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12947031/2026-43095 | 信息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宁政规字 / 通知 |
| 发布机构: | 南京市人民政府 | 生成日期: | 2026-07-14 |
| 生效日期: | 2026-08-15 | 失效日期: | 2028-08-15 |
| 废止日期: | 是否修改: | 否 | |
| 信息名称: | 市政府关于印发促进南京市科技强农若干措施的通知 | ||
| 文 号: | 宁政规字〔2026〕6号 | 关 键 词: | 科技强农;若干措施;通知 |
| 内容概览: | |||
市政府关于印发促进南京市科技强农若干措施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江北新区管委会,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现将《关于促进南京市科技强农的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南京市人民政府
2026年7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促进南京市科技强农的若干措施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科技强农工作部署,切实推动农业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提升南京农业科技创新策源能力和成果转化推广效能,因地制宜发展农业新质生产力,加快建设都市现代农业强市,现制定以下政策措施。
一、支持南京国家农高区、南京国家农创中心、生物育种钟山实验室协同创新
支持南京国家农高区、南京国家农创中心、生物育种钟山实验室打造集农业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企业孵化于一体的协同创新策源高地,为农业科技创新提供全链条服务。支持南京国家农高区纳入市级“双高协同”试行单位名单;支持南京国家农创中心与南京农业大学共同推进省级现代农业概念验证中心和大学科技园建设;支持生物育种钟山实验室建设。支持实施“一区一中心”联动专项及产学研合作项目,推进“一区一中心”平台建设、企业协同攻关及先进适用成果首试首用。(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玄武区人民政府、溧水区人民政府,江北新区管委会)
二、支持种质资源保护利用和品种创新
支持生物育种钟山实验室等科创平台挖掘重要优异基因种质资源,开展核心种源攻关,选育突破性新品种,打造种业创新高地。加强农业种质资源收集、保护与利用,支持企业自主或与科研院所合作开展新品种选育。鼓励申报农作物新品种审定、登记或植物新品种权授权,以及水产、畜禽新品种(配套系)审定。新品种测试示范、引进推广、种子生产加工能力提升、种苗繁育基地建设项目按照现有政策措施保障落实。(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玄武区人民政府,江北新区管委会、雨花台区人民政府、栖霞区人民政府、江宁区人民政府、六合区人民政府、溧水区人民政府、高淳区人民政府。以下措施均需江北新区管委会、雨花台区人民政府、栖霞区人民政府、江宁区人民政府、六合区人民政府、溧水区人民政府、高淳区人民政府落实,不再单独列出)
三、支持耕地质量保护提升
以补充耕地地块为重点,开展耕地质量提升行动。支持建设“新产品、新技术、新模式、新装备”集成应用场景,单个项目最高给予100万元用于技术攻关和展示。支持耕地土壤有机质提升技术应用,单个项目最高给予750元/亩的支持。(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规划资源局、市财政局)
四、支持高端农机装备研制推广
鼓励高端农机装备研发制造,打造“智慧育秧”“智能烘干”“智能分拣”“智能采摘”等新样板。加快推广智能绿色农机装备,按现有政策规定给予农业生产经营者农机购置补贴,年度最高给予100万元补贴。加强丘陵地区适配型特色农机装备推广应用,单个项目最高给予60万元支持。持续更新发布创新产品应用示范推荐目录,鼓励各部门、各单位在政府采购中,依法依规采用单一来源采购、优先采购、合作创新采购等方式,支持首台(套)装备推广应用。支持企业产品认定省级首台(套)重大装备。(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工信局、市财政局)
五、支持“人工智能+农业”创新发展
积极培育“人工智能+农业”OPC社区,加快推进人工智能在农业农村领域创新融合应用,提升设施种植、大田种植以及畜牧、渔业生产等智能化水平。建设“人工智能+农业”应用场景,支持智能感知设备研发、智能管控模型构建、智能化技术应用、数字乡村试点,单个项目最高给予100万元支持。支持发展“人工智能+农村电商”和“村播”“田播”等特色直播,深化数字技术应用。(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供销社、市财政局)
六、支持涉农新兴产业集群发展
打造智慧农业、功能食品、绿色生物制剂及新型动保药剂研发制造、宠物健康等产业集群高地,因地制宜发展细胞与基因技术、生物制造等未来产业。鼓励申报国家、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认定。鼓励企业发展农产品初加工、精深加工及副产物综合利用加工,支持功能食品深加工相关设施设备改造升级。(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
七、支持地方特色农业全产业链提质增效
