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12947031/2026-46012 | 信息分类: | 公安、安全、司法 / 解读材料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南京市人民政府 | 生成日期: | 2026-02-02 |
| 生效日期: | 失效日期: | ||
| 废止日期: | 是否修改: | 否 | |
| 信息名称: | 《市政府2026年立法计划》解读 | ||
| 文 号: | 关 键 词: | 市政府;2026年;立法计划;解读材料 | |
| 内容概览: | |||
《市政府2026年立法计划》解读
近日,《市政府2026年立法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印发,对2026年市政府立法工作进行部署。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编制原则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各项改革决策部署,积极开展“小切口”“小快灵”立法,切实增强立法工作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时效性。
二、编制过程
一是公开征集立法建议项目。2025年8月通知江北新区、各区(园区)、相关部门和单位申报立法建议项目,通过立法民意直通车和市司法局网站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建议,共收到建议项目12件。
二是深入进行研究论证。为进一步提高编制质量,市司法局组织召开立法计划编制工作推进会、协调会、论证会。组织市消防救援局、水务局、建委、交通局、水务集团等部门和单位,就《南京市市政消火栓管理办法》进行专题协调。会同市公安局邀请行政立法、法学、行业等领域专家,就《南京市摩托车管理办法》立项合法性、可行性、必要性进行论证。
三是梯次推进立法项目。根据2025年立法计划预备、调研项目推进情况,将2025年2件预备项目、1件调研项目分别列为2026年的正式项目和预备项目,梯次布局、稳步推进各立法计划项目。
三、工作措施
为确保立法计划按时完成,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下一步工作措施如下:
一是加强指导督促。立法计划印发后,市司法局将召开部署会,明确起草和调研要求,指导起草单位制定实施方案并督促落实。
二是持续做好规章清理。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出台后相关法律制度清理,以及各类各级专项清理的要求,市司法局将会同相关部门及时对现行有效的市政府规章进行清理,增强地方立法的时效性。
三是优化立法工作机制。对于调整事项单一、法律关系简明的“小切口”式立法项目可以不受立法计划的限制,起草部门按程序报批后及时启动立法程序,简化立法流程,加快立法速度。根据预备项目调研论证以及文本起草情况,视情形推动相关立法程序。
相关文件: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政府2026年立法计划的通知
苏公网安备 320102020104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