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江苏南京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宁政办发〔2022〕35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关于支持江苏南京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2年7月8日
关于支持江苏南京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同意建设江苏南京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的批复》(国函〔2019〕114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建设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4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江苏南京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苏政办发〔2021〕94号)部署要求,切实推动江苏南京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以下简称南京国家农高区)高质量发展,打造成为国际农业科技合作示范区、长三角农业科技创新策源地、科技振兴乡村样板区,现制定以下政策措施。
一、加快建设长三角农业科技创新策源地
1.推进重大创新平台建设。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打造长三角农业科技创新策源地,支持国家、省重大创新平台在南京国家农高区布局建设。加快创建食品领域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开展前沿技术和关键共性技术研发,培育未来食品产业集群。建设长三角农业科技成果交易服务平台,开展农业科技成果交易的一站式综合性服务,为江苏省、长三角地区农业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搭建桥梁。支持南京农业大学在南京国家农高区建设病原微生物三级实验室,开展动物疫病致病和免疫基础研究,加快推动农业产业升级。(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农业农村局、市规划资源局、溧水区)
2.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围绕南京国家农高区智慧农业、生物农业、农产品特色加工、农业智能装备制造等领域共性关键技术,提出重大技术创新方向,采取“揭榜挂帅”“联合攻关”等方式,为产业发展提供技术供给。鼓励新型研发机构建设技术工程化平台和产品应用转化平台,促进产业发展。加大农业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力度,为南京国家农高区开通高新技术企业绿色申报通道。支持企业建立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对国家质量标杆企业和国家知识产权运用标杆企业给予资金支持。(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工信局、市市场监管局、溧水区)
3.强化人才集聚培育。在南京国家农高区建设农业科技人才发展改革试验区,设立人才举荐委员会,自主制定人才评价标准。对落户南京国家农高区且符合南京国家农高区重点产业领域的高层次人才,经市高层次人才子女教育服务联席会议研究后,依照我市有关政策,做好教育服务工作。对南京国家农高区符合条件的农业科技人才,优先纳入南京市紫金山英才计划予以支持。支持南京国家农高区的乡土人才申报省“333工程”培养对象。鼓励南京国家农高区能力、业绩特别突出的农业人才直接申报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高级职称考核认定。(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溧水区)
4.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加大科研人员在南京国家农高区创办企业、转化科技成果的支持力度,支持南京国家农高区入驻的高校院所开展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吸引国内外涉农高校院所创新资源向南京国家农高区集聚。南京国家农高区内利用财政资金设立的科研院所、高等学校等事业单位,职务发明成果在省内转化获得的转让收益用于奖励研发团队的比例提高到不低于70%,在省外转化获得的转让收益用于奖励研发团队的比例不低于50%。(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溧水区)
5.建立科技资源开放共享机制。鼓励南京国家农高区瞄准农业科技研发、食品加工等领域,统筹入驻科研院校、企业资源,加入江苏省科技资源统筹服务平台,打造共享服务体系;支持在东部农业科技创新港建设大型仪器设备共享服务平台和检测检验公共服务平台,引导科技企业购买技术服务、共享研发设备,实现科技资源开放,服务产业发展。(责任单位:市科技局、溧水区)
二、加快建设国际农业科技合作示范区
