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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政协十五届三次会议第0232号提案的答复
(关于支持民营企业发展,打造良好营商环境的提案)
发布时间:2025-12-03 19:07 来源:市发改委 浏览次数:显示稿件总访问量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戴福书等委员:

你们好!你们提出的关于支持民营企业发展,打造良好营商环境的提案,我们单位经认真研究,并与协办单位共同协商,现答复如下:

民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力军,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是推动我国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力量。民营企业是市场的主体,就业的主渠道,发展的生力军,创新的重要源泉,在新发展格局的构建中具有重要地位和作用。促进民营经济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是国家长期坚持的重大方针政策。我们始终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全面落实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相关政策,推动我市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持续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环境

打好政策组合拳,发挥政策协同叠加效应,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1.强化政策引领,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去年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若干措施》(宁委发〔20241号);印发实施《南京市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2025年工作要点》,提出活跃市场、投资促进、科技赋能、人力支持等十个方面的助企措施;印发实施《南京市2025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推动营商环境政策升级迭代至7.0版;印发《关于落实促进我市民营企业发展若干工作举措的通知》,从提升金融服务质效、激发科技创新活力等七个方面破解民营企业发展中面临的突出问题,提振民营企业发展信心,支持企业投资南京、扎根南京。

2.政策服务精准达宁企通平台汇聚政策6000余条、奖补事项1800余项、注册市场主体120余万家,生成企业专属政策画像,精准推送资讯6000万次,助力企业兑现奖补资金超60亿元。亲清政风矩阵为企集成服务入选国务院办公厅全国优化政务服务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典型经验案例向全国推广。

3.建立健全政策落实跟踪评估机制。市委市政府对市委工作要点、市政府重点工作实施季度调度制度,按季度制定推进计划,并填报落实情况,对未落实的举措进行督办。市级各相关部门亦按照市考核办的要求,对相关政策的落实情况进行半年评估,推动各项政策落地见效。

4.加强政策宣传和解读。推动市政府常务会议围绕《民营经济促进法》《公平竞争审查条例》专题学法。市级各部门通过新闻发布会、集中培训、疑难解答等方式对出台的政策进行宣传,提高政策的知晓度。如市人社局通过南京发布南京人社等微信公众号发布企业职工培训政策申报指南,举办企业职工培训政策宣讲会,走访重点民营企业开展送政策、送培训、送服务活动,进一步拓宽培训政策覆盖面,帮助民营企业准确理解培训政策,享受培训补贴。

下一步,我们将加强对民营经济发展的监测分析,以问题为导向,拟定解决的具体措施,做好政策储备;按季度调度各项政策推进落实情况,加大考核力度,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二、持续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的市场环境

通过实施市场准入制度,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规范招投标管理,推动混合所有制改革等举措,优化公平竞争环境,充分激发民营经济生机活力。

1.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国家发改委、商务部2019年、2020年、2022年先后修定发布《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要求落实一张清单,各地市不得制定准入性质的负面清单,清单制定属于中央事权。我市全面贯彻执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做到单外无单,并建立破除市场准入壁垒清理机制。根据全省统一部署,目前已开展市、区两级市场准入效能评估试点问卷调查,并推荐江北新区作为全省市场准入效能评估的试点地区。

2.建立重大政策措施公平竞争审查会审机制。落实《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在全省率先建立重大政策措施公平竞争审查会审机制。对政策措施严格审查,从源头上防止影响市场公平竞争内容的出台。今年以来,累计组织开展公平竞争审查会审59件次,针对17件存在潜在风险的政策措施提出修改建议并全部被采纳,有效防范竞争失序风险。

3.规范招标投标市场秩序。我市持续优化招标投标营商环境,破除招标投标领域影响各类所有制企业公平竞争的规则障碍和隐性壁垒,通过禁止在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中设置所有制性质,规范招标文件收费,实行差异化缴纳投标保证金等,进一步降低招标投标交易成本,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上线省内首个综合性电子交易平台宁易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在房建市政、水务、交通等行业全面应用。

4.在政府采购过程中支持民营中小微企业。采取预留份额、价格扣除等有效措施提高中小企业成交金额。财政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明确了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的做法,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均可在政府采购项目中享受上述优惠政策。今年一季度,中小企业在政府集中采购项目中获得2.19亿元合同金额,占成交总额的69.75%,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32亿元,同比增长13.8%,占中小企业成交金额的60.27%。落实收费优惠减免政策,对进入中心开展交易的中小微企业,交易服务费减按80%收取。

