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2947031/2025-85326 信息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 解读材料 / 其他
    发布机构:    南京市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25-12-06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废止日期:     是否修改:    否
    信息名称:    《南京市政府关于加强公共工程审计监督的意见》政策解读
    文  号:     关 键 词:    公共工程;审计监督;解读材料
    内容概览:    

    《南京市政府关于加强公共工程审计监督的意见》政策解读

    2025年12月6日,南京市政府印发了《南京市政府关于加强公共工程投资审计监督的意见》,现就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近年来,审计署持续对规范投资审计工作提出了新要求,特别是2022年新修订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增加了“对其他关系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重大公共工程项目的资金管理使用和建设运营情况,进行审计监督”的内容,投资审计的内涵和外延已经发生了很大变化,将审计监督范围由政府投资项目拓展到重大公共工程。

    为更好贯彻落实审计法精神及上级审计机关关于投资审计工作要求,我市今年制定出台了《南京市政府关于加强公共工程投资审计监督的意见》。意见出台过程中,多次召开业务部门专题会议并两次向全市公共工程建设相关的37家部门和单位正式征求了意见,经市政府常务会审议后印发实施。

    二、总体考虑

    《南京市政府关于加强公共工程投资审计监督的意见》更加注重结合我市公共工程领域建设特点,将推动公共工程审计监督高质量创新发展更加具体化、科学化。

    一是制定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投资审计工作的通知》(审办投发〔2019〕95号)和《南京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条例》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本意见。

    二是制定意义。意见的制定主要为更好适应投资审计发展新形势和提高投资审计工作质效的需要,建立“全面覆盖、协同聚力、数据赋能”的我市公共工程审计监督机制。

    三是制定目标。坚持全面覆盖、坚持协同发力、坚持数据赋能、坚持成果运用,以高质量审计监督保障资金安全、推动规范管理、提升投资绩效,服务保障全市工作大局。

    三、主要内容

    《南京市政府关于加强公共工程投资审计监督的意见》主要包括共7个方面内容。

    一是工作要求。主要明确了公共工程投资审计监督的主要目标和工作原则。

    二是公共工程审计监督的范围、对象和方式。将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国有企业投资建设项目以及重大公共工程项目等纳入审计范围;对审计机关、审计中心的职责、审计方式,以及审计对象和范围进行了明确。

    三是构建计划统揽、全面覆盖的审计体系。建立全市公共工程计划信息库,摸清公共工程项目底数;取消过去的按项目投资额分类审计的规定,建立年度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库;不得开展未列入年度审计项目计划、未出具审计通知书的“简易程序”审计。

    四是建立协同聚力、多层立体的监督机制。建立多部门协同监管机制,各负其责;加大市对区政府投资工程项目的审计抽查监督力度,统筹组织区级审计机关开展联动审计;压实内部审计工作职责,统筹社会审计资源。

    五是推动数据赋能、技防技控的监督模式。推进工程建设资料数字化管理;推进公共工程数据共享共用;利用信息化新技术赋能公共工程审计监督,逐步实现公共工程“计划入库、数据共享、过程留痕、全程监督”的智能监督模式。

    六是深化以审促改、以改提质的监督成效。坚持审计成果运用,压实整改责任,将审计监督与纪律监督、巡察、组织人事相结合,推动整改落实见效、纠防并举。

    七是工作保障。进一步加强各部门间的协作配合,完善审计发现重大问题线索与相关部门的移送反馈机制,健全公共工程的协同监督和数据共享机制。



    相关文件:市政府关于加强公共工程审计监督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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