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 > 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 > 2025年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 > 市政协提案
曾子熙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政企组合“出拳”拉动南京商圈发展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商圈是一座城市文化、经济、活力的缩影,是拉动城市消费水平、提升城市经济活力的重要引擎。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商圈发展工作,市商务局以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为引领,会同财政、规划、税务、公安等部门加快推进商圈国际化、品牌化、时尚化发展,发力消费新场景、新业态、新模式,商圈能级不断提升,品牌业态不断丰富,吸引力不断增强。
一、已经开展工作
(一)关于减少同质化商业增量,维稳存量商业发展方面
积极修编《南京市商业空间布局规划(2025—2035年)》,统筹推动商业空间优化。一是科学预测商业规模。规划对全市商业经济总体发展情况进行了专项评估,并结合当前商业发展及人口增长趋势,对规划年商业规模进行了科学预测:至2035年全市商业建筑面积约5050万平方米,年均增长2.9%;其中零售商业面积约2600万平方米,人均零售商业面积2.0平方米/人。通过规模预测,能够有效指导全市商业产业发展和商业空间建设,降低商业饱和风险。二是构建商业中心体系。规划根据商业空间布局现状,提出在全市构建4级商圈,整体完善商业中心体系。其中,江北区域未来规划建设一个都市中心商圈、一个城市主力商圈、数个地区活力商圈和社区商圈,对空间及业态提出了针对性引导要求。该规划将分级分类引导商业设施建设,进一步优化商业空间布局和业态分布,多层次体系支撑片区消费能级提升。三是制定商办设施发展新规。市规划资源局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商办设施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修订)》明确提出在前期规划、供地阶段“科学合理确定远期规划商办规模”“适当控制商办用地总量,优化商业网点布局”;针对未开工或未竣工的商办用地,允许调整分割销售比例、建筑功能互换、规划条件优化等,释放存量空间活力;针对已建成的商办建筑,鼓励通过深度挖潜,提高资源整合力度,调整功能业态,提高利用水平。政策将进一步盘活全市存量商业资产,促进商业设施健康发展。
(二)关于释放惠企政策,提振市场信心方面
围绕税收支持、产业扶持、金融赋能等方面,助力企业稳定经营,提振消费信心。一是贯彻落实各级税收优惠政策。突出对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支持,贯彻落实国家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包括增值税、“六税两费”、所得税等。2024年民营企业享受优惠金额占比达77.5%,56.8万户小规模纳税人享受增值税减免税额82.7亿元,惠及包括商贸企业在内的市场主体。积极拓展政策宣传渠道,强化政策培训辅导,实现政策申报即享,为纳税人缴费人持续减负。优化“税银互动”合作机制,切实将企业“纳税信用”转化为“融资信用”,提高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的融资便利性。同时,支持小微企业融资政策性金融机构小微企业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二是出台首发经济发展政策。5月6日,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首发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措施共15条,主要从支持主体规模壮大、推动全链路发展、厚植发展沃土等三个层面推动“首发南京”IP打造。着眼品牌的“外引内育”,在支持首店引进、首发活动举办、培育多元首发体系的同时,重点建设首发经济集聚区、品牌孵化基地,突出打造首发策源地、培育南京品牌等内容。着重发展的“全链路式”,聚焦“首发”链式过程各环节,推出企业研发、总部引进、市外经营、工业首发、服务生态、展会首发等多维度的支持举措和内容。着力环境的“要素保障”,以营造良好发展环境为目标,对首发活动、品牌服务、点位管理、通关便利、司法保护等服务保障进行提升创新,赋能首发经济高质量发展。三是做好金融产品赋能支持。开展“宁创贷”金融支持,为包括商贸企业在内的小微企业提供免费政策性担保服务。2024年“宁创贷”余额5406.3亿元,同比增长24%。鼓励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机构开发适合商业企业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如南京银行推出二十条举措发力消费金融,加大普惠金融支持,助力商业载体、品牌商户等消费供给主体健康发展;交通银行推出“首发先锋贷”“普惠快贷”“批量担保贷”等金融产品。
(三)关于助力商圈活动,共促经济发展方面
