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责任主体是谁?
发布时间:2026-09-16问:南京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责任主体是谁?
答:根据《关于印发<关于推进南京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宁旧改〔2021〕1号)精神,市房产局具体负责牵头制定全市老旧小区改造政策、业务指导、督促检查及制定市级资金补贴计划。各区政府是属地范围内老旧小区改造的责任主体,负责摸底调查、编制规划、制定计划、工程立项、资金筹集、规划设计、工程招标、组织实施、质量安全监督、竣工验收、决算审计、长效管理等相关事务。
问:南京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责任主体是谁?
答:根据《关于印发<关于推进南京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宁旧改〔2021〕1号)精神,市房产局具体负责牵头制定全市老旧小区改造政策、业务指导、督促检查及制定市级资金补贴计划。各区政府是属地范围内老旧小区改造的责任主体,负责摸底调查、编制规划、制定计划、工程立项、资金筹集、规划设计、工程招标、组织实施、质量安全监督、竣工验收、决算审计、长效管理等相关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