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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政协十五届三次会议第0032号提案的答复
(关于完善我市普惠托育服务体系的提案)
发布时间:2025-12-03 19:06 来源:市卫生健康委 浏览次数:显示稿件总访问量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致公党南京市委:

你们好!你们提出的关于完善我市普惠托育服务体系的提案,我们单位经认真研究,并与协办单位共同协商,现答复如下: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托育工作,聚焦破解难题,全力提速打造更加方便可及、价格更可接受、质量更有保障的普惠托育服务体系。截至2024年底,全市共有托育服务机构866家,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44461个,每千人口托位数近4.7个,普惠托位数占比超70%

一、坚持政府主导,落实三项保障

我市托育工作起步较早,2012年将托育工作纳入政府职责范畴,2023年入选国家第一批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城市,2024年成功申报中央财政支持普惠托育服务发展示范项目,中央财政投入1亿资金,地方财政给予配套。各级政府、各部门共同努力,积极构建高质量托育体系。

(一)强化政策保障。每年将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设列入市委全会报告、政府工作报告,通过两会票决并持续作为重点民生实事。市政府印发《南京市加快推进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进一步健全政府统筹、卫健牵头、部门协同的工作机制。  

(二)强化资金保障。市卫健委、市发改委、市财政局等部门联合印发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一步提高对普惠托育机构的补贴标准,按建设规模大小、收托情况给予建设补贴、运营补贴(2岁以上的按2000/年、收托2岁以下的按3000/年标准);完成备案给予备案补贴;对符合条件的托育机构(包括幼儿园)参加优质评比给予适当补助以及从业人员培训补贴等,新增普惠托育托位1800余个,2024年各级财政投入超过1.3亿元。连续五年将新增普惠托育机构列入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每年将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设列入市委全会报告、政府工作报告。202311日起,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由每个婴幼儿每月1000元提高到2000元,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由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提高到2000元。十四五以来发改委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6781万元,带动社会投资超过5亿元。

(三)强化属地保障。在精简督查检查考核项目的背景下,市委、市政府将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市对区高质量考核指标体系,有力推动落实属地主体责任。

二、坚持多元办托,提升普惠托育供给

坚持统筹经济发展、人口结构和托育实际需求等因素,以科学规划为引领,以精准供给为目标,以多元办托为抓手,加快提升普惠托育服务的可及性和供给数。

(一)合理布局资源,破解社区覆盖难题。编制《南京市0-3岁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布局专项规划》《南京市基础教育学校用地控制规划》《南京市建设儿童友好城市战略规划(2023-2035年)》《南京市促进和规范利用存量资源改造建设养老托育服务设施工作指南(试行)》等系列文件,以专项规划为抓手,指导各区一区一规划,推动街道、社区充分利用公共服务资源建设托育服务设施,为婴幼儿提供家门口的全日托、半日托、临时托、计时托等服务,加快构建“15分钟服务圈。其中,江宁区等区整合利用社区便民服务综合体资源,一址多用建设社区嵌入式托育点,居民把孩子送到托育点的同时,也可享受健康教育、餐饮、医疗等服务,托位使用率保持100%。雨花台区等区整合一老一小资源,探索双托双进模式,将托育点嵌入养老院,打造楼上养老、楼下带娃的托育养老服务新模式,成功入选中国改革2024年度地方全面深化改革县域案例2024年,全市社区托育服务覆盖率达到51%

(二)统筹育幼资源,破解幼儿园办托难题。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班,将幼儿园开展学前教育与提供托育服务一体规划、一体实施、一体保障,进一步明确教育部门是幼儿园办托的管理主体,明确服务对象、收费标准和财政支持政策等,在推动幼儿园办托上迈出一大步。玄武区、高淳区等区率先实行同一园址、同一法人、幼儿园统一管理的一园两部模式;栖霞区等区创新实行同一园址、不同法人、街道统筹管理的一址两园模式,有效调动幼儿园办托的积极性,幼儿园办托在全市托位总量中占比超过50%。截至目前,全市开办托班幼儿园486所,入托幼儿10233人,其中公办园211所、入托幼儿4963人,普惠性民办园197所,入托幼儿3378人,全市幼儿园可提供托位数2.59万个。

