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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政协十五届三次会议第0484号提案的答复
(关于加大尊师惠师力度,打造享誉全国的“教育名城”的提案)
发布时间:2025-12-03 19:05 来源:市教育局 浏览次数:显示稿件总访问量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杨敏委员: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尊师惠师力度,打造享誉全国的“教育名城”的提案,我们单位经认真研究,并与协办单位共同协商,现答复如下:

我市高度重视教师队伍建设工作,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先后发布了《中共南京市委 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中共南京市委办公厅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进一步营造教育教学良好环境的通知》《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为全市中小学教师办实事若干措施的通知》等一系列有关教师队伍建设和为教师办实事的文件。

针对您提出的相关问题和建议,我们计划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努力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的教师队伍,为南京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一、切实提高中小学教师待遇保障

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教师工资待遇的各项政策包括基本工资、特岗津贴(教龄津贴、特级教师津贴、特殊教育补贴等)等已按国家规定的标准和办法全面落实到位。健全中小学教师随当地公务员工资待遇调整的长效联动机制,确保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本地区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进一步完善中小学教师收入分配激励机制,创新考核分配办法,切实体现奖勤罚懒、优绩优酬。进一步提升班主任待遇,提高班主任津贴标准,学校绩效分配向育人实绩突出的班主任倾斜。市、区政府每年安排专项资金,续对有突出贡献的校(园)长、优秀教师、长期从事乡村教育、特殊教育、职业教育以及在高中阶段做出特殊贡献的教师给予奖励。

二、积极改善教师住房条件

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积极鼓励引导在宁销售新建商品住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对教师购房给予支持,如2024920—22日举办的金秋房展会上,部分房企针对教师专门推出额外折扣、贷款优惠、礼品赠送和专属服务等购房福利。对于符合我市人才安居政策条件的教师,可依规享受相应的购房、租房补贴政策。依据《南京市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实施办法》相关规定,支持包括学校在内的各类企事业单位利用自有土地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作为免费或廉价的公寓给教师员工使用。市委金融办引导驻宁金融机构贯彻落实房地产领域相关金融政策,按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开发住房信贷相关金融产品,积极为教师购房提供更加贴心的金融服务。人民银行江苏省分行指导金融机构在商业可持续原则下,优化房贷利率定价机制,切实满足好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信贷需求,维护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业务流程和办理渠道进行创新优化,持续加大住房公积金支持力度,相继出台了提取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支持法拍房公积金贷款”“上浮多子女家庭、住房以旧换新公积金贷款、购买新建绿色二星级(含)以上或改善型住房贷款额度等一系列惠政策。

三、关心关爱教师身心健康

市卫健委积极推进心理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开设心理门诊,全市共有32家医疗卫生机构提供精神卫生服务,其中9家精神专科医院,20家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开设精神(心理)科,3家妇幼、儿童专科医院开设精神(心理)科。同时要求医疗机构适时开展公益性活动,免费开展心理健康咨询服务。南京脑科医院向社会公布心理危机干预热线(025-83712977)的基础上,2025年推进12356全国统一心理援助热线建设,在51日后开通8个座席,发挥热线便捷、隐私保护好等优势,24小时为教师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咨询和心理支持等服务。提供人才就医绿色通道,根据南京市有关政策,如果教师为符合《南京市紫金山英才卡管理办法》人才分类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可享受高层次人才的健康医疗服务。

四、不断畅通教师职业发展渠道

市人社局、市教育局不断完善与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制度相衔接的职称制度,积极宣传新修订的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资格条件,形成以品德、能力和业绩为导向、以社会和业内认可为核心、覆盖各学段各类教师的职称评价机制。根据国家、省关于教育职称制度改革有关要求,结合实际持续完善教师职称评价方式,取消了有关所学专业、教师资格证学科和所教学科等要相一致的要求,取消了中小学教师获得规定学历后重新计算职称任职年限(资历)的要求等,放宽了对乡村教师的有关论文发表、公开课层级等评审方面的要求。推动区域内高级教师岗位统筹调配,在不超过省控线的情况下,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可统筹不超过5%的高级岗位用于解决岗位特别紧缺学校和交流轮岗教师晋升以及高层次人才引进。加强资金保障,继续对教师攻读相关硕博士学位给予补贴。

五、持续探索扩大教师优惠范围

引导社会各界为教师办实事、办好事,努力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教师工作的良好氛围。鼓励各类博物馆、纪念馆、科技馆等公共文化设施和公园、文物古迹、自然风景区等游览参观点对教师实行优待政策;鼓励公共交通为教师提供专属优惠措施。根据省发改委印发的《江苏省景区门票和相关服务价格管理办法》,教师未被列入减免门票的群体范围,对老师实施免票或门票减免/减半措施尚缺乏明确的法律法规依据。为体现对教师的关爱,目前我市部分收费旅游景区、文博场馆根据自身接待和管理服务能力,在教师节期间对教师实行减免优惠政策。同时,我市所有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景区每年还设立了免费开放日。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把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作为建设教育强市最重要的基础工作来抓,推进教师幸福感提升计划,优化教师收入分配保障机制,提升教师职业成就感,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切实加强对中小学教师的人文关怀,让教师成为终身热爱与追求的职业。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市教育局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理解!

南京市教育局

2025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