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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京市公开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落实情况
    发布时间:2025-12-19 10:00 浏览次数:显示稿件总访问量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2024326日至424日,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我市开展了第二轮第三批省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并于20247月向我市反馈了督察报告。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和省督察组相关要求,及时制定印发《南京市贯彻落实第二轮第三批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全力推动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督察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截至202511月底,全市49项整改任务完成整改36项,290件信访事项办结287件。根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移交的责任追究问题清单,对22人进行追责问责。现将督察整改落实情况予以公开。

    一、统筹推进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

    一是坚决扛起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全市上下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2024年以来,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调研生态环境工作20次,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定期调度推进督察整改工作。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第三轮央督反馈问题整改和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暨河长制工作会议,印发《关于全面推进美丽南京建设的实施方案》《2025年南京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与美丽南京建设目标任务》。严格执行《南京市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将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保工作纳入市对区高质量发展考核体系。

    二是绿色低碳发展取得积极进展。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削减,“十四五”期间累计减排化学需氧量19451吨、氨氮2885吨、VOCs 5805吨、氮氧化物12743吨。“两钢四化”全部创成重污染天气绩效评级A级企业,梅钢、南钢完成钢铁行业全流程超低排放改造,金陵石化“近零”排放改造全面实施,金陵石化高端日化品、扬子扬巴轻烃综合利用等中石化转型项目相继开工建设。出台《南京市碳达峰实施方案》,2025年新增省级绿色工厂58、省级碳达峰碳中和试点5项。高淳区成功交易全省首张农业碳票,完成全市首笔新能源公交充电碳交易。开展能耗要素梳理,建立“两高”项目清单化管理机制,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

    三是不断健全生态环境保护体制机制。成立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和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南京市领导小组,由市委和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全面落实河湖长制、林长制。出台《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办理工作指南》《石化行业高架火炬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生态环境地方标准日益完善。持续推进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本质治污能力,2024年建成重点项目37个,总投资37.2亿元。推进南京市生态环境智慧平台建设,提升生态环境数据的融合共享能力。

    二、持续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

    全市PM2.5浓度从2020年的31微克/立方米下降至2024年的28微克/立方米,空气质量优良率由83.1%提升至85.8%,实现重污染天气归零,达有监测记录以来最优。2025111月,全市PM2.5浓度25.5微克/立方米、同比改善3.8%位列全省第3,空气质量优良率87.4%同比增加2.0百分点,位列全省第1

    一是加强重点行业污染治理。全力推动大气治理工程项目落地见效,2024年累计完成治气项目1678个,2025年排定实施847,已完成835。深化28家排放大户友好、深度减排,省内率先全面完成燃煤机组全负荷脱硝改造,持续推进水泥、焦化等行业实施全流程超低排放改造,实施汽车制造、包装印刷等重点行业207家企业深度治理。持续开展VOCs全过程治理,推动涉储罐企业落实“储罐十条”要求,累计安装低泄漏呼吸阀1890,建成市级LDAR管理平台,推进LDAR规范化管理。

    二是多举措推动移动源治理持续淘汰老旧机动车,2024年以来淘汰国三柴油货车1570辆,基本实现“清零”推动淘汰营运类国四柴油货车8859积极争取中央大气资金,支持非营运类国四中重型货车和国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淘汰更新。持续提升清洁运输水平,2024年,轻型环卫、渣土运输、邮政、港口领域新增或更新车辆新能源比例超80%推动建成13支新能源货运车队。强化非道路移动机械综合治理全市域禁用国一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引导推广新能源叉车,全市保有量增加至5583台,占比37.75%。强化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规范管理,探索“南京都市圈”跨区域联合执法。省内率先开展加油站ORVR兼容型加油枪使用试点。

    三是强化面源污染防治。强化部门联动协同,常态化开展道路积尘走航监测、裸土覆盖遥测、“智慧工地”远程监控,实施差别化管理,推动扬尘防治十达标”措施长效落实。探索“远程监测监控分析+无人机非接触低飞”精准监管,强化培训帮扶,推动扬尘管控主体责任落实。积极推动新技术应用,试点建成“天幕”工地3个、新能源搅拌车队4支。持续加强道路扬尘管控,实施机械化精细化清扫保洁。2024年,全市国控点PM10年均值46微克/立方米,较2020年改善17.9%。持续推进餐饮油烟规范整治、提质更新2024年以来,规范整治餐饮服务单位7789家,新(换)装高效油烟净化器3709台套。

    三、持续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

    2024年及2025111,全市42个国省考断面水质100%优良,11个区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达标率和18条省控入江支流水质优良比例均保持100%