统筹消费促进和商圈安全各项工作,推动商圈消费氛围持续活跃和平稳有序。一方面,开展系列消费促进活动。以“南京国际消费节”为抓手,2024年全年举办消费促进“四季有约”和美好焕新“四进”系列活动1200余场,春季活动以“宁享好时光”为主题,围绕“家美、TA美、店美、生活美”组织美妆节、婚博会、时装周、家装节等活动,优惠让利30亿元。夏季活动以“夜之金陵”为主题,聚焦夏夜消费需求,打造“夜购、夜食、夜宿、夜游、夜娱、夜读、夜健”等夜间消费场景。“南京国际啤酒节”邀请比利时法兰德斯旅游局和国内外近30家啤酒品牌参加,30万人次消费者前往。秋季活动以“宁动金秋”为主题,紧盯国庆中秋、双11等节点,聚焦商文旅体融合、线上线下联动、金秋美食美景,联合商圈街区和头部平台开展“白+黑”全时段消费促进活动,为市民送上满满实惠的消费盛宴。冬季活动聚焦新年、新春两大主题,联动新街口、百家湖、元通等商圈,支持各商业载体延长营业时间、开展跨年活动,耀亮南京跨年夜消费品牌。2025年至今已启动春季、夏季两大系列活动,推出千场主题消费促进活动,形成波浪式消费热潮。其中,2024年,江北新区以“共聚新主城•同享惠生活”为主题,创新开展“1535”消费行动,全年举办超500场促消费活动,进一步带动商圈客流量与销售额增长。江北核心商业地标的泰山桥北商圈成功跻身2024年度中国百强商圈。另一方面,保障各大商圈秩序和安全。设置警务站、快反点和部署武装巡逻力量等,不断提高见警率、管事率;强化对各大商圈的安全管理和服务保障,在打折促销、商业外摆、开业酬宾等活动中,督促商场、商户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并安排力量保障现场秩序。落实交警力量常态化保持路口驻点、路段巡管的勤务模式,全力维护交通秩序,支持夜间开放路外停车资源,并主动对接高德、百度等网络地图服务商做好导航引导。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关于减少同质化商业增量,维稳存量商业发展方面
市商务局将会同规划资源、建设、城市管理等部门和各区稳步推进核心商圈规划和消费载体建设发展各项工作。一是推动商业空间规划落实落细。建立完善商业网点建设管理协调机制,将商业布局规划纳入国土空间规划、详细规划管理体系,实施“一张图”管理,保障商业服务设施落地。同时,建立市区联动推进机制,配套出台相关政策措施,分类推进商业设施建设,促进商业载体健康有序发展。二是加快推进重点商圈建设发展。推动商圈内购物中心进一步明确载体定位,业态结构和场景设置,开展场景化改造等。鼓励发展融合型商业和主题式商业、创新时尚型商业、策展型商业等,带动周边载体焕新焕活,激发商圈整体活力。三是进一步深化智慧商圈建设。进一步实施包容审慎监管,主动探索宽严相济的商圈管理机制。加强智慧建设,以新街口智慧商圈为重点开展先行先试,探索建立商圈综合信息平台,整合各方面数据资源,服务商圈发展。
(二)关于释放惠企政策,提振市场信心方面
市商务局将会同税务、财政、金融等部门和各区积极出台落实各类惠企政策,努力提振广大市场主体发展信心。一是进一步加大税收优惠政策宣贯力度。落实落细相关税收优惠政策,依托各板块税务机关和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等平台阵地,更快更好解答企业政策疑问、切实为纳税人、缴费人做好政策服务。二是大力促进首发经济发展。围绕首发经济政策,制定配套实施细则和工作举措,聚焦首发经济领域主体,在维持延续政策实施内容不变的基础上,加大部分政策的奖励力度,同时进一步明确了首发经济集聚区打造、品牌孵化基地建设的具体支持方向和路径,加强对本地载体、商业品牌发展的导向作用。持续举办首发经济大会,提升我市首发经济影响力和辐射力;建设多元化消费场景,打造更多本地新品首发、新项目首秀、新活动首站,实现首发经济高质量发展。三是推动金融产品赋能支持。强化“宁创贷”金融支持,为更多包括商贸企业在内的小微企业提供免费政策性担保服务。积极鼓励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机构开发适合商业企业的金融产品和服务。
(三)关于助力商圈活动,共促经济发展方面
市商务局将会同文旅、体育、公安等部门和各区持续开展丰富多彩的消费促进活动,支持保障商圈消费氛围活跃、环境平稳有序。一是接续举办系列消费促进活动。持续办好“南京国际消费节”,培育数字消费、绿色消费、国货“潮品”等消费新增长点。推进金陵中环、华贸中心、金陵万象城、越城天地、德基广场三期等高能级商业载体建设,打造一批吸引力强、知名度高的城市消费地标。活化改造和完善提升南艺后街等商业街区,培育南台巷、金银街等各具特色的时尚街巷和“小而美”的潮流街区。江北新区截至目前已举办260场特色活动,泰山街道制定《2025年泰山桥北商圈品质提升行动方案》及《2025年桥北商圈“泰山有约·巳意狂欢”促消费活动方案》,围绕“形象焕新、消费促进、业态调优、服务升级”细化工作举措,串联大型商业综合体和商业街区资源,制作桥北商圈消费地图。二是加快多元融合发展。发展“商文旅体康”等多元融合的消费新模式,深化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城市建设,强化文化浸润,组织商业载体引进艺术展演、时尚路演、文创集合、影视电竞等跨界项目,继续联手培育“艺术MALL”。鼓励时尚运动消费,发展数字体育、在线健身、网上赛事新业态,引导商场、街区导入健身业态,开展群众性体育赛事。三是营造良好消费氛围环境。充分发挥公安职能作用,全力做好治安秩序维护、社会面巡逻防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交通组织疏导等工作,为市民游客提升消费体验感、获得感提供精彩和谐的社会氛围和安全有序的治安环境,助力拉动各大商圈发展,切实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市商务局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理解!
南京市商务局
2025年7月14日
苏公网安备 320102020104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