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2947031/2006-00173 信息分类:    其他 / 宁政发 / 其他
    发布机构:    南京市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06-08-07
    生效日期:    2006-08-07 失效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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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名称:    市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生态市建设规划纲要》的通知
    文  号:    宁政发〔2006〕166号 关 键 词:    市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生态市建设规划纲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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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生态市建设规划纲要》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规划生态市建设工作,保持我市经济社会快速、健康、可持续发展,市政府审议通过了《南京市生态市建设规划纲要》,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遵照执行。

    南京市人民政府

    二○○六年八月七日

    南京市生态市建设规划纲要

      建设生态市,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是实现“富民强市、两个率先”的必然要求,是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有效途径,是构建和谐南京、实现三个文明协调发展的重要载体。2004年,市委、市政府作出了“实施绿色南京战略,建设生态市”的战略决策,这是我市立足市情和长远发展需要,研究借鉴国内外发展经验,遵循社会经济发展规律和自然生态规律所作出的重大决策,也是引导南京城乡可持续发展的新座标。为统筹规划全市生态市建设工作,制定本规划纲要。

      一、建设基础与条件

      (一)基础与条件
      1、经济社会发展跃上新台阶。南京是全国经济增长最具活力的城市之一,2001—2005年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4.2%,分别高于全国、全省同期水平5.4和1.4个百分点。2005年全市地区生产总值达到2413亿元,人均生产总值达到40919元,财政总收入突破500亿元。产业结构进一步调整优化,形成二、三产业共同推进经济发展的格局,高新技术产业占工业经济的30%以上。社会事业全面发展。深入实施科教兴市战略,不断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全社会研发投入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3.2%;教育事业蓬勃发展,教育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95%以上,农村教育条件明显改善;医疗卫生体系进一步健全,卫生设施保障条件较为完善,居民平均期望寿命达到75.6岁;全力组织实施富民工程,多渠道、多形式增加居民收入,人民生活进一步改善,2005年城市和农村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达到14997元和6225元。
      2、水资源丰沛与水土资源空间匹配良好。南京水资源丰富,江、河、湖、渎俱全,水域面积占总面积的14.4%,本地多年平均水资源总量达26.6亿立方米;地处长江下游,多年平均外来水资源总量在9000多亿立方米,为南京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提供了充足、稳定、可靠的水资源。南京地形虽以丘陵岗地与低山为主,但适宜开发的平原土地仍占全市总面积35%。丰富的外来水资源均集中于平原圩区,水土资源空间匹配良好,农业灌溉较为便利,工业与城市生活用水可靠。
      3、生物种类丰富和生态景观多样。南京地处北亚热带季风气候区,具有落叶阔叶与常绿阔叶混交林的地带性植被,动植物资源丰富、种类繁多,共有维管束植物1373种,脊椎动物335种,秤锤树等8种珍稀植物和中华鲟、白暨豚、中华虎凤蝶等16种野生动物得到重点保护。已建自然保护区和具有自然保护功能的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等区域有17处,占全市总面积的10.11%。良好的自然生态条件与古今文明共同构成丰富多样的自然与人文景观类型。
      4、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基础扎实。近年来,南京不断加大环境保护力度,城乡环境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环境综合整治成果明显,环境质量得到较大改善。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已达65.2%,城市主要内河基本消除劣Ⅴ类水体,长江南京段水质达国家Ⅱ类标准;城市空气质量良好以上的天数突破300天;环境质量综合指数达74.5;环保投入占GDP的比重达3%。南京相继获得国家园林城市、全国优秀旅游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等称号。高淳、溧水、浦口、江宁先后成功创建国家生态示范区,全市建成20个环境优美乡镇和22个生态村。循环经济全面启动,循环型工业和循环型农业试点工作正在逐步推进。
      5、城市生态和文化特色鲜明。南京具有山、水、城、林的自然生态特色。南京是滨江城市,长江自西南向东北斜贯市区,在长江沿岸城市中最具大江气势;宁镇山脉自东而西逶迤于市区,形成了南京负山带江、山川形胜、虎踞龙蟠的景观特色。南京是绿色城市,历代营造的林木绿地使南京以绿而闻名,“绿色南京”工程的实施促进了绿化建设向纵深发展。2005年,全市森林覆盖率为21%,建城区绿化覆盖率达45%,市区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12平方米,呈现出城中林廊交织、城外森林环绕的绿色景象。南京是历史文化名城,具有2400余年建城史和1700余年建都史,历史文化源远流长、底蕴深厚。六朝胜迹,为国内仅有;明清遗存,可与北京媲美;民国风貌,国内独一无二。全市现有著名风景名胜点50余处,秦淮风光带、钟山风景区、明城墙等旅游景区在国内外享有盛名,成为生态市建设的独特条件。
      6、科技和教育优势明显。南京是人文荟萃、知识密集的科教城市,全市拥有543家科研机构、40万名科技人员、80位两院院士、38所普通高等学校、50多万在校大学生,奠定了南京雄厚的科技实力和人才优势,为知识创新和生态市建设搭建了技术平台。

      (二)问题与制约
      1、产业结构不尽合理。南京以石化、冶金、电力、建材等为主导的重化工业,在工业结构中一直占有很大比重。重化工业偏重,其能耗大、水耗大、污染物排放量大,主要污染物的排放强度居高不下。产业结构过重,给环境和生态造成了很大压力,加大了产业结构升级和生态化转型的难度。重化工业规模大、发展惯性大、技术改造难度大,产业生态转型严重滞后,成为南京生态市建设的瓶颈制约因素之一。
      2、自然条件的不利制约。南京低山、丘陵环城分布,与长江形成三面环山一面临江的地貌特征,主城区地势呈向西北开口的簸箕状,不利于大气污染物的扩散,成为影响环境空气质量的客观制约。下游和上风向在方位上重叠,对现有工业和城市布局产生影响,加大布局调整的难度。长江由西南向东北横穿主城区,城市处在长江南京段的中游,常年主导风向为东北风向,有利于工业布点的长江南京段下游却位于城市主导风向的上风向,工业布局难以兼顾城市水环境和大气环境。
      3、土地、能源与矿产等资源相对匮乏。煤炭、石油等能源和工业生产所需的其它矿产资源绝大部分均须由外地调入。2005年全市石油实物消耗量达到1856万吨。人均耕地面积较低,人均耕地面积仅为0.9亩,在长三角前6位城市中平原土地面积最少,人地矛盾较为突出。经济发展、城市扩张、基础设施建设等对土地资源占用需求剧增,生态用地遭受蚕食和挤占,自然水系、山体破坏较为严重。
      4、城乡二元结构特征明显。南京是长三角前6位城市中城乡二元结构最明显的城市,城乡之间在经济发展、生活水平和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差距很大,统筹城乡发展的任务艰巨。乡镇工业、农业和生活污染未能得到有效控制,农村地区环境基础设施缺乏,农村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的任务艰巨。
      5、生态环境改善的任务艰巨繁重。水环境达标率较低,部分水体的污染严重,水环境全面达标的任务艰巨;城市空气质量的进一步改善受到施工扬尘、机动车尾气污染、重化工业污染等的严重制约;受保护地区占国土面积比例偏低,建设土地占有过快,生态破坏区的修复进展缓慢;农业等面源污染、养殖业等集中污染还没有得到有效控制;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居高不下,项目建设与环境容量等的矛盾日益尖锐;环境投入不足,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农村地区尤为突出。
      6、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机制有待完善。环保与发展综合决策机制、生态环境保护统一协调的运作、推进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重经济发展、轻环境保护现象不同程度地存在,干部环保实绩考核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多元化环境保护投资机制尚未形成。环境执法不够有力,环境管理体制需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全社会的环保意识需要进一步增强,人们生活消费方式需要进一步转变,公众参与生态建设的渠道需要进一步拓宽。

      二、建设定位与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以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为主线,以提高人民生活质量为根本,以促进传统经济与社会的生态转型为导向,以节约和集约利用资源、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构建城乡一体化的生态环境安全体系为重点,建设具有国际影响的生态南京,使南京尽快走上经济生态高效、环境生态优美、社会生态文明的协调发展之路,成为全省生态立市的典型、全国可持续发展的先导。
      1、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牢固树立和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建设目标定位、建设框架构建、建设重点确定、建设项目安排上充分体现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和“五个统筹”的要求。
      2、以提高人民生活质量为根本。牢牢把握本世纪头二十年的发展战略机遇期,实现又快又好的发展,不断壮大经济基础、不断提高居民收入,从根本上解决发展中出现的资源环境瓶颈制约,维护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不断提高人民的生活质量,实现人的全面发展。
      3、以促进传统经济与社会的生态转型为导向。将生态理念渗透、贯穿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方面和各个领域,加强全社会的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增长方式和消费方式的生态转型,建立起绿色生产和绿色消费模式。
      4、以构建城乡一体化生态环境安全体系为重点。节约和集约利用自然资源,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缓解资源制约和环境压力,构建城乡一体化的生态环境安全体系,构筑环境和发展双赢的平台。通过生态空间管制和城乡统筹发展,提高城乡复合生态系统的自我调节能力,确保经济又快又好发展、资源持续利用和人民生活质量的全面提高。

      (二)战略定位
      依据建设基础、城市特色、发展阶段和发展机遇,南京生态市建设的战略定位是:经济集约高效的现代城市,环境优良清洁的绿色城市,人与自然和谐的宜居城市,社会生态健康的文明城市。
      1、经济集约高效的现代城市。落实节约优先,在现有产业转型、整合和提升基础上,积极推进清洁生产,大力发展循环经济,运用高新技术和生态学理念集约利用水、土地、能源、原材料等基础资源,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和生产方式转变,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减少资源消耗和污染排放,建设资源集约利用、经济充满活力、人民富庶幸福的现代化城市。
      2、环境优良清洁的绿色城市。落实环保优先,坚持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协调的原则,加强生态安全网架的保护和建设,强化自然生态景观保护和城乡绿色景观建设,深化城乡环境整治和污染治理,着力提升城乡环境质量和生态服务功能,让人民群众喝上干净的水、呼吸到清新的空气、吃上放心的食物,使南京成为环境清洁优良的绿色城市。
      3、人与自然和谐的宜居城市。实施绿色南京战略,充分发挥山水城林优势,城乡建设与自然生态有机结合,相得益彰,形成城在江边、山在城中、湖在城内、林在四周、绿在家园的人居环境,建成生态健康、环境优美、经济发达、社会和谐的适宜居住的城市。
      4、社会生态健康的文明城市。实施文化南京战略,推进和谐南京建设,形成历史文化与现代文明共存的城市风貌;弘扬生态文化,倡导绿色生产和绿色消费方式;推进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等社会事业的全面发展,形成古都风貌与现代文明交相辉映、生态文化特色鲜明的文明城市。

