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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顾浩等委员:
你们好!你们提出的关于解决三岁以下婴幼儿照护问题的提案,我们单位经认真研究,并与协办单位共同协商,现答复如下: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托育工作,2024年我市入选“中央财政支持普惠托育服务发展示范项目”,聚焦破解难题,全力提速打造“更加方便可及、价格更可接受、质量更有保障”的普惠托育服务体系。截至2024年底,全市每千人口托位数达4.7个,完成目标任务。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政策保障。每年将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设列入市委全会报告、政府工作报告,通过两会票决并持续作为重点民生实事。将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指导中心、托育点等配置和建设要求纳入《南京市公共设施配套标准》,明确每个区设置一处不少于3000平方米的区级指导中心,每街道(镇)设置一处不少于1000平方米的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指导中心,每个社区(行政村)至少设置一处不少于100平方米的社区托育点。市政府出台《南京市加快推进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南京市0-3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布局专项规划》等文件,进一步健全政府统筹、卫健牵头、部门协同的工作机制。
(二)强化资金保障。多部门联合印发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对普惠托育机构建设补贴、运营补贴、备案补贴、从业人员培训补贴等财政经费支持政策,对获得省、市示范普惠托育机构/社区托育点以及省、市级普惠托育机构的,按标准给予一次性奖补。2024年各级财政投入超过1.3亿元。
(三)强化属地保障。在精简督查检查考核项目的背景下,市委、市政府将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市对区高质量考核指标体系,有力推动落实属地主体责任。2025年“改造提升可提供普惠托育服务的幼儿园”“建设社区普惠托育点”被省政府列为民生实事任务,南京市将实施127所可提供普惠托育服务幼儿园、30个社区普惠托育点的改造提升任务,托育服务能力将得到进一步提升。
(四)构建多元化培训体系。整合多方资源,联合人社局、财政局、教育局搭建全面的托育从业人员培训体系。一是实施全市托育从业人员能力提升项目,为各辖区内所有正常运营中的托育机构(含幼儿园托班)托育服务从业人员免费开展保育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培训。二是依托市、区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开设涵盖政策法规、卫生保健、安全防护等理论课程,组织从业人员深入学习托育相关法规政策,掌握婴幼儿常见疾病预防、科学喂养、消防安全等知识;围绕托育机构一日流程,开展卫生消毒实操、健康管理、饮食与睡眠照护、活动组织等技能训练,提升从业人员照护服务能力。2024年以来,南京薇薇职业学校等10家职业培训学校组织就业技能培训发放政府补贴35.72万元。全市育婴员、保育员等有2943名企业职工个人申领技能提升补贴300.19万元。
(五)构建家庭导向型培训体系。聚焦全市3岁以下婴幼儿家庭需求,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家长课堂,邀请儿童心理学专家、资深托育从业者,围绕婴幼儿行为习惯培养、情绪管理、亲子沟通技巧等主题开展讲座与培训,帮助家长掌握科学育儿方法。同时组织亲子互动实践活动,如亲子阅读、创意手工、感统训练等,由专业托育人员现场指导,提升家长在游戏互动中引导婴幼儿成长的能力。
(六)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整合全市托育机构数据资源,搭建智慧托育管理平台。在数据局的支持下获取《南京市0-3岁婴幼儿托育服务机构管理平台》升级资质,升级后的平台有行政管理端、托育机构端、医疗机构端、家长端,家长可通过手机端实时查看托育机构的资质信息、师资情况、卫生安全状况等。平台实现对托育机构的动态监管、医育融合服务,涵盖日常运营、安全预警、服务质量评价等功能,通过数据共享与分析,提升托育服务管理的精准性和效率。在江苏智慧人社APP或南京市人社局等门户网站公布托育机构、保育培训机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目录和技能人才评价月度计划,鼓励普惠托育从业人员积极参加培训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实现提技能、稳岗位、促发展,促进我市普惠托育服务工作高质量发展。
(七)金融平台与托育密切相关。依托江苏省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南京子平台”以及“南京金服”平台,通过整合政府扶持政策、公共信用信息、社会征信服务、企业融资需求、金融机构融资产品等资源,为相关经营主体(含托育机构)提供“一站式”综合金融服务。
二、下一步工作
(一)加强整体发展规划。将社区托育服务设施与新建居住区及老旧小区改造同步规划、设计、建设、交付使用,加快利用公共服务资源建设社区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
(二)强化政策支持。我委将联合各有关单位,结合新出生人口和普惠托育需求,继续支持普惠托育机构建设,优化托育服务供给结构,努力增加优质普惠托育服务有效供给。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各方主体创办普惠性育儿园,满足社会多层次、多样化需求。在发展规划、用地保障、场地提供、融资优惠、税费减免、购买服务等方面出台一揽子专项支持政策。
(三)加强队伍建设。制定3岁以下婴幼儿托育服务人员及管理人员从业资格准入、禁入、吊销制度,推行保教人员持证上岗。建立3岁以下婴幼儿托育服务人员专业化、职业化培训体系,建设人才实训基地。通过拓展家庭医生服务内涵,提高儿童健康服务和管理水平。整合更多资源,积极参与“医育结合”托育新模式。
(四)健全法制管理手段。《南京市三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管理条例》被列入《南京市人大常委会2025—2027年立法规划项目》的正式项目,国家托育立法调研也已启动2年,我委将联合相关部门启动调研工作,组织专家学者、托育机构代表、家长群体等开展座谈研讨,梳理现行政策执行中的堵点,积极推动托育服务地方立法、完善行业规范体系。
(五)加强宣传引导。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利用新媒体平台、电子税务局、征纳互动平台、社区宣传栏、官方公众号、举办各类专题讲座等途径,广泛宣传科学育儿知识、托育服务政策及优质托育机构案例。开展“托育服务宣传月” 等主题活动,提高公众对托育服务的认知度和认可度,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良好氛围。
最后,再次感谢你们对市卫生健康委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理解!
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7月15日
苏公网安备 320102020104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