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2947031/2011-00194 | 信息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解读材料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南京市人民政府 | 生成日期: | 2011-09-29 |
生效日期: | 2011-09-29 | 失效日期: | |
废止日期: | 是否修改: | ||
信息名称: | 《关于进一步彰显古都风貌提升老城品质的若干规定》解读 | ||
文 号: | 关 键 词: | 明城墙;城墙遗址;地块;景观;历史文化街区;历史风貌 | |
内容概览: |
《关于进一步彰显古都风貌提升老城品质的若干规定》解读
南京市9月28日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彰显古都风貌提升老城品质的若干规定》,《规定》分4大板块,适用于南京市明城墙围合范围内老城的规划管理,凸显了南京古城保护的一系列刚性指标,清晰描绘了“十二五”南京坚持文化为魂,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现实路径。28日南京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南京市规划局相关负责人对《关于进一步彰显古都风貌提升老城品质的若干规定》进行了解读。
板块一:控制老城容量,促进功能转型
——老城范围内要严格控制新建大型办公商业项目,严格控制建设容量、建筑体量和建筑高度。严格控制见缝插针项目,并对地块开发规模进行管制,面积小于2000平方米的待更新地块禁止建设高层建筑,小于3000平方米的待更新地块禁止建设高层非住宅建筑。
——积极引导优质资源向城市新区集聚,鼓励老城现有工业向都市产业园转型,充分利用工业遗产,发展创新型产业。
——老城更新项目应确立全市综合平衡的观念,进一步降低开发强度,严格控制单一地块为达到“就地平衡”而增加建设容量的行为。
——对老城范围内的住宅建设实行总量控制,老城年度土地投放总量应逐年递减,其中居住用地投放量不得超过老城土地投放总量的30%。严格限制在非居住用地上建设“公寓”类建筑,确需建设的,应严格控制在20%以内。
——老城内的医院、学校等优质公共资源应坚持“适度发展”的原则,严格控制新增用地和新增建设。在保护原有肌理和开敞空间的前提下,鼓励对现有医院、高校进行功能置换,发展教育培训、文化展览、科技科研等产业,但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房地产开发。
板块二:控制建筑高度,融合古今风貌
——严格控制老城范围内建筑高度,保持“近墙低、远墙高;周边低、中心高;南部低、北部高”的总体空间形态。
——城南、明故宫和鼓楼—清凉山三片历史城区内新建建筑高度一般应控制在35米以下,公共建筑可以控制在40米以下。其中:
集庆路和长乐路以南区域新建建筑高度不得超过12米,在明城墙周边、内秦淮河沿岸、历史文化街区及历史风貌区内,建筑檐口高度不得超过7米;集庆路和长乐路以北至建康路、升州路区域新建建筑高度不得超过18米;
建康路、升州路以北的历史文化街区、历史风貌区内,新建建筑高度应当符合保护规划确定的控制要求。该区域周边新建建筑应当通过视线分析确定其建筑高度和体量。
——严格控制《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中确定的重要景观视廊内以及城市重要景观节点轴线方向的建筑高度,上述范围内新建高层建筑必须进行景观视线影响分析。
——严格控制玄武湖和紫金山之间的建筑高度,展现山水城林交融一体的景观特色。东至龙蟠路以东100米,西至中央路,南至北京东路,北至明城墙范围内不得新建高层建筑。因公共利益确需新建的,应当先进行景观视线影响分析和社会公示后,并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历史文化街区、历史风貌区和文物保护单位等各级各类保护对象内部及周边的建筑高度应按照相关保护规划进行控制。
——城市各类建筑的容积率应按照《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有关要求执行,如需对城市中心区和城市功能板块建设强度指标进行调整,须首先进行城市设计研究,并按照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程序批准后实施。