      (三)建设目标
      1、总体目标:通过15年的努力,基本建成以循环高效为特征的生态产业体系,以节约集约为基础的资源保障体系,以污染防治为重点的环境保护体系,以生态网架为支撑的生态安全体系,以人与自然和谐为基础的生态人居体系,以古今文化与生态文明融合为标志的生态文化体系,使南京成为经济生态高效、环境生态优美、社会生态文明,自然生态与人类文明高度和谐统一的现代化生态型城市。
      (1)建立起以循环高效为特征的生态产业体系。构建园区载体、产业本体、企业主体的工业循环经济体系。以电子、汽车、化工、钢铁等优势产业为龙头,发展一批生态型企业,构建产业生态链。优化工业布局,推动企业向园区集中,建设生态工业园区。发展绿色农业,通过生态种植和生态养殖基地建设,发展以产业化、集约化、生态化为特色的都市型农业,形成特色、优质、高效、安全的农产品结构。基本建成以现代服务业为主体的服务业体系。
      (2)建立起以节约集约为基础的资源保障体系。树立以发展促节约、以节约保发展的理念,以节约使用资源和提高资源利用率为核心,以节能、节水、节材、节地和资源综合利用为重点,基本形成适应南京城市发展特色和需要的水资源、土地、能源平衡机制和保障系统,实现资源利用效率的明显提高,建设资源节约型城市。
      (3)建立起以污染防治为重点的优良环境体系。落实环保优先,有效防治工业、农业和生活污染。实施清洁生产和污染防治工程,加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实现城市环境质量的全面提升、农村环境面貌的全面改变,营造碧水、蓝天、青山、绿树的优美环境。
      (4)建立起以生态网架为支撑的生态安全体系。优先保护生态网架、生态源区和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重要湿地、地质遗迹和特殊生态产业基地等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维持生态景观。通过生态保护的空间管制,禁止对生态用地的开发活动,实现区域生态系统的基本稳定。
      (5)建立起以人与自然和谐为基础的生态人居体系。基本构筑起空间结构合理、布局有序、生态服务功能完善的宜居环境。营造人与自然和谐的住区环境,追求健康、文明、环保、节约的生活方式。以提高居住舒适度为核心,建设优美、舒适、生态型的人居环境,使南京成为统筹城乡空间、优化区域环境的先行地区。
      (6)建立起以古今文化与生态文明融合为标志的生态文化体系。加强生态文化建设,构筑以政府、社会和学校为基础的生态教育网络,开展生态教育示范等工作,引导居民的价值取向向健康、文明转化,消费行为向节约、绿色过渡,全社会形成良好的生态文化氛围。重视南京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彰显南京古都风貌。大力发展文化产业,加强文化设施建设,丰富人民文化生活。
      2、阶段目标:以国家生态市建设标准为参考,结合南京的发展特点和阶段,将南京生态市建设的总体目标分解为三个阶段目标。
      (1)创建达标阶段(2005—2010年)。进一步巩固提升“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等创建成果,初步解决生态环境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生态环境有明显改善;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进一步提高,初步形成有一定比较优势的生态产业;优化调整城镇空间布局,改善城乡人居环境体系;公众的生态意识与环境意识得到普及,生态文化建设初见成效;建成一批生态示范区域和生态环境示范工程,为生态市建设打下良好基础。主要指标基本达到国家生态市建设标准,初步形成生态市的基本框架。
      (2)全面建设阶段(2011—2015年)。在基本达到国家生态市考核要求的基础上,全面推进产业、空间、环境、生态、人居以及文化等方面的生态建设,建成较完备的城乡环境基础设施,自然生态得到系统保护,环境污染得到有效控制,环境质量和生态条件全面改善,初步建立生态安全体系,生态产业体系,资源保障体系,优良环境体系,生态人居体系与生态文化体系,初步形成全市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协调发展的格局。全面达到国家生态市建设标准,生态市建设取得显著进展。
      (3)提高完善阶段(2016—2020年)。全市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建设开始步入良性循环,多中心、以绿色生态空间相间隔、开敞式的城市空间布局基本形成;以循环经济为核心的生态型城市经济体系基本成型;南京自然山水的生态景观和历史文化的人文景观进一步彰显,城市人居环境质量和城市内涵品质进一步提升,成为生态环境良性发展、生态经济高效发达、生态社会和谐相融的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滨江生态型城市。
      3、主要指标
      根据国家生态市建设的指标体系,确定南京生态市建设的经济发展、资源与环境、社会进步等三大类28(33)项指标,分别提出2010年、2015年、2020年的规划指标值(详见表1)。

      三、主要建设任务

      (一)以生态功能区保护为重点,构建生态安全体系
      1、明确生态分区。
    根据各地的自然条件、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生态系统类型、环境敏感性及生态环境问题,采用二级分区,将南京市划分为四大生态区和九个生态亚区。以此为基础,合理布局生产力,制定区域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规划,有效保护和利用资源,维护区域生态安全。
      (1)北部六合浦口岗地丘陵生态区。该区丘陵地区分布有较为丰富的森林植被、岗地平原地区,是南京重要的农产品供给基地。保护重点是中小型水库及其水源涵养区,保护森林植被。包括两个亚区:北部丘陵岗地农业生态亚区,发展以经济林果和无公害农作物为主体的生态农业,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和水土流失;沿滁河平原岗地农业及城镇生态亚区,发展生态农业,加强城镇建设,通过环境综合整治着重解决重点城镇环境问题。
      (2)中部沿江低山丘陵生态区。该区是南京城市建设和扩展的主要地区,土地利用矛盾突出,重点解决工业及城市生活污染,加强生态敏感地区保护。包括三个亚区:上游沿江农业生态亚区,依托良好的生态环境条件,发展无公害生态农业与生态旅游,保护城市上游长江水质;中游沿江城市生态亚区,加强中心城区建设,控制工业和生活污染,保护饮用水源地等重点功能区;下游沿江工业生态亚区,集中发展无污染或轻污染工业,加强污染防治,改善人居环境。
      (3)中南部秦淮河流域低山丘陵生态区。该区丘陵地区分布有较为丰富的森林植被,众多山区水库是广大农村的水源。重点解决水土流失和农业面源污染,以及部分地区露天采矿造成的景观破坏。包括两个亚区:秦淮河下游城镇及农业生态亚区,加强新城建设,发展无公害生态农业,控制农业面源污染;秦淮河上游农业生态亚区,发展生态农业和生态旅游,保护森林植被和水源涵养区。
      (4)南部石臼湖—固城湖滨湖平原与岗地生态区。该区拥有南京两处最大的湖泊湿地:石臼湖和固城湖,是重要的农产品、水产品供应基地。重点解决洪涝灾害问题。包括两个亚区:石臼湖农业、渔业生态亚区,固城湖农业、渔业生态亚区。发展以无公害粮食、蔬菜种植和水面养殖为主体的生态农业,控制农业面源污染,保护森林植被。
      2、构建生态用地格局。
      (1)构筑“四横两纵”生态网架。应对南京城市与产业空间的新一轮扩展,着眼于区域生态安全,规划建设六条生态走廊,形成“四横两纵”生态网架。包括,老山—滁河东西向廊道、长江水生态廊道、云台山—青龙山东西向廊道、横山—双尖山东西向廊道、八百河、皂河—付家壇林场南北向廊道、三桥连结线—固城湖岸线南北向廊道。该网架控制长度约600公里,是南京市域范围内需要优先保护、限制开发的地区。该生态网架实现以下功能:一是,形成整体化生态网架。在市域内形成网架状、整体化生态贯通,为整体生态环境保护奠定基础。二是,引导和界定产业发展轴。从东西方向、南北方位为两大产业发展轴提供适度的生态空间和有效的服务功能,确保主城的生态安全和产业轴的生态隔离。三是,实现北部原生态地区的保育。控制六合雄州以北自然生态,有序引导发展生态农业和生态旅游。四是,实现向市域外大生态系统的贯通。从东、南、西、北四个方向分别连通镇江宝华山、浙西天目山、皖南丘陵及江淮丘陵的大面积生态用地,对南京都市圈以及长江三角洲大尺度区域生态环境的稳定与提升起重要的集聚与辐射作用。
      (2)保护“一核六片”生态源区。基于宏观生态网架,对于生态走廊相交的节点地区,以及走廊附近具有保存乡土物种、涵养水源、保护自然和人文景观等重要生态服务功能的地区确定为生态源区,属禁止开发区。它同时具有保护水系、利于关键物种迁移的功能。规划保护“一核六片”生态源区:绿心—紫金山。紫金山生态源区面积约35平方公里,包括钟山南麓、北麓及其余脉富贵山、九华山、鸡笼山和玄武湖,其中森林面积约23平方公里,是南京城区最重要的自然植被集中分布区,发挥调节城市环境、保护森林生态系统景观与生物多样性的城市森林功能;北片—芝麻岭。芝麻岭生态源区森林面积约12平方公里,位于南京市域西北角六合区境内。该区远离城市,受开发干扰影响小,是植物和动物资源比较丰富的区域,发挥珍稀物种保护、生态研究基地、背景生态环境的作用;西片—老山。老山生态源区总面积约80平方公里,位于长江北岸与滁河之间。老山植被类型属落叶阔叶与常绿阔叶混交林,动植物资源极为丰富,是秤锤树、青檀、獐、灵猫等珍稀动植物的栖息地,具有生物多样性保护和清洁大气源区的重要生态功能;东片—青龙山、大连山。青龙山—大连山生态源区森林面积约36平方公里,位于南京城东南10公里,江宁区境内。平行排列、呈东北—西南走向的青龙山、大连山区覆盖的森林植被,是南京都市发展区内重要的自然景观保护区。规划建设珍稀濒危植物迁地保护景观区,重点保护和展示秤锤树、尾叶樱、南京柳、蒙桑、南京椴,以及宝华玉兰,梭罗树等;南片—云台山。云台山生态源区由分别位于江宁区南部的南山、云台山和横山森林斑块构成,总面积约70平方公里。该区域野生植物资源丰富,是生物多样性及重要森林生态景观保护区。东南片—东庐山。东庐山生态源区由溧水县城东南的东庐山、马占山、双尖山等构成,森林植被面积约40平方公里,具有秦淮河源头保护、水源涵养以及重要森林景观保护功能。西南片—牛首山、祖堂山。牛首山—祖堂山生态源区,规划面积40平方公里,是江宁河源头地区,森林资源丰富,是南京城乡接合部上的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列为中华虎凤蝶的物种和生境保护地。
      (3)扩展生态人居用地。最大限度地设立各类生态用地,列为限制开发地区。以生态网架为基础、生态源区为核心,将网架外分布的山丘林地、河湖湿地等生态用地链接在网架,并借助绿色廊道、水廊道及交通走廊,建设生态绿楔,嵌入重点开发园区、产业组团、主城、新市区以及“三城九镇”。在工业区、城市组团间建设各类生态防护带;南京化学工业园周边,以及长芦、玉带区间建设生态防护带,防范工业污染影响。在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燕子矶栖霞工业集中区、龙潭经济开发区南侧建设防护隔离带,与南部的仙林大学城之间形成一个生态屏障。规划建设郊野公园、城市森林公园。建成牛首祖堂山、云台山、青龙山、汤山、栖霞山、兴隆湿地、灵岩山、八卦洲、老山、绿水湾湿地等十五大郊野公园,总面积约450平方公里;建成中山陵、幕府山、雨花台、河西滨江—江心洲、方山、石闸湖、灵山—桂山、龙池、太子山、龙王山十大城市森林公园,总面积约80平方公里。建设多而分布合理的公园和绿化行道、绿地,使人随处感受到绿色,亲近自然。
      3、实施生态空间管制。
      在市域范围划分三类生态功能和管制区:生态保育与禁止开发类型区、生态保护与限制开发类型区和生态维护与引导开发类型区。
      (1)生态保育与禁止开发类型区。列为生态保护优先区域,是禁止开发建设空间。涵括生态网架和生态源区的森林植被、以及水源地和重要生态功能区,约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7%,是核心保护地区。包括:秦淮河源头水源涵养区、秦淮河与石臼湖分水地区、石臼湖与太湖分水地区、100米等高线以上和坡度大于25°的丘陵山地;长江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与重要洲滩湿地、重要湖泊与水库供水水源地等;地震活动断层带等。禁止进行任何类型的城镇与产业开发,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保持原生态状况。
      (2)生态保护与限制开发类型区。列为生态保护重点区域,是限制开发区。涵括生态网架边缘及以外的部分基本农田和丘陵坡麓地带,约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14%。部分高程在10~100米间,坡度小于25°的平缓、高黄土岗地和丘陵坡麓地带。现阶段不宜规模开发建设,按基本农田保护,发展都市型生态农业及生态观光旅游业。
      (3)生态维护与引导开发类型区。涵括生态网架以外的平原圩区及部分岗地,总面积约占全市土地面积的79%。在保持基本生态功能不遭受破坏的前提下,分三类进行开发建设控制与引导,合理从事各类开发活动。基本农田保护地区,属限制发展区域,发展现代农业,构建都市型生态农业体系;主城及工业集中区,属优化提升区域,进行生态修复与环境综合整治,削减污染工业开发和城镇建设强度,改善生态环境;引导开发建设区域,属重点开发区域,占全市土地总面积34%,在与生态网架保护相协调的基础上,加快推进产业的空间积聚,科学合理地构建产业及城镇发展组团。
      (4)保护重要生态功能区。根据南京生态系统特征和功能,从自然生态系统和人文生态系统两方面,在市域范围内划定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共11大类、67处,总面积1129平方公里,占南京市国土面积的17.2%。其中,水源涵养区总面积154.37平方公里,占全部重要生态功能区的13.7%;饮用水水源地135.58平方公里,占12.0%;自然保护区面积8.00平方公里,占0.7%;森林公园总面积122.46平方公里,占10.5%;风景名胜区总面积408.85平方公里,占36.2%;地质及古生物遗迹89.31平方公里,占7.9%;自然与人文景观总面积3平方公里,占0.3%;生态公益林总面积90.3平方公里,占8.0%;重要渔业水域总面积30平方公里,占2.7%;重要湿地总面积82.58平方公里,占7.3%;清水通道维护区总面积6.66平方公里,占0.6%;洪水调蓄区总面积1.90平方公里,占0.2%。这些地区属于南京市域范围内生态敏感、脆弱的地区,需要优先保护,对于核心地区禁止工业及城镇开发活动。

