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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业龙等委员:
你们好!你们提出的关于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 大力完善社区养老服务体系的提案,我们单位经认真研究,并与协办单位共同协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大力完善社区养老设施功能”的建议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我市持续强化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顶层设计,通过多重保障,让老年人就近享受“家门口”的专业化服务。
一是强化政策引领。《南京市养老服务条例》明确按照人均用地不低于0.2平方米的标准编制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专项规划,为全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谋篇布局提供法治保障;编制发布《南京市“十四五”养老服务发展规划》,专设“增强社区养老效能”章节,持续加大养老服务组织扶持力度;全国首创“两无偿、一优先”政策发展养老服务设施,有效降低运营成本。各部门协同发力,持续夯实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要素支撑,市级财政每年安排专项经费,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目前,社区助餐点已基本实现市域全覆盖,护理型居家社区养老综合服务中心建设稳步推进,养老综合体及嵌入式社区养老机构加速建设,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15分钟服务圈”日益完善。
二是深化服务供给。市区财政每年安排专项经费,委托专业养老服务组织为政府养老扶助对象及80岁以上高龄老人提供上门服务,积极满足居家养老需求;大力发展社区日间照料,着力破解子女上班时段老年人照护难题;在全国率先探索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将专业“机构式”服务送入家门。目前全市已建成家庭养老床位1万余张,相当于100家中等规模养老机构,相关经验被民政部、财政部评为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优秀案例并向全国推广。同时强化家庭养老支持能力,将失能、失智老年人家庭成员照护培训纳入基本养老服务目录,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模式常态化开展培训,持续提升家属照护技能。
三是建设老年友好型社区。市房产部门连续多年将适老化改造纳入老旧小区改造重点,近年来已累计改造老旧小区496个,2025年计划改造138个。改造过程中,始终注重适老化方面的改造,补充增设坡道、扶手等无障碍设施,配置养老服务用房、日间照料中心等。同时,大力推进加装电梯工作,出台《南京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实施办法》,截至目前全市累计完工1996部、在建66部,显著提升老年人生活便利性。在硬件改造基础上,同步提升软性服务配套,以改造为契机引导有条件小区引入规范化物业企业,落实标准化服务,为老年人提供便民管家、上门托老、日间照料、喘息式照护及机构式照护等多元服务。同时,2024年9月我市以中央超长期国债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专项行动为契机,在全省率先尝试采用开放式框架式协议的方式开展以旧换新居家适老化改造项目采购,让老年人真正“按需”选择,享受“点单式”服务。
四是推动医养结合向居家社区延伸。依托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行动不便居家老年人提供预约上门健康管理、居家护理、家庭病床等服务。结合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为65岁及以上等重点人群提供网格化健康管理,涵盖健康档案建立、体格检查、健康指导等免费服务,经评估后可提供伤口护理、PICC维护等专业服务。此外,在居民小区及养老机构等功能社区设置332个家庭医生工作室,前移服务阵地,打通健康管理“最后一公里”。
下一步,我们将紧扣部门职能,继续做好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焕新”行动,深化社区嵌入式养老机构建设,强化居家上门服务供给,精准满足老年人居家社区养老需求,让广大老年人乐享幸福晚年。
二、关于“大力推进‘互联网+护理服务’”的建议
大力推进“互联网+护理服务”,是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便捷化、专业化护理服务需求的重要举措,我们积极联合卫健、医保等部门,抓好相关工作落实。
一是持续深化“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按照国家、省“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要求,市卫健部门制定相关试点方案文件,进一步规范服务行为,增加服务供给,加强服务监管,持续推进“互联网+护理服务”。目前已有111家二、三级医院及基层社区医疗卫生机构、卫生院等开展“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工作,3800余名护士参与其中,服务超11万人次,精准对接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的健康需求。
二是推进互联网医院试点探索工作。市医保部门依托网上服务大厅,创新打造南京医保“智捷付”平台,提供移动付、互联付、信用付、无感付、亲情付、助老付、刷脸付等七种智捷支付服务,将传统“窗口排队支付”升级为“掌上随时支付”,全方位解决参保人员缴费排队反复跑的问题。截至2025年4月,已有57家定点医疗机构正式上线运行,总结算量达180万笔。通过该平台将医保移动支付能力输出给互联网医院,市医保部门组织省人民医院、鼓楼医院、明基医院、市中西医结合医院等机构开展互联网医院试点,探索实践检查检验、住院预约、就医实名制管理等在线服务。