5.深化信用修复不见面服务,全线上、不见面、自动化,提升信用修复效率。积极会同财政、海事等相关部门,将信用修复所需的要件材料进行数据共享,直接调用所需数据,高效办成一件事。开展信用修复主动提醒,对失信经营主体主动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告知信用修复条件、流程及申请途径,帮助经营主体重塑信用。

6.鼓励民营企业参与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为支持民企发展,打造良好营商环境,在政策上支持市属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开展合作,印发《市属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操作指引》(宁国资委企〔2021247号)、《关于进一步完善混合所有制企业股东会和董事会议事规则有关事项的通知》(宁国资委综〔202256号)以及《关于加强混合所有制企业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宁国资党〔202197号)等具体操作性细则文件,对民营企业参与混合所有制改革的领域和范围,事前事中事后操作流程以及合理设定股权结构、退出机制等进行了规定,充分保障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具体成效:如新工集团所属南京工装公司通过引入机器人制造龙头企业埃斯顿参与增资扩股,极大提高市场地位和经营业绩水平。交通集团王家湾物流基地通过项目公司混改引入朗诗地产合作开发,已打造成华东地区最大的绿色低碳总部园区等。

7.优化政务服务优化。一是持续提升审批事项办理质效。推进审批服务标准化、精细化建设,推广告知承诺制容缺受理,加快实施一业一证一件事改革,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办理时限,精简要件材料。2025年市水务局窗口共受理办结各类水行政审批事项41件,每件平均用时2.05个工作日,比去年同期减少了0.35个工作日,按时接单率、及时办结率、办件满意率均为100%。二是大力推进水电气网联合报装一件事工作。我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已完成和江苏省水电气网联合报装一件事审批管理系统的数据对接以及市级系统部署,市区两级均已配置综窗及水电气网审批人员,江苏政务服务高效办理一件事专区和南京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均设置水电气网联合报装申请入口。

下一步,我们将配合开展市场准入效能评估,持续破除市场准入的隐形壁垒,推动民营企业公平参与竞争;在政府采购中给予民营企业优惠政策;鼓励民营企业参与混合所有制改革;提升政务服务效能。

三、持续加大民营经济发展的要素供给

提高土地、人才、技术、资本等要素配置效率,加大对民营企业的要素供给

(一)完善产业用地供应模式

加强土地资源的统筹规划和合理利用。我市已出台《关于促进产业用地高质量利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修编)》(宁政发〔202336号),形成较为完善的产业用地供应模式。根据企业生命周期,确定土地出让方式和出让年限,切实降低企业用地成本,采取长期租赁、弹性年期出让、先租后让三种方式供应工业、仓储用地,科研用地出让可参照执行。长期租赁供地的,根据产业发展趋势和企业生命周期,以5年为单位,合理设定5年、10年、15年、20年租赁年期。弹性年期出让供地的,弹性出让年期一般不超过30年,以5年为单位,合理设定20年、25年、30年等出让年限。先租后让供地的,分为租赁和出让两个阶段,租赁和出让总年期一般不超过30年,由企业先承租土地进行建设和产业运营,投产达效后办理出让手续。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合同约定的使用期限内,土地使用者可经有关部门批准,建造永久建(构)筑物。

(二)加大人才供给

1.深入实施人才强市25,配套38项实施细则及重点产业人才7。扎实做好国家和省级人才计划申报推荐,全市国家海外引才计划、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和省登峰计划数量居全省前列,入选新一批双创计划”124人、“333工程”1636人、卓越博士后计划140人,培养支持市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89人、中青年拔尖人才429人。2024年全市投入21.5亿元支持打造人才高地,从引才用才、人才落户安居、社会保障、通关便利等配套机制和生活服务等方面。赋予32家民企高级职称自主评审权,2024年通过企业自主评审高级职称人才236人。

2.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我市综合用好社保降费、稳岗返还、培训补贴、苏岗贷等就业政策,支持各类市场主体稳岗扩岗、降本减负。一是落实落细就业惠企政策和用工保障。2024年我市落实就业优先政策,聚力稳市场主体促就业。全年发放稳岗返还资金8.41亿元、惠及企业12.43万家,一次性扩岗补助2440万元、惠及企业6631家,用人单位吸纳就业补贴1.85亿元、惠及企业1.87万家次,为7648家企业发放苏岗贷”254.06亿元,落实失业保险降费率政策助企减负31.8亿元。实施助企专员一对一帮扶,对接保障企业用工1.34万余家,9.5万人次;持续运行服务企业群,即时对接企业需求提供政策咨询、用工指导、招聘信息推送等服务;搭建供需对接平台,组织线上线下招聘会2574场次,提供岗位62.24万个次。二是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提升劳动者素质。2024年以来,全市有3000余家民营企业组织超过8万名新录用员工、在岗职工开展适岗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或项目制培训,发放培训补贴近3400万元,助力民营企业降本增效。三是开展企业薪酬调查合理引导企业工资增长。2024年,南京市发布企业工资指导线、非竞争类国有企业工资调控目标和调控水平,落实企业薪酬调查和人工成本监测,做好95家制造业企业人工成本监测工作,形成南京市劳动力市场工资价位信息和行业人工成本信息。

