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2947031/2026-50207 信息分类:    卫健、妇女儿童、体育 / 市政府办文件 / 通知
发布机构: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生成日期:    2026-08-13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废止日期:     是否修改:    否
信息名称:    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京市“十五五”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的通知
文  号:    宁政办发〔2026〕44号 关 键 词:    “十五五”;妇女儿童;发展规划;通知
内容概览:    

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京市“十五五”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江北新区管委会,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南京市“十五五”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6年8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南京市“十五五”妇女儿童发展规划


妇女是人类文明的重要创造者、推动者、传承者,儿童是国家的未来和民族的希望。为推进“十五五”时期南京妇女儿童事业与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把妇女儿童发展深度融入中国式现代化南京新实践,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相关规定,依据《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21—2030年)》《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21—2030年)》《江苏省妇女发展规划(2026—2030年)》《江苏省儿童发展规划(2026—2030年)》目标任务和《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总体要求,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现状和趋势

“十四五”期间,南京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与儿童优先原则,将妇女儿童发展融入全市发展大局,不断健全政策体系,优化发展环境。健康守护持续发力,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95.81%,孕产妇死亡率4.05/10万,婴儿死亡率1.18‰,均优于发达国家水平;教育供给优质均衡发展,省和设区市优质幼儿园覆盖率达96.04%,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93.75%,集团化办学覆盖率达80%,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中女性占41.7%,教育发展指数在全国、全省处于领先水平;女性参与经济社会发展活力充沛,市级党政工作部门领导班子配有女干部的班子比例达83%,镇(街道)党政领导班子中配备女干部的班子比例100%,社区居委会成员中女性比例55.9%,党政系统女干部配备结构持续优化,基层治理中女性参与度稳步提升;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更有保障,推动12338妇女维权热线、12348线、陶老师工作站等平台建设,建成4个未成年人检察专门机构、14个少年法庭,建立“一站式”办案场所16个;社会保障体系日趋健全,妇女参保人员持续扩大,低保边缘家庭、支出型困难家庭中女性人数持续下降,集中供养孤儿、社会散居孤儿保障标准分别提升至2820元/人月和2380元/人月;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富有成效,在全国率先建立家庭建设指导中心,发布全国首个《涉案未成年人家庭教育工作白皮书》、全省首个《社区家长学校指导手册》,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逐步形成,家庭建设作用日益凸显;妇女儿童发展环境持续改善,先后出台《南京市妇女权益保障条例》《南京市加快推进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南京市儿童友好城市建设行动计划(2022—2025年)》《南京市深化托幼一体化推进托育服务普惠优质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5—2027年)》等政策文件,儿童友好城市建设成效显著,妇女儿童事业发展取得巨大成就,走在全省前列。

“十五五”时期是南京增强高质量发展新动能、提升中心城市能级的关键阶段。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妇女儿童工作的重要论述,为新时代南京妇女儿童事业高质量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南京作为省会城市和特大城市,经济总量持续攀升、科技创新动能迭代升级,法治建设、社会治理、城市文明等发展环境日益优化,广大妇女在科技创新、产业升级、基层治理、家庭建设中充分彰显“半边天”重要作用。这些都为妇女儿童事业全面高质量发展开辟了更广阔空间,也为更高水平推进性别平等、促进妇女儿童发展与城市能级提升同频共振提供了重大机遇。

同时,南京市妇女儿童发展也面临诸多新形势新挑战。数智时代飞速发展,对女性适应新质生产力、提升自身素质、主动融入科创产业新赛道赋予更重责任;人口少子化与老龄化叠加,对女性获得生育政策支持、实现更高质量就业提出更高期待;千万人口城市的发展目标,对普惠托育、妇幼健康等优质公共服务提出更多考验;社会结构深刻变革,对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心理健康及社会治理提出更高要求;妇女儿童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呼唤妇女儿童事业更加均衡、更高质量的发展。

二、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妇女儿童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对江苏工作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总体部署,始终坚持党对妇女儿童工作的领导,推动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发展原则;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落实“投资于人”的发展理念,满足妇女儿童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始终坚持全面深化改革,推动南京妇女儿童工作在中国式现代化南京新实践中“走在前、做示范”;始终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着力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促进妇女全面发展、儿童健康成长;团结带领全市广大妇女积极投身现代化建设,为奋力谱写南京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新篇章贡献巾帼力量。

(二)总体目标

紧扣全市“创新引领、文化赋能、枢纽提能、国际开放”四大战略重点,全面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原则,推动妇女儿童平等享有全方位全生命周期健康服务、公平优质教育资源及多层次可持续社会保障;畅通妇女参与科技创新、产业发展的多元渠道,稳步提升妇女经济地位与政治参与水平;推进妇女儿童在安全保障、福利服务、法律保护等领域的权利全面实现,持续缩小城乡、区域、群体间发展差距;优化妇女儿童文化服务供给,不断提升妇女儿童的科学文化与人文素养;持续健全支持家庭发展的政策法规体系,弘扬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新风尚,实现妇女儿童全面发展,为建设高水平创新城市凝聚巾帼力量、守护未来希望。

南京市“十五五”妇女儿童发展规划重点指标

序号

主要指标

2030年规划目标

属性

1

孕产妇死亡率

≤7/10万

约束性

2

适龄(35—45岁)妇女宫颈癌筛查率

≥70%

约束性

3

城镇单位就业人员中女性比例

40%左右

预期性

4

企业职工代表大会代表中女性比例

与女职工比例相适应

预期性

5

村委会成员中女性比例、社区居委会主任中女性比例

≥30%、≥40%

约束性

6

新生儿、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2‰、≤3‰、≤4‰

约束性

7

中小学近视率力争在2025年基础上分别下降

5个百分点

预期性

8

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

≥85%

约束性

9

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

≥95%

约束性

10

3岁以下婴幼儿入托率

不低于20%

预期性

三、发展领域、重点目标和策略措施

(一)妇女发展

1.妇女与身心健康

以建设更高水平健康南京为引领,完善覆盖城乡的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健全妇女心理健康服务网络,提升危机干预处置能力,倡导科学健康生活方式,全面提升妇女生命质量与健康预期寿命。