      (二)以发展循环经济为重点,构建生态产业体系
      树立循环经济理念,探索发展循环经济的有效途径,大力推进产业结构调整,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积极发展生态农业、生态服务业,推动“资源─产品─废弃物”的传统增长模式向“资源─产品─废弃物─再生资源”的循环经济模式转变,降低资源消耗,减少环境污染,提高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
      1、推进生态农业建设。
    推进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转变农业增长方式,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增值能力,提高农业产业化、标准化和生态化水平,构筑融经济、生态、旅游功能为一体的都市型、生态化农业体系和布局框架。
      (1)发展特色生态农业。加大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力度,发展特色农业产业,在稳定粮食生产的同时,重点发展特色蔬菜、苗木花卉、优质畜禽、特种水产和旅游农业等五大特色产业。到2010年,五大特色产业占全市农业总产值的比重达到70%以上。建设名特优新稀农业产业带,促进特色化发展和集中化布局,重点培育高淳优质螃蟹、溧水青梅黑莓、江宁奶牛养殖及乳品加工、浦口苗木花卉及休闲农业、六合畜禽规模化养殖和孝陵卫农业科技等六个生态农业产业群。在山地草坡地区发展草地生态畜牧业,在缺水地区发展旱作节水农业。
      (2)优化农业产业布局。形成两圈、六块农业生产格局。沿城市二环线及以内地区构建都市近郊生态农业功能圈;二环线以外地区构建都市远郊生态农业功能圈。打造南京农业六大特色优势产业区块,江宁区建成农业科技辐射中心和农产品加工密集区;浦口区建成苗木集散地和畜禽渔良种繁殖基地;六合区建成“特色功能食品”生产基地;溧水县建设全省丘陵资源综合开发示范基地;高淳县发展特色蔬菜与特色水产基地;栖霞区发展生态旅游区。
      (3)培育生态发展模式。以立体种植、清洁化生产、秸秆还田利用、土地使用种养结合等关键点,建立规模化养殖场污染零排放、自净式水产养殖、规模化适宜密度水产养殖和清洁化养殖等多种养殖业发展模式。因地制宜推广农林种养、农牧复合、农渔复合等农林牧复合模式。加快生态旅游示范景区建设,积极开发绿色旅游产品,加强景区景点环境的整治、保护,有效控制旅游密度,培育生态休闲观光农业模式。
      (4)推进农业清洁生产。延长农业产业链条,使农民在农业功能拓展中获得更多收益。建立以循环型农业为主导的产品结构,逐步降低农业有害化学品的投入强度,提高农业资源的利用效率、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率、物资循环再利用率;改善农业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提高农业清洁生产水平,走生态农业发展道路。
      (5)优化农业产品结构。积极发展品种优良、特色明显、附加值高的优势农产品,发展高产、生态、安全的优质农产品。重点发展优质专用粮食品种、经济效益高的经济作物、节粮型畜产品和名特优新水产品。提高养殖业比重,加快发展畜牧业和奶业,建设饲草料基地,改进畜禽饲养方式,提高规模化、集约化和标准化水平。因地制宜发展经济林和花卉产业,发展水产养殖和水产品加工。扩大养殖、园艺等劳动密集型产品和绿色食品生产。规划到2010年,南京市农产品质量全部达到无公害标准,绿色食品认证超过150个,有机食品认证40个以上。绿色和有机食品认证基地面积达到15%。
      (6)建设生态农业园区。鼓励和扶持农业科技创新,以基地和五大特色产业为龙头加快建设生态农业科技园区。加快土地向规模经营集中,培育龙头企业,延伸产业链,提高农业规模效益。加快林业绿化产业链的延伸,推动绿化基地的建设和林业科研的发展,进一提高园艺水平,扩大苗木园艺等的辐射区域,促进绿化产业快速发展。加强农田生态条件建设,以小型水利设施为重点的农田基本建设,加快中低产田改造,提高耕地质量和农业防灾减灾能力。
      (7)提高农业科技创新和转化能力。加快建设国家农业科技创新基地和区域性农业科研中心。加快农作物和畜禽水产良种繁育、饲料饲养、疫病防治、资源节约、污染治理等技术的研发和推广。改革传统耕作方式,推行农业标准化,发展节约型农业。科学使用化肥、农药和农膜,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平衡施肥、缓释氮肥、生物防治病虫害等适用技术。
      2、大力发展生态工业
      (1)加快产业结构调整优化。运用生态学原理和循环经济理念指导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和产业生态转型。大力发展低能耗、高附加值的电子信息、软件、生物医药、新材料和新能源等高新技术产业。运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石油化工、钢铁、汽车等传统产业,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有效降低单位产出的资源、能源消耗。加快发展环保产业,积极发展资源综合利用、环保产品生产和洁净产品生产等产业。严格限制并逐步淘汰高能耗、高物耗、高排放、低产出的生产企业,逐步形成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产业结构。
      (2)积极推行清洁生产。加大清洁生产推进力度,大力推广采用先进的工艺、技术与设备,鼓励企业使用清洁的能源和原料,促进企业原料、能源、水资源等循环利用和污染物减量排放。在重点行业全面开展清洁生产审核,石化、冶金、汽车、能源、建材、纺织等行业建设一批达到清洁生产一级标准(国际先进水平)的示范企业。引导企业建立ISO14000体系,并开展自愿认证。到2010年,占全市污染负荷90%以上的重点排污企业全部实施清洁生产,规模化企业通过ISO14000认证比率达到20%,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在2005年的基础上降低20%以上。
      (3)大力培育生态型企业和构建生态产业链。开展循环工业企业建设示范,并建成一批示范生态型企业。积极构建生态产业链。坚持以龙头产业为核心,发展技术含量高、附加值高、物耗低、污染少的产品,构建上下游紧密相连的产业生态链;以龙头企业为核心,优化配置各类资源,最大限度地提高资源的循环利用率和生产率。构建石化、钢铁、电力、汽车、电子、建材等六大产业生态链。提高资源生产率和废弃物的综合利用水平,提升产业竞争力。
      (4)建设生态工业园区。以布局合理、资源共享、减少污染、优化环境、促进生产、提高效益为原则,通过物质集成、水集成、能量集成的方法,建设一批生态工业园区。把现有9个省级以上开发园区做大做强的同时,充分考虑开发园区内各类项目在资源利用上的互补性,完善产业配套,对上下游企业进行链接,通过在开发园区内构建一个完善的生态循环发展模式,让园区内的工业生产彼此之间进行原材料的上下游链接及废物再利用的最大化,实现园区的循环经济发展,使开发园区经济成为南京今后循环经济发展的龙头。
      (5)南京化学工业园建设生态工业示范园区。以绿色化工为理念,延伸和拓展以原油、天然气、氯碱等为原料的石化产业生态链;提高精细化工产品比重,进一步增强产业核心竞争力,提高园区基础资源生产率;进一步优化园区热力管网,实现能量梯级利用,做好园区热电优化运行,降低能源消耗;加速建设长芦片、玉带片间5公里宽度绿色生态走廊,确保主城区洁净空气通道畅通,改善园区生态环境;加强园内废弃物集中处置能力建设,提高综合利用水平;开展废水循环利用和中水回用,实现废水资源化。
      3、发展循环服务业。
      (1)加快培育现代物流业。依据南京物流生态的特点,构建物流基础设施网络体系。以物流基地为平台,以物流企业为主体,发挥现代物流业的产业链接作用。加快推进生态综合物流基地建设,重点推进龙潭、空港、丁家庄、江北化工等物流基地的建设,形成支持区域物流的物流节点、网络和体系。加强生态物流标准建设,推进物流经营运作的绿色化,控制物流活动中的污染源。着力培育一批具有规模的综合性现代物流企业,逐步形成集约化、规模化、专业化、社会化、信息化的现代物流业发展示范区,引导全市物流业的生态化发展。积极建立物资分拣回收—再制造的系统,重点拓展企业逆向物流,以物流促进循环经济和循环社会的发展,促进资源集约利用和环境污染的减少。
      (2)积极发展生态旅游业。整合自然景观、六朝古都、明朝文化、民国文化、现代人文旅游资源,凸显精品生态旅游特色,形成以山水城林、自然与人文、科技与文化融合为主题的旅游目的地。重点建设汤山温泉、大石湖、浦口“一山三泉”、将军山、金牛湖等一批生态休闲度假旅游基地和江心洲、八卦洲等一批农业生态旅游基地。整合沿江旅游资源,以一矶(燕子矶)、两岛(江心洲、八卦洲)、三山(栖霞山、幕府山、狮子山)以及绿博园等项目为主要载体,形成具有浓郁滨江色彩的生态旅游观光带。优先引导旅游产业链中餐饮、购物和娱乐环节的生态消费。
      (3)加强旅游景区的生态保护。重点加强对景区外围环境的整体保护;保持自然景观的生物多样性和景观多样性,严格控制服务设施、人造景观、娱乐设施对自然风貌和历史文化古迹的破坏;加强生态廊道保护与建设,防止景观破碎化;建立景区垃圾分类、回收、处理系统,普及生态、环保厕所;发展景区绿色交通,提倡使用轻污染的机动车、太阳能电能驱动的小车以及自行车作为交通工具;鼓励采用绿色环保型服务用具和服务设施,建立完善的废弃物回收系统。建设绿色旅游景区。力争到2010年,旅游区环境达标率达100%。
      (4)扶植环境友好的商贸服务业。大力开拓绿色、生态消费市场,促进商贸服务业向环境友好型发展。重点整治新街口商贸商务区、河西中心区、湖南路、夫子庙、江宁新市区中心、江北新市区中心、仙林新市区中心及27个地区级商业中心,从整体上提升商业中心地区的环境质量。加快建设具有南京特色的电子产品、精品、美食、汽车、文化、景观、民俗等商业街,使环境保护、资源节约、绿色消费融入各类街区的风格和氛围之中。
      4、建设循环型社会。
      积极促进循环型社会的建立,回收利用各类资源,形成节约、循环利用各类资源的良好社会氛围。
      (1)重视废旧物资回收利用。加快废旧物资回收系统建设,形成合理的网络。充分回收和利用废钢铁、废有色金属、废纸,提高其在生产中的使用率;回收利用废轮胎橡胶、废铁泥、废塑料,报废汽车回收拆解率达到95%以上。对环境有污染危害的废旧物资建立专门回收利用系统。扩大对废旧家用电器、电脑、废旧电池的回收。开发对废电池、墨盒、硒鼓、感光材料等进行无害化、资源化处理技术,再生利用镍,镉,锂等贵重金属。
      (2)加强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科学、无害地使用固体废弃物。在水泥、混凝土和墙体材料生产中,科学合理的掺用煤灰、冶炼钢渣,逐步扩大再利用遗留的粉煤灰和尾矿,实现粉煤灰等固体废弃物的高效综合利用。推广废弃砼的再生应用技术,对建筑垃圾中的废弃砼结构体进行集中回收、加工再生,用作市政道路基层材料。推进污水处理厂污泥资源化利用项目。
      (3)制定完善配套政策。综合运用财税、投资、信贷、价格等政策手段,建立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有效机制。制定并逐步完善循环经济的地方性法规体系,依法加强对矿产资源集约利用、节能、节水、资源回收和综合利用的监督管理工作。发挥政府投资对社会投资的引导作用,对发展循环经济的重大项目和技术开发、产业化示范项目,优先给予资金补助、贷款贴息等支持;合理调整水、热、电、天然气等资源价格及污水、垃圾处理费,完善资源综合利用的税收优惠政策。支持循环经济共性和关键技术的研究开发,加快节能、节水、环保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推广应用;建立循环经济技术咨询服务体系,及时发布相关技术、管理和政策等信息。