(三)加大金融供给

我市已为企业提供多渠道融资方式,支持企业健康发展。一是围绕重大项目落地、重点产业发展、强链补链延链、科创人才培育四大方向,着力打造总规模超2000亿元的“4+N”产业基金集群。目前,两批次共组建12支总规模408亿元的专项基金,其中省市合作专项基金6支总规模190亿元。是发挥市民营企业转贷基金作用。企业在约定的期限内(15天以内)使用转贷基金,仅按照一年期LPR为基准计算每日转贷费用,远低于市场上短期资金拆借价格。针对专精特新企业出台转贷优惠政策,单户企业享受零成本优惠的年度转贷金额累计不超过6000万元,正常使用期限内,免收转贷费用。1-6月民营企业转贷基金累计实现转贷金额100亿元。是推进市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建设。整合企业融资需求信息和征信数据,与金融机构的特色金融产品进行精准匹配,实现信用融资供需双方高效对接。今年一季度,市融资信用服务平台撮合融资服务规模超110亿元,服务企业超2300家,融资业务达3200笔。四是用好建设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中央预算支持资金对开展数字化转型,数字化水平达到一定水平的试点我市中小企业给予最高70万元奖补;对优秀服务商,根据服务企业数量和成效,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推动企业实施数字化改造。五是扩大综合金融服务平台覆盖范围,提升线上服务质效。整合政府扶持政策、公共信用信息、社会征信服务、企业融资需求、金融机构融资产品等资源,为全市中小微企业提供一站式综合金融服务。省金服南京子平台共接入各类市场主体28.2万家,累计获得授信7.6万笔,授信金额2870亿元。六是建立健全企业上市精准服务新机制。印发《南京市推动企业上市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南京市推进企业上市服务专员制度实施方案》,推动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助力产业强市建设。强化与上交所、深交所、北交所、港交所等合作,带领近30家企业走进沪、深、北、港交易所,为拟上市企业提供便利服务。七是推动科创金融改革。与深交所合作共建科交中心南京专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额同比增长158%。联动省股交中心落地全省首批认股权+贷款业务,运用创新积分制累计为科技企业获得融资近80亿元,股贷债保担联动当年累计为1.5万余家科技型企业提供融资总额超过1200亿元。八是优化信贷产品宁科贷。通过风险补偿、增量补贴、首贷补贴等措施,帮助科技企业获得低成本的信用贷款,宁科贷”2024年为各类创新主体发放贷款超过2万笔、金额超过700亿元(因没有设定民营企业标签,所以无法提取出占比数据)。九是引导金融机构广泛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我市对提供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的银行,按实际发生的评估费、质物管理费等相关服务费的50%、最高100万元/家给予补助,极大地调动了金融机构的积极性。2024年全市共举办了近60场银企对接活动,全年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累计质押笔数1471笔,累计质押金额157.25亿元,质押笔数及登记金额分别位列全省第一、第三。十是提升融资担保服务效能对融资担保机构开展的符合条件的融资担保业务按年度给予业务补贴或者代偿补偿全市6家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在保余额212.69亿元,年化综合费率0.16%(持续保持全省最低)