支持优质稻米、多功能油菜、绿色蔬菜、现代茶、都市花卉、精品蟹虾、特色鱼和南京鸭等特色农业全产业链提质升级,支持农产品精深加工、冷藏保鲜、营养健康方面的技术创新与新品创制,推进“一镇一业”农业特色产业高质量发展,培育壮大特色产业集群。鼓励申报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休闲农业。单列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计划,探索通过“点状用地”等灵活用地供应方式,优先保障农产品加工、仓储物流、产地直销、休闲农业等项目用地需求。(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科技局、市规划资源局、市供销社、市商务局、市财政局)
八、支持农业领域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与应用推广
形成稳定的农业农村科技创新投入机制,加大农业农村场景培育和开放力度,支持各类创新主体与政府部门、产业园区等联合打造涉农领域应用场景,建设系统性验证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产业化应用等典型场景。推进整建制开展稻麦(油)轮作单产提升项目片区建设;支持开展农业特色产业全产业链关键核心技术产业化攻关,单个项目最高给予60万元支持;支持开展新优品种等科技成果示范应用推广,单个项目最高给予80万元支持。支持涉农高校院所参与区域性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科技小院建设,推广“科技+”服务,发展数字农技,推动农业科技成果进村入户。(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科协)
九、支持涉农企业自主创新
支持现代农业领域概念验证、中试熟化、企业技术中心、工程中心、重点实验室等平台建设,鼓励涉农企业申报新型研发机构。支持涉农领域细分行业重点企业、农业龙头企业等深化与高校院所合作,组建创新联合体,开展前沿技术协同攻关。支持涉农科技企业申报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
十、支持涉农前沿技术企业招商
支持引进“人工智能+农业”“低空+农业”“生物制造+农业”“营养健康+农业”“绿色低碳+农业”及“它经济”等领域前沿技术企业,对落地企业和相关项目,做好相关服务保障。(责任单位:市投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科技局、市工信局)
十一、支持农业科技人才培育
支持开展乡村创客、乡土人才、农业技术经理人、高素质农民、农业技术人员等培育。针对农业农村领域业务水平高、创新创业能力强、发展潜力突出的人才,符合条件的纳入市“青拔项目”支持,给予3年一周期,每周期最高7.2万元补助。实施“宁聚项目”引才,对符合条件的大学生等给予个人不超过5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对在宁就业高校毕业生,最高发放10万元生活补贴和7.2万元租房补贴;对来宁求职入职的高校毕业生提供最长30天免费居住服务;对符合在涉农区从事农业创业或就业连续满3年等条件的青年大学生新农人给予适当补助。(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供销社)
十二、强化涉农科技金融服务
支持设立农业科技创投基金、转化子基金,重点支持潜力型、成长型涉农科技企业。推动“宁科贷”产品升级,“宁科贷”单户贷款额度最高2000万元。鼓励农业企业投保科技项目研发费用损失保险、专利保险。推动提升“金陵惠农贷”各类主体贷款额度最高至1000万元,并给予贷款主体最高40%的贷款贴息,同时“金陵农担贷”可享受50%的担保费用补贴。(责任单位:市委金融办、市科技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
十三、积极争取上级政策资源
对照省科技强农资金支持方向,建立项目储备库,加强对上沟通对接,主动做好项目申报指导服务。支持高校院所、涉农科技企业等积极申报省现代农业关键技术集成推广、省种业振兴“揭榜挂帅”、省重大品种研发推广、省现代农机装备与技术推广、省智慧农场、省前沿技术研发计划(现代农业)等项目以及有关涉农科创项目。支持符合条件的主体积极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中的涉农领域项目。(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
十四、加强涉农科技成果产业化发展
推动南京市科技成果转化学院高质量发展,助力培育“懂技术、通市场、善融资”的复合型技术转移人才。推动涉农高校院所深化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探索“先使用后付费”,力争有转化前景的成果应赋尽赋。鼓励教授担任企业“科技副总”,支持“宁科荟”平台开展涉农科技成果发布。支持产业链链主企业深耕细分领域,培育涉农科技成果产业化发展“领头雁”,支持涉农科技创新类重点产业项目落地建设。支持农业企业承接吸纳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财政局)
本措施自2026年8月15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8年8月14日。江北新区管委会、各相关区人民政府和市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整合资源、聚合力量,细化分工、强化调度,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出台相关实施细则。各单位要结合实际,扎实推进科技强农,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走在前。
苏公网安备 320102020104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