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 > 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 > 2025年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 > 市政协提案

对市政协十五届三次会议第0518号提案的答复
(关于化解广场舞和学校操场音响噪声扰民的提案)
发布时间:2025-12-03 19:06 来源:市公安局 浏览次数:显示稿件总访问量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石勇等委员:

你们好!你们提出的关于化解广场舞和学校操场音响噪声扰民的提案,我们单位经认真研究,并与协办单位共同协商,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局会同市生态环境局、市教育局、市体育局等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有关规定,按照各自职能分工,积极开展社会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具体工作措施如下:

一、坚持高位统筹。2022年,我市聚焦民意反映比较集中的噪声污染等问题,制定出台了《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厘清有关部门具体职责。同时,组织开展两治一提升专项行动,着力化解社会生活噪声扰民等突出问题,切实提升群众幸福感和满意度。2023年,我市被生态环境部列为划分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试点城市之一。同年6月,市攻坚办下发《南京市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划定试点方案》,选取秦淮区作为试点,相关成果获生态环境部专家高度肯定。目前,秦淮、鼓楼、栖霞等3区均已印发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划分方案。2024年,我市污染防治攻坚平台涉噪声信访投诉量同比下降超35%

二、加强源头管理。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及《南京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加强对广场舞和学校操场音响等噪声的源头管理,明确噪声源与居民区距离及噪声级标准等指标。市教育局积极协同相关部门、行业、学校和专业机构开展联合研究,通过探索性试点和广泛的市场产品调研,研拟了《南京市中小学运动场扩声系统声场设计规范(征求意见稿)》。该《规范》聚焦校园内听得清、校园外不扰民双兼顾目标,新增日常 ≤75 dB、活动 ≤80 dB、居民侧 ≤55/60 dB 限值的规定,已通过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立项,计划在今年内出台。

三、强化宣传教育。我局在开展社区警务及日常接处涉噪音扰民类警情工作中,积极做好法制教育宣传。对违反规定的,责令整改并予以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予以处罚;涉矛盾纠纷的,及时化解处置。针对长期解决不了的噪音扰民问题,我局联合生态环境、住建、城管等部门开展集中攻坚,并推动建立宣传教育多元共治管理模式,加强公共文明及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切实提高广大群众守法的自觉性和公共道德意识。针对广场舞扰民问题,市体育局每年组织文明广场舞公益培训,联合社区、街道开展噪声污染防治普法宣传,通过协会公众号、队长微信群等渠道推送典型案例,并成立市广场健身舞运动协会文明督导员志愿者队伍,配合对扰民投诉先行调解,通过柔性劝导减少执法冲突。

四、提升保障支撑。2021年以来,市财政局会同市生态环境局从监测、试点、科研、制度完善等方面入手,安排专项资金1120万元,支持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其中,安排监测费用955万元,支持噪声自动监测设备更新和运行维护、建筑施工噪声排放申报与夜间施工监管平台建设,丰富非现场执法手段;安排试点建设费用84万元,支持秦淮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划定试点及南京市噪声地图试点示范项目,不断探索噪声污染防治有效手段;安排科研费用31万元,支持南京市重点区域噪声地图的构建研究南京市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划分研究等项目实施,为我市噪声污染防治提供技术支撑;安排工作经费50万元,支持南京市十四五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研究南京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修订等项目实施,不断完善我市噪声污染防治制度体系。

我局充分采纳您们提出的意见建议,下步将会同市生态环境局、市教育局、市体育局等部门,重点抓好以下五个方面工作:一是机制建设方面。目前,《南京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的修订工作已列入市人大常委会2023—2027年立法规划调研项目,待调研充分后,将适时启动修订程序。市生态环境局将加快推动其余板块开展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划分工作,积极助力我市成为首个全域划定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的副省级城市。二是组织管理方面。密切关注国家生态环境法典编制和江苏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修订等情况,并结合我市实际细化噪声污染防治举措,为全市工业、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及社会生活四类噪声污染防治提供更有效支撑。市体育局将研究建立广场舞团队注册制,由市广场健身舞运动协会牵头制定《南京市广场舞活动自律公约》,面向广大会员和注册队伍,明确活动时段、音量标准和场地使用规范,纳入基层团队注册管理。三是校园试点方面。今年下半年,市教育局将遴选鼓楼区第一中心小学、共青团路小学、丁家庄初级中学等10所学校,投入市级专项资金,采用波束定向技术为主、配置增益限幅的数字音频处理设备建设样板校。同时,编制《操场扩声系统改造工作流程》,为全市其它学校提供操作模板,便于后续复制推广。四是宁静小区建设方面。市生态环境局将对照《美丽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全面推动宁静小区建设的要求,结合生态环境部《关于推进宁静小区建设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广泛学习借鉴先行地区经验做法,会同相关部门结合城市更新、绿色社区建设等,研究编制我市宁静小区建设指南,引导有意愿、有条件的板块探索开展宁静小区试点工作。五是保障支撑方面。市财政局将配合相关主管部门,不断完善噪声污染防治制度体系,持续加大对噪声污染防治的资金投入力度,健全完善基础设施,切实改善人居环境质量。


最后,再次感谢你们对市公安局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理解!

南京市公安局

2025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