重点目标

(1)优化妇女全生命周期健康服务,促进女性身心健康发展,妇女人均健康预期寿命高于85岁。

(2)保障孕产妇安全,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7/10万以下。

(3)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90%以上。有效控制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

(4)扩大宫颈癌、乳腺癌筛查覆盖面。适龄妇女宫颈癌人群筛查率达70%以上,宫颈癌早诊率达90%以上,乳腺癌早诊率达80%以上。

策略措施

(1)提高妇女全生命周期健康服务水平。深入实施健康南京行动,健全贯穿妇女全生命周期的健康服务链。推进免疫规划数智化建设,完成基层数字化预防接种门诊和电子接种证建设。面向妇女群体系统开展健康教育、生殖指导、专业咨询、筛查评估、综合干预及应急救治等一体化、多层次的卫生健康服务。

(2)加强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加大妇幼健康三级服务网络建设力度,进一步完善危急重症孕产妇救治中心建设,推进各级妇幼保健机构标准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促进妇女身心健康领域的科学研究和成果转化,建立妇女健康管理信息数据的应用和共享机制。

(3)提升生殖健康与孕产期服务水平。全面普及生殖健康和优生优育知识。提高婚前检查、孕前检查和孕产期保健服务的可及性和服务质量。实施早孕关爱行动。完善艾滋病、性病等防治工作机制。将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无痛分娩及无创产前基因检测等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

(4)加大妇女常见病防治力度。增强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防治意识,提高适龄妇女“两癌”筛查覆盖率,推动早诊早治。稳步推进全市适龄女性人乳头瘤病毒(HPV)疫苗免费接种工作。重点关注盆底功能障碍、骨骼系统疾病、心脑血管疾病等对妇女健康的影响。

(5)促进妇女心理健康服务发展。完善妇女心理支持与危机干预服务网络,强化早期预防与专业干预机制。加大心理健康知识宣传与理念普及力度,关注青春期、孕产期、更年期和老年期妇女的全生命周期心理健康,重点加大对职场女性、进城务工女性、单亲妈妈等群体的服务供给,强化心理咨询和治疗技术在妇女保健和疾病防治中的应用。

(6)引导妇女践行健康生活方式。倡导妇女培养健康生活习惯,提升健康素养和自我保健能力。紧扣南京世界体育名城建设部署,全力打造高水平赛事矩阵,鼓励更多妇女参与各类体育赛事和群众性体育活动,保障妇女在体教融合发展上的机会平等。建设女性友好健身场所,策划推广适合女性的健康运动项目。

2.妇女与科教文化

全面落实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改革,健全服务妇女的教育科技人才战略统筹实施机制,提升相关领域数智化服务水平,保障妇女平等享有优质教育、科技资源和人才培养机会,繁荣发展面向妇女的公共文化服务,全面提升妇女科学文化素养与综合竞争力。

重点目标

(1)普通高中和职业教育在校生中男女比例保持均衡。

(2)新增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中女性占比达到47%以上。

(3)各类人才引进男女比例保持在合理区间。

(4)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中男女比例保持在合理水平。

策略措施

(1)加强妇女思想政治引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引领妇女,引导广大妇女坚定理想信念,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厚植爱国情怀,始终听党话、跟党走,将个人理想融入党和国家事业,努力在中国式现代化南京新实践中建功立业。开展各类主题宣传活动,鼓励妇女自尊、自信、自立、自强,创新运用新媒体平台,讲好巾帼故事,筑牢巾帼信仰基石。

(2)保障女性平等享有接受高等教育的权利和机会。关注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在校女生发展需求,提供学业辅导和职业规划指导,破除性别因素影响。在高等教育招生中严格落实性别公平原则,保障女性平等享有优质教育资源。鼓励和支持高校通过优化专业设置、加强职业规划指导、完善奖助体系等措施,激发女大学生学习潜能和创新活力。

(3)提升女性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水平。围绕南京市“1026”先进制造业集群体系发展需求,鼓励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和行业企业面向女性开设适需专业和课程。推动职业教育与终身学习有效衔接,支持女性通过多种形式接受继续教育。完善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培养女性能工巧匠、大国工匠。支持女性参加各类职业技能培训和技能竞赛,深化“赛教融合”育人模式。依托巾帼家政培训、“春风送岗位”招聘等市级品牌平台,提供精准化职业指导、技能培训和岗位对接服务。

(4)加强女性科技人才培养。在各类科技项目申报、评审中保障女性的平等参与权。支持高校、科研院所、企业设立女性科技人才专项科研基金。完善高层次女性科技人才评价激励机制。鼓励用人单位通过探索弹性工作制等方式,支持孕哺期女性科技人员回归工作岗位,在项目申报、考核评价、岗位聘用等工作中,适当放宽期限要求,延长评聘考核期限。加强优秀女科学家典型宣传,发挥榜样引领作用。

(5)为女性终身教育提供支持。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开放便捷的终身学习服务体系,完善注册学习、弹性学习和继续教育制度,拓宽学历教育渠道;发展线上线下融合的社区教育和在线教育,为女性尤其是进城务工女性、女性新市民、待业女性等群体提供有针对性的职业技能培训;办好社区大学、老年大学,鼓励高校、科研机构、文化场馆等面向社会开放学习资源。探索建立个人学习账户和学分累计制度,支持女性通过非学历教育提升综合素质和能力。

(6)丰富女性文化产品和服务。鼓励和支持优秀女性题材文艺作品创作、生产与传播。聚焦女性全生命周期需求,提供更多元便捷、更具温度的公共文化服务与文化活动。加强对女性文化从业者、文化创意人才的培养与支持,鼓励女性参与文化产业创新创业、城市文化遗产保护、文化传承创新和文化志愿服务。

(7)深化妇女领域交流与合作。发挥南京独特历史文化优势,积极拓展妇女交流合作的领域和渠道,开展南京都市圈、长三角、长江经济带城市、“一带一路”沿线城市、港澳台地区、对口协作地区妇女联谊互访活动。积极搭建友好交流平台,支持女性组织、女性专业人士、女企业家、女性文化工作者等参与区域性科教、文化、经贸交流活动,项目合作与高层次对话。

