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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政协十五届三次会议第0570号提案的答复
(关于多措并举,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乐的提案)
发布时间:2025-12-03 19:05 来源:市民政局 浏览次数:显示稿件总访问量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杨正刚等委员:

你们好!你们提出的关于多措并举,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乐的提案,我们单位经认真研究,并与协办单位共同协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大养老机构建设力度”的建议

一是科学规划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标准。为推进养老服务设施落地落实,我们严格贯彻《南京市公共设施配套标准》《南京市乡村地区公共设施配套规划指南》要求,构建“市级地区级—居住社区级—基层社区—居住街坊级”五级养老服务设施配置体系。针对不同养老服务场景,分别制定城镇与农村建设标准,形成覆盖市、区、街道的三级养老机构设置规范。具体来说,城市新建小区按每百户30平方米、乡村地区按每百户15平方米建筑面积,规划建设街道和社区两级养老服务设施,确保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精准落地、有章可循。

二是系统推进养老机构规划布局。依据《南京市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规划(20202035年)》,明确三级养老机构规模底线。计划建成3处床位不少于1000张的一级养老机构,面向全市提供综合养老服务;各区至少规划1300张床位以上的二级养老机构,服务区域老人;各街道及新市镇分别规划1120张和200张床位以上的三级养老机构,满足属地养老需求,外围地区可向主城输送资源。预计到2035年,实现每千名老人拥有30张养老床位目标。同时,将养老机构规划融入控规,全程把关保障高标准建设。

三是多元扶持民营养老服务机构发展。联合市财政局修订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养老服务奖补政策的通知》,构建了包含养老机构补贴、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奖补、从业人员奖补、老年人照护服务补贴等在内的七大类立体奖补政策体系。政策实施以来,社会资本投资养老服务业态势良好,2024年,全市社会力量投资新建养老机构10家,实现新增机构床位700余张。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优化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布局,完善政策支持体系,吸引更多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机构建设,加强建设监管与服务质量跟踪。

二、关于“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建议

一是健全养老服务标准体系。目前,我市已构建较完善的养老服务标准体系。在国家标准层面,落实《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等国家强制性和推荐性标准;同时,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省、市地方标准如《居家养老送餐服务规范》、《养老机构社会工作服务规范》等,确保养老服务各环节有章可循。成立市养老服务质量指导中心,协助对养老服务质量实施动态监测与综合监管。制定《养老机构等级评定标准》等细化标准,引入专业第三方,对政府购买服务对象评估、对养老机构安全逐一核查,提升养老服务规范化水平。

二是提升养老从业人员技能水平。在完善培训制度方面,联合推进完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2024年,面向重点就业群体开展养老服务类补贴性培训,如陪诊、居家养老照护等,累计1000余人次。将养老护理人才培训纳入补贴范围,构建多元互补培训体系,多个养老类项目列入政府补贴清单,符合条件人员参训取证可申领补贴。在推动社会化评价上,已遴选3家单位统筹全市养老护理人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针对医疗护理员(护工),待省级题库开发完成,将尽快遴选第三方评价机构开展培训认定,保障专业性。此外,持续加强培训项目研发,支持新岗位培训项目开发,依托“南京职业培训e起学”平台,方便养老护理人员学习提升技能。

三是筑牢养老机构安全监管防线。守护“舌尖上”的安全。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压实养老机构“院长负责制”,督促落实进货查验、食品留样等制度,规范餐厨具消毒与废弃物处理流程,推进“明厨亮灶”建设,畅通监督渠道,保障老年人食品安全。筑牢生命的“防火墙”。消防部门协同推进养老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2023-2024年,全市21750张床位以上养老机构完成消防安全达标建设,今年向小微养老机构延伸并推广经验。调动基层力量巡查,组织培训提升监管人员能力,提升养老机构消防安全水平。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强化部门协作,加大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培训力度,鼓励社会力量参与,落实补贴政策吸引劳动力。同时联合相关部门深化养老机构全方位监管,完善标准化管理与监督检查机制。

