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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盟南京市委会:
你们好!你们提出的关于投入居民小区充电桩建设的提案,我们单位经认真研究,并与协办单位共同协商,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截至2024年底,全市发展新能源汽车43万辆,建成充电站4182座,充电桩21.68万根,其中公共充电桩3.68万根、私人充电桩18万根。2024全年充电量9.37亿度电,充电设施车桩比为1.98:1。
二、主要工作
(一)推进居民区充电设施统建统服工作。针对我市私家电动汽车保有量不断上升,居民车主安装电动汽车私人充电设施需求日益增加,针对居民小区充电桩建设标准、安全监管等方面问题,我局自2023年就开展了居民小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统建统服的试点工作,居民区充电设施由具备充电运营资质及经验丰富的充电运营商“统一承建,统一运营”,负责居民区充电设施日常维护,承担安全主体责任。有效解决了老旧小区车位少,电力容量不够的难题。目前,目前全市已有300个居民区在开展“统建统服”的建设工作,共计建成4800根充电桩,服务1.3万车次充电需求,可为5万户居民提供充电服务。
(二)切实做好居民区充电设施建设管理工作。为切实解决居民区建桩难的问题,市房产局结合物业管理行业监管和老旧小区改造两项工作,重点在以下三个方面开展工作:一是指导各区把充电桩建设与日常物业管理行业监管工作相结合,督促物业服务企业配合做好小区充电桩安装相关工作,协助业主选定的建设单位开展现场勘查、施工协调等前期工作,规范安装和使用行为。二是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完善小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持续推进加装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对于纳入改造的老旧小区项目,在充分征求业主意见的基础上,将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纳入老旧小区改造方案,科学、合理确定设置比例,通过财政资金投入和引进社会资本相结合等方式,解决老旧小区电动汽车充电难问题。三是对于老旧小区,支持物业公司探索通过“业主让渡部分公共收益+充电服务费分成”模式,引入社会资本实施充电设施改建。推动物业公司与充电运营企业签订《运维服务协议》,明确双方在设备维护、安全管理、费用结算等方面的权责,确保充电设施“建得成、用得好、管得住”。
(三)加快居民区周边公共充电站建设。我局积极引导我市充换电建设运营企业,利用居民区周边道路、公共停车场等公共场所加快充电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和优化我市公共充电设施建设布局,目前我市已基本实现主城区公共充电设施服务半径0.9公里全覆盖。缓解了部分老旧居民区因没有车位充电难的问题。
下一步,随着电动汽车渗透率不断的提高,居民区充电的需求越来越旺盛,我局将积极会同市发改委、房产局、供电公司等单位持续推动居民小区内电动汽车充电桩建设工作,为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不断努力。
南京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7月11日
苏公网安备 320102020104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