3.妇女与经济发展

深度融入南京创新驱动发展格局,围绕全市千万人口发展目标,健全妇女创新创业政策服务体系,鼓励和扶持妇女在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数字经济等主导产业及乡村全面振兴实践中建功立业,促进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持续提升妇女经济社会参与水平。

重点目标

(1)促进女性平等就业,女性就业人员占全部就业人员比例稳中有升。

(2)优化妇女就业结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中女性比例保持在40%左右。

(3)释放新质生产力赋能作用,稳步提升女性就业质量。

(4)高新技术企业中女性高级管理人员比例逐步提高。

策略措施

(1)保障妇女就业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将促进妇女就业和职业发展,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及就业优先战略。在制定和实施产业政策和投资计划过程中,充分考量其对妇女就业的影响,依托经济增长带动女性就业岗位扩容、收入水平提升和职业结构优化,推动女性劳动参与率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同步适配、协同提升。

(2)推动平等就业落到实处。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畅通就业性别歧视投诉举报渠道。鼓励用人单位营造家庭友好型工作环境和性别平等、包容发展的文化氛围。发挥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引领作用,严格落实性别平等要求,保障女性在岗位晋升、职称评聘、职级晋级等方面享有平等权利和机会。

(3)促进女性高质量充分就业。提升女性在人工智能、大数据、生物医药、高端软件、智能制造等新质生产力领域的参与度和竞争力。加强对女性在数字经济、平台经济、共享经济等新兴领域就业创业的引导与支持。加强公共就业服务供给,为新就业形态女性从业者提供职业指导、岗位对接、劳动维权等精准服务。鼓励各类众创空间、孵化平台为女性创业创新提供便捷优质服务。

(4)加大女性就业扶持力度。加强高校、政府、企业三方联动,完善大学生就业创业服务体系,深化女性职业生涯规划教育。举办专场招聘、就业见习、创业大赛等活动。鼓励女大学生投身科技型、创新型创业。加大对失业妇女、进城务工女性、残疾妇女、生育后返岗妇女等群体的就业援助力度。

(5)保障女性生育后职业发展权利。鼓励用人单位设立生育友好岗,制定有利于职工生育后回归岗位和职业发展的支持措施,开展返岗培训、提供母婴与托育服务,探索弹性工时等。严格落实产假、育儿假、护理假等生育休假制度。加强生育女性权益保护,消除生育歧视行为。

(6)引领妇女在乡村全面振兴中发挥更大作用。加强高素质女性农民培育,深入实施“乡村振兴巾帼行动”等提升农村妇女技能和领导能力的培训,支持妇女积极参与乡村产业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培育女性农业致富带头人、乡村工匠、乡土文化能人。大力发展适合妇女参与的电子商务、手工文创等特色产业。依法保障农村妇女土地权益和集体资产收益分配权,支持妇女在城乡融合发展中实现就地就近就业或有序转移就业。

专栏1:推动数字技术赋能女性就业创业系列行动

“数智她力量”赋能行动。面向职场女性、创业女性分层分类开展数字技能应用培训。落实高新园区、高校女性创业创新实践项目,组织赋能、交流、研学活动,助力青年女性、女大学生链接发展资源。

“科创宁姐”建功行动。组建“项目红娘”队伍持续赋能。举办高层次女性科技人才研修班,激励女性科技人才弘扬科学家精神。推动科学技术进步“一法一条例”女性支持条款落地,为女科技工作者“揭榜挂帅”营造良好环境。推广“巾帼科创贷”,破解女科技工作者创业融资难题。

“巾帼OPC”助力行动。在全域打造一批女性友好的OPC社区,搭建女性专属OPC创业服务平台,常态化开展项目路演、资源对接、研学交流、创业实训、导师陪跑等赋能活动;提供算力支撑、技术平台、法务风控、注册代办等全流程一站式创业支持,赋能女性在数字经济生态中发挥特色优势,成长为重要创业节点,培育一批优质女性OPC创业项目与女性领军人才。

4.妇女与决策管理

保障妇女参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与特大城市社会治理,拓宽妇女参政议政渠道,推动妇女广泛参与决策管理,主动担当时代使命,共建共享治理成果。

重点目标

(1)市、区党代表中的女性比例保持稳定,市、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的妇女代表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上一届。

(2)市、区党委和政府工作部门领导班子配备女干部的班子比例达到60%以上,其中要有适当数量的正职。

(3)保持妇女参与企事业单位决策管理层、决策层任职比例合理。

(4)社区居委会、村委会成员中女性比例分别达到50%、30%;社区居委会主任中女性比例达到40%以上,村委会主任中女性比例逐步提高。

策略措施

(1)加大妇女参与决策管理的保障力度。提升女性在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党政工作部门以及企事业单位、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中的比例。在制定涉及公众利益和妇女权益的重大方针政策时,充分听取女党代表、女人大代表、女政协委员、妇女组织和妇女代表的意见和建议。严格落实妇女权益保障相关法律要求,健全妇女参与决策的制度机制,确保妇女在各级决策层面的话语权与影响力持续提升。

(2)完善女干部、女党员的培养选拔及储备机制。将女干部培养选拔工作纳入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人才队伍建设总体规划。坚持办好市区两级中青年女干部进修班。注重从各行各业青年女性中发展党员。在党代表候选人酝酿过程中,充分关注政治过硬、作风优良、敢于担当、实绩突出的优秀妇女,确保党代会代表中女代表比例。优化女干部成长路径,注重日常培养和战略培养,为女干部参加教育培训、交流任职、挂职锻炼创造条件和机会。注重在干部结构动态调整中保持女干部的合理比例。

(3)推动妇女积极参与企事业单位决策管理。培养选拔优秀女性专业技术人员进入企事业单位决策管理层,提高女性从业集中的行业决策管理层中的女性比例。确保女职工平等参与企业决策与管理,女职工代表在各级工会代表大会、职工代表大会中的比例应与女职工占职工总数的比例相匹配。

(4)推动妇女有序参与城乡基层社会治理。在村和社区“两委”换届中,推进村和社区委员会成员中的女性比例、正职女性比例稳中有升。拓宽选人视野,多维度培养选拔村和社区干部。注重从女大学毕业生、女致富能手、经商务工女性、乡村女教师、女医生、女社会工作者、女性新就业群体等人群中培养选拔村和社区干部。

