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解债务4200余亿元,450余家企业焕新生

南京“办理破产”指标连续入围全国标杆

发布时间:2025-06-20

通过破产审判化解债务4200余亿元,安置职工4.5万余人,盘活土地房产约2180万平方米,帮助450多家企业焕新重生……昨天,市法院交出南京破产法庭成立5周年“成绩单”。南京“办理破产”指标连续入围全国标杆,继续位居全省营商环境评价首位。

南京破产法庭庭长王静介绍,5年来,南京法院共计受理破产类案件9604件、审结9333件,破产类实体案件(含强制清算案件)呈现出收结案数量稳步增长、案件类型仍以破产清算为主、同时重整和解增多的趋势。56%左右的破产实体案件适用简易审,平均结案周期为108天,2024—2025年度平均审理周期相较2020—2021年度缩短近七成。

资本市场新“国九条”出台实施强监管背景下,全国首例完成重整且执行完毕的上市公司重整案正是由南京中院办理。承办法官、南京破产法庭副庭长蒋伟介绍,此案综合运用“协同重整+预重整+重整”程序,成功引入与公司绿色产业发展模式高度耦合的某地方国资企业作为产业投资人,打造生化农药、生物质新能源等新型产业,促进企业转型升级,系统化解集团整体债务约141亿元,稳定近万名职工就业,维护了300余户债权人和2.04万户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此外,我市法院成功推动雨润系、永泰系、中电系等大型民营企业集团转型重生的同时,加快挽救小微企业80余家,通过市场化方式准确识别其资产价值,实现快速重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