(四)降低企业成本

1.进一步落实税收优惠政策。一是支持企业研发创新、技术改造。高新技术企业优惠。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高新技术企业在2022101日至20221231日期间新购置的设备、器具,允许当年一次性全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并允许在税前实行100%加计扣除。技术转让与成果转化优惠。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所得税,超过部分减半征收。创业投资企业以股权投资方式投资未上市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满2年的,可按投资额的70%抵扣应纳税所得额,不足部分可结转后续年度。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10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摊销。购置专用设备抵免税款。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规定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该专用设备的投资额的1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当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设备器具一次性扣除成本费用。企业在202411日至20271231日期间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设备、器具是指除房屋、建筑物以外的固定资产。仪器设备加速折旧。对制造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201411日后新购进的固定资产,可以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采购国产设备退税。自内资研发机构和外资研发中心取得退税资格的次月1日至20271231日对其采购国产设备全额退还增值税。智改数转抵免税款。企业在202411日至20271231日期间发生的专用设备数字化、智能化改造投入,不超过该专用设备购置时原计税基础50%的部分,可按照10%比例抵免企业当年应纳税额。企业当年应纳税额不足抵免的,可以向以后年度结转,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五年。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202311日至20271231日,允许先进制造业企业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先进制造业企业是指高新技术企业(含所属的非法人分支机构)中的制造业一般纳税人。二是支持企业节能减排。资源回收企业反向开票2024429日起,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向资源回收企业销售报废产品,符合条件的资源回收企业可以向出售者开具发票。资源回收企业自行选择增值税计算方式。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再生资源可以选择使用简易计税。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即征即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提供资源综合利用劳务,可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资源综合利用减计收入。企业以《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资源作为主要原材料,生产国家非限制和禁止并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的产品取得的收入,减按90%计入收入总额。环保项目所得定期减免企业所得税。企业从事《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所列项目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三是支持就业。202311日至20271231日,企业招用脱贫人口,以及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且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企业吸纳税收政策”)的人员,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标准为吸纳重点群体就业每人每年7800元(江苏省),吸纳退役士兵就业每人每年9000元(江苏省)。

2.推动惠企政策直达改革。优化完善宁企通惠企综合平台建设,推动更多政策服务在平台上汇聚。提供惠企政策一站服务,推动全市惠企政策、事项、服务向宁企通平台汇聚。宁企通平台统一发布、兑现财政奖补政策。平台已开发在线辅助申报模块,提供惠企政策表单智能填报等服务,推动惠企政策申报减材料、优环节、缩时间,极大方便企业办理,受到企业欢迎。截至2024年年底,宁企通平台注册用户达120万户,汇聚的市、区两级惠企政策700余条,惠企事项1900余个。

3.在招投标活动中降低交易成本。市交通局对被列入守信激励主体名单的企业给予免缴投标保证金、对信用等级为AA的企业给予投标保证金减少50%的激励举措,对上述企业均给予履约保证金减少50%的激励举措,降低诚实守信的民营企业的资金压力。2024年共为958家次列入红名单和信用等级为AA级的从业单位减免投标保证金9600余万元,共减免履约保证金约1.14亿元,为2家次守信从业单位减免农民工工资保证金200余万元。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聚焦金融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以科技创新全链条、科技型企业全生命周期融资两大需求为牵引,持续提升金融要素服务实体经济的丰裕度和融资可得性持续为民营企业发展做好土地要素保障,调动人才的积极性和创造力,持续支持民营企业人才发展落实落细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四、持续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的法治环境

《民营经济促进法》明确民营经济组织及其经营者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经营自主权等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1.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一是强化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构建南京都市圈重点产业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定期召开南京都市圈知识产权行政与司法保护工作会议,打造联合打击侵权违法犯罪协作机制。二是推进条例修订和行政裁决工作。推进《南京市知识产权促进和保护条例》修订工作,计划今年6月完成。深入挖掘专利纠纷行政裁决线索,全力推进行政裁决工作。2024年,全市查处知识产权违法案件184件,罚没款350.17万余元;行政裁决案件立案58件,结案67件。三是加强海外知识产权保护。国家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中心南京分中心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构筑海外纠纷应对指导新高地,为企业海外布局和防范风险提供指引。2024年监测海外纠纷动态,排查处理72条海外涉企动态信息,为12件纠纷案件提供指导,为60件风险防控案件提供咨询服务,协调组织海外专家12次,出具书面指导意见书13份,累计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503.7万元,节约应对成本1169.46万元。

2.规范涉企执法检查。出台《南京市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工作实施方案》,按照控源头、减频次、严规范、重服务、强监督思路,着重解决和防止重复查、乱作为、轻服务的问题。推出江苏首个行政检查码系统宁捷查,实现部门共码、方案进码、入企亮码、结果回码、评议点码

3.强化民企司法保障。依托各园区、商圈、商业综合体等民企集聚地设立宜商司法驿站平台等前端哨点,确保企业有事能够及时找到门、找到人。完善涉企财产保全程序指引,依法加强对保全申请的合法性、必要性、合理性审查,防止通过恶意保全和超标保全等手段损害企业合法利益。

4.严格查处价格违法违规行为。深化涉企违规收费整治,组织开展2025年整治涉企乱收费专项行动。聚焦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机构、网络平台、交通物流等领域,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严肃查处违规收费行为。加强公用事业领域价格监管,查处不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违反《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收取不合理费用等价格违法违规行为。