(5)充分发挥妇联组织在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中的作用。各级妇联组织履行好代表妇女参与管理经济文化事业和社会事务的职责,支持妇联组织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参与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制定。深化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新就业群体等新兴领域妇联组织建设,扩大组织有效覆盖。

5.妇女与家庭福利

持续加大在社会保障、家庭领域的投入,夯实妇女全面发展基础。在全社会倡导树立新时代家庭文明新风尚。

重点目标

(1)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待遇水平稳步提升。

(2)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妇女及家庭纳入低保、特困、支出型困难等救助范围。

(3)婚姻登记、婚姻家庭关系辅导一站式服务覆盖率达到100%。

(4)健全育儿补贴动态调整机制,适时适度提高育儿补贴补助标准。

策略措施

(1)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确保妇女公平享有各类社会保险和社会救助,持续推动社会保险参保扩面,鼓励将更多新就业形态女性群体纳入社会保障体系,实现应保尽保。加强社会保障分性别统计、信息动态监测和管理。加强低收入群体兜底帮扶,合理确定和调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切实保障困难妇女基本生活。

(2)推动社会福利精准施策。提升公办养老机构服务能力,重点为经济困难失能失智老年妇女、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妇女提供服务。加大贫困妇女、失业妇女帮扶力度,将新就业形态女性群体充分纳入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加强残疾人康复服务机构建设,推进残疾妇女社区康复。

(3)促进家庭关系和谐发展。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大力弘扬中华传统家庭美德,涵养社会主义文明家风,营造平等、和谐、幸福的家庭环境,鼓励家庭成员平等参与家庭事务决策,共同履行家庭和社会责任。推进移风易俗,培育新型婚育文化,搭建线上线下婚恋交友服务平台,推广婚前辅导、婚姻登记、婚育健康宣传教育、婚姻家庭关系辅导等“一站式”服务,强化网络婚恋舆论正向引导。推动心理咨询师、社会工作师、律师等专业力量,围绕家庭全生命周期提供婚姻关系维护、亲子关系指导、家庭危机干预等多元服务。

(4)完善家庭支持政策。健全涵盖生育支持、幼儿养育、青少年发展、老人赡养、病残照料等方面的家庭政策体系。优化妇女生育医疗保障政策,持续推进住院分娩范围内费用“零自付”。大力发展托幼一体服务,持续优化托育服务资源布局。完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推动夫妻共担育儿责任,强化男性参与育儿的正向宣传引导与制度保障。大力发展社区养老、居家养老、家政物业等服务网络,鼓励家庭发挥养老主体责任。健全困难帮扶保障机制,加强对生活困难家庭的精准救助与关爱服务。

(5)营造生育友好的社会氛围。加大生育友好政策宣传解读力度,多渠道普及生育友好举措,提升政策知晓度与群众获得感,营造生育友好型工作和社会环境。将生育友好理念宣传教育融入健康南京建设。积极组织开展生育友好城市及生育友好单位建设活动,推动机关、企业、社区、医院等全域践行生育友好理念。

专栏2:推动生育友好型社会建设行动

扩大生育保险覆盖面,将灵活就业人员纳入生育保险覆盖范围,科学设定缴费标准与待遇水平,向符合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发放生育津贴,实现待遇水平与缴费水平合理挂钩。

降低生育成本,完善辅助生殖相关医疗服务的医保支付办法。优化住院分娩医疗费用保障政策,完善住院分娩范围内费用个人“零自付”政策,适时将产后康复医疗费用纳入支付范围。

优化生育经办服务,简化新生儿参保手续,实现新生儿“出生即参保”常态化,全面落实生育津贴直接发放至参保人员个人。

推行弹性工作制度,结合实际采取弹性上下班、居家办公等方式,完善平衡工作和家庭的措施。持续优化就业服务,加强对产后失业女性开展就业技能提质培训。

加强多子女家庭住房支持,优先纳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范围,适当照顾多子女家庭配租标准,实施多子女家庭差异化租赁购房优惠政策。

积极组织开展全国生育友好城市及生育友好单位建设活动,统筹市、区级、用人单位三个层面协同发力,逐步构建多层次、广覆盖的生育友好型社会建设格局。

6.妇女与法律环境

厚植性别平等理念,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健全妇女权益法治保障体系,强化执法司法效能,健全矛盾纠纷化解与法律援助机制,依法严厉打击侵害妇女权益违法犯罪,提升法治化保障水平。

重点目标

(1)市(区)党校(行政学院)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教育培训实现全覆盖。

(2)面向妇女的普法宣传覆盖面达到100%。

(3)家庭暴力报警处置率达到100%。

(4)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并提出申请的妇女,100%提供法律援助。

策略措施

(1)全面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推动各级领导干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妇女儿童工作的重要论述以及马克思主义妇女观、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开展以男女平等为核心的先进性别文化传播,逐步拓展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宣传教育覆盖范围。完善法规政策性别平等评估机制,依照法定程序,推动相关法规、公共政策的修订工作,注重从源头依法保障妇女合法权益,将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落实在政策法规制定实施全过程各环节。

(2)严厉打击侵害妇女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健全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联动工作机制,完善公安、法院、检察院反家庭暴力联动服务平台建设,实现数据共通和信息共享。完善落实家庭暴力发现、报告、处置机制,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要强化主体作用,增强强制报告意识,履行强制报告义务。加强对精神侵害、经济控制等家庭“软”暴力的预防、惩处与救助。有效控制和严厉惩处强奸、猥亵、侮辱、拐卖女性,特别是针对女童和智力、精神残疾妇女的违法犯罪行为。有效预防和制止性骚扰以及借助互联网对妇女实施的猥亵、欺诈、侮辱、诽谤等行为。

(3)健全婚姻家庭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构建政府主导、各方协同、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推进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化解工作,健全婚姻家庭纠纷在线诉调平台。加强专业调解队伍建设,实施调解员培训计划,吸纳专业力量培育巾帼品牌,鼓励志愿力量参与基层排查调解。充分发挥网格员队伍在保障妇女权益方面的作用。推动婚姻家庭调解力量下沉,开展婚前普法、婚内调适等服务。