6.加强国别国际合作园区建设。支持南京国家农高区围绕绿色智慧农业主题以及生物农业、农产品特色加工等主导产业,与荷兰、以色列、德国、法国、意大利、日本等农业发达国家共建农业科技国别国际合作园,开展高水平“双向孵化”,按年度绩效给予资金奖励。(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外办、溧水区)
7.强化农业国际科技合作。支持南京国家农高区联合入驻高校院所与瓦赫宁根大学、加州大学戴维斯分校、康奈尔大学等国际知名涉农院校开展合作交流,共建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国际联合研究中心、国际技术转移中心等。深度融入国家“一带一路”科技创新合作行动计划,支持企业建设海外研发机构,根据研发投入和成果绩效给予资金奖励。(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外办、溧水区)
8.打造活动品牌国际影响力。支持南京国家农高区承办国内外高端农业论坛和科技展会,做强农业会展品牌。积极招引国内外有影响力的高端农业科技展览与会展等活动,打造全球领先的农业会展平台,争取成为国际知名农业会展目的地。对符合高水平国际创新活动奖励条件的,给予相应资金奖励。(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贸促会、溧水区)
三、加快建设科技振兴乡村样板区
9.落实城乡融合发展试点任务。支持南京国家农高区以建设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先行区为契机,健全农民持续增收体制机制,开展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试点示范;加快培育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在现代农民职业培训、自主创业、返乡就业等方面加大扶持和指导。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建设知名农文旅融合发展目的地和康养基地。(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农业农村局、市规划资源局、市文旅局、溧水区)
10.扶持主导产业发展。支持南京国家农高区围绕生物农业、农产品特色加工、农业智能装备等主导产业,加大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力度,着力提升主导产业技术创新水平,打造具有竞争优势的农业高新技术产业集群。对新引进的符合生物农业、农产品特色加工方向的产业和项目,在符合国家、省有关产业政策的前提下,由属地自主推进和协调落地。支持国内外先进农业项目在南京国家农高区先行示范,对布局建设的高端智能设施农业项目,在基础设施建设、配套设施农业用地等方面给予重点保障。引导国内外知名种业企业、研发机构入驻南京国家农高区,推进南京国家农高区种业发展基金设立运行,强化对农业新品种研究开发、良种繁育基地建设、种业企业培育、良种推广应用等方面的支持,打造长三角地区种业集聚地和生物育种区。(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规划资源局、溧水区、新农集团)
11.打造智慧化南京国家农高区。支持智慧南京国家农高区建设,加快网络化、信息化和数字化在农业农村的智慧应用,争创省级智慧园区。支持南京国家农高区开展先进智慧场景建设示范,支持引进数字科技知名企业,建设一批“数字乡村”“数字农场”“数字平台”等农业农村领域智慧场景应用示范。(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委网信办、市工信局、溧水区)
12.加快美丽城镇建设。高标准制定实施全域美丽乡村宜居建设计划,开展全域人居环境整治和集镇改造。结合我市实际,统筹支持省重点及特色镇、美丽宜居小城镇项目建设。对美丽乡村宜居村建设指标、省市级特色田园乡村建设上优先给予支持,确保2025年前实现全域美丽乡村,全面提升人居环境水平。(责任单位:市建委、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溧水区)
13.优化公共服务供给。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快补短板、强弱项,推动镇村公共服务资源有效供给。加大优质医疗资源配置力度,推动上级医院与白马中心卫生院开展医联体合作,不断提升医疗卫生水平,“十四五”期末,医疗服务能力达到二级甲等综合医院水平;支持开展健康镇村建设,两年内实现省级健康村全覆盖。推动主城区与南京国家农高区针对教育事业发展开展结对共建,推动义务教育和学前教育阶段名校,通过学校整体托管、名校合作办学等形式,在南京国家农高区布局优质教育资源。提高水利建设水平,抓紧完成湫湖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建设,积极将急需整治的南京国家农高区范围内的重点水库湖泊、塘坝、河道及水利设施纳入整治范围,推进南京国家农高区全域农田水利提升和全域水环境综合治理。(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教育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溧水区)
四、加强资源要素保障
14.强化土地资源配置。在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进一步落实南京国家农高区战略空间,对建设用地规模及城镇开发边界规模予以倾斜支持。对南京国家农高区符合条件的项目优先列入市重大项目清单,所需新增建设用地计划,由市级统筹保障。支持南京国家农高区争取林地报批指标,推进林业经济和林下产业发展。(责任单位:市规划资源局、市发改委、市绿化园林局、溧水区)
