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 > 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 > 2025年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 > 市政协提案
卞开勤等委员:
你们好!你们提出的关于均衡医疗点亮幸福南京的提案,我们单位经认真研究,并与协办单位共同协商,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全面落实《南京市“十四五”卫生健康发展规划》,深入推进健康南京建设,不断推动卫生健康服务体系现代化、均等化、多元化。截至2024年底,全市共有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3993个,其中:医院315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3558个、专业公共卫生机构57个、其他卫生机构63个;实有床位7.41万张,每千人常住人口床位数7.74张,在副省级城市中排名第6。
一、关于统筹医疗规划,完善资源配置
近年来,全市积极鼓励引导医疗资源向新城区拓展,着力推动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均衡布局,截至2024年底,全市42家三级医院共设置分院19个,均位于医疗资源薄弱区(明城墙外)。对照“十四五”卫生健康发展规划目标要求,全市正在积极推进卫生健康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包括在江宁区建设中国医学科学院皮肤病医院麒麟院区、江苏省脑科医院,在雨花台区建设江苏省妇幼保健院总部、江苏省第二中医院雨花滨江新院,在江北新区建设南京鼓楼医院江北院区二期等,相关项目落地后将进一步缩小区域间医疗服务差距。
二、关于促进人才流动,建立共享机制
加强基层人才队伍建设。鼓励基层医疗机构在编制、岗位空缺前提下,通过自主招聘、降低开考比例招聘、制定紧缺目录简化程序招聘等倾斜政策,助力基层医疗机构广揽适岗人才,2024年全市基层医疗机构共发布招聘公告25批次,发布招聘计划721个;持续开展订单定向医学生培养,近3年全市共申报226个定向培养计划,有效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等基层医疗机构培养补充适岗人才;完善基层医疗机构人才激励机制,对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农村区域性医疗中心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专门设岗,单独制定评价标准,设立社区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取得专业技术资格后即可聘用到相应岗位并兑现薪酬待遇,为长期安心偏远地区工作的卫生人才拓宽晋升发展的通道和空间;严格落实省关于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服务期制度,要求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聘用合同的应聘人员,须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对未满服务期的人员限制报考或流动到其他事业单位,进一步保障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稳定有序发展。
推进人才流动制度化。切实落实“医师在晋升副高级职称前应当有累计一年以上在县级以下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医疗服务的经历” 这一要求,将副主任医师晋升前到基层服务设定为职称评审的强制性条件,并配套带教质量评估机制,为基层医疗人才队伍建设注入持续动力,2025年全市共有765 名主治医师下基层服务并进行公示。
构建网格化协作体系。以医疗双中心作为核心枢纽,搭建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分级网络。市、区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通过鼓励医联体核心医院医生常态化基层坐诊和联合病房建设等方式,积极推动医联体发展。同时通过以奖代补方式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基层医疗综合改革,引导优质资源向基层下沉。全市已建立112个联合病房,医联体内下沉30%上级医院专家门诊号源,制定双向转诊的标准化临床路径,医联体内部资源依据实际需求调度,有效提升基层医疗服务的可及性。强化专科病种纽带作用。针对高血压、糖尿病等常见专病,制定详细的分级诊疗技术标准,推动优质医疗资源精准输送到基层,显著提高基层对慢性病等常见疾病的管理水平。
三、关于加强政策引导,实施分级诊疗
通过适度扩大医保待遇差距,引导参保群众优先选择报销待遇更优的基层医疗机构就医。门诊待遇方面,职工医保基层医疗机构政策范围内费用基金支付比例在50-70%,相较非基层医疗机构提高10个百分点,居民医保基层医疗机构政策范围内费用基金支付比例在50%以上,相较非基层医疗机构提高20个百分点。住院待遇方面,职工在基层医疗机构住院发生的政策范围内费用起付标准300元,基金支付比例97%-98%,相较三级医疗机构,起付标准降低700元,基金支付比例提高5-7个百分点;居民在基层医疗机构住院发生的政策范围内费用起付标准300元,基金支付比例90%-95%,相较三级医疗机构,起付标准降低700元,基金支付比例提高15-25个百分点。通过待遇政策的不断倾斜,使基层社区医疗机构医保基金支付比例更高、待遇更优。
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向基层倾斜。按照三类、二类、一类医疗机构合理比价的原则,制定各类医疗机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基层医疗机构参照一类医疗机构价格执行。基层医疗机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相对较低。调整提高了包括家庭病床建床费、家庭病床巡诊费在内的12项社区卫生服务及预防保健项目价格,助力基层医疗机构提升社区服务能力,实现健康可持续发展。
DRG支付标准向基层倾斜。在实施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DRG)改革的过程中,先后遴选了56个临床诊疗成熟、技术差异较小、医疗费用稳定的基础病组,取消按医疗机构等级设置级别系数,实行“同城、同病、同价、同付”的支付标准。在治疗同种疾病的情况下,确保医保支付标准不因医疗机构级别的差异,降低医保给付率,为基层医疗机构发展提供有力支持,提升其服务能力,推进分级诊疗制度落地见效。
四、关于建立家庭医生健康管理机制
不断健全以全科医生为主体、全科专科有效联动、部门密切配合、医防有机融合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新模式,为居民提供公平可及、系统连续的预防、治疗、康复、健康促进等健康管理服务,截至2024年底,全市重点人群签约率达79.85%。全市共组建家庭医生团队1587个,家庭医生团队由全科医生、社区护士、公共卫生医师(助理医师)、康复治疗师、药师等组成,有针对性地引入心理咨询师、营养师、健康管理师、具备相应专业资质的志愿者、社会工作者、网格员等,依托医联(共)体、专科联盟协作载体,引导上级医院下沉医生参与家庭医生团队,为签约居民提供包括建立健康档案、健康教育、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体格检查、辅助检查和健康指导以及中医体质辨识和保健指导等免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为高血压、2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进行诊疗、分类干预、随访监测、用药指导、协助转诊等;通过“互联网+”模式开展预约上门、家庭病床、中医康复等服务,经家庭医生评估后,为行动不便的签约老年人提供伤口护理、PICC维护、精神慰藉等服务。
下一步,我委将做好“十四五”卫生健康发展规划终期评估工作,全面系统总结规划实施以来各项工作进展情况和取得的成绩,客观分析研判面临的形势,深入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加强与省、市相关部门及各区的沟通对接,共同开展“十五五”规划重大问题研究,科学谋划制定《南京市“十五五”卫生健康发展规划》,持续促进优质医疗资源提质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构建以区域医疗中心为龙头、专科医疗机构为支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网底的优质高效医疗服务体系。全方位全周期保障群众健康。
最后,再次感谢你们对市卫生健康委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理解!
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7月17日
苏公网安备 320102020104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