,新能源货车最高可补9.5万元、新能源非道路移动机械最高可补23万元,车主累计最高可领取补贴28.7万元。

市生态环境局大气环境处一级主办江俊补充,根据前期对全市老旧非营运货车及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摸排统计,本次补贴资金约可覆盖60%的老旧非营运货车、80%的非道路移动机械。补贴资金实行总额统筹调控,若2026年底资金申领额度偏低,将按规定扩大补贴范围,用于符合中央生态环境资金政策范围的其他老旧车辆或非道路移动机械淘汰更新,相关调整将另行发布公告。

据悉,此次补贴工作由南京市生态环境局、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6部门联合推出。在国家“两新”营运货车和农业机械淘汰更新补贴基础上进一步扩围,支持本市国四排放标准中重型非营运货车,以及工业企业国一、国二排放标准叉车、挖掘机、装载机三类非道路移动机械淘汰及新能源替代。

推进老旧非营运货车及非道路移动机械淘汰更新,是我市落实移动源结构减排的重要举措。今年以来,各板块、各部门真抓实干、合力治污,切实降低本地的污染物排放总量,实现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截至5月31日,全市PM2.5浓度为32.7微克/立方米,同比减少8.7%;优良天数比率为82.8%,同比增加6.6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