15.加大金融支持。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由溧水区会同紫投集团,加强市、区政府投资基金合作联动,积极吸引社会资本,建立财政资金与金融资本、社会资本合作投资联动机制,支持南京国家农高区引进优质项目落地,综合运用财政、金融等手段,构建政府推动、多元化多层次多渠道的投融资体系。(责任单位:溧水区、紫投集团、市财政局、市工信局)
附件:支持江苏南京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重点任务清单
附件
支持江苏南京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重点任务清单
重点任务 | 推进目标 | 时间 | 责任单位 | |
重大创新平台建设 | 1.创建食品领域国家技术创新中心 | 向上争取省科技厅、科技部工作指导,完善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建设方案报科技部。 | 2022年 | 市科技局、溧水区、南京国家农高区 |
争取纳入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建设序列。 | 2023年 | |||
创建国家技术创新中心。 | 2024年 | |||
2.建设南农大微生物三级实验室 | 完成项目前期选址、土地保障和立项工作。 | 2022年 | 市发改委、市农业农村局、市科技局、市规划资源局 | |
推进项目建设。 | 2023年 | |||
实验室正式投入运营。 | 2024年 | |||
3.打造大型仪器设备共享服务平台 | 协调南京国家农高区加入江苏省科技资源统筹服务平台工作站点。 | 2022年 | 溧水区、南京国家农高区、市科技局 | |
统筹集成园内各类创新平台的仪器设备,协调驻园高校院所部分实验室开放共享。 | 2023年 | |||
大型仪器设备共享服务平台正式运行。 | 2024年 | |||
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 | 4.推动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实现产业化 | 加强同高校院所技术转移部门对接,推动农业科技成果转化20项以上。 | 2022年 | 溧水区、南京国家农高区、市科技局、市农业农村局 |
推动农业科技成果转化20项以上。 | 2023年 | |||
推动农业科技成果转化20项以上。 | 2024年 | |||
5.加快农业科技企业引进和培育,促进企业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强化商标品牌建设 | 创成江苏省知识产权示范园区;印发实施《白马高新区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实施办法》。 申请设立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溧水分中心工作站,为南京国家农高区展会及企业维权提供服务。 完成“溧水黑莓”“溧水蓝莓”“白马黑莓”“白马蓝莓”地理商标证明的申请工作。 | 2022年 | 溧水区、南京国家农高区、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 | |
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 | 5.加快农业科技企业引进和培育,促进企业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强化商标品牌建设 | 引进、孵化农业科技企业17家。 积极协调省知识产权局信息中心,争取支持南京国家农高区主导产业或技术领域专利导航与专利数据库建设。 建设溧水知识产权工作站,开展商标品牌培育,提升商标品牌价值。 | 2023年 | 溧水区、南京国家农高区、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 |
引进、孵化农业科技企业21家。 推进企业贯彻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标准,提升南京国家农高区企业知识产权意识。 积极引进江苏省知识产权融资平台设立南京国家农高区分平台,服务南京国家农高区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初步形成地理标志特色产业体系,推动“两莓”产业发展新格局。 | 2024年 | |||
广泛汇聚农业高端人才 | 6.鼓励科技企业申报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 | 积极对接省市人社部门,组织1家企业申报。 | 2022年 | 市人社局、溧水区 |
组织2家企业申报。 | 2023年 | |||
创成2家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 | 2024年 | |||
7.定制化组织专家服务团赴南京国家农高区开展智力服务 | 邀请对口专家服务团每年开展不少于2场对接活动。 | 2022—2024年 | 市人社局、溧水区 | |
