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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建南京市委:
贵单位提出的关于发展乡村低空文旅的提案收悉。我局经认真研究,并与协办单位共同协商,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低空经济发展,响应国家和省关于大力发展低空经济、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的重大决策部署,先后出台《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京市促进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4—2026 年)的通知》(宁政办发〔2024〕25 号)、《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京市支持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宁政办发〔2024〕25 号)等重要政策文件,构建“1+1+1”低空经济政策体系;组建南京市低空飞行服务中心,建成市低空飞行服务平台,打造“1+1+1”低空飞行保障体系;组建南京空地数智产业发展公司,发起设立南京航空航天产业母基金等多只产业引导基金,强化“1+N”产业发展支撑体系。南京在全面系统推动低空运行机制优化、产业集群培育、科技创新转化、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应用场景拓展等重要领域,取得了显著成效。
在低空文旅场景应用方面:一是积极打造低空游览项目。浦口区聚焦老山景区、星甸街道两大低空旅游核心板块,联合区内4家低空旅游企业打造标识性观光项目;建邺区以江心洲为低空运营基地,稳步推进空中游览项目,江心洲苏凡滑翔体育运动有限公司滑翔伞项目和轮式动力伞项目成效显著;高淳区依托慢城旅游度假区,打造桠溪低空飞行项目,以“云端瞰花海”为核心卖点,联动万亩油菜花田、生态茶园等资源,形成“空中视角+慢生活”特色体验,被游客誉为“震撼且独特的文旅新玩法”,得到央视报道,获得广泛影响力。二是持续创新无人机应用场景。玄武区利用节假日和重要文旅活动期间,在玄武湖东岸推出无人机编队表演,展现金陵胜景与现代科技融合的视觉盛宴;建邺区依托“无人机+”新场景,积极推进无人机编队表演项目,发展势头强劲,2025年第一季度演出62场,吸引约300万人次,收入277.2万元;此外还通过“政府引导+企业运营”机制,联合江苏天幕无人机科技有限公司推出“定制化表演服务”(如企业品牌秀、节日主题秀),并与景区合作试点“付费观演+文旅套餐”,探索多元化盈利路径;高淳区开发无人机灯光秀项目,依托固城湖水慢城景区,打造沉浸式夜间经济标杆,无人机灯光秀通过单次高投入,实现短期流量爆发,吸引南京本地及周边地区游客观看。
根据贵委提出的指导意见和宝贵建议,为进一步扬长避短、创新突破,加快推进我市乡村低空文旅发展,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拟会同相关部门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大工作力度:
一、进一步健全政策法规体系,明确权责边界
一是强化顶层设计与立法保障。配合市发改委等部门做好《南京市低空经济发展规划(2025—2035年)》编制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低空经济地方性立法调研,依照政策法规规定履行好文旅、交通、空域管理等部门的协同职责。在文旅系统做好《南京市低空飞行服务保障办法(试行)》宣贯和落实。协调市交通运输局等部门指导文旅企业通过“一站式”空域申请通道申报空域和航线,促进乡村低风险飞行活动审批时限缩短,高效服务乡村文旅低空飞行。
二是构建文旅专属标准框架。支持并配合低空经济主管部门通过专项立法破解低空观光、飞行体验等文旅新业态面临的审批流程复杂、空域开放不足等瓶颈,明确无人机表演、空中游览等场景的准入标准和基础起降设施的配套建设标准。支持同步建立“低空+”融合业态认证机制,对首飞等项目给予政策和资金支持,研究并推动对无人机编队表演等数字创意产品实行版权保护。
