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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林委员: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发展壮大民营企业,提振民营经济发展信心与活力的提案,我们单位经认真研究,并与协办单位共同协商,现答复如下:
民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力军,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是推动我国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力量。民营企业是市场的主体,就业的主渠道,发展的生力军,创新的重要源泉,在新发展格局的构建中具有重要地位和作用。促进民营经济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是国家长期坚持的重大方针政策。我们始终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全面落实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相关政策,推动我市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近年来我市注重激发民营企业创新活力,通过政策引领、机制创新、项目实施、平台建设、人才培育、国际合作等,多措并举提升民营企业技术创新能力,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截止2024年底,我市有效期高新技术企业数量预计达1.05万家左右,其中民企占比超90%;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21919家,其中民企占比超90%;累计培育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31家、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334家;独角兽企业20家、瞪羚企业450家。
一、出台政策文件,支持民营企业创新发展
1.强化政策引领,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去年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若干措施》(宁委发〔2024〕1号);印发实施《南京市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2025年工作要点》,提出活跃市场、投资促进、科技赋能、人力支持等十个方面的助企措施;印发实施《南京市2025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推动营商环境政策升级迭代至7.0版;印发《关于落实促进我市民营企业发展若干工作举措的通知》,从提升金融服务质效、激发科技创新活力等七个方面破解民营企业发展中面临的突出问题,提振民营企业发展信心,支持企业投资南京、扎根南京。
2.支持民营企业科技创新。一是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以科技成果信息平台为纽带,促进创新资源汇聚、供需双方对接、落地服务保障等。3月31日,信息发布与对接平台正式上线试运行,并同步制作用户操作指南、平台功能模块宣传视频等开展平台上线宣传工作。目前,已在线发布科技成果和技术需求“两项清单”,包括17个高校分中心成果2200项,视频成果3项,企业技术需求444项。对民企在技术合同中吸纳在宁高校院所科技成果的,分档给予最高200万元奖励。二是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国家、省科技攻关计划,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申报国家、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2024年获批省科技重大专项项目32项,获省拨经费共计4.3亿元;获批省前沿技术研发计划项目38项,获省拨经费共计1.787亿元。其中民营企业承担项目占比超30%。三是设立市重大科技专项。支持民企联合高校院所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应用转化,对承担市级重大科技专项的,给予最高2000万元资助。2024年市级重大科技专项立项30项,支持总金额8500万元,其中民营企业占比超70%。四是持续推进省市联合基金项目。重点面向在宁高校院所、重大创新平台、新型研发机构以及科技型领军企业,提出产业发展中亟须解决的重大科学问题和关键技术难题。2024年度“复杂结构三维机织复合材料动态损伤机理研究”等8个项目获批立项,支持项目总金额4000万元,其中争取省支持资金2000万元。五是鼓励高新技术企业创新研发。通过“企业出资、政府资助、联合发布”方式遴选一批揭榜制项目,按民企投入的10%,给予最高1000万元支持;设立市级重大科技专项,给予最高 2000万元资助,支持民营企业开展关键核心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应用。六是实行研发投入税收扣除。对民企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七是助力优质人才招引。按照“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认真落实市“人才强市25条”,2024年全市投入21.5亿元支持打造人才高地,从引才用才、人才落户安居、社会保障、通关便利等配套机制和生活服务等方面,为人才提供全周期的服务体系。
3.在政府采购过程中支持民营中小微企业。采取预留份额、价格扣除等有效措施提高中小企业成交金额。财政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明确了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的做法,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均可在政府采购项目中享受上述优惠政策。今年一季度,中小企业在政府集中采购项目中获得2.19亿元合同金额,占成交总额的69.75%,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32亿元,同比增长13.8%,占中小企业成交金额的60.27%。落实收费优惠减免政策,对进入中心开展交易的中小微企业,交易服务费减按80%收取。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支持民营企业与高校院所开展产学研合作,全链条推动成果贯通式转化;优化政府采购办法,为民营企业在招投标、科技研发等方面提供公平竞争的环境。