      (三)以节约保护资源为重点,构建资源保障体系
      实行保护为主、有限开发、有序开发、有偿开发,加强对各种自然资源的保护和管理。坚持节约优先的原则,强化节地、节能、节水、节材和资源综合利用,采取有效措施,大力推进全社会资源节约,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积极创建资源节约型城市。
      1、集约利用水资源。
      (1)增强公共供水保障能力。提高公共供水普及率,全面实现城镇居民生活用水的公共供水。实施农村改水工程,推动农村水厂的合并以及转供,提高供水水质,保障农村饮水安全。到2010年,城镇公共供水能力达349万吨/日,主城及新市区供水普及率100%,新城达到98%以上,重点镇达到95%以上,其他地区达到90%以上。“十一五”期间,新建龙潭水厂、江宁科学园水厂、江宁滨江水厂,扩建城南水厂、江宁开发区水厂、江浦水厂、六合区第二水厂、远古水厂。加大长江水源保护力度,优先建设保护集中式饮用水源地。2010年前取消内河集中式饮用水取水口。
      (2)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将节水作为资源节约、减少排污的基础工作,重点加以落实,建成节水型城市。限制高耗水产业发展,做好高耗水企业的节水技术改造,推进尾水资源化利用。推进工业节水,电力、钢铁、石化等高用水行业率先采用先进水循环技术,强化重点行业的用水定额管理。到2010年,单位工业增加值水耗降低30%以上,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提高到80%。推进城市节水,推广使用节水设备和器具。试点城东和仙林污水厂中水回用系统。居住区建设加快引入中水回用系统,扩大回用水规模。推进农业节水,实施农业节水灌溉,推广使用节水灌溉技术、喷灌滴灌设备,提高灌溉利用系数,农业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7以上。
      (3)保障生态环境用水。切实保障城市和城镇的生态用水需求,加强调水,引清释污,提高水环境承载能力,落实工程措施和管理制度,重点保障外秦淮河、玄武湖、内秦淮河、金川河的生态用水。专项实施农村水系河塘整治工程,实现清洁的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水源。水利工程和生态工程并举,最大限度实现清洁水面、丰沛水量和优良水质。
      2、集约利用土地资源。
      (1)增强建设用地的供给能力。按照生态市建设的要求,在保证生态用地不减有增的情况下,加强现有建设用地的优化配置。控制人均建设用地110平方米,盘活城市现有存量土地资源,挖掘存量建设用地潜力。加强建设项目用地评估,建立并完善建设项目用地定额指标控制,提高用地质量和效率。通过设置土地投资门槛,增加单位面积土地的投资强度。开展技术创新,采用高新技术工艺,提高工业用地产出率,实现工业用地的集约利用。科学确定城镇用地规模和布局,合理安排城市发展建设用地。节约和集约利用农村土地,加快农村地区的城市化进程,严格限制农村居民点用地。创新农村工业用地和居住用地节约集约使用途径,腾出土地支撑城市和产业发展。
      (2)集约利用土地资源。实行行业定额标准和投资强度控制标准,坚持企业向园区集中,人口向城镇集中,居住向社区集中,提高土地的使用强度和利用效率。加强对闲置土地的清理和处置力度,盘活土地存量。按照节约土地、设施配套、节能环保、特色鲜明的原则,做好乡村建设规划,引导农民合理建设住宅,保护有特色的农村建筑风貌。
      (3)保护基本农田。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全面落实保护耕地的各项措施,切实保护基本农田,确保基本农田总量不减少、质量不下降。严格履行土地征收审批手续。加强以小型水利设施为重点的农田基本建设,加快中低产田改造,提高耕地质量和农业防灾减灾能力。发展生态农业,保持和改善基本农田等质量。
      (4)提高生态用地保障能力。生态用地是依据生态网架、生态源区、各重点保护区确定的必须用地,属禁止和限制开发的土地,体现为各类保护区和绿化用地。加大力度保护现有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湿地生态系统及生物多样性保护区。将长江南京段的饮用水源保护区,八卦洲、江心洲、潜洲、新济洲、新生洲等大、小洲滩及绿水湾、滁河河口湿地,12座中型水库水源涵养区,固城湖洪水调蓄区,平山、冶山森林公园保护区,明城墙风光带保护区等作为重要生态功能区,落实保护措施。到2010年,受保护地区总面积达到1129平方公里,约占全市土地面积的17%。不断保育生态用地,实现生态保护功能的持续积累和提升,保障城市生态安全。
      3、集约利用资源。
      (1)调整优化能源结构。大力推进能源清洁利用、利用清洁能源。按照“满足需求,保护环境”的原则,建立充足完善、安全高效、稳定清洁的能源供应系统,优化石油、煤炭、天然气、输入电力的比例。依托西气东输工程,并积极开拓其它天然气源,大力发展天然气能源。全面实施天然气利用工程,做到居民用气的全覆盖、主城内服务业用气的全覆盖,积极发展工业用气。重点建设江北及江宁天然气管网项目,完成主城天然气置换;推进清洁公交体系建设,形成覆盖全市的交通天然气供应网络,新增公交车和公交车改造优先使用天然气。推广洁净煤等石油替代技术。
      (2)开发利用新能源。依靠科技进步、政策引导,发展可再生能源。鼓励利用太阳能、地热能和生物质能,大力使用热泵技术。大力推广使用太阳能热水器,建设被动式太阳能采暖屋,以及利用地热水采暖。利用我市光伏电产业优势,加快实施太阳能光伏发电应用试点,实现支持产业发展和实现清洁能源的双重效益。进一步扩大热电联产的集中供热系统,促进供热能源结构多元化,发挥我市电厂布点多和散的特点,实施电厂余热供应项目,电厂5公里半径内原则上不建供热锅炉房。积极发展垃圾焚烧发电,以及沼气和秸秆汽化利用。
      (3)全面加强节能工作。强制淘汰耗能高、技术水平低的工艺和设备,做好电力、煤炭、钢铁、有色金属、石化、建材等重点耗能行业和年能耗5000吨标准煤以上企业的节能降耗工作。加快推进实施集中供热,到2010年全市省级以上开发区和重点工业园区实现集中供热。切实推行能源效率标准,对家电产品和照明产品实施强制性能效标识管理,鼓励推广使用高效节能产品。积极推进建筑节能,建设、推广节能建筑和太阳能建筑,新建建筑物节能达50%以上。大力实施农村清洁能源工程。加强节能执法监督。加大对节能环保产业的支持力度,促进节能产品的技术开发、生产和推广使用。
      4、加强生物资源保护。
      (1)保护珍稀动植物。通过设立自然保护区、保护站,对珍稀物种进行切实有效的保护。落实有效措施保护已列入的8种市重点保护珍稀植物、16种市重点保护珍稀野生动物(其中一级保护动物3种)。将一些分布面积和数量日益减少、具有一定经济和学术价值的动、植物种类列为南京市的珍稀濒危保护物种,包括水蕨、过山蕨、太子参、雀儿舌头、绞股蓝、亚洲岩风、虾须草等植物。
      (2)建立生物多样性保护信息系统。加快对重点地区进行生物多样性调查,建立完善野生动植物物种信息系统。加强重要野生动植物资源、湿地资源和自然保护区的动态监测,建立野生动植物及其栖息地保护网络。
      (3)防止外来物种入侵。为确保本地生物多样性的安全,完善动物、植物检疫法和实施办法,加大内外检验检疫力度,建立禁区(重点防治区域)管理制度,防止新的外来物种侵入;提高对外来物种的监控和治理能力,保证生态安全。
      5、合理利用和保护长江岸线资源。
      (1)加强对长江岸线资源的管理。认真实施南京市岸线资源利用规划,加强对长江岸线利用的统筹安排,优化配置港口、基础产业、城市生活、旅游景观、过江通道,以及水源与生态保护岸线,引导产业合理利用长江岸线,加强岸线利用的生态控制。试点开展优质岸线资源的储备,做到岸线的有序、高效利用。控制岸线开发利用的程度和强度。
      (2)集约利用长江岸线资源。按照“深水深用、浅水浅用”的原则,严格控制深水岸线的占用,优先作为深水泊位使用,实现岸线的高效使用。浅水岸线作为生活岸线和生态岸线。有重点地发展公用码头,严格控制货主单位占用岸线,努力实现岸线的集约利用。
      (3)加强生态岸线的保护。严格保护生态岸线,特别要保护生态敏感岸线,保护和恢复沿江湿地自然生境,维护区域物种多样性。重点保护南岸的慈湖口─铜井岸段、牧龙河口—江宁河口岸段、秦淮新河口─三汊河口岸段,以及南岸的乌江河口—骚狗山东岸段、滨江─陈圩岸段、浦口京新村─南钢岸段、通江集─沙洲桥岸段、白庙河口西—小河口岸段。
      6、合理利用和保护矿产资源。
      (1)合理利用特色矿产资源。立足长远,对优势矿产资源实行节约使用、清洁开发、高效生产、生态恢复,建立生态产业链,提高资源的效益。对一般性矿产在不破坏生态环境的前提下实行有控制的开采。不新增采矿企业和采矿点,老矿区实施生态恢复和转型。实施机场路、高速公路、长江沿线及重要景观地区的可视范围的禁采,对采矿宕口实施全面的生态修复,2010年前取得明显成效,生态破坏区的生态修复率达到90%。
      (2)加强矿产资源的统一管理。严格矿产资源开发准入条件,强化资格认证和许可管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规划开发。完善矿产资源开发管理体制,健全矿产资源有偿占用制度和矿山环境恢复补偿机制。按照规定,划定禁采区。