二、进一步科学规划空间布局,夯实设施基础
一是优化低空节点网络。配合低空经济主管部门在充分征求各部门、各区意见基础上,以低空客运、低空物流、低空文旅、低空公共服务等低空应用场景为牵引,结合全市旅游景区现状及空域承载能力,加快开展全市低空起降设施布局规划研究,不断丰富完善低空文旅配套起降设施。支持有关部门每年单列农转用计划指标,专项用于农村三产融合发展(包括乡村低空旅游)及配套设施项目,保障低空文旅产业发展需求。
二是构建数字空域底座。充分发挥全市低空数字空域图、全市6587平方公里建筑白模的技术平台功能,在已实现城区范围内1080平方公里精细三维模型全覆盖基础上,配合有关部门基于“一图、一址、一码、一景”新型基础测绘成果,积极探索实景三维成果在低空文旅方面的应用场景,为低空飞行服务平台提供精细二维三维地理信息服务,为空域和航线划设提供支撑。
三、进一步创新产品服务体系,培育特色品牌
一是拓展多元化体验场景。指导并支持各区和有关单位打造白鹭洲公园低空灯彩活动、园博园直升机观光、玄武湖无人机表演等一批优质低空文旅场景项目。继续支持各区、各飞行单位开展低空乡村文旅观光、飞行表演等低空文旅类活动,在空域申请、航线划设上协调主管部门给予支持保障。探索“空中+地面”文旅融合新模式,促进低空旅游与文化、体育、科技等产业的深度融合,打造综合性旅游产品和服务,如开发低空旅游+文化演出、低空旅游+体育赛事、低空旅游+科技体验等项目,不断提升旅游产品附加值。
二是打造主题研学IP。围绕“研学南京 成长旅行”品牌培育,充分发挥航空与旅游的融合优势和理念,将南京研学旅游体验与航空科技普及、航空职业体验、青少年成长历练等主题元素紧密结合,支持有关企业策划设计“航空旅游”类主题的研学旅游产品,如南京爱飞客航空科普基地的“太空探险队”、南航鲲鹏航空实验室的“创意飞行器设计师”、机御未来机器人科普教育基地的“星辰探险家”等研学项目。推荐南航鲲鹏航空实验室的“创意飞行器设计师”等优秀产品获取“南京数字版权交易平台”研学产品类的版权认证。通过产品发布会、客源地推介会、南京文旅官方平台、合作媒体等线上线下渠道,对航空类研学资源点及产品进行全方位宣推。
三是深化市场主体培育。积极做好国家、省、市发展低空经济政策的宣贯,聚焦旅游新业态相关奖补措施,推荐符合条件的低空文旅项目争取奖补资金支持。持续开展低空旅游服务企业与有乡村低空旅游消费需求单位资源对接服务,促成项目落地。邀请低空文旅市场主体加入“南京亲子研学旅游俱乐部”等行业组织,谋划筹建南京市旅游新业态联盟,充分发挥公益交流平台的共建作用,促进行业提质升级。
四、进一步严守生态安全底线,推行绿色发展
一是强化全链条安全管控。主动对接活动主办方和相关主管部门,重点围绕无人机等低空飞行器的起降点、飞行路线及人员聚集区域,划定现场安全隔离带与禁飞区域,统筹飞行活动与地面公众安全。配合主管部门积极指导低空文旅活动主办方制定现场安全应急预案,明确飞行器故障、人员大客流聚集、突发气象灾害等场景的处置流程。支持并配合公安部门在活动现场部署警力安保,管控人员密集区域,通过现场广播、放置警示牌等方式,向公众宣传低空飞行安全知识,提示远离飞行活动区域。针对无人机等低空飞行器可能造成的噪音影响,协同主办方、主管部门合理控制飞行时段,避免在早晚居民休息时段高频次飞行,尽量减少对周边群众的干扰。
二是强化源头防控。配合生态环境部门落实好《关于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的实施意见》,明确低空飞行器噪声纳入交通噪声监管范畴,由民航管理部门实施技术监管,属地政府负责综合治理。配合生态环境部门依法督促低空文旅项目建设单位和项目开发主体履行环评主体责任,制定科学合理的项目规划方案和管理措施,优化乡村低空文旅活动所涉空域航线划设方案。针对低空经济新兴产业特性,动态跟踪上位法修订进展,配合有关部门及时制定配套实施细则,分类明确e-VTOL、无人机等项目的环评要求及豁免条件。支持并鼓励e-VTOL等新型、绿色低空航空器参与乡村低空文旅发展,促进产业绿色、健康发展。
最后,再次感谢贵单位对南京文化和旅游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理解!
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5年10月13日
苏公网安备 320102020104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