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2947031/2026-15066 信息分类:    其他 / 宁政发 / 决定
发布机构:    南京市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26-03-01
生效日期:    2026-03-01 失效日期:    
废止日期:     是否修改:    否
信息名称:    市政府关于废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监督管理的意见》的决定
文  号:    宁政发〔2026〕22号 关 键 词:    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监督管理;决定
内容概览:    

市政府关于废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监督管理的意见》的决定

各区人民政府,江北新区管委会,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制度》《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对《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监督管理的意见》(宁政发〔2014〕194号)予以废止。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南京市人民政府

2026年3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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