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 > 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 > 2025年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 > 市政协提案
农工党南京市委:
你们好!你们提出的关于健全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的提案,我们单位经认真研究,并与协办单位共同协商,现答复如下:
一、我市历史文化保护传承概况
南京作为国务院1982年公布的第一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是四大古都中唯一的南方古都,在历史上多次成为华夏文明的庇护所,也是具有全国和国际影响的历史事件发生地。长期以来,南京坚持“全面保护、整体保护、积极保护”,以“找保亮用串”为工作路径,在探索高品质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与发展的道路上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率先构建“五类三级”保护体系。坚持“能保则保、应保尽保”,在全国率先构建了“五类三级”保护框架和控制体系,囊括了物质和非物质、文物和非文物、地上和地下的历史人文自然资源,全方位展示了南京古代、近现代乃至当代历史文化遗产和重要建设成果,实现了“时间全脉络、空间全覆盖、要素全囊括”。
(二)逐步完善名城保护规划成果体系。率先在全国编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近四十年来完成四版保护规划编制,实现了老城、古都、市域3个规划空间层次全覆盖。在全国率先推动历史地段保护规划全闭环管理,结合自身资源禀赋创新编制红色文化资源、重要近现代建筑、工业遗产等专项规划,形成了具有南京特色的专项保护规划成果体系。
(三)创新探索街区地段保护复兴路径。聚焦居住类、工业遗产类、科教类等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地段,推动保护复兴由保护单体到保护片区整体格局、由保护文物到保护不同时期历史建筑、由保护文化到注重功能的转换和导入,实现了街区地段的复兴和建筑遗产的活化利用。小西湖保护更新项目获得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亚太地区文化遗产保护奖;颐和路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复兴项目入选全国历史文化保护与传承示范案例。
(四)细化完善保护传承政策法规体系。构建了以《南京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为主干、《南京市地下文物保护条例》等为补充的地方法规体系;建立历史文化保护项目审议机制,成立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委员会和专家委员会并制定工作规则;健全“先考古,后出让”的程序,确保土地出让前完成考古和相关保护工作;强化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规划许可管理,在出具规划条件和项目审批核发规划许可时,严格执行历史文化保护线及空间形态控制指标的管控要求;加强历史建筑保护管理,在全国首创历史建筑保护告知书制度,建立历史建筑修缮服务单位名录制度,加强历史建筑保护利用全链条管理监督。
二、建议研究情况
提案中所提“对各时期各类历史文化资源的挖掘和普查工作有待夯实,亟待进一步深化完善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关系有待协调,亟待进一步细化相关保护活化政策规范”“解决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修缮难、活化利用难等问题的路径和监管模式有待创新,亟待进一步深化管理体制改革”三个问题,精准揭示了当前我市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存在的不足和困难。所提三条建议非常具有针对性,也是我市今后在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中需要重点关注的内容。
(一)“关于健全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的建议
我市从规划编制、摸底调查等多方面入手,进一步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健全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
一是强化规划引领,持续推进名城保护规划修编。我市早在1982年就在全国率先编制第一版名城保护规划,并先后完成四版名城保护规划,保护体系逐步完善、保护内容持续扩展、保护要求不断深化。正在编制的《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21-2035)》由我局会同市文旅部门共同组织,目前保护规划草案已充分融合多方意见,成果基本完善,重点内容包括:优化保护框架体系、研究调整历史城区、深化市域全域保护、明确保护传承要求等。后续拟按程序经省住建厅、市政府、市人大、市委审查同意后,报省政府批准。
二是强化保护传承,加快推动传承体系规划编制。为加强制度顶层设计,建立分类科学、保护有力、管理有效的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根据中办、国办《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意见》要求,遵照市委专题会议工作部署,我局启动了全市保护传承体系规划编制工作。传承体系规划是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传承发展的指导性规划,与名城保护规划互补结合、相辅相成,在名城保护规划解决“保什么、怎么保”的基础上,着重构建保护传承体系和总体格局,完善保护传承机制,向下科学引导展示利用,内容上重点突出指导性、建体系、重活化、强传承,为未来实施重点行动,加快营建高品质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明确路径。目前传承体系规划已形成规划纲要初稿,计划年底前完成规划初步成果,2026年4月底前完成专家评审,并按程序上报市委、市政府。
三是强化摸底调查,全面开展全域资源普查。根据中办、国办文件工作部署,以及省人大相关工作要求,我局牵头开展全区域全要素历史文化资源调查。本次摸底调查主要任务是在全市范围内,对南京古代、近现代和当代各类历史文化资源进行全面调查。在充分结合文物四普工作的基础上,积极发挥各行业主管部门专业领域优势,以各行业主管部门为主体,对体现自身行业发展历程和价值特色的各类资源开展调查,作为各部门未来保护对象认定的储备资源,并按程序适时推进保护名录公布工作,同步纳入历史文化资源数据库,叠合形成历史文化资源保护“一张图”。2025年3月31日,我局与市委宣传部联合印发《南京历史文化资源摸底调查工作方案》,目前大部分行业主管部门已根据职责分工,陆续开展工作,计划2025年底前各部门完成各类资源初步调查工作,2026年上半年形成专项资源调查报告,下半年完成汇总和验收各条线成果,并纳入全市历史文化资源名录和数据库。
(二)关于“完善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配套政策”的建议
我市在立法修订、城市更新、文物保护、巡查监管、多元参与等方面进一步强化保护措施,完善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配套政策。