三、关于“实施更加有效的激励政策”的建议

一是多举措加强养老人才队伍建设。强化职业技能培养。职业教育领域,南京卫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开设护理等专业,建成智慧养老实训中心,开展健康宣教等工作,组织师生技术指导与志愿服务;同时鼓励技工院校开设养老服务相关专业,如南京建康高级技工学校发展康养专业群,开展校企合作,成为养老护理员社会化评价第三方机构,定向培养专业人才。加大人才补贴力度。联合市财政局推出政策吸引高素质人才投身养老服务,给予大中专毕业生“入职补贴”、服务满一定年限人员“岗位补贴”,将养老护理类培训工种纳入政府补贴培训目录清单,符合条件人员可申领补贴。深化就业政策落实。对养老从业人员给予入职奖励、岗位津贴,补贴标准与技能等级挂钩,支持开展养老护理员免费技能培训等活动。营造社会参与氛围。共青团、社区等部门,搭建志愿服务平台,设计志愿服务项目,通过宣传引导吸引更多年轻志愿者投身养老事业。

二是全方位支持各类民营养老服务机构。首先,在优化运营补贴政策上,2023年修订出台养老机构床位建设和综合运营补贴办法,整合项目、提高标准,鼓励市场主体提供多元服务。其次,推动公办民营改革,超40%公办养老服务机构已完成改革,通过“两无偿一优先”降低成本,吸引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设施运营,目前养老机构社会化运营率超80%,等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达100%再者,落实税收减免政策,公益性养老机构优先划拨用地,闲置场所改造有优惠;经营性养老机构行政事业收费减半,公益性机构免征。同时,健全金融供给支持,市金融监管局丰富政策,设转贷基金提供应急转贷服务,扩大风险代偿政策范围,依托平台提供“一站式”金融服务。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落实落细各类养老服务激励政策,加大人才培养和扶持力度,鼓励和支持各类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推动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

四、关于“推动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的建议

一是大力推进养老服务智能化建设。创新养老服务模式。工信部门积极培育智慧健康养老重点企业,支持其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引导行业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开发“互联网+”应用场景。目前,瑞芝康健等2家企业产品(服务)入选工信部目录,亚寰软件等7家企业获评省重点企业,初步构建多层次智慧养老创新服务体系,打造养老服务新业态。健全应急救援体系。市级出台文件,为居家困难老人配备“智能穿戴设备”,监测生理指标、定位位置并预警风险,逐步扩大覆盖范围。在家庭适老化改造中,将“一键呼叫装置”等设为基础项目,让老年人生活更安全。加强数据共享应用。市大数据中心与市公安局建立户籍人口数据共享机制,为养老服务提供支撑,涵盖多项功能,方便市民查询养老信息,让养老服务触手可及。

二是强化智慧健康养老产品供给与应用。鼓励企业发挥5G术优势,加快老年新产品、新设备研发生产。积极推进穿戴式设备、智能护理等先进技术产品在居家、社区和机构养老场景中的应用,推动智慧养老应用场景建设。同时,会同多部门开展国家和省级智慧健康养老优秀产品(服务)推荐申报工作,提升我市智慧健康养老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三是鼓励加快养老机器人的研发和应用。强化政策支撑。《南京市促进机器人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4-2026年)》提出,到2026年,南京机器人产业总体水平要居全国前列,计划聚力打造“1+N+1”整机体系,其中“N”是全面提升医疗健康机器人等特色机器人产业,使“机器人+”创新示范应用成为国内标杆,围绕养老、医疗等领域,推动特色机器人批量应用。同时,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智能养老服务机器人结对攻关与场景应用试点工作的通知》,市工信局要求各区工信部门会商同级民政部门组织符合条件的单位进行智能养老服务机器人结对攻关与场景应用试点申报,试点期为2025年—2027年,以加快推动机器人赋能智能养老发展。技术支持服务。我市在全省率先采用开放式框架式协议开展以旧换新居家适老化改造项目采购,为老年人提供88项服务,包括多款智能机器人配置与租赁服务,初步推广应用养老机器人于居家适老化改造场景。为让老年人更好使用养老机器人,适老化改造供应商承诺按需提供使用培训支持服务,同时,各区民政部门指导养老服务组织结合相关服务,为有需要的老年人及其家属提供智能技术辅导,助老年人享受养老机器人带来的便利服务。

