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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政协十五届三次会议第0325号提案的答复
(关于支持我市创投机构高质量发展,助力推动产业强市的提案)
发布时间:2025-12-03 19:09 来源:市委金融委办(金融管理局) 浏览次数:显示稿件总访问量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李滨等委员:

你们好!各位委员提出的关于“支持我市创投机构高质量发展,助力推动产业强市”的提案收悉。相关建议具有较强的专业性、指导性,有利于促进我市创业投资行业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创业投资在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市委金融办经认真研究,并与协办单位共同会商,现答复如下:

一、全市创投行业发展情况

截至2025年5月末,南京市已登记私募股权类管理人258家,管理备案私募股权类基金1093只,基金规模总资产合计为3621.63亿元。注册地在南京的私募股权和创业投资基金972只,基金实缴规模3072.79亿元,以上数据均居全省第二位。

从募资情况来看,2024年,南京市创投市场共69只基金完成新一轮募集,同比下降50.0%,排名全国城市第17位、江苏省第4位,居苏州、无锡、扬州之后;其中,有44只为创业投资基金,21只为成长基金。69只基金累计募资规模为178.68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32.3%,排名全国城市第16位、江苏省第3位,居苏州、无锡之后。新募集的69只基金中,有30只基金由国有控股或国有参股机构进行管理,占比43.5%。

从投资情况来看,2024年,南京市创投市场共发生投资案例数295起,同比下降17.4%,排名全国城市第7位、江苏省第2位,居苏州之后;披露投资金额98.93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49.3%,排名全国城市第12位、江苏省第3位,居苏州、无锡之后。投资行业方面,投资案例数排名前五的行业依次为半导体及电子设备、生物技术/医疗健康、IT、机械制造、化工原料及加工,占全部投资案例数的81%。投资轮次方面,A轮投资案例数104起,投资金额28.17亿元,分别占比35.3%、28.5%;

Pre-A及以前轮次的案例数及投资金额占比分别为32.5%、20.8%。

从退出情况来看,2024年,受A股阶段性收紧影响,全市创投市场被投企业IPO退出占比降至不足一成。2024年共发生99笔退出案例,其中回购退出案例62笔,股权转让案例28笔,被投企业IPO案例9笔,由出门问问登陆港交所、肯特股份登陆深交所创业板贡献,同比下滑80.4%,占比9.1%,同比减少39.8个百分点。

二、相关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发挥国有机构引导带动作用。2024年8月,我市印发《市政府关于打造南京市“4+N”产业基金集群聚力推动产业强市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明确由市创投集团负责组建产业基金集群管理机构,聚焦产业强市战略明确的重点产业、重点领域、重点项目,力争形成总规模超2000亿元的“4+N”产业基金集群。截至目前,已组建12支总规模408亿元的专项母基金,合作设立4只总规模13.4亿元的AIC股权投资基金。为进一步支持创投集团发展壮大,印发《推动南京市创新投资集团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实施方案的通知》,推动创投集团提升“募、投、管、退、招”综合能力,打造国内一流的创新型基金投资管理运营平台。

二是完善国有资本容错免责机制。《实施意见》明确建立容错免责机制,对积极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遵守相关管理法规、依规履行投资决策流程、勤勉尽责且未谋取私利的,在基金运作或项目投资未达预期或产生亏损时,依法依规免除相关责任。同时明确建立差异化分类绩效考核机制,结合基金类型、功能定位、投资阶段等实际情况,对功能母基金开展整体绩效评价,重点评价政策效果、经济效益、产业投资带动情况等内容。为落实《实施意见》相关要求,市国资委、市财政局正在牵头“4+N”产业基金考核评价组成员单位,研究制订《“4+N”产业基金绩效评价考核办法》和年度考核方案,进一步细化分解考核指标,制定差异化的指标体系。目前,已初步形成“4+N”产业基金绩效评价办法、2025年度绩效评价实施方案和评价指标体系。

