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8部门联合发布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方案
政府投资工程再生品使用比例不低于15%
发布时间:2025-09-19记者昨天了解到,市建委等8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再生产品推广应用工作的实施方案(试行)》(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落实建筑垃圾全链条管理要求,明确全市政府投资工程使用建筑垃圾再生品比例不低于15%。
政府投资工程指使用政府财政性资金以及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建设工程,包括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交通、水务、园林及城市更新等建设工程。《实施方案》列出7项重点工作,如实行再生产品登记发布制度,鼓励再生产品生产企业采取认证或检测方式申报绿色建材产品,享受绿色建材政策支持等。目前第一批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再生产品信息名单已经发布,涉及8家相关企业的预拌混凝土、混凝土实心砖等10种再生产品,供建设、施工单位选择。
与以往不同,此次《实施方案》明确了政府投资工程的使用比例,即在适用部位优先应用再生产品,使用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5%。
在工程立项阶段,建设单位需督促设计单位在可研报告中明确再生产品使用要求,立项审批部门依职责指导提醒建设单位在项目可研报告中落实使用要求。招标采购阶段,招标投标、政府采购行政监督部门应当指导招标采购人将再生产品纳入工程项目招标采购工作。
施工阶段不仅要按图施工,监督机构也要重点关注再生产品使用情况,并开展监督。工程项目质量监督机构严格把好最后一关,将相关情况作为竣工验收的评价标准。
据了解,我市共有16家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企业纳入信息公告发布名单,总处置能力约480万吨。再生产品主要作为原材料供应下游企业,或用于工地现场的临时工程。目前文件已正式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6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