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2947031/2023-90309 信息分类:    科技、教育 / 解读材料 / 其他
    发布机构:    南京市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23-10-18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废止日期:     是否修改:    否
    信息名称:    《南京市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建设方案》政策解读
    文  号:     关 键 词:    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建设方案;解读材料
    内容概览:    

    《南京市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建设方案》政策解读

     20234月,南京市被确定为第一批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建设城市。为高标准高质量推进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建设,近日,市政府正式印发《南京市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区建设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了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建设的总体要求、建设目标、主要举措、进度安排和保障措施。

    《方案》提出,南京市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建设的总体要求是以知识产权保护区域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提升为主线,突出严格保护知识产权政策导向,坚持深化改革,坚持目标导向,坚持协同联动,扛起省会责任,探索新的体制机制,探索知识产权保护的有效路径,营造一流知识产权保护环境,为南京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产业科技创新中心主承载区、创建国家区域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引领性国家创新型城市提供有力支撑。

    在建设目标方面,《方案》提出,到2025年,全市万人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达50件,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不低于85分,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案件办理量达80/年,以行政裁决决定方式结案的案件数年平均增幅超过20%,知识产权民事一审案件服判息诉率达到92%,维权援助和调解案件量超600/年,新增知识产权纠纷调解机构不少于6家、市级以上正版正货街区(行业)超过10家,产业知识产权保护联盟达到5家以上。南京知识产权保护整体水平位居全国前列,知识产权保护体系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执法能力大幅提升,在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全链条上走在前列,在全社会形成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浓厚氛围。

    在主要措施方面,《方案》列出了六大重点举措。

    一是夯实工作基础,优化统筹布局。成立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市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纳入市委常委会年度重点任务、市政府年度重点工作和高质量发展考核。深入实施南京区域知识产权能力提升计划

    二是坚持法治引领,推动制度变革。制修订《南京市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条例》《南京市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条例》等。加快推进全国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建设。推动设立南京知识产权法院。建立检察院、法院、公安机关和行政执法机关联席会议制度,打通行政执法中发现的涉刑事案件向司法机关移送、刑事侦查中发现的涉民事违法案件向行政机关移送双向通道。

    三是完善保护体系,强化保护链条。构建“1+13+N”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组建生物医药、集成电路、智能制造等重点产业知识产权保护联盟。建立海关区域联动执法协作机制,探索在全市开展知识产权仲裁联系点建设,建立对知识产权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机制。

    四是探索改革路径,释放创新动能。优化知识产权行政机构设置,深化知识产权审判改革,构建1个市级知识产权法庭、7家基层法院、8个巡回审判点的“1+7+8”运行体系。加强检察职能集中统一履行。强化对核心技术和基础科学的技术创新保护,推动破解卡脖子问题。

    五是深化扩大开放,加强交流合作。举办紫金知识产权国际峰会,深化南京都市圈知识产权保护联盟建设,定期召开都市圈知识产权行政与司法保护工作会议,推进南京都市圈知识产权一体化保护。提升企业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水平,推动在南京设立WIPO替代性争议解决服务(ADR)机构。

    六是立足区域特色,做优平台载体。启动南京紫金山英才菁英计划知识产权人才类项目,建设南京特色的线上宁知苑课堂和线下宁品汇沙龙品牌。高标准建设一站式知识产权保护平台、知识产权侵权鉴定服务平台、知识产权交易存证服务平台和商业秘密公证保护平台。

    《方案》还作出了南京市建设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的三个阶段进度安排,并提出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优化推进机制和加大资源投入等四个方面的保障措施。




    相关文件:市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建设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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