板块三:保护明代城墙,展现古都格局
——南京明城墙即明代都城城墙,采取最严格措施保护现存城墙(含城门)、城墙遗迹及城墙遗址。
——加强明城墙沿线的绿化环境建设,将明城墙风光带打造成融入山水城林的城墙、城门、城河三位一体的城市绿环。现存城墙保护范围内与城墙保护和管理无关的建筑物、构筑物应逐步拆除。
——进一步彰显城墙风貌,城墙遗迹上应当逐步建成与明城墙风光带相协调的绿化带。城墙遗址段应结合道路、河道建设明城墙绿化带予以展示,宽度不得小于30米,城墙遗址应当设置永久性标志。
——在城墙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的建设工程,其建筑物、构筑物的高度、体量、建筑密度、建筑色彩和建筑材质等应当与南京城墙的环境风貌相协调。
——现存城墙及遗迹的保护范围为城墙内侧不少于15米(依附山体的段落到山体坡脚线);城墙外侧到护城河对岸15米(无护城河的段落不少于15米)。建设控制地带为城墙内侧不少于100米,其中30米为绿地或道路,30米—50米范围内建筑高度不得超过城墙高度,50米以外地区的建筑高度不得高于18米。
——城墙外侧应控制城市主干道观赏城墙景观的视觉廊道,其中纬七路至明城墙之间新建建筑高度不得超过12米。
板块四:协调建筑色彩,塑造城市特色
——老城及明城墙外500米范围内,位于城市主干道两侧、重点地区和敏感地区的建筑新建和改造时,外立面色彩应与周边环境及既有建筑色彩相协调,不得采用与周边环境及既有建筑有较大色差的色彩,不得使用大面积鲜艳的饱和色。
——南京市规划局依据城市规划对相关建筑的外立面色彩进行规划控制和规划审批,并将其纳入规划核实内容。
——建设单位建设时应严格按照规划审批确定的建筑色彩进行施工,不得擅自改变建筑外立面色彩,确需改变的,应重新履行规划审批手续。
——凡不符合规划审批确定的建筑外立面色彩的建设项目,南京市规划局不予规划核实。
老城土地供应量每年削减10%
【关键词】土地供应量
【解读】从2012年开始,南京市对老城内的年度土地投放总量进行控制,将以2011年为基数,土地投放量每年递减10%。进一步降低开发强度,严格控制单一地块为达到“就地平衡”而增加建设容量的行为,确保老城人口密度通过控制达到逐年下降。
目前南京市老城的人口密度达到3.69万人/平方公里,最宜居的城市空间应为1万人左右/平方公里,达到这一目标还需要一个相当长的过程。目前南京市的南部新城、麒麟新城、浦口新城等都规划布局了一些大的医院、学校和体育场馆,例如,儿童医院分院建在河西的青奥村附近,在浦口新城内规划了青奥体育公园。通过积极引导老城原有功能向副城和新城转移,不断增加和完善副城和新城的就业、生活配套、基础设施,从而形成相对独立的现代化城市新区,这将有效疏解老城人口,提彰显老城品质。
35公里城墙未来将全部显露
【关键词】明城墙保护
【解读】南京城墙比较片段,尽管有多年的保护控制,但周边环境不理想,35公里长的城墙还有10公里都被各类建筑“埋没”,这些建在城墙遗址上的建筑,在经济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将逐步拆除。接下来将通过控制两侧用地、打造旅游线路两种方式将片段城墙串联起来。通过明城墙、历史轴线、城市景观路、内外秦淮河、特色旅游线路等串联、整合现有分布相对零散的历史文化资源,放大历史文化的社会影响力,形成张扬城市古都特色的群体效果和历史氛围。
主干道两侧,禁用大面积鲜艳饱和色
【关键词】城市色彩
【解读】目前我市的一些旅馆出新,都喜欢刷上红色、黄色等饱和色彩。接下来,这样的设计将得不到规划部门的批准。
一直以来,城市的色彩规划在专业界有很多争论。南京是一个古城,在大的历史片区都有一定的基本色。比如老城南地区以徽派建筑居多,色彩基本以粉墙黛瓦为主;明故宫地区,红、黄色调用得多一些;城西的清凉山—南京大学一线是历史上的高校区,大部分是民国以后的建筑,这里更多的是现代色彩。其他地区基本都是根据历史文化风貌进行还原。接下来,规划部门将要对南京城市色彩进行细分,使不同保护地区的主色调尽量协调,从而打造出城市特色。
来源:南京日报
相关文件:市政府批转市规划局关于进一步彰显古都风貌提升老城品质的若干规定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