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12947031/2026-46127 | 信息分类: | 劳动、人事 / 解读材料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南京市人民政府 | 生成日期: | 2026-03-26 |
| 生效日期: | 失效日期: | ||
| 废止日期: | 是否修改: | 否 | |
| 信息名称: | 《南京市促进新时代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政策解读 | ||
| 文 号: | 关 键 词: | 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解读材料 | |
| 内容概览: | |||
《南京市促进新时代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政策解读
一、出台背景
人力资源服务业对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强化现代化建设人才支撑具有重要意义。为深入贯彻国家和省相关部署,结合我市人力资源服务业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试点城市建设,市政府办公厅于2026年3月26日印发《南京市促进新时代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宁政办规字〔2026〕3号),着力推动我市人力资源服务业提质扩容、创新发展。
二、主要目标
到2028年,完成人力资源服务业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试点城市建设,建设人社部重点联系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全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达2000家左右,营业收入超800亿元。服务能级、发展质效、行业生态等方面实现全面提升。
三、主要内容
包括十个方面措施,分别为培育壮大人力资源市场主体、支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做强做优、提升人力资源服务数字化水平、强化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稳就业中的作用、推进人力资源服务业与制造业融合发展、加大融资支持与风险保障力度、助力国际化拓展与海外市场布局、完善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功能布局、加强行业人才队伍建设、营造良好市场秩序和营商环境。
四、政策特点
一是坚持集成与精准并重,覆盖机构全生命周期发展。二是突出产业融合,紧扣我市“4+6”产业体系和“1026”先进制造业集群,推动人力资源服务业与制造业协同发展。三是强化数字赋能,推动行业向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四是加大金融保障,有效缓解行业融资难题。
五、实施时间
自政策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8年12月31日。
相关文件: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京市促进新时代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苏公网安备 320102020104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