一是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法治建设。落实国家加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新理念、新要求,加快推进《南京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立法修订工作,重点调整《条例》结构、强化规划引领作用、强化保护措施、促进历史文化资源利用传承、强化监督检查和法律责任,提高社会各界对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关注度和参与度,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名城保护建设的良好氛围,为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利用工作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二是完善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协同机制。积极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建立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协调机构”要求,我市在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领导小组架构下统筹设立“市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委员会”,切实加强对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领导,统筹文化遗产保护和城乡建设发展,实施“先调查、后建设”“先考古、后出让”保护前置机制,真实保存城市历史文脉,有效促进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可持续发展。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贯彻落实各级党委和政府关于文化遗产保护责任,压实安全责任,把文物工作纳入领导干部考核评价体系;针对文物存在数量多、类型多、责任主体多的“三多”情况,建立文化遗产保护多重责任体系。
三是强化历史文化保护传承政策保障。我市印发《南京市城市更新办法》,明确“保护传承,塑造城市特色”的工作原则,实现历史文化遗产应保尽保,坚持“留改拆”的城市更新优先序。围绕消防设计和审验,市建委、规划资源局、消防救援支队等部门联合出台《南京市既有建筑改造消防设计审查工作指南(试行)》《南京市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城市更新项目消防审验管理的实施意见(试行)》《南京市历史文化街区及历史建筑改造利用防火加强措施指引》《南京市城市更新中既有建筑改造利用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规定》《南京市城市更新中既有建筑改造利用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改革实施方案(2.0版)》《南京市历史文化街区及历史建筑保护利用项目消防安全性能评价标准》等文件,筑牢消防审验“防火墙”。
四是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巡查监管。将各类历史文化资源的日常巡查和监督检查纳入社区网格化管理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历史文化资源产权人(使用人、管理人)作为资源保护的第一责任人,所在区政府作为资源保护的责任单位,加强市区联动,形成部门合力,建立长期有效的历史文化资源巡查监管机制。委托第三方专业团队梳理评估我市历史文化资源调查和认定情况、保护管理等责任落实情况、保护利用工作成效、主要经验做法和存在的问题与困难等工作内容。市文旅部门抓好各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对所在辖区内文保点的常态化巡查,充分汲取社会力量,成立南京市文保志愿者队伍,并结合“四普”工作,与纪检监察机构建立联合督导机制,推进巡察督导常态化。
五是探索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多元参与。小西湖项目探索搭建了政府相关部门、社区规划师、街道社区、居民代表、实施主体五方平台。在此多方协同工作机制的创建过程中,观念共识是核心基础,多元协商是必要过程,包容共进是主导方向。项目推进与有关的跨单位部门工作部署、技术论证、法规协调、居民协商、商业引入等各项工作,在实践过程中,编制出台了《老城南小西湖历史地段微更新规划方案实施管理指导意见》《小西湖微更新地块社区规划师聘用管理办法》等管理指导文件。
(三)关于“加快数字化赋能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的建议
我市创新科技赋能,打造智慧保护标杆,积极探索历史文化保护传承数字化管理和应用。
一是建立历史文化资源数据库。市规划资源部门自2005年起,就开展了全市范围内历史文化资源的普查工作,并建立了全过程数字化、图文对应的“南京历史文化资源普查库”,包括前期研究、过程实施、资源集成、资源评价、成果应用等各个阶段,构建数字历史文化名城,为历史文化名城的规划与保护提供手段和依据。为优化历史文化资源的动态维护机制,进一步构建涵盖全要素的保护,2018年,在原有资源普查库基础上组织开展了历史文化资源数据库建设,对名城保护规划、各级文物保护单位、重要近现代建筑、历史建筑等历史文化资源数据进行整合,建立数据标准,并将整合后的数据进行建库,以科学化、数据化信息辅助历史文化资源保护工作,以满足现代化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管理及控制要求。
二是建立文物智慧管理和智慧消防系统。市文旅部门打造“可视、可管、可控”文物监测预警平台,在全国市级文物监管层面处于领先地位。全面推进AI智能分析能力,文物安全风险评估更加科学准确,安全防护系统运行更加稳定高效,安全预警和风险防控更加有力,安全防护能力明显提升。市消防救援部门和市文旅部门联合建立指挥消防系统,实现消防管理工作智能化、可视化、痕迹化,将“人防、物防、技防”三结合应用于传统的消防管理和监督。截至目前,完成了50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智慧消防试点建设验收工作。
三是深化文物保护展示数字化应用。市文旅部门结合不可移动文物修缮工程,完成明城墙、南朝石刻等200处不可移动文物的激光扫描与三维建模,为后续修缮工作提供精准基准;结合“四普”工作,依托GIS系统,整合普查数据与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现文物分布、保护级别、利用现状等信息的动态管理,为后续保护决策提供可视化支持。市规划资源部门牵头开展南京历史建筑数字化建模试点项目,基于BIM技术,建设完成历史建筑11个模型和8个实景三维模型,成功对接CIM平台,为南京名城四十周年展提供可视化建筑模型。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我局将会同市相关部门,认真吸收采纳提案人所提建议,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短板弱项,积极探索完善我市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塑造城市特色,提升城市品质,扩大南京历史文化名城影响力。
最后,再次感谢你们对市规划资源局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理解!
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5年7月30日
苏公网安备 320102020104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