(4)完善面向妇女的优质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织密线上线下“一张网”,发挥各级综治中心和12338、12348等维权、咨询热线作用,实现阵地融合、数据联动、服务协同。依法规范面向妇女的法律援助服务,保障妇女在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中享有法律咨询、代理、刑事辩护等法律服务。加强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法律援助律师队伍建设;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保障特定案件中生活困难妇女及时获得司法救助。

(5)强化妇女用品质量监管。聚焦美妆、内衣等重点妇女消费品,组织开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公开质量监督抽查结果信息,对监督抽查发现的不合格线索,及时依法处置。畅通12315维权渠道,建立市场监管投诉热线快速反应机制。严处假冒伪劣、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督促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保障妇女消费安全。

(二)儿童发展

1.儿童与身心健康

以儿童健康成长为核心导向,构建覆盖全生命周期的儿童健康服务体系,持续提升儿童身心健康保障水平,筑牢儿童健康发展坚实根基。

重点目标

(1)新生儿、婴儿、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降至2‰、3‰、4‰以下。

(2)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95%以上。

(3)中小学生近视率力争在2025年基础上分别下降5个百分点。

(4)全市中小学配备兼职健康副校长实现全覆盖。

策略措施

(1)优化儿童公共卫生服务。进一步完善防、筛、诊、治、康一体化服务网络,系统落实三级预防综合干预措施。构建精细化的城乡儿童健康服务体系,推动优质医疗资源向基层、郊区延伸,不断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推动医疗卫生机构面向托育服务机构,开展婴幼儿健康管理和中医药健康等服务,落实疾病防控责任。

(2)完善全周期生命保护体系。加强出生缺陷综合防治,持续加大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听力与先天性心脏病筛查力度,加强对低出生体重儿、巨大儿和早产儿等高危儿童的动态健康管理,推进儿童近视、超重肥胖与孤独症等病症早筛查早干预。完善幼儿健康大数据,加强信息互联共享,实现儿童健康全周期全过程管理和服务的信息化、智能化。

(3)完善预防接种服务体系。推进实施适龄人群人乳头瘤病毒(HPV)疫苗接种、b型流感嗜血杆菌(Hib)疫苗、水痘疫苗等纳入国家免疫规划,优化免疫程序。积极推进免疫规划数智化建设,完成基层数字化预防接种门诊和电子接种证建设,保障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有效接种。

(4)开展科学健康管理。依托数智健康平台,为儿童建立动态更新的电子健康档案,实现健康状况实时监测与个性化干预。培养儿童科学运动习惯,全面推进健康学校建设,严格执行儿童年度健康体检制度。加大儿童健康知识宣传普及力度,构建校家社企协同的营养健康促进体系,提升儿童健康素养;培育健康饮食习惯,将膳食营养和体育锻炼知识技能融入中小学课程教育及日常活动,全面实施学生体质强健计划,有效防控超重肥胖。规范坐姿习惯养成与日常体态管理,强化脊柱健康筛查与纠治干预。

(5)加强心理健康服务。实施青少年心理健康“润心行动”,推动全市以及有条件的区建成家庭教育咨询中心。强化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服务,强化中小学专兼职心理健康教师配备,加强同伴心理支持与教育。发挥专业社工作用,聚焦广大青少年身心健康,提供个案工作、小组活动、危机干预、家庭教育指导等多元化服务。结合中小学生健康体检和常见病监测,完善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测评、筛查、咨询指导与分类干预服务,强化学生隐私保护。推进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服务网络建设,优化医院、学校和社区心理健康机构资源,发挥12355青少年服务热线作用,加强12356心理援助热线与96111陶老师热线的联动增效,建立规范、高效的心理危机来电联动处置模式,提供全天候心理援助热线服务。

专栏3:全面开展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促进行动

开展儿童心理保健科(门诊)建设行动。至2030年,全市三级、二级妇幼保健院开设儿童心理保健科(门诊)比例分别达到100%和70%;搭建儿童青少年“互联网+心理健康”服务平台,构建线上线下一体化的儿童青少年分级服务网络,提升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服务能力。全面开展0—6岁儿童孤独症筛查干预服务,确保孤独症儿童应筛尽筛、应康尽康、应助尽助。

开展青少年心理健康“润心行动”。建立健康教育、监测预警、咨询服务、干预处置“四位一体”的心理健康教育体系。加强中小学校心理辅导室建设,每个中小学校配齐心理健康教育专(兼)职教师,到2030年,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的学校比例达100%。建成市级家庭教育咨询中心,联动陶老师工作站等资源打造核心服务枢纽;推动60%以上区建成区级家庭教育咨询中心,2030年实现区级中心全覆盖,同步在中小学、社区设立心理服务站(点),构建“15分钟心理服务圈”。

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测评行动。坚持预防为主、关口前移,建立“一生一档”心理档案,对高危学生实施“筛查—评估—干预—随访”闭环管理,严格落实隐私保护

(6)加强儿童视力保护。推动妇幼保健机构、儿童医院等相关医疗机构通过家长课堂等对家长进行近视防控宣教,提升家庭科学用眼意识,引导家长督促孩子养成良好用眼习惯。开展近视防控“护瞳”行动,严控电子产品,0—3岁期间,尽量避免接触使用电子屏幕;4—6岁期间,严格控制屏幕使用时间,每次不超过20分钟,中小学生每天累计≤1小时。强化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工作,实现早筛查、早诊断、早干预。加强学校视力监测体系建设,建立中小学生视力健康档案,定期开展视力检测并动态更新,精准掌握儿童视力变化情况。深入实施“学校明亮工程”,逐步开展标准教育改造,优化教室采光照明条件,增加户外活动和体育锻炼时间,每天户外活动时间达到2个小时以上。加强社会宣传,发挥广播电视、网络新媒体等作用,宣传推广预防儿童青少年近视健康科普知识,培养儿童青少年科学用眼的卫生习惯。

2.儿童与教育支持

以促进儿童全面发展为核心,构建公平优质的现代化教育体系,确立“五育并举”“健康第一”的教育理念,完善校家社协同育人机制,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进一步提高儿童受教育水平。