8.引进和培养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 | 制定南京国家农高区一揽子人才政策,引进、培育区级及以上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7人。 | 2022年 | 南京国家农高区、溧水区 | |
利用省市人才计划、南京国家农高区“揭榜挂帅”专项、南京国家农高区人才政策,围绕未来食品、生物农业、智慧农业领域,引进区级及以上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7人。 | 2023年 | |||
引进区级及以上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7人。 | 2024年 | |||
9.加强乡土人才队伍建设 | 支持南京国家农高区乡土人才通过相关职称评定,建立乡土人才队伍。 | 2022年 | 市人社局、溧水区 | |
开展乡土人才技能培训,支持各类乡土人才经验交流会;支持乡土人才组建各类经济实体指导帮助农户生产、打造品牌,发挥致富带头作用。 | 2023—2024年 | |||
10.培育农业新型经营主体 | 每年培育省级龙头企业1家,区级以上家庭农场2家,区级以上合作社2家。 | 2022—2024年 | 市农业农村局、南京国家农高区、溧水区 | |
载体设施建设 | 11.推进东部农业科技创新港建设 | 完成科技服务中心建设并投入使用。 | 2022年 | 溧水区、南京国家农高区、市规划资源局 |
完成一期工程整体交付。 | 2023—2024年 | |||
12.加快人才公寓生活配套 | 满足江南大学及未来食品研究院的人才入驻需求。 | 2022—2023年 | 溧水区、南京国家农高区、市规划资源局 | |
加快创新港人才公寓建设,满足人才需求。 | 2024年 | |||
壮大农业特色主导产业 | 13.打造绿色智慧农业园区 | 支持南京国家农高区申报省级5G+工业互联网融合应用先导区。对园区内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建设无人化农场优先立项,给予不超过50%的财政补助。 | 2022—2024年 | 市工信局、市农业农村局 |
14.加快生物农业产业培育 | 建设省出口农产品示范基地,加快推进种业基地建设。引导国内外知名种业企业、研发机构入驻南京国家农高区,加快推进园区现代种业发展。 | 2022年 | 市农业农村局、南京国家农高区、溧水区 | |
搭建高效生物反应器、多功能菌株改良、高密度发酵和蛋白质工程技术平台,开发绿色、环保、多功能、智能化的肥药产品。 | 2023年 | |||
引培一批创新型领军企业,加强产学研协同攻关,突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完成一批生物农业重大示范工程。 | 2024年 | |||
15.推进农业智能装备发展 | 推动传统农机装备融合电子信息技术,实现传统设施装备的智能化改造。加强与江苏大学、农机化所和农机装备中心合作,建设1个农业智能装备示范场景。 | 2022年 | 市农业农村局、市工信局、南京国家农高区、溧水区 | |
重点开发大田种植、设施农业、畜禽养殖、水产养殖等领域的新型智能化农机装备。加强招商,建立院所与基地合作模式,建设1至2个应用场景。 | 2023年 | |||
布局搭建农业无人系统应用场景,开展融合传感、精密导航、数字地图、智能算法、自动控制、无极电机等技术在农业机械中的应用。加强招商,建立院所与基地合作模式,建设1至2个应用场景。 | 2024年 | |||
16.支持南京国家农高区建设农产品冷链物流,构建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 | 争取上级政策,加强部门协作,扶持1家以上冷藏、冷链物流的经营业态。 | 2022年 | 市供销社、溧水区 | |
利用奖补政策,扶持2至3家从地头冷藏保鲜到冷链物流的经营主体。 | 2023年 | |||
利用奖补政策,扶持2至3家从地头冷藏保鲜到冷链物流的经营主体,整合交运、商务部门资源全力构建区镇村三级物流体系。 | 2024年 | |||
17.建设现代乡村旅游示范区 | 推动李巷入选“喜迎二十大,见证新江苏”红色旅游精品线路;推动阡陌花开民宿上线南京智慧民宿管理平台;优先支持南京国家农高区文旅企业申报省市文旅专项资金。 | 2022年 | 市文旅局、溧水区 | |
壮大农业特色主导产业 | 17.建设现代乡村旅游示范区 | 推进石头寨驿站、蓝莓广场建设,推出一批“农文旅融合”乡村旅游研学线路;争创以“农文旅融合”为主题的省级文旅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对蓝莓节活动举办给予支持。 | 2023年 | 市文旅局、溧水区 |
推进李巷民宿村建设;优先推动周村运营;争创以“农文旅融合”为主题的省级文旅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 | 2024年 | |||
18.推进科技服务业发展 | 加快省科技服务超市总店场地建设,并正式运营;完成中小食品产业园孵化器场地改造并投用;开展科技特派员试点,选派科技特派员10人;依托省技术产权交易市场现代农业分中心,挖掘并发布不少于80项技术需求;建设南京林业大学技术转移中心南京国家农高区分中心。 | 2022年 | 溧水区、南京国家农高区、市科技局 | |
推动长三角农业科技成果交易服务平台建设并试运营;持续开展科技会展服务;推广科技特派员制度;培育和集聚不少于5家专业化技术转移机构。 | 2023年 | |||
推进长三角农业科技成果交易服务平台正式运行;推广科技特派员制度;抓好技术转移中心考核管理。 | 2024年 | |||
19.推进城乡融合发展试点 | 建设城乡产业协同发展先行区。 | 2022—2024年 | 市发改委、溧水区 | |
