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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雷等委员:
你们好!你们提出的关于大力发展长租房 助力青年友好型城市的提案,我们单位经认真研究,并与协办单位共同协商,现答复如下:
青年是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生力军,发展长租房是促进解决青年人、新市民居住问题,吸引青年人才、提升城市竞争力的有力举措。近年来,我市多措并举,着力发展长租房,不断推进青年友好型城市建设。
一、加大政策支持。落实税收减免支持。2021年10月以来,我市执行中央关于住房租赁税收减免政策,住房租赁企业向个人出租住房可选择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缴纳增值税。企事业单位等向个人、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出租住房的,减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对利用非居住存量土地、房屋建设的保障性租赁住房,比照适用上述优惠税收政策,不断降低企业运营成本。提供金融政策支持。鼓励金融机构为租赁住房项目提供低成本、长期性的稳定资金支持,促进建行南京分行与各区实施主体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我市已有多个租赁住房项目获得银行长期低息贷款授信额度。由市发改委牵头,正在争取符合条件的住房租赁企业参与公募REITs证券化产品发行,积极盘活租赁资产。加大土地政策支持。根据租赁需求,合理确定计划供应租赁住房的用地规模、结构、时序、布局和方式。加强规划统筹,坚持保障性住房用地“应保尽保”。支持符合条件的闲置和低效利用的商办、旅馆、厂房等非居住存量房屋和存量用地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规范办理流程。市建委、市规资局、市房产局联合印发《南京市存量房屋改建为租赁住房办理实施细则》,明确改建项目规划、施工图设计审查、施工许可、质量安全监督、竣工验收、消防验收等办理部门和要求,不断规范办理流程,加强管理。
二、培育租赁市场。鼓励多元主体共同发展。调动各类企业积极性,不断提高住房租赁企业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水平,形成大、中、小住房租赁企业协同并进,国企、民企共同发展的格局,已培育东南公寓、安居瑾家等专业化、规模化企业超20家。多渠道供应房源。畅通新建、改建、盘活存量路径。鼓励企事业单位在符合条件前提下,利用自有土地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对闲置和低效利用的非居住存量房屋,如闲置的办公用房、商业用房等,符合要求的可以改建为保障性租赁住房。尊重市场主体意愿,发展市场化房源。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差异化原则加强租金管理,针对改善和刚性不同租赁需求,推出不同租金水平产品。对于改善型租赁需求,可以租住相匹配的公寓,租金价格按市场化定价;对于刚性租赁需求,可根据实际选择不同租金价位房源。同时,对享受财政资金支持的租赁住房项目,租金按约定保持合理区间浮动,发挥租金调节作用,促进市场稳定运行。
三、提高监管水平。落实租赁企业开业报告制度。我市明确从事转租经营的住房租赁企业应向所在地房产部门提交开业信息,应当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推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示范文本明确出租人、承租人权利义务,重点明确租金价格、租金支付周期、违约责任等条款,引导租赁当事人合法合规租房。加强出租房屋质量监管。2024年,我市出台了《南京市既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监督抽检管理规定》,刚性化随机监督抽检,保障既有建筑工程主体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后续建设主管部门将对依法取得施工许可证的改建租赁住房项目,持续强化质量监管,并针对可能造成室内环境污染等各项涉及使用功能的关键环节严格监督抽检,以确保租赁住房建设工程施工质量。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制定年度计划,对企业经营情况进行合规性检查。结合日常监管工作,公开曝光违规企业,及时发布风险提示,对检查中发现的涉及其它部门线索,及时反馈至相关部门查处。
四、做好服务保障。建设租赁监管平台。建设南京市房屋租赁监管平台,推进“一网通办”,为租赁当事人提供便捷服务。提升业务能力。加强政策宣传和业务培训,组织区房产部门开展6期250余人次业务培训,提升管理人员业务能力。对住房租赁从业人员进行2000余人次培训,提高专业素养,提升服务水平,加强行业自律。提供租赁便利服务。推出“宁青驿站”南京青年人才驿站项目,为符合条件的来宁青年提供最长14天免费过渡性住宿,解决阶段性困难。面向2025届应届高校毕业生提供优质租赁服务,安居集团推出“千套房源 半价出租”活动,惠及广大高校毕业生。开展住房租赁企业代办服务,为高校毕业生享受补贴提供便利。
提案所提建议对我们进一步做好长租房各项管理工作具有重要指导意义。下一步,我局将继续会同市相关部门落实好支持政策,培育规范市场,强化联合监管,提升服务水平,多管齐下、协同发力,不断促进长租房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助力我市青年友好型城市建设。
最后,再次感谢你们对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理解!
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
2025年7月25日
苏公网安备 320102020104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