      (四)以加强污染防治为重点,构建优良环境体系
      以改善全市环境质量为核心,以加强污染防治为重点,加快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努力解决历史上遗留的环境问题,解决突破生态市建设中环境瓶颈指标,全面加强环境保护和建设,提升环境承载力,实现水、气、声等功能区环境质量全面达标,构建优良环境体系。
      1、加大水环境综合整治力度,全面改善水环境质量。
      (1)优先重点保护饮用水水源。严格保护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确保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达标率稳定在100%,农村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96%以上。优先保护夹江、燕子矶、八卦洲等8个长江集中饮用水源地,以及中山水库、方便水库、姚家水库、固城湖等8个湖库集中饮用水源地。实施饮用水源保护地建设工程。划定一、二级保护区,落实保护措施,建设生态保护岸线。清除一级水源保护区内的一切排污口和与取水不相关的设施,清理煤场、沙场、码头等违章建筑。提高对饮用水源的监控能力,实行水质自动在线监测,并建立起饮用水源水质预警体系。重视农村地区饮用水源地的环境保护和综合整治。重点加强秦淮新河的水环境整治,优化放流方式,保护夹江水源地水质。实施上元门水厂水源下移改造工程,改从城北水厂水源地取水;实施六合二水厂水源外移改造工程,改从八卦洲上坝取水。加快实施六合、浦口、江宁、溧水、高淳等区县的城镇、农村改水工程,向区域、规模、优质供水方向发展。
      (2)加快污水集中处理系统建设。建设和完善主城污水集中处理系统,全面建成和完善江心洲、城北、城东三大城市污水处理系统和污水收集输送系统;扩建城东污水处理系统二期(10万立方米/日),新建铁北污水处理系统(10万立方米/日),到2010年末主城具备124.5万立方米/日的处理能力,主城区域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85%以上。建设仙林、江北、东山污水处理系统,总规模20万立方米/日,区域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70%以上。建成和完善南京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南京化学工业园等9个省级以上开发园区污水集中处理系统,到2010年处理能力达到40万立方米/日。建设永阳、雄州、淳溪等重点镇污水处理系统,总规模达到6万立方米/日以上;建设桠溪、汤泉、汤山等9镇污水处理系统,总规模达到4.5万立方米/日。到2010年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75%以上。重点建设与污水厂相匹配的污水收集系统,实施老城区合流制排水管道的分流制改造,发挥污水处理厂的环境效益。
      (3)加强河流湖泊的综合整治。在主城,继续整治外秦淮河、内秦淮河、金川河、西北护城河、东南护城河、河西水系及南河等7条河道水系,保持景观水位,实施污水截流、生态护砌、清除淤泥、引水补水和流域泵站改造等工程。综合治理玄武湖、莫愁湖、月牙湖等3个湖泊,控制内源污染、实施外部截污、引水补水及生态恢复。通过引水工程,保证玄武湖、内秦淮河、外秦淮河等生态用水,实现死水变活。在新城区及郊县,实施滁河、九乡河、七乡河、秦淮新河、石臼湖、固城湖等河流湖泊,永阳、雄州、淳溪等城镇河道的综合整治,全面改善郊区县水环境质量。
      (4)控制削减水污染物的排放。鼓励企业进行工艺改造,提高工业用水利用率,减少废水排放总量。加强各企业废水处理设施的运行监控管理。对上海梅山、南京化工厂、南化公司等20余家重点水污染企业,加大污染治理投入,新扩改建治理项目,大幅度削减排放总量。全面提高全市工业废水处理率和达标率,“十一五”期间确保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稳定达到95%以上,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10%。同时,扩大在线监控范围,对全市重点水污染企业进行在线监督管理。通过调整产业结构、推行清洁生产、采用先进技术改造、改造工业废水治理设施,以及加强工业污染源的长效监督管理等措施,依法关、停、并、转高耗水和高污染的企业,从严控制工业水污染物的排放。加快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建设,提高污水集中处理率。严格控制排放有机毒物和一类污染物的新建项目,对新建有潜在有毒物质排放的项目进行污染风险论证。加强对难降解的有毒、有害物质的监测和治理,控制有机毒物和一类污染物的排放总量。发展生态的农业生产方式,减少化肥、农药等农业化学品的使用量,有效减少农业面源污染。实现全市COD、氨氮排放总量的有效控制。
      2、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改善大气环境质量
      (1)调整能源结构。全面实施天然气利用工程,建成亚东、柳塘、马群、五佰户、双龙、铁心桥、城南等高压调压站,全面实现天然气入户目标。鼓励建设燃气发电机组,建成扬巴公司3台4.1万千瓦和1台6万千瓦燃气机组和华能金陵电厂3台39万千瓦燃气机组。关停污染严重的小型燃煤电厂,逐步限制与禁止使用污染严重、技术落后的直燃煤锅炉,推广水煤浆等煤的洁净燃烧技术,工业园区全面实施热电联产和集中供热。
      (2)控制二氧化硫排放和酸雨污染。加大对燃煤电厂的二氧化硫治理力度,南京热电厂、华能电力南京分公司、南京第二热电厂、南京新苏热电有限公司、扬子石化热电厂、中石化金陵公司热电车间等企业现有燃煤发电机组全面实施脱硫工程,完成下关电厂技改搬迁工程,削减二氧化硫排放3.7万吨/年。新建燃煤电厂必须根据排放标准配套安装脱硫装置。治理工艺尾气中硫排放。推进钢铁、化工、建材等行业二氧化硫综合治理,在炼油、石化等行业实施高效硫回收。控制钢铁企业铁精矿、原料煤以及石化企业原油的含硫率,实施烧结烟气脱硫。加快南京钢铁联合有限公司、宝钢集团上海梅山有限公司原有炼铁、炼钢系统的改造,逐步淘汰技术落后的烧结机、小转炉、小高炉、小型轧钢,提升现有污染防治水平,削减二氧化硫排放量0.5万吨/年。实施清洁能源普及计划,推动中小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改造。2010年,全市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有效控制在13.6万吨/年以内。
      (3)控制工业烟尘和粉尘排放。通过调整结构和控制总量,完成水泥行业工艺和设备升级改造,控制粉尘排放。推进钢铁企业除尘设备改造,加大工业企业废气治理力度。提升现有电厂除尘水平,按照稳定达到国家标准要求实施除尘设备改造,按照国际先进水平实施清洁生产。
      (4)防治机动车尾气污染。加快实施绿色公交,推进清洁公交体系建设,大力推行天然气(LCN)与电驱动公交车,新增公交车使用天然气燃料车辆,大力推进现有车的使用天然气改造,系统建设天然气加气站。实行新车上牌环保达标制度,按新车标准控制外地在用车的转籍进入。严格在用车的环保检测,建立独立的尾气定期检测系统。实施在用车尾气排放分级标志制度,施行重点区域、重点时段的高排放车辆限制通行。创新管理制度,加速淘汰污染型在用车。
      (5)综合整治区域大气环境。加强“禁燃区”建设,提升主城、仙林新市区、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南京高新技术开发区的“禁燃区”建设水平。对应城市扩展,扩大“禁燃区”的范围,在东山、江北新市区禁止燃用高污染燃料。
      (6)加强地面扬尘污染防治。综合治理大气细颗粒物污染。提高建筑行业规范化管理水平,改进建筑施工、建材运输的防尘技术及设备。对主城及新市区范围内工地实施严格的扬尘控制,最大限度降低施工扬尘。加强渣土运输和道路扬尘控制。禁采区以外地区开山采石,贯彻从严管理的原则,按照矿产资源规划实行限制性开采,并逐步缩小开采范围和开采量。加强对开山采石宕口的环境综合整治,恢复破损山体的生态环境。
      (7)防治有机毒物及恶臭污染。综合采用项目控制、清洁生产与末端治理等措施,优先控制氯苯类、硝基苯类、酚类、多环芳烃类、苯胺类、苯并芘类等有毒有害物质以及二硫化碳、硫化氢、苯乙烯、氨、三甲胺等恶臭气体的排放。城区主导风的上风向燕—栖地区限制建设新的大气污染企业,限期搬迁有有机废气排放和恶臭扰民的污染企业。
      3、加强噪声污染控制,解决噪声扰民问题
      (1)加强噪声达标区的建设与管理。执行南京市环境噪声功能区划,在现有建成环境噪声达标区的基础上适当扩大噪声达标区建设范围,到2010年,噪声达标区覆盖率达95%。
      (2)加强对噪声源的防治。加强对社会生活噪声源的监督管理,加强对饮食业、宾馆、饭店、娱乐场所等三产噪声源的监督管理,使其边界噪声达到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加强工业噪声源的污染防治,确保工业噪声源稳定达标,对不达标企业开展限期治理。加强建筑施工噪声控制,限制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夜间施工作业。
      (3)加强交通噪声控制。合理规划建设城市道路,确保交通顺畅,改善路面质量,从源头上降低交通噪声污染。对中心城区主干道、声环境敏感点较多的道路实行严格的交通噪声管制,建设隔声屏障,种植绿化带等措施降低交通噪声对环境的影响。扩大机动车禁鸣区域,巩固禁鸣成效。
      4、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提高无害化处理处置水平
      (1)安全处置危险废弃物。加快南京市危险废弃物处置中心建设,2006年建成一期库容7.5万立方米安全填埋场。到2010年,危险废弃物安全处置率达到100%。加快电子固废处置中心建设、废感光材料集中处置中心建设。推进堆存铬渣的无害化处置和综合利用。
      (2)安全处置医疗废弃物。对现有医疗废弃物安全处置中心进行技术改造,重点加强对城镇医疗废弃物的收集和安全处置的管理,有效防止农村医疗废弃物污染。到2010年,医疗废弃物安全处置率达到100%。
      (3)综合治理固体废弃物。鼓励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建设循环经济示范工程,促进各类废弃物循环使用和综合利用,从源头上减少废弃物的产生。加强工业固废收集、运输、贮存、处理的过程监管,实现工业固废的综合利用和安全处理。到2010年,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达到92%。
      (4)提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到2010年,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以上,建成较完整的垃圾收集、转运、处置系统。加强城市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完成天井洼、水阁、轿子山三个卫生填埋场的技改扩建工程,建成日处理能力1500吨垃圾焚烧发电厂,新增龙潭、马集等两座垃圾综合处置场,新建大型卫生填埋场一座和高淳、溧水两个垃圾综合处置厂。推广城乡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资源化利用。实施农村城镇生活垃圾集中处理,2010年实现集中无害化处理率60%。健全城市垃圾处理费征收制度,推进城镇生活垃圾处理的市场化。建设市政污泥无害化处置场,形成1200t/d污泥处置能力,积极探索市政污泥资源化途径。
      5、切实加强核与辐射安全监管,确保辐射环境安全
      (1)加强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管。加强放射源和辐射源安全监管,确保核与辐射环境安全,杜绝辐射事故。对放射性同位素、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建设全市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管理机构与基础设施,建立健全监管体系。加强对产生放射性“三废”单位的监督管理,确保放射性废物(源)得到安全处置。
      (2)防止辐射污染。新建城市放射性废物库一座,到2010年放射性废物集中安全处置率达到100%。加快实施省、市广播电台发射台搬迁。居住区等敏感区的环境放射性辐射水平控制在天然本底变化范围之内。加强控制核与辐射污染防治的地方立法,不断提高核与辐射安全监管水平。
      6、加强农村环境保护,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1)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加强对农药的管理,禁止销售和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开发使用生物农药,推广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及其使用技术,推广病虫草害的综合防治技术。到2010年,全市农药施用水平降低到5千克/公顷以下。促进有机肥生产,鼓励有机肥使用,引导农民使用高效化肥和合理施肥,提高肥料利用率,实现化肥使用量的大幅削减,到2010年全市氮肥施用量降低到350千克/公顷以下。
      (2)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加强对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的环境管理,鼓励采用实用技术开展畜禽粪便的污染治理和综合利用,有效控制养殖业的污染。到2010年,全市新建8000只“一池三改”户用沼气池和36处规模畜禽场粪便沼气治理工程。建成7个规模化有机堆肥场,100个沼气生态村。加强废弃农膜的回收利用,废膜回收利用率提高到60%,推广使用可降解农膜。试点和推广秸秆气化集中供气工程和秸秆炭化开发,积极探索秸秆资源化利用的新途径,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
      (3)综合整治农村环境。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总体要求,实施农村环保小康行动计划,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建设村庄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深入实施以“清洁水源、清洁田园、清洁家园”为主的村容村貌整治工程,着力解决农村安全用水、清洁能源、卫生公厕、污水和垃圾处理等问题,不断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提高农民生活质量。开展农村“六清”工作,清理垃圾、清理粪便、清理秸秆、清理河道、清理工业污染源、清理乱搭乱建。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目标,编制和实施小城镇环境保护规划,引导镇村规划建设和人居环境改善,建设配套的环境基础设施,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
      7、加强环保能力建设,不断提高环境管理水平
      (1)加强环境监测现代化建设。完善全市大气、地表水和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测监控系统,建设六合、仙林、高淳、溧水空气自动监测站以及夹江水源地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集中的机动车尾气检测系统,在重点污染源全面安装废水、烟气远程在线监测系统;加快化工园区等工业集中区域内重要污染源远程监控系统的建设;建设核与辐射监测系统,形成整体监测能力;拓展生态监测、土壤监测、地下水监测等领域,形成覆盖全市范围,多层次、多要素、多领域的环境监测网络。
      (2)加强环境监察现代化建设。充分发挥环境监察在保障生态环境安全、改善环境质量、维护群众环境权益、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中的作用。着眼环境监察执法需要,提高环境监察人员的污染源监管、现场调查取证、排污量核定、污染纠纷调处和污染事件应急处置五种能力;按照《江苏省环境监察机构现代化建设方案》编制要求,配置监察队伍、优化人员结构、理顺管理体制和机制,建设环境监察信息管理服务系统、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环保举报信息管理系统、污染事故应急指挥系统、环境监察办公自动化系统等五个系统,努力提升环境监察队伍的综合执法能力和污染事故防范、预警、处置能力。

