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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萍等委员:
你们好!你们提出的关于守牢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构建耕地保护新格局的提案,我们单位经认真研究,并与协办单位共同协商,现答复如下:
我市地处宁镇扬丘陵地带,域内丘陵岗地密布、河流水系纵横,耕地资源稀缺。最新国土变更调查初步数据显示,全市国土面积6587平方公里中,现有耕地面积约1472平方公里,占市域国土面积总量的22.3%,远低于全省平均水平38.2%;全市人均耕地不足0.3亩,约为全国人均水平的1/5,且国土开发强度高达28%,耕地后备资源严重不足,粮食安全形势严峻。近年来,为落实国家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要求,提升和压实粮食安全保障基础,全市上下齐心协力,持续加大耕地保护力度,推动耕地保护氛围不断向好发展。
一、规划先行,扎实推进耕地可持续发展利用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结合我市实际,科学开展耕地保护和利用专项规划编制。一是压实耕地保护责任。按照党政同责、分级负责的要求,逐级分解落实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垦造恢复耕地、高标准农田建设和耕地整治提升等任务。二是科学优化耕地布局。坚持近期目标与长远规划相结合,合理优化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空间布局、系统安排重大工程实施项目,促使农业空间更加符合自然地理格局和农业生产规律。三是协调功能分区矛盾。结合自然生态、经济状况以及发展需求等实际,合理划分不同功能分区,协调解决占用耕地需求与补充耕地潜力、区域间分布不均衡、农业结构不合理等矛盾。四是营造良好工作氛围。加强耕地保护政策宣传,严格各类耕地流出问题管控,努力构建“保护有力、集约高效、监管严格”的耕地保护新格局,全面推进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
二、市场导向,科学解决耕地差异化保护矛盾
本轮“三区三线”划定时,我市耕地基数仅212.5万亩,相对集中分布在外围郊区,体现出南北集聚的特点;其中,扣除河湖常年水位线以下及零星碎小耕地图斑后,可长期稳定利用耕地(简称长稳耕地)约206.5万亩;上级参考耕地总量和长稳耕地情况下达我市耕地保有量任务208万亩、按长稳耕地的90%下达我市永久基本农田(简称永农)控制数186万亩。对此,我市除主城四区外,合理统筹分解落实了耕地保有量任务,但在统筹城市发展合理用地需求后,仅可划出183万亩永农,其余3万亩经协调在淮安市落实易地代保。同时,由于市内各区耕地资源禀赋以及经济发展战略定位不同,实划永农在适划耕地中的占比也不相同,除六合、溧水、高淳三区划定比例较高外,其余各区均不同程度存在划定保护缺口。为妥善解决这一矛盾,我市目前正在结合市外永农易地代保补偿落实,同步研究市内永农跨区易地代保补偿机制,拟由永农划定缺口区出资,由市财政综合统筹,向市内永农划定贡献区实施补偿,在确保全市耕地保护动态平衡的前提下,既充分保障近郊区城市发展合理用地空间,又合理弥补远郊区的耕地保护付出。
三、量质并重,深度挖掘耕地产能型利用潜力
随着当前国际、国内形势变化,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的重要性不断攀升,我市积极加大耕地保护工作创新力度,先后出台《关于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 全面加强耕地用途管制的实施意见》(宁委办发〔2023〕35号)、《南京市耕地资源“一田一码”精细化管理试点工作方案》(宁规划资源〔2025〕28号)、《关于建立耕地资源“一田一码”精细化管理试点工作机制的通知》(宁规划资源发〔2025〕35号)等文件,建立部门协作联动机制,共同推进耕地保护工作。一是持续推进农田基础建设。结合高标准农田、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以及占补平衡、增减挂钩等农田整治项目实施,推动耕地和永农布局优化调整,通过“小田并大田”促进耕地集中连片,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全市现已建成高标准农田面积达139万亩,永农范围内已建高标准农田占比达75.9%。二是科学指导农业生产经营。结合市域实际,锚定上级下达的生产目标,充分挖掘农业生产种植潜力,确保应种尽种落实种满种足要求,稳步提高粮油等基本农产品产量。全市粮食种植面积、产量持续领跑苏南,实现连续5年“只增不减”,2024年更是面积和产量增幅、增量均居全省第一。三是稳步提升耕地生产效能。在全省率先编制《南京市“十四五”耕地质量建设与保护规划(2021-2025)》,大力实施土壤有机质含量提升行动;编制《南京市农业农村领域碳达峰碳中和实施方案》,落实保护性耕作、秸秆还田、有机肥施用、绿肥种植等措施,强化农田固碳扩容,提升生产效能。
四、生态优先,激励提升耕地多样性保护价值
为激励提升农民群众耕地保护主动性、积极性,努力营造全市良好的耕地保护氛围,我市早在2015年就出台了《南京市耕地保护补贴暂行办法》(宁政规字〔2015〕18号),将全市实际种植农作物的耕地纳入补贴范围,具体根据农业主管部门牵头组织认定的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耕地面积确定,每年按300元/亩的标准向耕地承包农户发放财政转移补贴资金。政策实施10年来,累计发放市、区两级财政资金共70余亿元,惠及全市50余万户农民,较好地发挥了财政资金使用引领作用,为全市耕地保护工作平衡有序开展起到了良好的促进作用。2016年,考虑到耕地在生态系统中不可或缺的地位和所发挥的重要生态平衡维系作用与价值,在市政府出台的《南京市生态保护补偿办法》(宁政规字〔2016〕12号)中,将耕地保护与生态红线区域、生态公益林、水利风景区等涉及林、草、湿等生态资源保护一并纳入了全市生态保护补偿体系;2021年,《南京市生态保护补偿办法》通过市政府立法程序,并专项报市人大备案,正式成为地方规章,进一步提高了耕地等生态区域的保护层级与力度。
下一步,我市还将继续紧紧围绕上级下达的耕地保护任务和要求,坚定目标导向、坚持效能为先,扎实组织编制好全市耕地保护和利用专项规划,为全市耕地保护工作画定科学蓝图,优化布局、避免耕地空间频繁调整,突出产能、生态效益,深入挖掘耕地后备资源,采取综合措施,不断提高农民粮食生产的积极性,努力营造全市耕地保护良好氛围,加快构建全市耕地保护新格局,为保障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做出应有贡献。
最后,再次感谢你们对市规划资源局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理解!
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5年7月2日
苏公网安备 320102020104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