重点目标

(1)省市优质幼儿园就读幼儿比例不低于92%。

(2)学生在校户外活动时间逐步增加。

(3)稳步扩大普通高中学位供给。

(4)全市幼儿园提供托位数超2.5万个。

策略措施

(1)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大力推动素质教育,完善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提高未成年人思想道德素质,教育引导广大未成年人树立远大理想,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化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建设,加大互联网时代的青少年思政教育创新实践研究,积极开展具有南京特色的思政课程。深化体教融合,帮助学生建立健康心智,磨炼坚强意志,锻炼强健体魄。构建完善艺术学科与其他学科协同推进的美育课程体系,遵循美育特点,突出价值塑造。加强劳动教育,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劳动观,形成良好的劳动习惯。

(2)优化学前教育资源配置。根据人口发展形势科学布局幼儿园规划建设,加强公办园建设,支持和规范民办幼儿园发展,促进城乡、区域、园际间优质均衡发展。聚焦内涵质量提升,加强课程游戏化建设,推动幼儿园优质课程创新实践,培育一批具有全国影响力的学前教育品牌课程和教育教学成果。深入推进幼小科学衔接。按照国家政策要求,逐步推进免费学前教育。鼓励支持幼儿园面向2—3岁幼儿开办托班或扩大托班规模,加强托位供给,提升幼儿园办托质量,规范幼儿园托班管理,完善支持保障,深入推进托幼一体化建设。

(3)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健全与人口变化相适应的教育资源配置机制。稳步扩大免费教育范围,促进教育资源均衡布局。深化义务教育质量提升行动,加强学校内涵建设,优化课程体系与教学方法,提升课堂教学效率;推进城乡教育一体化发展,通过校长教师交流轮岗、优质学校结对帮扶等措施,缩小城乡、校际办学差距。丰富课后服务资源,不断提升“金陵娃·小时光大课堂”全市课后服务工作品质。

(4)推动高中阶段教育优质特色办学。推进高品质高中和高品质特色高中建设,形成多样化、有特色的普通高中发展格局。职业高中深化产教融合,优化专业设置,加强实训基地建设,增强职业教育适应性与吸引力,提升学生实践技能与就业创业能力。探索与在宁高校共建人才储备基地的路径,搭建多元录取“立交桥”。

(5)保障特定群体受教育权利。坚持教育公平底线,健全覆盖学前教育至高中阶段的精准资助体系,对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残疾儿童等实现“应助尽助”。面向留守儿童、流动儿童、新就业群体子女,开展关爱托管、心理疏导、生活帮扶等服务活动。深化对特殊群体的关爱帮扶行动,探索推行随迁子女义务教育仅凭居住证入学的政策,巩固提升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就读公办学位比例,提升随迁子女教育服务水平;针对休学儿童,建立“学籍保障、学业帮扶、心理关怀、生活救助、校家协同”的全链条关爱机制。深入推进融合教育工作,着力完善特需儿童、少年入学工作协同机制,加快建立与教育强市相匹配的高质量特殊教育体系,进一步推动构建适宜融合的教育新生态。

(6)推进校家社协同育人。形成政府统筹、部门协作、学校主导、家庭尽责、社会参与“五位一体”协同育人格局。完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依托家长学校、家庭教育指导中心等平台,为家长提供科学育儿培训、亲子沟通技巧指导等服务。搭建校家社联动机制,通过家长会、家长开放日、社区教育活动等形式,加强学校与家庭、社会的沟通协作。整合社会优质教育资源,推动博物馆、科技馆、图书馆、企业、社区等共建儿童社会实践与研学基地。

专栏4:实施校家社协同育人行动

实施校家社协同、校地协作、城乡携手协同育人工程,建设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教联体”、校地合作“联合体”。

学校充分发挥主导作用,建立家长学校、家庭教育指导委员会,每学期常态化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全员家访与家校沟通;家庭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强化“第一课堂”意识,主动参与家校活动、配合学校教育,注重品德培育与习惯养成;社会全面提供支持保障,社区建立家长学校与指导服务站点,公共文化场馆免费开放实践基地,构建覆盖城乡的普惠性家庭教育服务网络。

推进“教联体”建设行动。实现市区“教联体”建设全覆盖,以学生健康快乐为目标的“教联体”机制100%覆盖全市中小学。推进“联合体”建设,全市各板块建立与驻地高校常态互动合作机制,打造校地合作共建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南京示范”。

3.儿童与家庭福利

以筑牢家庭育儿支撑、健全儿童福利保障为核心,完善普惠性儿童福利政策体系,强化家庭照护能力建设,构建家庭尽责、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儿童福利与家庭支持服务网络,保障儿童在安全、温暖、包容的家庭及社会环境中健康成长。

重点目标

(1)3岁以下婴幼儿入托率不低于20%。

(2)集中养育孤儿、社会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标准动态调整。

(3)街道(镇)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专业化服务率达100%

策略措施

(1)完善福利制度体系。将儿童发展融入公共政策制定、公共服务供给、公共资源配置全过程,推动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家庭尽责、社会参与的儿童保障大格局。细化分层分类保障标准,根据儿童家庭经济状况、监护情况、健康状况等维度,科学划分保障等级,制定差异化福利供给方案。持续健全困境儿童保障机制,将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残疾儿童、重病儿童、贫困家庭儿童等纳入重点保障范围,明确保障流程和责任主体,实现“应保尽保、精准施策”。

(2)提高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水平。坚持儿童优先原则,持续完善面向儿童的公共服务免费或优待政策。创新开发适配儿童成长需求的公共服务产品,完善儿童健康、文体、出行、福利等儿童友好公共产品供给。统筹城乡儿童公共服务资源配置,缩小城乡、区域、群体间服务差距。针对残疾儿童、困境儿童等特殊群体,完善公共服务便利措施,推动医疗、教育、文化、法律等公共服务机构提供优先接待、流程简化等服务。

(3)完善生育养育支持制度。强化生育养育政策协同发力,全面落实育儿补贴制度,持续完善生育支持与激励政策体系,重点加强对多子女家庭的倾斜扶持,落实个人所得税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政策。扩大生育保险覆盖范围,将灵活就业人员、新业态从业者等纳入保障体系,减轻家庭生育养育负担。推动住房保障及购房优惠政策向多子女家庭倾斜。