      (五)以提升人居环境为重点,构建和谐人居体系
      1、有效拓展发展空间。
      落实城乡统筹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发展要求,推动城市空间结构的战略性调整,以建设现代化南京都市区为目标,建立起协调发展的空间功能分区和科学合理的空间开发秩序。
      (1)构建现代化南京都市区。按照“多中心、开敞式、轴向发展”的组团布局方向,推进城市发展空间由中心城向广阔都市发展区的拓展,促进城乡协调、南北联动、跨江发展新格局的加快形成。继续高标准建设“一城三区”,到2015年建成现代化河西新城区和仙林新市区、东山新市区、江北新市区。加快建设“三城九镇”,形成城乡一体化发展的城镇体系,推进雄州、淳溪、永阳3个卫星城建设,实施禄口、汤山、铜井、汤泉、桥林、八百桥、横梁、白马、桠溪等9个重点镇的建设,有效加快郊县城市化进程。“十一五”期间,重点加强绕越公路环江南片区域及江北新市区的城市化与城市现代化建设,努力构筑更加开敞的城市发展平台,整体优化老城与新城新区的功能分工、人口分布、产业布局、基础设施配套和生态环境建设。
      (2)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建设。着力构建城乡一体的道路交通、给排水、能源、信息网络,提高农村地区水利、电力、通信、交通的保障水平,形成新城区、重点镇、中心村梯度协调发展的城镇体系格局。
      2、合理布局人居空间。
      (1)宏观调控人口规模与分布。以城乡一体化的人居环境为主线,通过整合空间和环境资源要素、控制人口规模和人口密度,调优人居空间布局。主城范围,2010年人口控制在300万左右,远景控制在260万左右。三个新市区,2010年规划总人口100万,远景规划总人口220万。三个卫星城,2010年总人口达38万;远景总人口85万。“九镇”到2010年各镇建成区面积达到3~6平方公里、人口达到2~5万人;远景建成区面积达到各镇4~8平方公里,人口达到各镇3~10万人。
      (2)严格控制老城人口密度。加快明城墙以内旧城区人口疏散,严格控制建筑容积率及居住区建设标准,降低人口密度。结合对居住环境差的5平方公里左右棚户及简陋平房地区的环境改造,增加绿地和公共开敞空间。2010年前全面完成主城内城中村、背街小巷整治和危旧房、旧小区出新改造。加强特色街区的建设。适度控制河西片区的建筑和人口密度,保持城东地区中低密度发展特色,借助轨道交通引导城北及城南的居住组团发展。
      (3)促进新市区快速发展。东山、仙林、浦口三个新发展区,是接受主城功能扩散和新增城市功能的先行区,将与主城共同担当区域中心城市作用。东山,规划建设综合性居住空间,承担主城综合功能扩散。鼓励发展休闲娱乐、商贸等第三产业以及高新技术产业等加工工业,加强居住与就业结合。控制发展大用水量、大运输量的工业,禁止发展污染型产业。仙林,规划建设大学城式居住空间,建成以发展教育和高新技术产业为主的新市区。鼓励发展教育科研、商贸服务、文化体育、休闲娱乐等第三产业以及研发加工等无污染的高新技术产业。禁止有污染、标准低、技术含量不高的第产业的发展。浦口,规划建设为江北中心居住空间,建成江北地区具有相对独立的区域综合服务功能的新市区。鼓励发展商贸流通、综合服务等第三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和无(轻)污染加工工业。禁止发展污染严重的产业。
      (4)推动“三城九镇”建设。“三城九镇”是南京区域发展的新生增长极,建成合理参与南京都市区内功能分工,共同承担做大、做强,提高区域综合竞争力的中心城镇。“三城”成为南京城市扩散的最主要区域和郊区主要居住空间;“九镇”成为实现城乡一体化、带动南京市域整体快速发展、联系沿线集镇和农村居民点的重要居住空间。推进“三城九镇”建设是城市生态化和现代化的重要任务。
      (5)加快主城污染企业搬迁。全面实施主城污染工业企业搬迁计划,2010年前完成化纤厂、钛白化工、南京化工厂等27家污染工业企业的搬迁任务;有计划的实施城北燕栖化工区、雨花台南部梅山化工集中区的搬迁改造,2015年前基本完成。长江以南地区不建新的化工企业,现有企业实行布局调整、规模整合、异地搬迁。对污染企业搬迁后的土地使用进行环境风险评估和环境修复。
      4、提升人居环境功能
      (1)继续实施绿色南京工程。从公园绿地、道路绿地、风景林地等多方面完善主城绿地网络,新建一批绿地广场和公园,使居民在500米范围内可达一片绿地,消灭绿地盲区。以明城墙为主线,利用环城水系,建设明城墙绿化生态圈。进一步完善绕城公路外环绿带,扩建长江、城市河流、铁路等两侧绿带。加快钟山、雨花台等风景区建设,着力推进聚宝山森林公园、绿水湾等十五大郊野公园和湿地公园建设。建立和完善河西新城区、仙林、东山、江北三个新市区以及城郊绿地系统,与主城绿地一起构成多层次、多功能、复合型、城乡一体的绿化网络系统。
      (2)加强滨水景观保护。发挥滨江临水的特色和优势,重点建设长江滨江生态景观带,加强长江沿岸的水源地、自然湿地的保护和景观建设。2010年前实施并基本完成幕府山滨江大道和景观、水源保护带。严格控制城市滨水地带的房地产开发建设,专项建设水系滨水景观,实施系列生态修复和景观提升工程。
      (3)发展绿色交通。结合城市多中心、开敞式空间布局,构筑环射状交通框架,控制主城与城镇间及城镇之间沿交通走廊的连片发展,引导城市有序扩张、减少交通拥堵、改善城市环境。制定公交优先和绿色交通的鼓励政策,促进交通方式的合理转型;加速发展轨道交通,建成地铁一号线南延线和地铁二号线,持续建设新的轨道交通线路,形成公交骨干网;营造生态交通的环境,强化政府主导、提倡公众参与,使绿色交通方式选择成为共识。
      (4)完善城市生命线系统建设。加快城市供电、供水、供气、通讯、消防、交通、水利、人防、医疗卫生等系统建设步伐,完善城市生命线系统,提高城市抗震防灾和预防次生灾害的能力。逐步建立统一、规范、高效的城市应急管理系统,研究制定供电、供水、供气、公交、防震、防洪排涝等领域的应急预案,健全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的预警和应急机制,提高城市应变防患的反应速度和处置能力,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保障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2010年,城市生命线系统完好率达90%以上。
      5、建设城乡生态社区。
      (1)提升城市社区生态内涵。以生态市建设为目标,建设绿色社区,大力推广生态住宅、绿色建筑,倡导使用资源节约型产品。2010年建成区80%以上社区达到绿色社区标准,居住区绿地率达到30%以上,清洁燃料使用率100%,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率达到100%。重点提升商业区、工业区、城乡接合部的居住区环境。建设自然人文融为一体的城市生态社区。
      (2)加强中心商业区生态建设。加强中心商业区内居住社区的自然与人文环境建设,对于包括秦淮区夫子庙商业区、鼓楼区山西路和湖南路商业区等在内的老城居住区,增加绿色开敞空间,改善居住环境质量。保护和延续历史文化、维持古都风貌和空间格局,将历史文化资源的保护和利用与生态建设结合起来。
      (3)改善居住社区环境质量。对于栖霞区、下关区的居住社区以及大厂扬子工业区内的社区,重点加强绿色隔离带建设,营造居民区宁静清洁的生活环境。完善社区污水管网,加强社区管理,整治街道环境卫生,提升社区人居环境,向绿色社区和生态社区发展。
      (4)完善新区配套设施建设。对于东山、仙林、浦口三个新发展区内的新建居住社区,按绿色建筑标准建设居住小区,加强小区绿地建设,提倡环保材料使用和建筑生态设计,鼓励垃圾分类处理及资源循环利用,完善周边配套设施,提升小区生态品味。
      (5)建设生态县(区)。郊县(区)制定生态县(区)建设规划,按生态市建设要求同步组织实施。郊区(县)在巩固提升生态示范区创建的基础上,高淳、溧水两县2010年前达到生态县的建设目标,江宁、浦口、六合三区按生态县的标准对农村地区开展建设,主要指达到标准。
      (6)建设环境优美乡镇。重点加快经济建设和环境保护,提高居(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促进乡镇企业实施清洁生产,降低工业污染源排污量;加快污水收集管网、污水处理厂等设施建设;提高镇区绿化率,实现乡镇环境优美。2010年末,创建环境优美乡镇44个,80%乡镇建成为环境优美乡镇。巩固和提升现有19个省市级环境优美乡镇的建设水平,提高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绿地率,加快公共设施建设,建设国家级环境优美乡镇。
      (7)建设生态村。以生态村建设为细胞工程,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重点控制水土流失、农业面源污染,加快农村公用设施建设,普及自来水,消除生活垃圾乱堆乱放,保持村庄环境整洁,繁荣农村文化。2010年前,20%的村达到生态村标准,每年完成100个自然村的环境综合整治。

