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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政协十五届三次会议第0089号提案的答复
(关于促进我市中医诊所规范管理的提案)
发布时间:2025-12-03 19:08 来源:市卫生健康委 浏览次数:显示稿件总访问量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台盟南京市委会:

你们好!你们提出的关于促进我市中医诊所规范管理的提案,我们单位经认真研究,并与协办单位共同协商,现答复如下:

一、落实中医诊所备案制政策。国家卫生计生委于2017年发布《中医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其第四条规定:举办中医诊所的,报拟举办诊所所在地县级中医药主管部门备案后即可开展执业活动。办法颁布以来,各级卫生主管部门积极落实政策要求,简化流程,对申请举办诊所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进行备案,截2024年末全市共计备案中医诊所72家。

二、加强中医药人才培养。我市高度重视中医药事业发展,在我市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示范试点项目建设中,分别专项开展了第六批市级师承带教、市级名中医工作室基层工作站、区级名中医工作室、中医适宜技术师资培训、基层卫技人员基层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五级中医馆建设及中医馆骨干人才培训等项目,并给予资金支持。同时积极开展中医全科规培及全科转岗工作,落实经费补助政策,依托市内三家国家中医规培基地,进一步提升规培质量。

三、提升中医药信息化建设。推进智慧中医院和互联网中医院建设,建成互联网中医院8家,2024年提供互联网诊疗服务30万人次(是上一年的3倍)。依托新五区中医院开展智慧共享中药房建设,新五区共享中药房全覆盖,实现辖区药材、价格、审方、质控、配送五统一及中药饮片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质量可控2024年通过共享中药房流转的中药饮片处方数是上年的2.07倍;支持市中医院、市中西结合医院、江宁区中医院和浦口区中医院开展智慧医疗、智慧服务和智慧管理三位一体智慧医院建设和数字化转型为目标,持续提升电子病历和互联互通卫生健康标准化应用水平。

四、规范中医药市场管理规范开展中医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检查,市区两级卫生主管部门每年对全市中医医疗机构实现监督检查全覆盖。在栖霞区、雨花区试点开展中医医疗机构非现场执法,进一步创新监管方式,提升监管效能。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中医养生保健服务规范(试行)的通知》,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加强联动,共同规范全市中医养生保健市场。在全省率先出台《南京市医疗机构中药传统制剂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累计支持全市101个院内制剂项目研发;依托省中医院优质资源开展省市共建制剂中心建设,进一步推进全市中药制剂规模化、标准化发展,提升在全省乃至全国的影响力。

最后,再次感谢你们对市卫生健康委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理解!

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