5.建立健全企业信用体系。如市水务局20254月印发了《南京市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告知承诺制管理的实施办法》,对信用状况良好且连续3年无不良行为记录的水土保持市场主体,可简化监管事项,适度减少检查频次等。对作出不实承诺或者未履行承诺,或者存在其他失信行为的生产建设单位,按规定列入水土保持信用监管重点关注名单和黑名单两单管理。

下一步,我们将聚焦企业发展需求,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与服务、严格整治涉企违规收费行为,保护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

五、持续推动民营经济创新转型升级

鼓励民营企业集中精力做强做优主业,持续加大以科技型中小企业为基础,高新技术企业为主体,专精特新、独角兽、瞪羚等为标杆的企业培育力度。截止2024年底,我市有效期高新技术企业数量预计达1.05万家左右,其中民企占比超90%;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21919家,其中民企占比超90%累计培育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31家、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334;独角兽企业20家、瞪羚企业450家。

1.构建创新型产业集群。强化政策引领,推动出台《南京市推进产业强市行动计划(2023-2025)》,明确“4266”产业体系主攻方向,培育壮大“2+6+6”创新型产业集群。印发《南京市先进制造业百亿级企业培育壮大行动计划》,建立48家百亿级企业培育壮大库,实行市领导联系服务、各板块主要领导挂钩服务,引导民营企业积极参与构建以先进制造业为骨干的现代化产业体系,涌现了一大批民营骨干企业。

2.引导传统企业转型升级。对单个重大设备技改项目当年累计设备购置金额达到3000万元(含)以上,对项目当年购置设备额按照一定比例给予奖补支持,充分释放大体量技改项目的带动作用,全面提高产品技术、工艺装备、能效环保和数字化智能化水平,不断提升南京市制造业发展能级。近年来扶持企业超千家,民营企业占比70%左右,其中2024年支持企业技术改造资金3.1亿元。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为超4500家规上工业企业提供智改数转网联免费诊断服务,累计推动实施智改数转网联”4类项目7535个、覆盖规上工业企业3272家,80%以上为民营企业。

3.强力支持企业发展壮大。一是扎实推进链主企业培育,印发《南京市加快培育重点产业链链主企业工作方案》,围绕链主企业培育清单,建立市领导定期调度、专项服务等机制,开展双千亿”“双五百亿”“双百亿链主企业及其生态企业群培育行动。二是发展壮大专精特新企业,出台《关于促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组织开展2025年度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

下一步,我们将鼓励民营企业集中精力做强做优主业出台促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政策,促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

六、持续营造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良好氛围

畅通政企对接渠道,切实解决企业的问题诉求,提升企业的获得感和满意度;弘扬企业家精神,引导民营企业家勇于创新、诚信守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1.强化政企对接。一是建立常态化政企沟通机制。市委主要领导每季度分领域召开民营企业座谈会,听取全市重点产业民营企业家代表的意见建议。举办知名企业家南京行活动,市政府主要领导与各地民营经济人士进行座谈,共话机遇、共商合作、共谋发展。市发改委分领域召开多场民企座谈会,听取不同行业和规模的民企发展运行情况以及对于我市民营经济工作的意见建议,协同各部门、各区帮助民企纾困解难。二是发布服务民营企业365”行动2025版实施方案,进一步畅通沟通渠道,夯实服务平台,完善工作机制,全周期、全方位、全要素为南京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赋能。每月开展民营企业家接待服务日活动,面对面听取民营企业的诉求,依托法律顾问及专家学者为民营企业提供专业意见,依法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

2.极助力企业拓展市场。出台《南京市宁工品推·十链百场千企重点产业链供需对接活动工作方案》,围绕“4266”产业体系,以民营企业需求为导向,以十个重点产业链为重点,分行业、分领域、分区域开展产业链供需对接活动,完善大中小微企业供需对接渠道,促进产业链上下游配套协作,2024年举办供需对接活动100余场,助力1000家民营企业上下游供需对接,进一步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竞争力。

3.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充分发挥新宁商宣传矩阵作用,加强与主流媒体合作,推动形成主题宣传协同、宣传资源共享的工作体系。开展走进民营企业看发展系列报道工作,引导全市民营经济人士弘扬企业家精神,坚定不移走高质量发展之路。以全国、全省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评选表彰推荐工作为抓手,大力宣传弘扬企业家的四个典范精神,提高民营企业家的荣誉感和自豪感。在市发改委公众号推出民营企业巡礼栏目,遴选我市重点产业领域优秀民企事迹展示宣传,带动全社会形成尊重创业者、尊重企业家和理解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良好氛围。

最后,再次感谢你们对市发改委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理解!

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