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2947031/2025-45206 信息分类:    科技、教育 / 解读材料 / 其他
    发布机构:    南京市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25-06-24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废止日期:     是否修改:    否
    信息名称:    《南京市知识产权领域市与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政策解读
    文  号:     关 键 词:    知识产权;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改革方案;解读材料
    内容概览:    

    《南京市知识产权领域市与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政策解读

    一、出台背景与意义

    南京作为全国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示范城市,知识产权对创新驱动发展的支撑作用日益显著。但原有财政事权划分存在“职责交叉、权责不明、投入分散”等问题,制约了知识产权全链条效能提升。此次改革旨在明确市、区两级权责边界,理顺财政关系、强化支撑保障,体现“市级统筹全局、区级精准发力”的分级治理思路。

    二、核心内容:

    《方案》将知识产权领域划分为宏观管理、创造、运用促进、保护、服务、合作交流、教育人才、其他事项八大类,明确市、区两级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

    领域

    市级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

    区级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

    宏观管理

    制定全市性战略规划、地方性法规,开展全市知识产权统计与区域能力提升。

    制定区级战略规划,开展本区域统计与知识产权能力提升建设。

    知识产权创造

    市级组织的高价值专利、商标品牌、地理标志、精品版权、植物新品种等培育布局;市级自主开展的推进知识产权创造工作。

    区级组织的高价值专利、商标品牌、地理标志、精品版权、植物新品种等培育布局;区级自主开展的推进知识产权创造工作。

    知识产权运用促进

    全市性运营服务体系建设;知识产权转移转化促进;知识产权交易运营监督管理;市级重大经济科技活动知识产权评议、优秀知识产权评选;全市重点产业专利导航;知识产权强企、强链工作;其他全市性促进与运用事项。

    区级开展的知识产权转移转化促进;区级知识产权交易运营监督管理;区级重大经济科技活动知识产权评议、优秀知识产权评选;结合本地产业开展的专利导航;引导企业知识产权规范化管理;培育专利密集型产品/产业;产业知识产权联盟建设;其他区级促进与运用事项。

    知识产权保护

    全市性保护体系建设;涉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机制建设;全市保护状况评价;指导全市性执法;组织全市性快速协同保护、维权援助、保护联盟;市级知识产权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和行政调解;知识产权保护专家库建设。

    区级保护体系建设;涉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本区域执法、快速协同保护、维权援助;未列入中央、省及市财政事权的知识产权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和行政调解。

    知识产权服务

    全市性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全市性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全市性商标专利等信息研究分析及全市传播利用、融合应用;全市性服务业发展与监管;全市性风险预测预警;市级知识产权信息化、智能化基础设施及网络安全;市级公共服务载体建设。

    区级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区级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商标专利等信息在本地区的传播利用、融合应用;区级服务业发展与监管;本区域风险预测预警;区级知识产权信息化、智能化基础设施及网络安全;区级公共服务载体建设。

    知识产权合作交流

    市级层面对外联络、合作交流;南京都市圈知识产权保护联盟建设。

    区级层面对外联络、合作交流。

    知识产权教育与人才

    全市性人才队伍建设;全市性宣传教育普法;市属高校知识产权学科/学院/学位建设。

    区级人才队伍建设;区级宣传教育普法。

    三、改革亮点

    (一)突出市级统筹协调

    1、跨区域协同:市级主导支持跨区域产业链专利布局、长三角知识产权协同保护等战略性任务,避免重复投入。

    2、高价值培育:市级专项资金支持重点产业链(如集成电路、生物医药)高价值专利布局,强化产业竞争力。

    (二)激发区级能动性

    1、“一区一策”:鼓励各区结合主导产业(如江宁区智能制造、浦口区现代农业)自主设计培育政策。

    2、属地化服务:区级负责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分中心运营,产业知识产权联盟建设等。

    四、保障措施

    为确保改革方案有效落地,《方案》提出了四项配套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求各级部门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密切配合,确保改革落实到位。

    (二)落实支出责任:各区(含江北新区)及有关部门必须严格按照方案明确的划分,合理安排预算,及时下达资金,切实履行支出责任。

    (三)实施绩效管理:结合知识产权工作特点,建立健全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强化绩效结果运用,优化支出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四)强化统筹协调:要求将此项改革与财税体制改革、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紧密结合,协同推进。适时修订完善相关制度,促进知识产权工作高质量开展。

    《方案》通过制度性创新,破解了层级间权责模糊、资源错配的难题,引导财政资金根据事权层级精准投入,提升资金配置效率,强化区级政府在属地知识产权工作中的主体责任和投入保障,激发区级活力,为全面深入推进知识产权强市战略,营造良好创新生态和营商环境,服务南京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财政支撑。



    相关文件: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京市知识产权领域市与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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