二、拓宽融资渠道,降低民营企业的融资成本
我市已为企业提供多渠道融资方式,支持企业健康发展。一是围绕重大项目落地、重点产业发展、强链补链延链、科创人才培育四大方向,着力打造总规模超2000亿元的“4+N”产业基金集群。目前,两批次共组建12支总规模408亿元的专项基金,其中省市合作专项基金6支总规模190亿元。二是发挥市民营企业转贷基金作用。企业在约定的期限内(15天以内)使用转贷基金,仅按照一年期LPR为基准计算每日转贷费用,远低于市场上短期资金拆借价格。针对专精特新企业出台转贷优惠政策,单户企业享受“零成本”优惠的年度转贷金额累计不超过6000万元,正常使用期限内,免收转贷费用。1-6月民营企业转贷基金累计实现转贷金额超100亿元。三是推进市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建设。整合企业融资需求信息和征信数据,与金融机构的特色金融产品进行精准匹配,实现信用融资供需双方高效对接。今年一季度,市融资信用服务平台撮合融资服务规模超110亿元,服务企业超2300家,融资业务达3200笔。四是用好建设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中央预算支持资金。对开展数字化转型,数字化水平达到一定水平的试点我市中小企业给予最高70万元奖补;对优秀服务商,根据服务企业数量和成效,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推动企业实施数字化改造。五是扩大综合金融服务平台覆盖范围,提升线上服务质效。整合政府扶持政策、公共信用信息、社会征信服务、企业融资需求、金融机构融资产品等资源,为全市中小微企业提供“一站式”综合金融服务。省金服南京子平台共接入各类市场主体28.2万家,累计获得授信7.6万笔,授信金额2870亿元。六是建立健全企业上市精准服务新机制。印发《南京市推动企业上市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南京市推进企业上市服务专员制度实施方案》,推动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助力产业强市建设。强化与上交所、深交所、北交所、港交所等合作,带领近30家企业走进沪、深、北、港交易所,为拟上市企业提供便利服务。七是推动科创金融改革。与深交所合作共建“科交中心南京专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额同比增长158%。联动省股交中心落地全省首批“认股权+贷款”业务,运用“创新积分制”累计为科技企业获得融资近80亿元,“股贷债保担”联动当年累计为1.5万余家科技型企业提供融资总额超过1200亿元。八是优化信贷产品“宁科贷”。通过风险补偿、增量补贴、首贷补贴等措施,帮助科技企业获得低成本的信用贷款,“宁科贷”2024年为各类创新主体发放贷款超过2万笔、金额超过700亿元(因没有设定民营企业标签,所以无法提取出占比数据)。九是引导金融机构广泛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我市对提供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的银行,按实际发生的评估费、质物管理费等相关服务费的50%、最高100万元/家给予补助,极大地调动了金融机构的积极性。2024年全市共举办了近60场银企对接活动,全年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累计质押笔数1471笔,累计质押金额157.25亿元,质押笔数及登记金额分别位列全省第一、第三。十是提升融资担保服务效能。对融资担保机构开展的符合条件的融资担保业务按年度给予业务补贴或者代偿补偿,全市6家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在保余额212.69亿元,年化综合费率0.16%(持续保持全省最低)。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开展金融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融资对接活动,加强金融服务和政策宣导;持续优化政策性金融服务,多措并举引导金融资源助力中小微企业发展;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作用,稳步推动政银担合作,切实加大支小支农力度,不断拓展民营企业融资渠道。
三、鼓励企业建立自有品牌,加大出海支持力度
近年来,我市多措并举持续支持企业建立自有品牌,增强企业拓展国际市场和业务出海支持力度。
1.培育自有品牌。一是强化政策引领支撑。印发推进跨境电商高质量发展计划,鼓励企业自建跨境电商品牌独立站,对省级跨境电商出口品牌给予支持。去年,省商务厅发布首个重点培育跨境电商品牌企业库名单,我市19家跨境电商企业入库,数量居全省第一。市场监管局设立《南京市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计划项目》,其中“企业专利导航项目”支持申报单位加强品牌产品的专利布局,实现专利产品的注册商标全覆盖,优化企业商标的海内外布局,提升品牌影响力。根据《关于加快推进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若干政策措施(2024-2028年)》,对承担市企业专利导航项目的单位择优给予最高10万元支持。二是打造品牌服务矩阵。依托中国制造网、擎天科技、未迟数字等重点跨境电商品牌服务企业,建立覆盖跨境电商各类报关模式和全链路业务出海节点的服务矩阵,高规格举办2024亚马逊全球开店跨境峰会。三是加强品牌宣传推广。依托省市级跨境电商产业园、创业创新孵化基地等载体,举办跨境电商品牌出海论坛、沙龙和行业对接会,提高自主品牌国际知名度和美誉度。
2.支持企业出海发展。一是支持企业境外参展。在省级货物贸易促进计划基础上,制定市级货物贸易促进计划,差异化支持符合南京重点产业方向的境外展会,给予展位费不高于70%的资金支持,对参展企业的商旅、运输等费用给予支持。近几年,持续覆盖医疗器械、纺织、机械制造等专业展会。二是鼓励企业线上获客。支持企业通过跨境电商第三方平台开店或建设具有获客、询盘等功能的跨境电商独立站,与境外客户达成线上交易。三是打造经贸交流平台。在国内广交会、华交会、进博会,日本大阪展、澳大利亚纺织展等期间,举办经贸交流对接活动,为南京企业与参展商加强交流、拓展合作提供了良好契机。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市发改委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理解!
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7月29日
苏公网安备 320102020104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