四是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与学习生活。完善老年教育体系。构建市、区、街(镇)、社区四级老年开放大学办学体系,市、区两级建成率达100%学员总数逐年增加;加强课程建设,开发数字化资源、完善课程体系、打造品牌项目;做好师资库建设、培育学习共同体等支持服务,线上线下同步推进,吸引更多老年人学习。“南京学习在线”在线注册超百万,“南京市民终身学习体验中心”年接待数千人次。丰富精神文化生活。各级文化部门和公共文化机构以老年人需求为导向,遵循相关原则,推进文化设施建设,发挥基层公共文化服务阵地功能,组织老年人参加文化活动,充实其精神生活。组织智能技术培训。市政府将“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免费培训”列为实事项目,通过社区集中教学、送教上门等方式,为老年人提供智能产品使用培训,助其融入数字时代。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配合工信等部门深化智慧养老建设,推动智能化设备和系统应用,做好养老服务机构及居家养老场景中智能机器人的应用需求调研,鼓励有需求的老年人以参与“焕新”行动为契机购置养老机器人,从养老变“享老”。持续统筹教育、卫健、文旅等部门力量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和学习活动内容,创新形式,满足多样需求。

五、关于“大力度推进居家养老”的建议

一是法治保障强根基。20207月,《南京市养老服务条例》正式实施,明确提出“应当完善社区养老服务政策和基本公共服务,推动和支持社会力量,依托社区,按照就近便利、安全优质、价格合理的原则,为老年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为全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法治保障。

二是规划引领明方向。编制并发布《南京市“十四五”养老服务发展规划》,并将“增强社区养老效能”专节列入,不断加大对养老服务组织发展的扶持力度,社区助餐点基本实现市域全覆盖,推动护理型居家社区养老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加快养老综合体、嵌入式社区养老机构建设,持续完善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15分钟服务圈”。

三是标准先行促规范。根据《条例》及其配套文件,提出建设全领域覆盖、全功能服务、全方位监管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并明确市—区—街—社四级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的“主要职能”“基础设施”“服务项目”“人员配备”等具体要求,引导全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更加规范化、专业化发展。连续多年开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等级评定工作,以评促规范建设、促质量提升。

四是要素聚合提质效。《条例》出台以来,全市各相关部门通力合作,持续强化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要素支撑。市级财政连续3年加大对全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支持力度。住建部门持续推进新建住宅项目按照每百户不少于30平方米的标准配建养老服务用房,并按照“四同步”要求落实。规资部门在编制年度国有建设用地计划中,明确安排养老在内的公共管理和服务用地,并针对闲置厂房、仓储用房、学校、培训中心、度假村、农庄等存量用房、闲置用房和低效用地作为养老用房,提供了既有建筑改变使用功能的路径,鼓励土地集约高效利用,提高养老服务设施的覆盖率和可达性。

五是优化服务惠民生。创新居家养老服务实践,在全国率先试点开展家庭养老床位、喘息服务、互助时间平台等服务,满足老年人多元化需求。同时,在全省率先启动“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目前,37家医疗机构(含25家三级医院、12家二级医院)和74家基层护理中心(含61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1家护理院、2家护理站)参与试点,组建专科护士服务团队,上门为行动不便患者提供省试点服务项目名录内全部护理服务,解决老年人居家医疗护理难题。

同时,持续推进老年友好型社区建设,在改造老旧小区和建设省级宜居示范居住区时,将适老化改造作为重点,把相关配建纳入创建加分项,引导配备老年服务用房,打造适老宜居小区。新一轮改造中,房产部门统筹推进适老与无障碍设施改造,迁移管线预留加装电梯空间,引入规范化物业提升服务软实力,改善老年人居住环境。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深化社区和居家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建设,加大老旧小区适老化改造推进力度,让更多老年人受益。同时,优化政府购买服务内容和方式,吸引更多社会力量参与居家养老服务,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居家养老需求,让老年人安享晚年。           


最后,再次感谢你们对市民政局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理解!

南京市民政局

2025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