(三)统筹社会资源,破解用人单位办托难题。大力倡导办好普惠托育就是给员工福利。根据城市特色优势,充分调动用人单位主观能动性,先后探索出机关办托、高校办托、园区办托、医疗机构办托、企业办托等多种用人单位办托模式,形成了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建邺区等区积极探索政校企合作的办托模式,由园区规划出资、区属国资集团运营管理、市级机关幼儿园负责教学教研,将普惠性定位、专业化支持和市场化运营充分融合,一年内建成9家连锁机构,覆盖4个产业园区,辐射外区外市联合办托3家,托位使用率保持在100%,多次被中央电视台报道。

三、坚持关键支撑,实现三项提升

(一)提升宣传水平,让更多家庭愿意托为解决婴幼儿家庭实际送托率还不够高的问题,加强线上和线下全方位、多层次宣传引导,依托我的南京”APP金陵托育公众号和官方网站发布政策解读、育儿知识等;在结婚领证大厅、妇幼保健机构、助产产房等提前开展托育服务宣传;通过发放免费体验券等方式,进一步提高社会对普惠托育服务的认知度、认同感,从而提高家庭入托意愿,有效激活需求端。

(二)提升医育融合水平,让更多婴幼儿托得好综合利用丰富医疗资源,在市级层面依托南京市妇幼保健院开办示范性托儿所,并将其打造成市级托育综合服务中心,每年为全市托育机构免费开展各类培训班培训3000人次以上;同时推动各区成立综合服务中心实现全覆盖,在资源开发、业务指导、人员培训、质量评估等方面发挥示范引领带动辐射作用;引导托育专业化发展,举办《南京市托育服务小月龄师资培训班》,制定全市小月龄托育服务指导手册,各区开展所有小月龄服务持证培训活动。南京就业技能培训发放政府补贴35.72万元。全市育婴员、保育员等有2943名企业职工个人申领技能提升补贴300.19万元。此外,为提高医育融合质效,各区托育机构与医疗机构100%签约,医务人员驻点担任托育机构健康园长,开展托育机构一日照护专业课程研发和课题研究,全面推行标准化规范化的托育照护指南。

(三)提升安全水平,让更多家庭放心托逐步将托育服务纳入城市公共安全重点保障范围,公安、消防等部门加强安全专项管理,开展安全培训、排查风险隐患、组织应急演练。全市托育机构一键报警装置、微型消防站装备、防冲撞护栏设置100%达标。制定社区托育点建设规范和管理办法,鼓励开设中央厨房统一配餐,提高场所设施和食品安全营养水平。民政部门指导托育服务的机构完成规范登记,严格督导各机构的年审、变更、换届等工作,并做好登记等相关信息推送工作。

四、搭建数字平台,推动托育服务智能化升级。在现有03平台基础上,打造集政府监管-机构运营-医疗协同-家庭服务于一体的数字化生态系统。开发管理端、机构端、医疗端、家长端四合一手机应用平台,实现托育服务全流程数字化:为确保托育服务半径覆盖15分钟生活圈,根据每年出生率、托位等数据,智能优化机构设置数量及服务规模,实现需求精准匹配、资源高效利用的科学布点目标。所有机构(含幼儿园托班)全部纳入平台管理,可以进行全角落视频监管,实时采集消防安全、食品安全、人员配比等数据,自动触发异常情况预警。在官网公布备案机构名单,在我的南京”APP发布位置和简介,让有需求的家长方便了解托育机构基本情况,实现一图查机构、一键辨资质

