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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月红等委员:
你们好!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批监管的提案,我们单位经认真研究,并与协办单位共同协商,现答复如下:
“双减”实施三年来,我局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双减”改革决策部署,充分发挥牵头与统筹协调作用,在大大压减学科类培训机构、持续开展隐形变异学科类培训治理的同时,会同相关部门先后联合出台了关于加强校外培训机构监管、学科类机构收费与消防安全管理等7个市级文件,与非学科主管部门的《准入指引》《管理办法》等制度文件,构建我市校外培训监管“1+7+N”政策制度体系。
一、全市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批监管情况
市教育局坚持问题导向,主动担当、积极作为,今年以来多次组织市相关部门召开协调会、推进会,督促加快推进准入审批工作。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多次批示推进工作。4月中旬,市政府戴兴海副秘书长主持召开专题会议,调度推进准入审批工作,按照“各类有提升、总体过均线”的基本原则,2025年年底前,全市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整体审批率要达到全省平均水平,科技类、文化艺术类、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批率已达省平均线的,相对现有数据要有增幅。
截至2025年5月底,经各主管部门摸排,全市共有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1536家,其中,科技类103家、占比6.7%,文化艺术类1073家、占比69.9%,体育类360家、占比23.4%。全市共完成审批非学科类培训机构835家,整体审批率54.4%。其中,科技类17家、审批率16.5%,文化艺术类616家、审批率57.4%,体育类202家、审批率56.1%。纳入全国平台实施全流程监管共434家(科技类17家、文化艺术类296家、体育类121家),已审批机构全流程监管率52%。
(一)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批监管情况。自2022年“双减”工作实施以来,市科技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和市“双减”工作部署要求,从以下四方面推进我市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批监管工作。一是推进制度建设。按照省科技厅《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准入指引(试行)》准入标准和监管要求,制定出台《南京市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准入指引(试行)》、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核认定操作流程和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年度监管工作方案等政策措施,坚持制度先行、规范管理,保障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准入质量和监管成效。二是做好审批监管。按照属地原则,由区科技部门牵头,会同教育、公安、住建、市场监管、消防等相关部门,对照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准入条件和要求,推进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准入审批工作。三是加强安全检查。按照“管行业就要管安全”的要求,将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纳入科技部门安全生产年度工作要点,一体谋划推进。建立常态化安全检查制度,督促机构落实《校外培训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九项规定》,提升机构规范运行质量。在寒暑假、法定节假日等重点时间节点,通过市区联动、部门协同的方式加大安全检查指导力度,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和问题,列出清单,及时整改。四是注重政策引导。会同市教育局建立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白名单,规范引导白名单内机构参与中小学课后服务,充分调动机构申请准入的积极性,提升科技类校外培训市场活力。
(二)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批监管情况。市文旅局作为文化艺术类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主管部门,严格依法审核登记、规范培训行为。一是按照《江苏省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准入指引》,结合南京实际,制定南京市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准入审批指导意见和办理指南,进一步明确审批标准和审批流程。二是市区文旅部门联动,开展专项检查和日常检查,重点关注消防、预付费和准入审核等方面问题,在重要时间节点,会同教育、市场监管、公安、消防等部门开展专项检查,发现消防风险隐患,现场督促整改,并第一时间将线索通报给消防部门处置。三是与市场监管部门对接,明确审批流程,文化艺术类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批登记严格执行“先证后照”。四是加强政策宣传,引导机构和家长使用全国平台,做好预付式消费有关规定的宣传提醒,督促指导机构在门店显著位置张贴告知书,严格落实一次性缴纳费用不得超过3个月或60课时,且不得超过5000元的预收费管理规定。五是会同市教育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等部门成立工作专班,做好接访和分流销课工作,帮助家长树立风险的意识,引导家长通过司法途径解决问题。六是举办首届艺培机构教师技能竞赛,提升行业信心,提振行业力量。丰富文旅资源供给,支持鼓励艺培机构对接文博场馆、文化活动空间、演唱会等资源,努力促进艺培市场安全、有序、健康发展。
(三)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批监管情况。南京市、区体育行政部门高度重视体育类校外培训市场规范发展,围绕中央和省、市“双减”工作部署,聚焦重点任务,健全体制机制,完善制度规范,努力攻克难关,多管齐下推动相关工作落实。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分工。“双减”工作启动后,市、区体育行政部门迅速成立“双减”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分工,落实专人负责。建立市区日常沟通联络机制,确保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批监管各项工作领导有力、组织高效。二是出台相关政策,规范工作标准。省、市体育局先后出台《江苏省青少年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办法》《南京市体育类非学科校外培训机构准入管理指引(试行)》《南京市体育局关于加强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监管工作的通知》等指导文件,各区体育部门进一步细化办理流程,制定工作指南,为审批监管工作提供有力的政策保障。三是反复开展摸底,有序实施准入审批。为准确掌握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存量底数,各区体育部门借助社区街道网格化治理体系,常态化、多轮次开展机构摸底工作。各区体育部门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规范审批程序,有序开展准入审批。四是加强业务指导,做好服务保障。市体育局将校外培训机构师资培训和审批监管队伍培训纳入年度培训计划,定期组织开展各类业务培训,内容涉及政策解读、全国平台应用、市场经营、消防安全等。同时,将业务指导和日常检查相结合,利用检查抽查机会向机构相关人员做好指导服务,不断提升机构规范运营水平和审批监管队伍业务能力。五是积极宣传引导,凝聚社会共识。市、区体育行政部门持续利用网络媒体、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通过印发汇编材料、宣传单等形式,加强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准入审批政策的宣传。坚持正向激励,对已纳入审批的机构在师资培训班、竞赛活动、进校园政策等方面给予扶持。畅通群众投诉渠道,发挥社会监督力量,积极引导学生家长主动选择有资质的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增强风险防范意识,为规范体育类校外培训行为凝聚广泛社会共识,促使存量机构尽快纳入审批监管。