(4)构建普惠托育体系。建强“1+N”普惠托育服务网络,以市、区托育综合服务中心为枢纽,构建托幼一体化、社区嵌入式托育、托育机构、用人单位办托等多元化服务体系。加强托育从业人员专业培训,提升科学育儿指导能力,满足家庭多元化、高品质育儿需求。加强托育机构安全监管、师资培训与质量评估,提升托育服务专业化、规范化水平,满足家庭“就近、便捷、优质”的托育需求。支持社会力量参与提供多元化普惠托育服务。

(5)加强儿童关爱保护。完善市、区、街道(镇)、社区(村)四级儿童保护网络,配备专(兼)职督导员与儿童主任,加强业务能力培训。规范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和司法保护“六位一体”保护流程,建立部门协同联动与信息共享机制,优化线索发现、处置、跟踪的闭环管理。搭建重点儿童关爱数据库,实行一人一档动态管理;畅通儿童权益维护热线,建立快速响应处置机制。落实孤儿与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保障,强化残疾儿童康复救助与流浪(流散)儿童临时照料。深化“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建设,完善流动儿童监测摸排,引入专业社工力量开展精准关爱服务。

(6)增强监护责任意识和科学家教能力。落实《江苏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强化家庭监护主体责任,普及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与监护照料知识。建立家庭监护干预机制,针对监护不足、监护失当等现象引入专业社工帮扶,提供家庭监护支持服务,改善监护状况。做优家庭教育专业平台,办好社区家长学校,建设覆盖城乡社区的普惠性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

4.儿童与安全法律

健全安全保障与权益保护协同机制,通过完善政策法规、深化宣教引导、严格执法司法,全方位筑牢儿童安全防线,为儿童健康成长提供坚实保障与有力法律支撑。

重点目标

(1)减少儿童伤害所致死亡和残疾,伤害死亡率以2020年为基数下降20%。

(2)强化儿童食品、药品、用品安全保障,婴幼儿食品抽检合格率达到99%以上,儿童药品抽查合格率达到98%以上,儿童用品安全指标抽查批次合格率达到95%以上。

(3)未成年人犯罪人数同比得到有效控制,维护社会治安稳定。

(4)针对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违法违规网站平台的查处力度持续提升。

策略措施

(1)筑牢儿童安全保护防线。将儿童安全全面融入城市治理及突发事件应对全过程,织密家庭、学校、社区“三位一体”安全防护网络,升级校园及周边防控、完善社区安全设施,常态化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将儿童特殊需求纳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在应急处置中优先保障儿童权益、设置专门庇护场所并配备专业心理疏导力量。加强交通、消防、防溺水等方面安全教育,提升儿童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救自护能力。

(2)健全儿童伤害防控多部门协同工作机制。构建预防、监测、干预、处置全链条体系,畅通儿童安全求助举报渠道,建立故意伤害早期识别与干预机制,严厉排查处置家庭暴力、校园暴力等行为,切实保障儿童人身安全;落实学校保护职责,防治学生欺凌,分级预防、干预、矫治未成年人不良行为或严重不良行为。针对溺水、交通、跌落、烧烫伤等重点伤害类型,制定专项防控措施,建立跨部门儿童伤害数据共享与预警机制。整合多部门数据资源,推动儿童伤害及暴力监测数据共享互通。

(3)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加强对专供婴幼儿的主辅食品以及学校、托育托幼机构等集中用餐单位的全链条、各环节食品安全监管。依法开展儿童和学生用品质量安全监管,将儿童和学生重点用品列入年度市级产品质量抽查计划,持续开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的违法行为。公开质量监督抽查结果信息,引导安全理性消费。

(4)加强未成年人网络保护。落实国家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构建政府监管、企业履责、家庭引导、学校教育、社会监督的协同保护体系。集中整治通过互联网诱导危险行为、宣扬不良价值、传播有害信息等涉未成年人突出问题,依法严惩侵害未成年人人身权益、利用网络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指导属地网站平台优化未成年人专属模式,科学合理设置使用时长,丰富适龄优质内容供给,切实守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加强青少年网络素养教育,引导儿童正确使用网络,提升网络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5)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完善未成年人犯罪预防治理体系,结合南京实际健全地方配套措施,依法严厉打击针对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行为,全面保障未成年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公安、民政、教育、卫健等部门,严格执行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加强强制报告制度专题培训,提高行业人员能力素质。深化法治教育与重点群体帮扶,健全违法犯罪预防治理体系,全方位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守护其健康成长。深入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普法宣传,营造遵纪守法良好氛围。

(6)完善落实未成年人监护制度。强化家庭监护监督,保障未成年人休息、娱乐和体育锻炼的时间,严禁侵犯未成年人身心健康、财产权益或者不依法履行未成年人保护义务的行为。健全困境和留守儿童监护帮扶机制,指导监护人增强依法履行监护和教育职责的意识。加强未成年人参与商业活动监管,严格规范相关领域使用行为,严禁利用未成年人从事违法违规活动。

(7)健全权益维护的跨部门合作机制。明确部门职责,强化信息共享、线索移送与联合处置,凝聚儿童权益维护工作合力。深化涉未成年人案件“一站式”办案监督保护工作机制。畅通未成年人权益求助渠道,建立快速响应机制,及时有效处置未成年人权益侵害案件。发挥专业社工作用,依托数字手段预防和治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加强对酒吧、电竞酒店、私人影院等场所的监管,推广使用电子证照等数字技术查验年龄,及时制止未成年人进入。

5.儿童与成长环境

全面推进儿童友好建设,将儿童友好理念融入政策制定、空间建设、服务供给、环境营造全过程,完善儿童活动空间布局,提升儿童公共服务,健全儿童参与机制,强化区域交流合作,构建有利于儿童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

重点目标

(1)推动儿童视角全面融入公共政策制定、城市规划设计、民生服务供给和基层治理全过程。

(2)有序推进覆盖街区、社区、公园、学校、医院等各类公共空间适儿化改造。

(3)逐步扩大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美术馆等文化场馆与红色旅游景点、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向儿童免费开放。