提升公共服务效能 | 20.支持南京国家农高区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 | 新改建9公里农村公路提档升级及6公里村组对外连接道路,将服务支撑南京国家农高区对外出行的宁杭高速白马互通连接线纳入2022年省公路水运建设计划,争取省级相关专项资金补助。 | 2022—2024年 | 市交通运输局、溧水区 |
21.支持南京国家农高区加快建设美丽宜居乡村,开展省级重点及特色镇发展示范项目建设 | 安排15个左右市级宜居村建设项目。 | 2022年 | 市农业农村局、市建委 | |
完成所有保留村美丽乡村打造。 | 2023年 | |||
指导省级特色田园乡村工作。 | 2024年 | |||
提升公共服务效能 | 22.支持南京国家农高区提升医疗卫生水平,开展卫生镇村创建及健康镇建设。积极引进优质的社会资源,全面提升教育质量 | 加大优质医疗资源配置力度,推动上级医院与白马中心卫生院开展医联体合作,不断提升医疗卫生水平,“十四五”期末,医疗服务能力达到二级甲等综合医院水平;支持开展健康镇村建设,两年内实现省级健康村全覆盖。推动主城区与南京国家农高区针对教育事业发展开展结对共建,推动义务教育和学前教育阶段名校,通过学校整体托管、名校合作办学等形式,在南京国家农高区布局优质教育资源。 | 2022—2024年 | 市卫健委、市教育局 |
农业科技 开放合作 | 23.加强农业国际合作 | 推进南京国家农高区利用省级农业对外合作交流资源开展交流活动。 | 2022年 | 市农业农村局、溧水区、南京国家农高区 |
积极组织中亮、常力蜂业、沃德绿等出口企业参加荷兰农业贸易展览会、以色列国际农业技术博览会等国外展会。 | 2023年 | |||
组织中亮、沃德绿创建省级出口示范基地,加强国际合作。 | 2024年 | |||
24.争取出国(境)批次和人数指标 | 向上争取出国(境)批次和人数指标。 | 2022—2024年 | 市外办、溧水区 | |
打造国际交流合作平台 | 25.加强农业组织机构合作 | 推进农业科技现代化先行县试点建设,根据农业企业科技需求,积极开展农业科技“揭榜挂帅”、农业科技产学研合作示范基地及技术攻关基地项目建设。 | 2022年 | 市农业农村局、溧水区 |
推进农业特色产业集群发展,构建特色农业品牌体系,加快数字农业发展。 | 2023年 | |||
加强合作社、家庭农场间合作,成立产业化联合体等新经营主体。 | 2024年 | |||
26.举办国内外高端论坛和高水平会展 | 完成年度招商30场会展活动,其中品牌会展项目15场,产业类会展项目占比60%。 | 2022年 | 市贸促会、溧水区、南京国家农高区、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 | |
重点引进和培育5至10个重大资源产业项目。至少完成年度35场会展招商活动,其中品牌会展项目18场,产业类会展项目占比65%。 | 2023年 | |||
发展南京国家农高区产业链,培育或引进1至2个会展项目,实现“一个细分行业一个专业展”。至少完成年度40场会展招商活动,其中品牌会展项目20场,产业类会展项目占比70%。 | 2024年 | |||
27.积极融入“一带一路”,支持设立海外协同创新中心 | 广泛对接海内外资源,确定设立海外协同创新中心的国家及合作伙伴。 | 2022年 | 溧水区、南京国家农高区、市科技局、市外办 | |
设立海外协同创新中心,打造国际农业科技合作创新园。 | 2023年 | |||
发挥海外协同创新中心交流合作影响,研究设立更多海外协同创新中心。 | 2024年 | |||
加大政策支持 | 28.支持设立产业基金 | 由溧水区会同紫投集团,市、区共同发挥产业基金撬动作用,吸引社会资本,建立财政资金与金融资本、社会资本合作投资联动机制。 | 2022—2024年 | 溧水区、紫投集团、市财政局、市工信局 |
29.强化重点项目要素保障,加快项目建设进度 | 对南京国家农高区内符合条件的项目,在市重大项目安排中优先考虑。 | 2022—2024年 | 市发改委、溧水区 | |
优化土地资源配置 | 30.研究制定《关于支持南京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规划和土地要素保障措施》 | 根据国函〔2019〕114号国务院批复和苏政发〔2021〕94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与省自然资源厅的沟通协调,从国土空间规划、农转用计划、国土空间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业用地出让、节约集约用地、低效用地再开发等方面出台专门的保障措施。 | 2022—2024年 | 市规划资源局、溧水区 |
31.在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用地用林政策前提下,对南京国家农高区林地进行适度合理开发 | 编制出台《南京市苗木特色镇、特色村创建导则》,支持林业经济和林下产业发展,做好林地占用审批服务。 | 2022—2024年 | 市绿化园林局、溧水区 | |
开展先行先试 | 32.鼓励南京国家农高区与自贸片区联动发展,复制推广自贸区试验区试点经验 | 支持南京国家农高区复制推广国家、省、市有关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和改革成果。 | 2022—2024年 | 市商务局、溧水区 |
苏公网安备 320102020104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