(四)校外培训机构市场监管情况。“双减”政策实施以来,市市场监管局坚决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强化政治引领,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持续狠抓校外培训市场监管执法,强力推进“双减”职责范围内各项工作落实。一是依法登记注册。遵照国务院《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结合“双减”工作要求,严格落实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准入登记制度,坚持先证后照,依据行业主管部门相关审批(审核)文书等材料,对校外培训机构办理登记注册,核发营业执照。二是强化服务指导。加大政策法规宣传和行政指导力度,督导校外培训机构严格遵守《价格法》《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食品安全法》等各类法律法规,加强行业自律,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杜绝违法广告、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守食品安全底线,依法合规经营。三是强化综合整治。印发《校外培训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宁市监价〔2022〕52号),依职能持续加强校外培训机构监管执法,依法严肃查处校外培训机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截至2024年底,累计查办校外培训机构违法案件175件,实施行政处罚325.77万元。先后对外发布五批次23起校外培训机构典型违法案例,强化警示效果,提升消费者各类违法行为辨识能力。四是强化部门协作。积极参与教育等行业主管部门牵头开展的校外培训“平安消费”专项行动,寒、暑假校外培训治理行动,以及校外培训治理“百日攻坚”行动等联合执法检查任务;依职能密切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做好“暴雷”“冒烟”培训机构摸底调查、风险防范和舆情处置等工作,引导支持消费者合法维权。
二、推进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批监管的工作措施
下一步,市教育局将在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有力推动下,进一步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压实主管部门责任,通过部门联合、市区联动,全力推进我市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审批监管工作。
(一)全面提高思想认识。一是认真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双减”工作久久为功的指示精神,按照“政策不变、力度不减、深化改革、标本兼治”总要求,巩固“双减”改革和校外培训治理成果,进一步提升校外培训监管战线政策业务水平和实践创新能力。二是坚决防范校外培训安全风险。全市尚有大量无证培训机构,处于监管盲区,存在严重资金安全与消防安全隐患,按照“三管三必须”“既要管合法也要管非法”原则,亟需加快推进审批与监管,守护校外培训安全底线。三是加强政府领导与统筹推进。压实区级政府对校外培训监管工作的领导职责,指导并督促相关部门统筹协调、高效推进审批监管工作落实。
(二)全面开展摸底排查。一是准确摸清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底数。按照分类监管与属地管理原则,市相关主管部门组织全面摸排,准确掌握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底数,包括机构的基本信息、举办者审批意愿、办学条件与申请审批过程中存在的困难等。二是广泛开展政策宣传引导。近期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印发了关于规范引导第三方机构参与中小学课后服务的通知,正式出台了第三方机构参与课后服务的代收费政策。用足用好政策工具,加大宣传力度,充分调动培训机构申报审批积极性,实现应批尽批、应管尽管。三是定期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牵头,会同非学科主管部门和公安、建设、市场监管、消防救援等部门及属地街(镇),定期开展联合执法检查与日常巡查,建立问题清单,督促限期整改。
(三)全面推进审批监管。一是实施分类指导。对符合条件或经整改符合审批要求的,及时发放《审核意见书》,确保证照齐全;对部分资质条件未达标的机构,通过签订承诺书,开展容缺审核准入。对整改不落实或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由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督促转型或退出培训市场。二是推进“一站式”集中审批。区级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开展集中联合审批,实现“一件事一次办”,提升审批效率。三是依托全国平台实施全流程监管。按照“两个全面纳入”要求,主管部门指导已审批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全部纳入全国平台,在全国平台上架课程,开通支付功能,实现售课、收费、消课、退费、评价等全流程监管。
(四)全面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审核登记。非学科类校外培训审批登记,必须落实“先证后照”“一点一证”要求。对新增的校外培训机构,严格把好“入口关”。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必须先通过主管部门审核,再办理登记注册,核发民办非企业法人登记证书或营业执照。对存量校外培训机构,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违反规定登记有中小学生校外培训经营内容的机构,由市场监管、民政和行政审批等部门会同相关主管部门进行集中清理整顿,确保证照合规。
(五)全面形成部门合力。一是明确并压实部门责任。教育部门负责牵头组织实施,加强对综合执法、联合执法、协作执法的组织与协调。科技、文旅和体育部门作为非学科类校外培训主管部门,负责摸清机构底数,具体负责对所主管的非学科类培训机构的执法检查;加强分类指导与政策宣传,优化审批标准与流程,督促机构完成准入审核、资金监管与转型退出。其他部门按照职能分工,发现问题并指导、督促机构限时完成整改。二是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市、区教育部门牵头,组织科技、文旅、体育和公安、建设、市场监管、消防救援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三是加强督查通报与报告。自4月起,市教育局定期将全市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批监管进展情况通报市相关部门,同时报送市政府领导,推动市区相关部门履职尽责。
最后,再次感谢你们对市教育局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理解!
南京市教育局
2025年7月29日
苏公网安备 320102020104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