    一是推进长江大保护。始终把“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摆在压倒性位置,扎实推进“还江于民、与江共生”。深入实施生态环境污染治理4+1工程,太湖、“三河两湖”入河排污口整治基本完成,全市入河排污口已基本完成排查并初步建立底数清单。实施《南京市长江流域水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方案》,基本完成全市重点河湖的水生态调查与评估工作。开展新一轮太湖综合治理,太湖流域重点考核断面达标率、优良比例、重点水功能区达标率均保持100%。胥河落蓬湾断面水质稳定达到地表水Ⅲ类,流域内未发现蓝藻水华聚集,高质量完成“两保两提”任务。

    二是推进水环境综合治理。认真落实水环境综合治理规划和三年行动计划,2025年修复改造污水管网70公里,建设4“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达标区”。实施金川河、紫金山二沟暗涵等12项河湖水环境提升工程。推动南京南站调蓄池等项目前期工作,提升城市污水处理韧性。深入推进工业园区水污染物整治、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分质处理,全市17个省级以上工业园区全部配套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稳步推进集中式工业污水处理能力提升,建成新港污水处理厂扩建等工程,新增集中式工业污水处理能力2万吨/日。

    三是推进农业农村污染治理。全市7个涉农区共计488个行政村、6374个自然村按照“三基本”标准均已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率达到100%,设施正常运行率99%。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和粪污资源化利用,全市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保持在95%以上,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100%。强化农村黑臭水体监管,启动新一轮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整治工作。太湖流域池塘标准化改造任务全部完成。

    四、持续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

    一是强化固废全生命周期监管。推动工业固体废物、农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及其他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扎实推进固废非法倾倒处置专项整治行动,累计完成问题整改2335个,清理固废34.95万吨。江北污泥处置中心一期工程投入使用,新增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能力400/日。加快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加强危废全生命周期监管,持续优化提升危废利用处置能力,全市危废贮存总量稳定控制在0.8万吨左右。

    二是健全建筑垃圾全链条管理机制。印发《南京市建筑垃圾“一件事”全链条管理实施方案》,明确建筑垃圾全流程管理规范。相关部门及板块定期会商、信息互通,有序推进建筑垃圾全链条管理信息化平台建设。源头管理方面,强化工程项目建筑垃圾处理方案备案与处置核准管理,加大拆迁工地、居民装修垃圾源头监管力度。运输监管方面,人防技防相结合,加大渣土车工地、土场“两票制”监管力度,严厉打击无资质车辆违规运输等行为。末端处置方面,加快推进渣土处置设施和场所规划布局,规范装修垃圾中转点及渣土消纳场所建设运营,常态化开展非法倾倒排查整治,从严查处偷倒乱倒、违规处置等违法行为。

    三是加强土壤环境风险管控。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推进高风险遗留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风险管控确保土壤环境安全。全面完成207个高风险遗留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全市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保持100%,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保持94%以上。按照“一井一策”17个国省考地下水监测点位开展规范化整治。推动江北新材料科技园开展化工园区地下水环境状况详细调查,推进南化公司国家“边生产、边管控”地下水污染防治试点项目实施。

    五、守牢环境风险防控安全底线

    一是落实生态空间保护区刚性管控。《南京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在全国省会城市中率先获批。按照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的原则,从严审核把关有限人为活动论证和不可避让论证,严守生态空间保护区域。2024年全市生态空间管控区域面积基本保持稳定,在2023年基础上增加约4000平方米。多次组织召开全市生态空间保护区域监管工作联席会议,采用遥感监测和实地调查相结合的方式,实施生态空间保护区域人类活动监测,完善实地核查、台账管理、跟踪督促和整改销号等工作机制。2025年新增造林面积318亩,新增受保护湿地面积5000完成废弃露天矿山修复3750亩。

    二是强化全过程环境风险防范。定期开展尾矿库污染隐患排查治理指导监督,防范尾矿库环境风险。持续摸排涉重金属、持久性有机污染物、重点管控新污染物等重点企业,清单化管理并动态更新,实施分类分级管控,以升级改造、深度治理和淘汰退出为主要手段,持续推进特征污染物减排。开展平安长江2024专项行动,规范开展企事业单位、工业园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和备案工作,2024年以来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

    三是提升生态环境安全保障水平。推进生态环境安全与应急管理“强基提能”三年行动成果见效落地,常态化开展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完善生态环境应急救援队伍和环境应急物资库建设,建成4座长江南京段水质预警监测站。建立南京市环保应急消防联合队,印发实施《南京市微型海事水上污染应急物资储备库(点)建设运行指导意见》《南京长江水域水上溢油应急队伍建设方案》,推动打造覆盖南京长江水域的“三库八点”水上污染应急网络,增强水上污染应急处理能力。

    下一步,我市将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继续扎实细致做好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各项工作,以督察整改为契机,加快破解突出生态环境问题、补齐生态环境治理短板,全面推进美丽南京建设,以高品质生态环境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更有力支撑。


    附件:南京市贯彻落实第二轮第三批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情况.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