五、多元化培训,全面提升职业管理体系

(一)协同构建专业培训体系。市卫健委联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教育局搭建覆盖全市的托育从业人员培训网络,印发《关于实施全市托育从业人员能力提升项目的通知》,常态化开展托班保育人员的职前、职后专业培训,提升保育人员专业能力。实施托育服务能力提升工程,为全市正常运营的托育机构(含幼儿园托班)从业人员免费提供保育师职业资格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培训,全面提升行业专业化水平。
    (二)深化产教融合培育专业人才。教育部门立足岗位需求开展精准化教师培训,充分发挥幼儿园用人主体作用,自主开展招聘工作。职业学校加强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专业师资队伍建设,夯实人才培养基础,重点支持南京财经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玄武中等专业学校、南京商业学校、浦口中等专业学校、六合中等专业学校、南京城市职业学院等 6 所职业院校开设幼儿保育、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专业,目前在校生规模达1600余人。各院校通过科学设置课程、创新教学模式,持续提升专业教学质量,为托育服务行业发展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
   (三)强化行业规范与风险防控。推动成立市级婴幼儿早期发展行业协会,协助业务部门开展相关工作;联合市消费者协会制定并印发托育机构合同制式范本,规范行业服务协议;联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严格规范托育机构餐饮企业配送管理流程,依法严厉查处各类价格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联合保险机构,针对托育机构运营特点定制机构责任险、婴幼儿意外险等专属险种,全面提升行业风险抵御能力。人社部门严格落实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工作,加大最低工资标准落实和检查力度,建立最低工资标准实施效果评估机制,增加劳动者特别是一线托育服务人员工资,维护托育从业人员权益。

六、下一步工作

(一)加快推进立法调研工作。紧扣国家立法进程,积极落实《南京市三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管理条例》立法工作。该条例已列入《南京市人大常委会 2025-2027 年立法规划项目》正式项目,目前已组建专项调研组,联动法学专家、托育机构负责人、家长代表等多元主体,聚焦现行政策执行中的准入标准、监管机制、从业人员权益保障等核心堵点开展深度研讨。同步建立立法需求动态收集机制,通过问卷调查、实地走访等方式广泛征集社会意见,为构建南京地方特色和行业急需的托育服务法规体系提供详实依据,为推动托育服务立法助力。

(二)强化政策支持。将联合相关单位,结合新出生人口和普惠托育需求,继续支持普惠托育机构建设,优化托育服务供给结构,努力增加优质普惠托育服务有效供给。编制管理部门将会围绕幼儿园布局、转型发展、编制提质等方面加强研究出台相关政策。人社部门会在政府补贴培训、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等方面加强宣传,让更多普惠托育服务企业及其从业人员知晓政策、享受政策、用好政策,吸引普惠托育从业人员积极参加培训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实现提技能、稳岗位、促发展,促进我市普惠托育服务工作高质量发展。

(三)统筹育幼资源。建立学位托位动态调配机制,结合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规划,在新建改扩建幼儿园时同步规划建设托班场地,2025 年实现 50% 以上的幼儿园开设托班。制定《幼儿园办托质量提升行动计划》,从硬件设施、师资配备、课程体系三方面建立办托质量评估标准。实施托班师资能力提升工程,将托育专业课程纳入幼儿园教师继续教育必修内容,2025年底前实现托班教师专业培训覆盖率100%

(四)支持社会力量办托。南京市将聚焦职工托育需求,继续支持用人单位办托,给予建设补贴和运营补贴,优先推荐申报省级、国家级爱心用人单位评比。引导更多托育品牌与用人单位合作,提供托育服务。力争2025年底前,全市建成不少于10家用人单位托育服务点,形成企业办托+政府支持+专业运营的多元化服务格局,切实缓解职工带娃难问题,助力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环境。

(五)完善人才培育。2025年举办全市托育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对获奖选手给予职业技能等级晋升等各项激励。联合人社、卫健、教育等部门开展保育师中、高级培训,对优秀从业人员给予优先评先评优、培训深造等机会,打造职业化、专业化托育人才队伍。进一步支持增设托班的公办幼儿园在编制、岗位空缺范围内,通过招聘吸纳优秀的幼教专业师范生、育婴师、保健医生等专业人才加入托育队伍;鼓励各单位针对自身特点建立托育人员的职业生涯规划或岗位晋升方案,不断推进托育人才队伍建设,提升我市托育服务水平。

(六)加强宣传引导。构建多渠道、多层次宣传矩阵,利用传统媒体与新媒体平台,普及科学育儿知识、托育服务政策及优质托育机构典型案例。邀请群众参观托育机构,与从业人员面对面交流,直观了解托育工作流程与服务质量。

最后,再次感谢你们对市卫生健康委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理解!

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