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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瑞等委员:
你们好!你们提出的关于优化研发企业环境监管 支持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提案,我们单位经认真研究,并与协办单位共同协商,现答复如下:
生物医药产业是南京市重点打造的先导产业集群之一,也是建设产业强市、发展新质生产力的主攻方向。各位委员提出的对策建议,对于我们在做好环评审批服务、提升环境管理水平等方面具有重要指导作用。近年来,市生态环境局及江北新区管委会始终致力于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产业强市、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聚焦生物医药企业需求,做好项目服务保障,持续深化环评改革,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围绕各位委员提出的建议,有关工作进展及下一步工作考虑如下。
一、强化环评服务保障
近三年来,市生态环境局会同江北新区管委会充分发挥环评审批“三本台账”绿色通道机制作用,实施全过程环评审批帮扶指导,采取“日跟踪、周调度”模式辅导企业新项目环评编制报审,通过召开专题座谈会、上门指导服务等形式协调解决企业环保相关问题,共计服务保障各类生物医药制造项目约150个,主要包括生物医药研发生产、医疗设备制造、产业基地或总部基地建设等项目,指导完成南京江北新材料科技园新材料产业中试基地、星昊医药高端药物制剂加工生产基地、尧唐生物体内基因编辑药物产业化基地等50余个省、市重大项目环评审批。
二、深化环评制度改革
市生态环境局会同江北新区审批部门等持续推进环评审批制度改革,聚焦优化环评审批程序,实施“告知承诺”、“打捆审批”、“一件事”、“两证合一”等系列改革,达到“减环节、减时间、减成本”的目标。开展产业园区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按照“一园一策”原则,在全市26个产业园区,选取环境影响可控、符合产业园区发展特色的行业项目开展试点,对19大类32小类建设项目实施环评审批告知承诺制,将环评审批时间优化至1个工作日。其中,江北新区南京生物医药谷、南京经开区、六合经开区等4个园区的医药制造、医疗设备制造及医药研发项目,以及江宁经开区、溧水经开区、高淳经开区等8个园区的医疗设备制造及医药研发项目,均已纳入改革试点范围。此外,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管理改革,通过推进跨来源类别使用、有限开放预支、有条件等量替代、激励奖励、小量指标打包供给、区域统筹调配等改革措施,有效保障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
三、创新环评支持政策
2024年11月,省生态环境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优化环评与排污许可管理支撑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苏环发〔2024〕13号),对生物医药制造业发展提出了一揽子支持政策。主要包括:对涉及生物制造等方面的关键核心技术装备攻关、产业基础再造,以及首台套、首批次、首版次等解决“卡脖子”问题的项目,经预评估环境影响有限、环境风险可控的,可先行建设,并在项目投运前取得环评批复;支持生物医药产业绿色发展,对生产设施及污染防治设施不变,仅原辅料和产品变化的生物药品制造及其研发中试项目,经相应审批部门确认不新增污染物排放的,无需重新办理环评,纳入排污许可管理;对同一产业园区的同类型生物医药研发类项目,或同一建设主体的多个建设项目,可实施环评“打捆”审批和排污许可证“打包”办理,支持统一开展环保设施设计建设和运行管理。
四、优化环境管理模式
江北新区深入贯彻推进“四大行动”,打造“事不过夜服务、永不简单说不”的品牌,不断优化环境管理模式。一是以建设推进“治本”,严格依照《南京高新区和中山科技园区工业污水处理规划(2023-2035)》,加快推进工业污水处理厂建设进度,建成后将彻底解决生物医药水污染物接管标准问题。二是以帮扶助力“治标”,将污水达标排放、活性炭更换要求等设计方案纳入企业环评编制专项辅导,设身处地为企业“排忧解难”。三是推进企业环保文化建设,持续开展“环保普法宣讲进企业”活动,借助生命健康办EHS工作委员会和“小谷云安环”信息系统,营造共知、共治、共享的良好氛围。目前,江北新区正在推进新材料产业中试基地项目建设,配套撬装中试区、智慧化管理平台、污水处理站、废气治理共享“绿岛”等功能区域,建立新材料产业研发、孵化、中试、产业化的完整创新链条。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以及各位委员的建议,对标更高营商环境水平,以服务和赋能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为主题,进一步提升服务对象获得感,有效解决堵点难点问题,扎实推进全系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一是项目环评审批“能快则快”。持续深化环评审批制度改革,压缩审批时限,提升审批效能,加大告知承诺制审批、“打捆”审批或豁免环评等政策的应用力度。完善重大项目台账清单,加强过程指导和审批跟踪。同时加强对环评第三方单位的质量监督和技术帮扶,倡导规范、有序的市场竞争行为。
二是构建“亲清”环保政商关系。适应新的监管要求,深化包容审慎监管,提升非现场监管能力,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为。不断改进工作作风,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严格落实“综合查一次”“联合双随机”等制度要求,切实压降执法检查频次。
三是打通惠企政策“最后一公里”。建立常态化生态环境政策发布机制,加大生态环境政策宣传解读力度,让政策惠及、覆盖更多的企业。畅通“宁企通”平台、“生态环境助企先锋服务队”等渠道,不断丰富生态环境政策工具箱,切实推动惠企政策及资金补助措施落地见效。
最后,再次感谢你们对市生态环境局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理解!
南京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7月29日
苏公网安备 320102020104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