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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建南京市委:
你们好!你们提出的关于做好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工作的提案,我们单位经认真研究,并与协办单位共同协商,现答复如下:
一、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工作基本情况
近年来,南京市司法行政系统深入贯彻《社区矫正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聚焦未成年人身心特点,构建“以机制建设为基础、教育引导为重点、规范监管为核心、力量支撑为保障”工作体系,成效显著。目前,全市在册的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33人,犯罪类型以盗窃、抢劫为主。
一是强化机制建设,织密防护网络。构建多元协同机制,将未成年人保护纳入司法行政年度重点工作,建立“司法行政牵头、多部门协同、社会力量参与”的多元保护体系,融合法理情形成工作合力,推动部门间协作常态化。玄武、六合等区检察院和司法局联合制定关于加强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工作协作配合的实施细则,为开展对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等工作提供机制保障。落实普法责任制度,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纳入法治宣传要点和普法责任清单,严格执行“三单一书”制度,强化年度普法联动重点事项跟踪督促和结果评价,指导相关部门联合开展未成年人普法宣传,将其纳入普法责任制履职评议标准。
二是加强教育引导,筑牢思想根基。深化教育矫治举措,在社区矫正中心设有“未成年人阅览室”,开展“月月读书・双月谈心得”活动,引导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读书明理、正心修身。常态组织红色教育、公益劳动等实践活动,激励参与对象正向行为转化,引导其重塑价值观。协调教育部门共同开展助学帮扶、关爱成长主题活动,帮助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完成义务教育。打造特色工作品牌,栖霞区设立“五老”志愿者“鬓微霜”帮教工作站,江宁区创建“彩虹心桥・燃梦少年”损害修复品牌,探索未成年人矫治新路径。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引入“水清爱之行”等心理社会组织,为未成年矫正对象开展专业心理测试与筛查,对有需求的及时开展个案咨询等心理服务。
三是规范监管职责,提升矫治质效。实施分类精细管理,对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实行“三单独一保密”(单独教育、宣告、建档,档案保密),组建“社区民警+教育工作者+志愿者+监护人”帮教小组,实现“一人一专班”精准管控。深化心理损害修复,引入专业量表对新入矫对象100%心理测评,针对家庭问题,引入家庭治疗师开展亲子修复,化解风险点。动态摸排精准管理,通过实地走访与网格化平台查询,对全市在册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全覆盖建档立卡,每月密切跟踪风险,动态调整个性化帮扶方案,实现底数清、情况明。溧水区构建“预防-干预-矫治”一体化体系,通过“前置预防、案件援助、后置帮教”全周期干预,实现未成年对象“零重新犯罪”。
四是强化力量支撑,凝聚社会合力。加强专业队伍建设,按1:1比例配备专职社工,确保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有人管”、“有人教”、“有人帮”;组织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参加心理咨询师、社会工作师资格培训,不断提高相关专业能力素质。深化部门联动协作,联合民政、教育、团委等部门单位,常态化开展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周、未成年人保护月等集中宣传活动,对生活有困难的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开展“一对一”、“多对一”帮困救助送温暖活动。优化法律援助服务,建立未成年人法律援助“绿色通道”,为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指派律师,优先受理校园欺凌案件,切实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二、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是专业力量不足,矫治精度受限。基层司法所“一人多岗”现象普遍,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中具备心理学、教育学、犯罪学背景的人员不足,心理服务主要依赖外部机构,跟踪干预深度不足。
二是社会认知偏差,融入壁垒隐性存在。部分社区、企业对矫正对象存在偏见,多数对象求职遇“犯罪记录”歧视,部分学校对复学申请有隐性限制。公众知晓率不足,社会支持网络尚未形成共识。
三是家庭监护缺位,矫治成效受影响。许多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存在家庭监护缺失,如部分在册对象中父母外出务工,祖辈监护缺乏沟通。一些监护人配合度低,隐瞒行踪致监管难度大。
四是矫治措施单一,发展需求难满足。矫正措施以监管和基础法治教育为主,职业规划、兴趣培养等服务不足。部分区缺乏技能特长引导项目,多数对象有培训需求,仅少数能满足。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聚焦“精准化矫治、社会化支持、专业化保障”,协调多部门重点推进以下工作。
一是深化个案管理,提升矫治精度。完善个性化方案机制,建立“犯罪成因分析—心理风险评估—发展需求研判”三维体系,为每名对象制定“法治教育+心理干预+职业规划”方案,动态调整周期缩短至每季度一次。试点“矫正导师制”,引入高校心理学团队,对中高风险对象开展跟踪干预(市检察院、教育局协同)。强化心理健康服务体系,联合市卫健委建立社区矫正心理服务基地,开通72小时转介通道,每年至少2次专业测评,中高风险对象每月“一对一”访谈(市卫健委、市委社会工作部协同)。
二是强化家庭赋能,修复原生功能。实施“家长课堂”计划,联合妇联、关工委开展“智慧父母”培训,覆盖全部家庭,试点“家庭治疗师”介入亲子冲突(市妇联、关工委协同)。健全监护责任机制,与市公安局、民政局联合研究监护责任管理办法,建立履职考核和“一站式”服务平台,对失职监护人约谈、发督促监护令(市民政局、公安局协同)。
三是拓展社会参与,构建支持网络。壮大专业帮教队伍,
组建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志愿服务团,与南京部分高校合作建立“心理服务站”(市委社会工作部、教育局协同)。开展社会认知重塑行动,择机联合宣传部、教育局举办“开放日”,制作相关纪录片投放公共空间,消除社会偏见(市委宣传部、教育局协同)。
四是加强能力建设,夯实工作基础。推进专业化队伍培训,
将未成年人心理学纳入年度培训,每年专题轮训,联合高校培养专业督导员(市委社会工作部、教育局协同)。完善经费保障机制,争取设立专项资金,探索“政府+社会”筹资模式(市财政局、民政局协同)。
五是强化部门协同,形成工作合力。深化“政法+社会”联动,推动与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完善信息协同平台;联合民政、人社建立就业绿色通道,给予企业政策激励(市检察院、公安局、民政局、人社局协同)。推动法治宣传精准化,将社区矫正纳入普法内容,继续开展“法治进校园”等活动(市教育局、司法局协同)。
六是创新试点项目,探索长效机制。开展“校园复归”专项行动,与市教育局制定复学帮扶指引,试点推行中学“复学辅导员”制度(市教育局协同)。深化“心理矫治+公益实践”模式,在部分区局试点“公益服务积分制”,组织多场公益活动,实现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全覆盖(市教育局、关工委协同)。
最后,再次感谢你们对市司法局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理解!
南京市司法局
2025年7月28日
苏公网安备 320102020104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