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2947031/2022-39341 信息分类:    综合政务 / 解读材料 / 其他
    发布机构:    南京市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22-04-26
    生效日期:    2022-04-26 失效日期:    
    废止日期:     是否修改:    
    信息名称:    关于《市政府关于取消、承接和下放一批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的解读
    文  号:     关 键 词:    取消;承接;下放;行政权力;政策解读
    内容概览:    

    关于《市政府关于取消、承接和下放一批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的解读

    一、起草背景

    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2013号)及《省政府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苏政发〔2020104号)文件精神,省人民政府决定取消57项行政权力事项,承接和下放29项行政权力事项的管理层级。其中,我市涉及取消事项19项,承接事项24项。此外,市各业务主管部门拟下放30项行政权力事项管理层级。

    二、主要内容

    《方案》内容分为正文和附件2个部分。

    正文部分主要是背景、内容和要求。

    附件为三张表格,分别是市政府决定取消的行政权力事项目录(19项)、市政府承接的行政权力事项目录(24项)和市政府拟下放行使层级行政权力事项目录(30项)。

    三、下一步工作

    1.对承接省政府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权力事项,分类做好承接工作。对省政府同时下放至我市市区两级的事项,市级业务部门以条线为单位开展业务指导,切实规范业务办理和事中事后监管。

    2.关于我市拟下放管理层级的30项行政权力事项,市协调办将会同市委编办组织江北新区及各区明确本辖区承接部门。

    3.市协调办将督促江北新区、各区及市各部门认真做好取消、承接和下放事项的落实和衔接工作,对取消事项,及时停止审批,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承接和下放事项,切实做好衔接工作。


    相关文件:市政府关于取消、承接和下放一批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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