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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政协十五届三次会议第0442号提案的答复
(关于对骑行强化监管的提案)
发布时间:2025-12-03 19:08 来源:市公安局 浏览次数:显示稿件总访问量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苏冠军委员: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对骑行强化监管的提案,我们单位经认真研究,并与协办单位共同协商,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随着城市道路设施的不断完善、健康生活理念的广泛普及,自行车骑行运动因健康环保的特点深受许多市民青睐。但部分骑行运动爱好者由于守法意识不强、文明素养缺失,骑行期间交通违法行为时有发生,突出表现为追逐竞驶、随意变道、占用机动车道、闯红灯等。对此,我局会同市体育局专题研究,进一步明确工作重点和管理思路,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下步工作措施,切实强化骑行监管工作。

一、  关于制定规范性文件进行限速的建议

传统自行车代步骑行速度较为缓慢,但骑行运动中所使用的车型有各种新材料、新技术的加持,时速可达到30—40公里甚至更高,远远超越了传统自行车的车速。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8条规定,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对于自行车限速,现行法律并没有明确要求,故目前难以就自行车骑行超速行为进行处罚。下一步,我局将会同市体育局加强调查研究,积极向省、市人大建议,争取在省、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修订中,考虑加入对自行车进行限速的规定,进一步强化法律支撑。

二、  关于强化骑行安全教育宣传的建议

我局会同市体育局广泛开展骑行教育安全宣传工作。一是通过举办讲座、开展活动、组织培训等,向广大骑行爱好者普及交通法规、骑行安全知识和环保理念。依托市自行车运动协会微信公众号、会员之家等平台,发布文明骑行倡议书和相关资讯,提高公众对文明骑行的认识和重视程度。二是开展自行车骑行运动专项执勤执法,通过设置交通安全宣传展板、云喇叭喊话提醒、铁骑伴行等方式,提示骑行爱好者靠右骑行,不随意变道、不占用机动车道,不闯红灯、不逆行、不超速骑行、保持安全速度。对发现服装、车辆一致以及有明显团队骑行特征的骑行人群,提前开展警示教育,告知竞速违法危害性。三是在校园交通安全宣传活动中加入自行车骑行安全相关内容,明确12周岁是上路骑行的年龄红线。针对12—18周岁的未成年骑行群体,提醒家长把好安全第一关,切实履行好监护职责。向未成年人宣传交通法规,传授正确的骑行方式及突发情况的处置方法,增强未成年人风险处置与自救能力。通过视频图片案例、实地讲解等方式,让学生及家长深刻知晓马路上违规骑行的危害后果,引导自觉树立安全骑行意识。

三、  关于加大对暴骑行为执法力度的建议

目前,对于数量庞大且出行时间、线路具有随机性的骑行运动群体,存在较大的监管难度。由于自行车骑行速度变化的灵活性,现场执勤民警很难凭借肉眼去判断自行车的实时速度,监管重点主要聚焦在占道行驶、逆向行驶、闯红灯、竞速嬉戏等显性交通违法行为上,处理方式多以劝阻、批评教育为主。在团骑过程中如发生交通事故,对有明显证据证明存在逆行、超速、闯红灯等过错行为,团骑组织者和参与者才承担部分民事责任。对此,我局将结合路面监控感知网络等设备,及时分析研判本地骑行爱好者的常规骑行线路及常见违法行为,常态开展骑行运动违法整治行动,采取专项突查、集中夜查、日常巡查等方式,持续加大执法管控力度。特别对一些故意扶身并行、互相追逐、曲折竞驶、闯红灯、不满12周岁未成年人上路骑行等挑战法规、不顾交通安全的骑行行为进行严管严查,倒逼骑行运动行为合法合规。同时,把准尺度推进柔性执法,以喊话式劝导、拦截后批评教育、先提醒后处罚的方式,纠正骑行爱好者高速骑行、占道骑行、逆向行驶、不戴头盔等显性交通违法行为,全力释放执法温度

四、  关于探索骑行信息报备制度的建议

我局根据本地骑行爱好者常用骑行线路,对线路车道进行交通组织优化改造,依据道路条件细化路权划分,科学施划导向车道和待行区,扩展公路自行车的骑行空间,并通过设置标志标牌在不同路段限定合适的骑行速度。同时,对占据非机动车道的机动车和行人进行引导、管理,确保非机动车道安全、顺畅。市体育局会同市自行车运动协会,积极引导骑行爱好者选择安全、适宜的骑行路线,避免在交通繁忙或危险路段骑行。

五、  关于设置骑行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建议

根据《南京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相关规定,鼓励电动自行车所有人、使用人投保人身意外伤害险、第三者责任险和车辆盗抢险等保险,自行车骑行购买保险缺乏强制性法律依据。对此,我局将会同市体育局持续加大宣传力度,倡导高频骑行爱好者购买个人意外伤害保险,进一步强化对交通参与者的安全保障。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市公安局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理解!

南京市公安局

2025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