      (六)以倡导生态文明为重点,构建生态文化体系
      1、倡导生态文明。
      (1)树立正确的自然观和发展观。树立环境是资源,环境是资产的观念,确立保护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的价值观。摒弃对自然资源掠夺式开发的方式。遵循自然规律,多依靠科学技术,少依赖自然资源,多一份创造少一点消耗,创新人与自然和谐的发展模式。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努力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
      (2)培养公民的生态意识。倡导生态理念,规范生态行为,培养公民的社会责任心和热爱自然、亲近乡土的豁达情怀,倡导人与自然和平相处的人文精神,使生态理念成为人们自觉的道德规范。挖掘南京古今文化的生态底蕴,弘扬开明开放、诚朴诚信、博爱博雅、创业创新的市民精神。
      (3)加强生态文化宣传教育。抓住生态市建设的机遇,创新手段和途径,组织生态文化宣传与普及活动。结合世界环境日等各类主题的世界日活动,形成普及和宣传生态意识的载体和氛围。增强全民对污染控制、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的认同感和参与度。持续不断的培养全民的环境意识、生态意识与参与意识,由深入人心转化为自觉行为,形成生态道德观,实现理性认识与行为实践的统一。继续深入开展绿色学校、环境教育基地的创建活动。
      
    2、培育新型的生产观和消费观。
      (1)培育新型的企业文化。积极开展创建环境友好企业的活动,培育企业的生态价值体系,实行企业环境行为公开制度,建立环境管理体系,节约资源,预防和减少环境污染,建设企业生态文化。
      (2)积极倡导绿色消费。积极倡导有利于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消费方式,建立与国际接轨的绿色产品标准体系,完善绿色流通企业与绿色产品的监督管理制度,鼓励使用能效标识产品、节能节水认证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绿色标志食品和有机标志食品。提高全民绿色消费意识,建立政府绿色采购制度和社会绿色消费体系,鼓励使用再生产品和环境友好产品,减少过度包装和一次性用品的使用。引导公众减少垃圾排放,进行绿色消费,鼓励节约使用、循环使用的消费习惯。
      
    3、弘扬南京特色的生态文化。
      (1)保护文化古城。遵循南京现有文化资源和生态资源分布规律,重点保护具有历史价值和南京特色的文化资源,形成彰显南京历史名城特色的文化氛围和生态格局,促进生态文化的弘扬与发展。重点保护中华路、御道街、中山路三条十代都城遗存轴线以及明代四重城廓。打造南京“六朝文化”亮点,积极保护修复明清文化遗迹,重点保护民国建筑。结合传统民居和文物古迹的保护,保存民国时期公馆区等特色街巷格局和保留部分古街巷。加强对城内尚存的古河道及古桥梁的保护。对已公布的289处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分别划定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将13个历史悠久、地下遗存丰富的地区划为地下文物重点保护区。重视对近代优秀建筑的保护,将134处列入保护名单的优秀近代建筑,根据其重要程度和历史文化价值分级进行保护。
      (2)维护山水城林特色。充分发挥南京滨江、枕山、环林、抱湖的自然生态特色,进一步加强保护山形水态格局和自然景观风貌,严格禁止随意改变地形地貌、破坏山脉、水系等的开发建设,全面展示南京山、水、城、林相互交融的城市环境特色。
      4、积极发展生态文化产业。
      加强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充分利用基层文化阵地,为城乡居民提供生态文化服务。依托南京丰富多彩的文化资源,建立各种专题博物馆,发展博物馆事业。建设一批生态文化教育基地,出版发行有关生态知识的音像、图片与书籍,创作演出能表现生态文化内涵的精品。积极发展文化产业,走市场化、规模化、特色化和生态化的文化发展之路,构建具有生态特色的文化产业群,提升城市文化品位,促进城市生态文明。

      四、生态市建设的重点工程

      根据南京市社会、经济和生态环境现状,对照生态市考核验收标准,针对南京市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中存在的问题和差距,兼顾可操作性和实用性,提出生态市近期重点建设的生态工程项目。2011年至2020年的工程项目,将根据生态市建设进展情况和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作出安排。近期(2010年前)共规划生态市12大类建设工程,总投入估算400亿元。

      (一)生态农业建设工程。主要包括五大特色产业(特色蔬菜、苗木花卉、草食畜禽、特种水产和旅游农业)示范项目、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示范基地建设项目、循环型农业生产示范基地建设项目、农业产业化示范项目、现代农业科技园区基地建设项目、秸秆、畜禽粪便资源化综合利用示范项目、农村“清洁家园、清洁水源、清洁田园”项目、农产品安全系统建设项目、农村清洁能源开发利用等。

      (二)绿色南京建设工程。主要包括城乡绿地公园项目、绿色通道工程项目、江河湖防护林工程项目、林业产业基地项目、郊野公园建设项目、森林资源安全工程项目等。

      (三)生态工业建设工程。主要包括清洁生产技术推广项目、ISO14000示范企业和示范园区建设项目、生态型企业示范建设项目、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建设项目、再生资源回收加工基地项目等。