三是优化长期护理保险政策。提升支付标准,居家照护由45元/小时提至50元/小时,机构照护由60元/小时提至70元/小时,新增居家理发、血压监测等4项服务。调整筹资结构,取消财政补助部分,个人缴费维持不变,医保统筹基金划拨标准按年龄上浮,60岁以上由60元/年提至90元/年,60岁以下由40元/年提至70元/年。同时,推行康复医疗按床日结算制度,实行分级分类结算,依据医院等级和患者康复阶段设定差异化的床日结算标准。
下一步,我们将联合卫健、医保等部门,立足部门职责,深入推进“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工作,持续扩大服务覆盖面,着力提升服务专业性。针对你们提出的“开通相关部门养老数据共享账号”建议,我们将报请市大数据局统筹协调,推动落实相关数据互联互通与共享工作。
三、关于“大力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的建议
针对当前养老服务人才队伍紧缺的问题,我们从多个方面着手,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强化政策激励,提升职业吸引力。对从事养老护理岗位的大中专毕业生,给予3—5万元“入职奖励”;对连续工作满规定年限的从业人员,每月发放“岗位津贴”,并与技能水平、服务年限双重挂钩。在全市积分落户制度中,从事养老服务工作每满1年加10分(累计最高50分)。凡本市各类用人单位新招用经认定的本市就业困难人员,依法办理就业登记、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按时足额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费并依法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市人社部门按实际招用人数给予用人单位每人每月300元的岗位补贴;同时按用人单位为符合条件人员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不含个人缴纳部分)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二是完善培训体系,提升专业能力。建成市点将台社会福利院民政部养老护理人才培训基地、民政部常娟技能大师工作室及4所省级养老护理员实训基地。扩大医养康养人才供给渠道,鼓励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增设养老服务相关专业。将养老护理人才培训纳入政府补贴性职业培训范畴,构建了涵盖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专项职业能力培训、新研发项目培训、项目制培训等互促互补的养老护理人才培养体系。其中,养老护理员、居家照护、认知症照护、陪诊服务、健康膳食制作等项目均被纳入补贴清单,符合条件的参训人员可申领补贴。深入探索“养老服务+”行动计划,吸引家政、护理等行业人员进入养老服务行业。鼓励有条件的物业企业组建专业化养老服务队伍,提供上门探视、生活照料等基础性养老服务。市区联动每年对50%养老从业人员实施职业技能培训。依托人社官网推出“南京职业培训e起学”公益平台,动态更新培训资源,助力实现养老护理从业人员“人人皆学、处处能学、时时可学”。
三是研发培训项目,适应形势需要。鼓励支持院校、培训机构等紧扣行业发展趋势与市场需求,积极研发养老服务新项目,经评审通过后纳入政府补贴职业培训目录并向社会开放培训。去年我市委托机构研发的陪诊服务等新项目广受学员欢迎,成效显著。同时,积极支持培训机构、院校、企业等围绕养老服务等民生领域开展项目制培训,鼓励其根据人才需求自主开发或按需集成课程,实行“一项目一方案、一项目一价格”,做到因时因地施策,切实保障养老服务人才培养、使用、管理及评价的自主权。
四是畅通发展通道,优化人才结构。积极鼓励具备条件的企业、院校及社会第三方评价机构开展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目前已遴选南京市养老服务质量指导中心、南京建康高级技工学校、江苏省社会福利协会3家单位备案成为社会化第三方评价机构,统筹推进全市养老护理人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有效缓解养老行业技能人才短缺问题。2024年,我市已经通过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持证人员达2592人,其中五级(初级)1733人,四级(中级)671人,三级(高级)92人,技师和高级技师96人,持续优化养老技能人才结构。
五是营造尊才氛围,树立行业标杆。连续多年将养老护理职业技能竞赛列为全市一级竞赛,每年组织全员比武,以赛促训、以赛促培;联合市委宣传部开展全市“最美养老护理员”评选;携手市妇联举办“最美宁姐:巾帼助老明星”主题活动,在学习强国、《南京日报》、江苏电视台等媒体广泛报道全市优秀养老护理员事迹,增进养老护理员职业认同感和社会荣誉感。“十四五”期间,全国首届养老护理职业技能大赛、全国民政行业职业技能大赛相继在我市成功举办,代表我省参赛的我市选手倪燕、丁亚男和常丽莉等,从全国顶尖选手中脱颖而出,分获一等奖、二等奖,其中倪燕更荣膺全国养老护理职业技能大赛状元。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会同人社部门,深入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持续加大人才培养培训力度,不断提升从业人员素质和能力,推动我市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高质量发展。
最后,再次感谢你们对市民政局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理解!
南京市民政局
2025年7月23日
苏公网安备 320102020104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