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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工党南京市委:
你们好!你们提出的关于提升全市老年人助餐服务的提案,我们单位经认真研究,并与协办单位共同协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强服务标准化与规范化”的建议。一是“部门联动”落实食品安全监管。督促老年助餐点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执行食品安全相关标准规范。逐步推进老年助餐点统一备案管理、统一认定挂牌、统一服务标识。联合市场监管、消防等部门加强对老年助餐服务机构的分类指导、安全检查、隐患督改。二是“群众参与”强化社会各方监督。指导老年助餐点做好“六公示”,即:食品经营许可证、健康证、收费价格及助餐补贴额度、食安管理制度、食安承诺书、服务(投诉)电话上墙公示。主动邀请社区居民、长者代表、媒体记者等,对助餐价格、菜品质量、老年人满意度等进行监督,营造老年人放心消费的良好环境。三是“数据监管”促进资金规范管理。采取助老卡(市民卡)刷卡、人脸识别、手机定位等信息化手段,确定助餐点服务和上门送餐服务量,民政部门对助餐服务情况进行上门核查、定期考评,财政部门对资金使用情况开展专项监督检查,确保专款专用。
二、关于“优化补贴标准与覆盖范围”的建议。坚持保基本、兜底线、可持续的原则,根据老年人经济状况、困难程度和机构运营状况制定分类补贴政策,避免财政资金“撒胡椒面”。一方面,老年人就餐补助标准精细化。政府养老扶助对象每天用餐补贴标准5元封顶;非政府养老扶助对象的7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天用餐补贴标准2.5元封顶。鼓励市场化餐饮企业为老年人提供助餐服务,用餐补贴标准在上述基础上增加1元/天。另一方面,机构补贴标准绩效化。根据面积、餐食数量等实际工作情况给予助餐点不同档次的补贴。由政府提供设施的助餐点给予基础补贴和绩效奖励;市场化餐饮企业经区民政部门认定为养老助餐点后,可享受绩效奖励。发展南京“爸妈食堂”项目,为困难老人提供公益午餐。以溧水区为例,目前溧水区老年人在享受各级助餐补贴后,仅需自费3-4元就能吃上荤素搭配的老年餐,有的社区(村)还对90岁以上老人提供免费助餐。
三、关于“加强区域协调与资源共享”的建议。针对农村地区养老服务设施不足的实际,设置乡村互助养老睦邻点,采取“以菜换饭”等形式,灵活解决农村老人助餐难题。考虑农村助餐点建设困难因素,给予农村地区更多政策倾斜支持。对符合条件的老年助餐服务机构,按规定落实税费优惠政策,落实用水、用电、用气、用热按照居民生活类价格标准收费。
四、关于“推进社会资本吸纳”的建议。坚持有效市场与有为政府相结合,撬动激活社会投资,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加快老年助餐高质量发展。一方面,鼓励市场化餐饮企业参与老年助餐服务,特别是引入本土化、品牌化连锁餐饮企业。近期鼓楼区刘长兴三牌楼店老年助餐场景火爆,该店经过升级改造后,日均接待老年人达五六百名。下一步,将借鉴其经验做法,通过政府集采平台,引入信誉好、资质优、竞争力强、老年人熟知的品牌餐饮企业,通过适老化改造,成为“银发族”打卡热门地。另一方面,对民非组织开办的老年助餐点,综合其开办面积、助餐数量、收支状况等因素,分类制定发展策略。对运营状况良好、形成稳定业态的,鼓励其有序扩大经营范围、不断提升服务品质,并在政策上给予必要支持;对运营状况一般特别是长期亏损的,可转由专业化养老机构和市场化餐饮企业继续运营,或与周边规模较大的助餐点合并运营,避免出现“关停烂尾”现象。
五、关于“推广综合服务模式”的建议。一方面,创新消费场景“丰富化”,依托15分钟生活圈,积极探索“助餐+”模式,鼓励和支持助餐机构链接周边餐饮店、面包房等,助餐补贴同步覆盖、到店消费即可享受,让老年人拥有更多消费选择和更丰富的消费体验。另一方面,拓展服务功能“全面化”。在做好助餐的同时,鼓励运营方利用非就餐时间提供文化娱乐、休闲康养等服务,提高资源利用率。目前,我市悦华洪武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新月社区迅捷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等,已成功转型为多功能综合养老服务场所。
最后,再次感谢你们对市民政局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理解!
南京市民政局
2025年7月24日
苏公网安备 320102020104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