      (四)生态服务业建设工程。主要包括旅游景区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生态旅游景点建设项目、现代物流园区建设项目、绿色餐饮业示范项目等。

      (五)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主要包括重点工业水污染源治理项目、市区(主城、新市区)污水处理系统建设项目、各类开发区污水处理系统建设、县(区)污水处理系统建设项目、重点镇污水处理系统建设项目、三河四湖(秦淮河、金川河、滁河、石臼湖、固城湖、玄武湖、莫愁湖)流域综合整治项目等。

      (六)大气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主要包括燃煤发电机组脱硫项目、重点工业大气污染源治理项目、禁燃区清洁能源改造项目、机动车尾气控制与绿色交通项目等。

      (七)噪声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主要包括噪声敏感区附近快速通道的隔声屏建设项目等。

      (八)固体废弃物处理处置工程。主要包括区域危险废弃物处置中心项目、生活垃圾焚烧项目、生活垃圾收集系统建设项目、生活垃圾填埋场建设项目、市政污泥处置中心项目等。

      (九)重要生态功能区保护工程。主要包括饮用水源地建设项目、自然保护区建设项目、重要湿地保护项目、风景名胜区保护项目、郊野公园建设项目等。

      (十)自然资源保护工程。主要包括基本农田保护和整治项目、土地整理和复垦开发项目、水土流失治理和小流域开发项目、采石宕口和矿山环境整治项目、水资源循环利用示范项目、节水工程示范项目、生物资源保护项目、长江岸线资源保护项目等。

      (十一)人居环境建设工程。主要包括主城区绿地系统建设项目、污染企业搬迁工程、城市生命线建设工程项目、生态建筑与住宅示范项目、生态县建设项目、环境优美乡镇建设项目、生态村建设项目等。

      (十二)生态文化建设工程。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工程、绿色学校创建项目、绿色社区创建项目、环境友好企业创建工程项目、标志性生态文化建设工程等。

      五、生态市建设的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1、领导机制保障。完善市生态市建设领导小组工作机制,全面负责规划落实过程中的领导、组织和决策。各区(县)相应成立生态区(县)建设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区(县)的生态区(县)建设规划和建设项目的实施。建立部门权责明确,分工协作的推进机制,各有关部门根据生态市建设的规划内容,结合本部门工作,制定部门生态市建设工作计划,明确工作进度、落实具体措施,开展生态市建设工作。
      2、组织机构建设。设立专职的生态市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生态办”,落实人员编制和工作经费,协调组织生态市建设工作。成立全市生态市建设工作网络,强化部门之间的横向联系、上下级之间的纵向联系,建成具有高效组织能力和行为引导能力的生态市建设工作机制。参照国家生态市建设标准,在各类开发区、工业园设立独立的环保机构,乡镇设专职环保人员。

      (二)制度保障
      1、目标责任制。建立和完善严格的目标责任制,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将生态市建设目标完成情况列为各级政府和干部的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奖惩罚的重要依据,加强考核奖惩。
      2、综合决策机制。生态市建设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产业发展规划、区域发规划相互衔接、互为补充。建立与完善专家咨询、部门联合会审、公众参与等各项制度,提高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水平。
      3、生态约束制度。按生态网架建设和生态管制方案,确定区域的开发强度和序列,合理配置生产要素和生态资源,确保生态资源的永续利用。对不符合生态市建设规划要求的开发建设,予以否决。
      4、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依法把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关口,开展对项目的生态影响评价和生态安全效应评估。依法开展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确保各类重要规划有好的生态环境效应。在重大的环境影响评价事件中,实行公众参与制度,听取公众对生态环境保护的意见。
      5、生态补偿制度。按照“谁受益、谁补偿,谁破坏、谁恢复”原则,建立生态破坏限期恢复和经济补偿制度。按照“谁保护、谁受益”的互补互利原则,建立异地发展、生态保护的生态补偿制度。

      (三)法制保障
      1、法律保障。《生态市建设规划纲要》经过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后,市政府细化工作内容,组织实施,并定期向人大常委会汇报工作进展。为保证南京生态市的建设成效,加强与生态市建设相关的立法工作,确保将生态市建设要求纳入地方立法事项中。制定地方性法规和政策规章,要有利于生态市建设,将生态市建设纳入法制轨道。
      2、执法保障。加大执法力度,集中整治浪费资源、污染环境的行为,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的违法行为,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强化执法人员的法制意识和生态意识,规范执法行为,强化行政成效。政府财政保证所需的执法条件和经费。

      (四)资金保障
      建立以市场化运作为主,政府公共财政投入为辅的生态市建设多元化投入机制,确保生态市建设项目的实施。
      1、市场资金。按照“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要求,鼓励不同经济成份和各类投资主体,以多种形式参与生态市项目建设。探索经营性生态项目的特许经营权制度。按照保本微利的公益事业市场化规则,确定生活污水处理、有害废物和垃圾处理的收费标准。吸引外资、民资及其他社会资本,增加生态市建设的资金投入。
      2、财政资金。各级政府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对生态环境建设的投入力度,设立市、县(区)两级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专项基金。对重大环境综合整治和生态建设项目,要优先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统筹安排,认真组织实施。进一步完善环境设施使用和服务收费制度,依法征收城市污水、垃圾、废物等收集和处置费,实行统一收集、专项使用。
      3、资金监管。建立有效的资金专款专用监管制度,严格执行投资问效、追踪管理。对资金的来源、申请、使用进行严格的审核,对资金使用全过程进行监督,对资金使用的重大失误进行责任追究。
      4、优惠政策。在金融、税收等领域出台支持生态市建设工程投融资的相关优惠政策,推动工程项目的实施。

      (五)公众参与
      1、公众参与。实行政府环境行为和企业环境行为信息公开化,建立和完善有奖举报等激励机制,为公众行使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创造条件,推动公众广泛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建立公众听证制度,让公众参与法规政策制定和环境影响评价,充分表达自己的意见和意见。
      2、社会团体组织参与。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及各种社会团体组织在生态市建设中的作用,发展壮大环境保护志愿者队伍,引导和组织更多的公众参与生态市建设,营造生态市建设的良好社会氛围。

      (六)规划保障
      
    把生态市建设目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及其它专项规划,部署工作目标和建设任务,实行年度考核制度。
      1、专项规划。生态市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市政府组织有关部门根据《生态市建设规划纲要》,编制各部门、各系统的实施生态市建设的专项规划或年度实施计划,组织力量协作,把建设工作做好。
      2、跟踪与评价。及时了解生态环境的变化情况,对生态市建设的成效进行动态监测与评估。开展生态环境质量监测,除常规水、气、声等环境要素监测外,增加土壤、生物等因子的监测。财政落实专项工作经费。建立重大项目立项、建设及其运行的跟踪系统,保证重大项目对生态市建设的支撑作用。生态市建设项目实行动态管理,根据生态环境的动态变化,适时调整生态市建设项目,完善生态市建设的保障措施。
      3、规划修编。《生态市建设规划纲要》经过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后,市政府进行细化和落实,制订行动计划。生态市建设规划是动态规划,并根据工作情况和形势,及时进行科学的调整修编,报市人大常委会备案。


    南京市生态市建设指标

    序号
    名称
    单位
    国家标准
    现状(2005)
    创建达标阶段 (2010)
    全面建设阶段 (2015)
    提高完善阶段 (2020)

    1

    人均地区生产总值
    元/人
    ≥33000
    40919
    73000
    100000
    140000

    2

    年人均财政收入
    元/人
    ≥5000
    8563
    14000
    20000
    33000

    3

    农民年人均纯收入
    元/人
    ≥8000
    6225
    10000
    15000
    24000

    4

    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
    元/人
    ≥16000
    14997
    24000
    36000
    55000

    5

    第三产业占地区生产总值比例
    %
    ≥45
    46.3
    50
    53
    55

    6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
    吨标煤/万元
    ≤1.4
    1.37
    1.1
    0.9
    0.8

    7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水耗
    立方米/万元
    ≤150
    93.0
    65
    55
    50

    8

    应当实施清洁生产企业比例
    %
    100
    11.0
    100
    100
    100
    规模化企业通过ISO—14000认证比率
    ≥20
    9.0
    20
    25
    30

    9

    森林覆盖率
    %
    ≥15
    21
    25
    28
    30
    10受保护地区占国土面积比例
    %
    ≥17
    10.11
    17
    19
    21
    11退化土地恢复率
    %
    ≥90
    10.0
    90
    93
    ≥95
    12城市空气质量
    好或等于2级标准天数/年
    ≥330
    304
    接近330
    ≥330
    ≥330
    13城市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
    %
    100 且无超Ⅳ水体55.6 有超Ⅳ类水体100 主城无超Ⅳ类水体100 无超Ⅳ类水体100 无超Ⅳ类水体
    14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
     
    不超国家总量控制指标 总体不超国家总量指标不超国家总量控制指标不超国家总量控制指标
    化学需氧量排放强度
    千克/万元(GDP)
    <5.0
    6.26
    <5.0
    <4.0
    <3.2
    二氧化硫排放强度
    <5.0
    6.00
    <5.0
    <4.0
    <3.2
    15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
    %
    100
    100
    100
    100
    100
    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
    ≥70
    65.2
    75
    80
    ≥85
    工业用水重复率
    ≥50
    72.3
    80
    85
    ≥85
    16噪声达标区覆盖率
    %
    ≥95
    72.5
    95
    ≥95
    ≥95
    17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
    100
    87.5
    90
    95
    100
    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80,无危废排放89.492,无危废排放95,无危废排放≥95,无危废排放
    18城镇人均公共绿地面积
    平方米/人
    ≥11
    12.0
    15
    17
    19
    19旅游区环境达标率
    %
    100
    85
    100
    100
    100
    20城市生命线系统完好率
    %
    ≥80
    80
    90
    95
    ≥95
    21城市化水平
    %
    ≥55
    76.3
    80
    85
    88
    22城市燃气普及率
    %
    ≥92
    90.0
    ≥92
    ≥95
    100
    23城市集中供热率
    %
    ≥50
    50
    ≥50
    60
    80
    24恩格尔系数
    %
    <40
    37.4
    <40
    <40
    <40
    25基尼系数
     
    0.3—0.4
    0.35
    0.3—0.4
    0.3—0.4
    0.3—0.4
    26高等教育入学率
    %
    ≥30
    53
    60
    65
    70
    27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普及率
    %
    >85
    95.0
    ≥95
    ≥95
    100
    28公众对环境的满意率
    %
    >90
    85.0
    90
    >95
    >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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