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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耿艳丽委员: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以高频事项一平台办理 破解基层治理“小马拉大车”困境的提案,我们单位经认真研究,并与协办单位共同协商,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中央、省市委高度重视基层治理中存在的“小马拉大车”突出问题,将其作为完善基层治理体系的重要改革任务。我市于2024年7月制定出台《关于破解基层治理“小马拉大车”突出问题的工作措施》(宁社〔2024〕22号),涵盖建立健全权责清单、推动编制和工作力量下沉、推进党建共建联建、优化基层信息系统建设与运用、加强基层治理人才队伍建设、规范社区(村)组织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优化基层治理和服务资源配置等七个方面24条具体措施,旨在为基层减负松绑、提质增效。
一是开展赋权事项评估,收回部分事项。我市分别在2012年、2019年经济发达镇改革,2019年至2020年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改革期间,赋予街道(镇)部分行政权力事项,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基层治理“看得见、管不了”的问题。为厘清街镇权责事项,切实为基层减负,根据党中央、省委统一部署,自2024年10月起,我市分两批开展街道(镇)履职事项清单编制工作,同步对已下放街道(镇)的审批服务执法事项开展评估,将与街道(镇)工作没有直接关联,专业性技术性强、街道(镇)无力承接,以及长期未实际履行的行政权力事项收回,纳入上级部门收回事项清单,目前,全市各区清单均已完成并向社会公布。
二是强化下放事项指导,细化履职保障。目前,下放事项主要包括赋权和委托两种形式。对于赋权事项,大部分赋权事项收回后,各区相关行政执法机关及时做好权力调整有关工作,健全工作运行和保障机制,加强业务指导和对接,确保赋予街道(镇)的行政权力事项“放得下、接得住”。在事项上收的过渡期内,街道(镇)继续做好发现问题上报、及时制止违法行为等相关服务保障工作,保证收回事项平稳过渡。对于委托事项,在本次编制街道(镇)履职事项清单时,平均收回220余项委托事项,剩余委托事项均纳入配合履职事项清单。同时明确委托部门加强以下履职保障:指导街道(镇)在委托权限范围内以委托机关名义依法组织实施行政执法行为;对街道(镇)违法或者不适当的行政执法行为提出纠正意见;向街道(镇)提供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相关的规范性文件等行政执法依据,对街道(镇)执法人员提供业务指导,开展业务培训,及时帮助和解决街道(镇)在执法过程中碰到的问题。
三是加强政务服务事项下放管理,提高基层承接能力。近年来,我市按照《江苏省政务服务事项下放承接管理办法(试行)》,遵循法治、规范、公开、便利原则,严格控制事项下放。对已下放的政务服务事项,主管部门利用会议交流、跟班学习、协同办公等方式,开展指导培训,提升工作人员业务能力,保障下放事项高质量办理。采取委托方式下放的政务服务事项,组织事项主管部门和承接机构签订委托文书,明确双方责任、义务和委托期限。此外,定期对下放政务服务事项开展评估,对承接过程中承接不住或效果不佳的事项,督促事项主管部门整改落实到位。
四是整合基层信息平台系统,推动“一平台办理”改革。持续整合基层政务APP,推进面向基层实际在用的政务APP向“我的南京”政务版一端集成,目前已完成28个系统接入。积极推进智慧社区综合信息平台建设,面向基层工作人员提供户籍人口、补贴人员等数据关联查询服务,围绕救助补贴管理、政策人群查找等基层需求,打造“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尊老金补贴发放”等7个数据融合应用场景,实现多维数据融合比对,有效提升基层治理效能。落实全省统一部署,依托“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推动社保、医保、民政、卫健、税务等条线的高频事项统一接入办理。此项工作已在我市101个街道(镇)及部分具备条件的社区测试推开,并将不断深化,切实解决长期以来困扰基层街道便民中心服务窗口多套业务系统并存、工作人员办理业务需要反复切换网络登录多个部门的不同系统的问题,减轻基层工作人员负担。
五是创新机构编制管理,加强基层力量。为了进一步破解基层治理“小马拉大车”问题,我市加大人员编制“减上补下”力度,将市级机构改革精减收回的部分行政编制下沉至全市各街道(镇),重点加强民生服务、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等方面人员力量;调剂补充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充实基层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力量。同时,按照“严控总量、保障重点、周转使用、动态调整”的工作思路,创新开展编制周转,指导街道(镇)级也建立行政编制“周转池”,进一步优化编制结构、盘活编制资源。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厘清基层权责事项,积极发挥数据赋能基层治理作用,助力破解基层治理“小马拉大车”突出问题。一是健全完善街道(镇)履职事项清单。在建立街道(镇)履职事项临时准入机制基础上,根据上级统一部署,建立清单动态调整制度,加强清单执行情况监督评估,既保持清单相对稳定,保证权威性,又根据街道(镇)阶段性工作特点,完善清单准入、调整、移出的流程规范,保证时效性;建立清单岗位化管理机制和配合事项协同联动机制,编制岗位职责说明书,把清单载明事项细化到各机构各岗位,将清单作为干部队伍建设、机构编制资源优化配置的重要依据;同时,继续加大人员编制“减上补下”、编制周转力度,为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坚强机构编制保障。二是指导基层做好下放事项的承接工作。推动相关业务部门和承接机构通过优化业务流程,加强系统对接和数据共享,持续深化“不见面审批”、“一网通办”、“一件事”等改革措施,进一步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费用,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更便利。通过“业务骨干驻点指导+线上培训+情景模拟”等方式深入开展系统操作培训、政策法规培训、业务流程培训、服务规范培训、安全保密培训,不断提升一线人员数字化思维,增强业务能力,确保下放事项“接得稳、办得好”。三是继续推进基层高频事项“一平台办理”改革。拓展“一平台办理”事项范围,推动新增民政、人社、医保、残联等部门事项以及信息查询等高频服务功能在基层落地。接入基层救助帮扶事项,建立关爱帮扶综合服务体系,为困难群众提供主动服务、套餐服务。结合新一代电子政务外网建设工作,推动电子政务外网全面部署至社区(村)便民服务网点,实现电子政务外网“最后一公里”全覆盖。建立专门运维保障队伍,做好与相关业务部门、上下级之间的沟通协调,及时响应基层运维服务需求,保障“一平台办理”功能完善、操作便利、好用易用。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市委社会工作部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理解!
中共南京市委社会工作部
2025年7月30日
苏公网安备 320102020104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