(4)优化儿童文旅资源布局与服务配套,开发一批主题鲜明、类型丰富的研学产品。

策略措施

(1)践行儿童优先理念。完善政策支撑体系,系统集成儿童友好政策措施,对涉及儿童权益的重大行政决策、重大项目,充分考虑和听取儿童及其监护人意见,探索开展儿童影响评价。加强儿童友好政策宣传引导,常态化开展公益宣传,提升公众知晓度和参与度。鼓励和引导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人等通过慈善捐赠、公益帮扶、志愿服务、技术支持等形式参与儿童友好建设。推动儿童优先理念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家庭,强化全社会儿童权利保护意识,营造尊重儿童主体地位、关爱儿童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

(2)全面推进儿童友好空间建设。在教育、托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儿童福利等涉及儿童的公共服务设施和公共空间建设中,营造符合儿童身心发展需要的空间和环境。以公共服务设施、公园绿地、出行环境等为重点,推进公共空间适儿化改造。深化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整治,推进运动设施提档升级,打造安全便捷的校园学习活动圈。强化通学安全保障,推进儿童友好通学路径建设,优化校园周边安全环境。鼓励社区依托综合服务站、文化活动站、口袋公园等建设儿童友好空间,提供就近可及的活动场所。

专栏5:儿童友好建设提升行动

完善政策体系,将儿童优先理念贯穿政策制定、规划编制、资源配置全过程。在涉及儿童权益的重大政策、重大项目实施中,充分听取儿童领域相关专家、儿童及监护人意见。

深化公共空间适儿化改造,立足南京“博物馆之城”特色推进博物馆、图书馆等公共设施适儿化升级,推广“街区+”“社区+”“公园+”建设模式,打造安全便捷的儿童友好公共场馆、公共服务设施、通学路径和多元校外活动场所,明确实施标准和分类建设时序。推进“滨江、环城、绕山、沿河”四大特色主题空间建设,拓展儿童友好空间生态,构建全域覆盖、功能联动的儿童友好空间体系。

强化公共服务优先供给,实施普惠托育服务、教育资源优化配置、儿童健康保障、心理健康支持、文体生活丰富等专项行动,持续完善儿童免费或优待政策。

促进儿童友好价值转换,培育发展儿童友好产业,释放儿童消费潜力,推动儿童友好空间建设与产业发展、消费升级互促共进。充分利用寒暑假、春秋假等重点假期,推出具有区域影响力的红色教育、六朝文化、非遗体验、自然探索、科技实践等精品研学品牌。

推动儿童友好数智化建设,以数字化赋能空间打造、服务供给与管理运营,提升建设智能化、服务精细化水平。

深化区域协同发展,拓展南京儿童友好建设在都市圈的辐射影响力,联动构建跨区域儿童友好生态,打造具有南京特色的儿童友好城市建设样板。

(3)优化普惠公共服务供给。聚焦儿童成长全周期需求,推动公共服务资源向儿童领域倾斜,提升服务水平。优化儿童活动空间配套服务供给,鼓励有条件的景区按程序适当提高儿童免票身高和年龄上限。完善校外实践基地、社区儿童之家等场所的服务功能,健全规范化运营管理机制。推动中小学校在节假日等时段优先向儿童开放体育场地。推动城市公交、地铁以及车站、机场等交通枢纽优化儿童出行服务,支持开通通学公交。

(4)繁荣儿童精神文化。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用好儿童友好形象标识、主题歌曲、公益广告等宣传载体,常态化开展儿童文化活动。弘扬优良家风与家庭美德,深化“八礼四仪”养成教育,选树“新时代好少年”优秀典型,营造关爱儿童、向上向善的社会氛围。鼓励优质儿童文化作品创作,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创作推广,培育具有南京特色的儿童文化品牌,讲好儿童友好南京故事。严格规范儿童文化市场监管,加大对不良文化产品和有害信息的排查整治力度,持续净化儿童文化环境。

(5)健全儿童参与机制。尊重儿童主体地位,畅通儿童参与公共事务的制度化渠道,保障儿童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完善校园民主参与机制,鼓励儿童参与班级管理、校园活动策划、校规修订等事务。创新拓展儿童参与的形式和内容,深化小小民生观察团建设,引导儿童参与社区微治理、环保宣传等力所能及的社会治理活动。搭建意见收集、研判反馈闭环体系,切实提升儿童参与质效。

(6)深化儿童友好区域交流合作。主动融入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战略,构建南京都市圈儿童友好协同发展机制,深化与对口合作城市、友好城市的交流,推动区域间政策互通、资源互补、项目共建、文化共融,学习借鉴先进理念与实践模式。加强与周边城市组织、专业机构合作,引进优质儿童服务资源,加强人才队伍、特色品牌共创共享,推动南京儿童事业发展与都市圈接轨,提升儿童工作对外交流水平。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和加强党对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全面领导,把党的领导贯穿于规划组织实施全过程。充分发挥市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组织、协调、指导和督促作用,定期召开妇女儿童工作会议,交流规划实施情况,研究协商解决妇女儿童发展重难点问题。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责、妇儿工委协调、多部门合作、全社会参与的规划实施工作机制,稳步推动规划落地见效。

(二)严格履行责任。健全责任明确、协调有序、措施有力的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机制。各相关单位要结合各自职责,对照责任分工和目标任务,制定本部门实施方案和年度计划,加大对妇女儿童重点关切事项的研究力度,推动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在政策制定、项目实施、活动开展中,广泛听取妇女儿童意见建议,畅通诉求表达、反馈处置渠道,切实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促进妇女儿童全面发展。

(三)完善监测评估。深化数智赋能与监测工作深度融合,构建科学合理的监测指标体系,健全年度监测分析—中期评估—总结评估的全过程动态规划评估体系,以数字手段提升评估科学化、精细化水平,将监测评估结果作为改进工作的重要依据。统计部门负责开展年度监测工作,分析数据和信息,撰写监测报告。市各成员单位将妇女儿童指标体系纳入部门统计报表,健全指标填报采集工作机制,确保指标准确性、完整性。市妇联负责开展规划中期(2028年)、终期评估工作(2030年),撰写评估报告。

(四)健全协同机制。建立跨部门专题会商、信息共享工作机制,推动各部门在妇女儿童重点领域协同联动、密切协作。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桥梁纽带作用,支持和引导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妇女儿童事业发展,形成资源整合、优势互补、协同共治的工作格局,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妇女儿童发展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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