三是加强对国有投资机构审计监督。根据市委审计委员会有关决策部署,市审计局加大对金融领域重大政策落实和风险防范的审计监督力度,在有关审计项目中重点关注了国有创投机构和国资占比高的创投基金投资运作情况,提出了健全政府投资基金制度管理体系、多渠道探索基金退出等建议,推动相关单位进一步建立健全基金管理制度机制,充分发挥审计监督的建设性作用,有效防范化解国有创投行业相关风险,有力促进南京市国有创投机构和国资占比高的创投基金健康发展。

四是多渠道推动基金退出。一方面,市委金融办继续加大力度推动企业上市挂牌。深入实施企业上市三年行动计划、企业上市服务专员制度,市、区两级专员联合交易所、金融机构和专业团队常态化开展拟上市企业走访服务,2024年累计走访服务企业260余家次。市政府分管领导带队赴上交所、深交所,办领导带队赴中国证监会、沪深北港证券交易所,积极推动企业上市工作。另一方面,我们也积极探索推动通过私募股权份额转让、S基金、并购重组等方式退出。份额转让方面,依托江苏股交中心区域性股权市场制度和业务创新试点,打造私募股权和创业投资份额转让平台,通过基金份额登记、质押和转让等方式,提升私募股权资金流动性。目前,由南创投参与转让的全市首笔私募股权基金份额转让项目将于7月中旬正式完成交割。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印发《南京市关于支持创业投资行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2025年3月,深圳市多部门联合印发《深圳市促进风投创投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后,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均作出批示。市委金融办会同相关部门充分研究,形成了《南京市关于支持创业投资行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从支持投资主体集聚、多元化拓宽募资渠道、引导投早投小投科技、畅通基金退出渠道、优化产业基金合作机制、营造创投行业良好生态六个方面提出工作举措,下一步将印发实施,各相关部门共同推动落实。同时,市委金融办将会同市财政局修订我市促进创业投资股权投资行业发展的实施细则,引导社会资本加大对我市重点产业、初创期科技型企业的支持力度,投早投小投硬科技。

二是探索提升创投基金退出效率。加大企业上市培育辅导力度,支持被投企业上市,实现基金退出。引导创业投资机构推动投资项目以产业整合为目标开展并购重组,支持企业运用科技企业并购贷开展并购,推动投资项目通过并购重组实现退出。引导国资基金、社会资本加大对S基金的投资布局,支持发起设立专业化的S基金。鼓励通过私募股权投资份额转让退出,探索制定国有创投基金份额转让等政策文件,明确评估标准和转让流程,为国有基金份额市场化转让提供制度保障。探索开展私募股权基金退出相关的“反向挂钩”的政策,探索开展实物分配股票试点,缓解私募基金退出压力。

三是提升审计监督质效。下一步,各有关部门将推动纪检监察、审计、出资人、财政等主体在开展监督、监管工作中,以基金整体投资情况评判投资风险,不以单个项目或单个年度投资亏损作为负面评价,逐步实现监督成果共享、结果互认。同时,进一步加强审计工作的统筹安排,根据市委审计委员会研究确定的审计项目计划,进一步加强审计项目实施的统筹协调,优化对国有创投基金的审计监督,不断提升审计监督质效。

四是进一步完善容错免责机制。根据《实施意见》要求,产业基金考核评价组将继续牵头完善不同类型基金的差异化管理机制,优化基金管理、考核、退出、免责相关政策措施,合理设置不同投资阶段和类别的基金容亏率。同时,聚焦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研究制定《南京市属企业容错免责减责事项清单(2025年版)》,明确容错免责判定标准和事项清单。下一步将继续推动《实施意见》中有关容错机制的落实,充分激发企业活力动力,推动国有资本“敢投”“能投”,更大力度撬动社会资本,服务南京科技创新发展和产业强市建设。

中共南京市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