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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502号建议的答复
(关于有效应对野猪泛滥,加强野猪危害防控的建议)
发布时间:2025-12-05 09:20 来源:南京市绿化园林局 浏览次数:显示稿件总访问量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陈希亮代表:

您好!由您提出的“关于有效应对野猪泛滥,加强野猪危害防控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随着保护力度加大,生态环境持续向好,野猪种群数量不断增长,加之城市化进程加快和人类活动范围扩大,野猪进入城区活动频繁,市民与野猪的冲突时常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话题。为有效降低野猪危害风险,维护我市生态安全,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市绿化园林局会同各区各有关部门分工协作、合力推进,共同开展野猪危害防控工作。2019年启动了南京市陆生野生动物多样性监测,掌握全市野猪种群分布及其活动规律等情况,为开展野猪种群调控提供数据支撑。2021年在紫金山地区开展野猪种群调控试点,随后在全市范围内实施,致力于降低野猪种群密度,从源头上控制野猪致害风险。2022年在浦口区探索建立野生动物肇事保险制度,随后在全市推广,目前已基本实现全市野生动物肇事保险全覆盖。野猪危害防控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关于完善综合管理体系的建议

《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野生动物保护工作负责,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预防野生动物可能造成的危害。目前全市野猪危害防控工作由市绿化园林局会同相关部门和各板块各司其职、分工协作,共同开展野猪危害防控工作。各级林业部门积极推进野猪种群监测、野猪种群调控、野生动物肇事保险等工作;公安部门制定快速响应机制,统筹指挥调度警务站、快反点警力快速出警,会同专业机构高效处置野猪进城扰民事件;农业农村部门与相关部门一道,高度关注野猪对农业生产的危害情况,指导农户报损和恢复生产工作,确保灾害损失降到最低;财政部门对野猪危害防控工作提供资金保障;其他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分工协作,“党委政府领导,部门协同配合,属地具体落实,社会共同参与”的野猪危害防控体系基本形成。

下一步,市绿化园林局将落实野猪危害防控相关工作要求,会同市相关部门指导督促各区主管部门根据辖区内野猪危害的实际情况,研究制订本辖区野猪危害防控工作方案,落实工作责任,进一步降低野猪致害风险,保障市民人身财产安全和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各级林业、农业农村、公安、财政、民政、司法、教育、政法、网信等相关部门和属地管理单位将进一步加强“纵向联动、横向协同”,共同推进落实野猪危害防控工作。

二、关于科学实施种群调控的建议

2019年我局启动了南京市陆生野生动物多样性监测项目,在全市野猪分布密集区域和重要林区布点红外相机,重点监测我市境内的野猪种群状况,了解野猪种群分布及其活动规律等情况。目前布设红外相机共142台,覆盖浦口、江宁、溧水、高淳、雨花台、玄武、栖霞、六合等8个行政区。监测结果显示,全市8个行政区均有野猪分布,其中浦口老山、江宁汤山、溧水无想山以及玄武紫金山的野猪种群分布最为集中。2021年,经报省林业局同意,我市在紫金山地区开展野猪种群调控工作试点,成为全省率先开展野猪种群调控试点工作的设区市,为全省开展野猪种群调控工作积累经验。目前,除中山陵外,浦口、江宁、栖霞、雨花台、溧水等区也在积极开展野猪种群调控工作。

下一步,市绿化园林局将持续加强野猪种群监测和种群调控。在采用红外相机监测的基础上,力争通过增设智能相机监测及云平台、安装定位装置追踪野猪活动轨迹、推进人工智能等技术的使用,不断提升监测的科技含量和效率,实现数据的实时采集和分析,从而准确研判和预测野猪活动规律、种群发展趋势及调控目标区间,为科学防控决策提供更加详实的数据支撑。指导各区学习借鉴省内外兄弟城市经验,编制或合理优化种群调控方案,有序开展调控工作,尽快将野猪种群密度控制在合理范围。加强与在宁高校和科研院所展开合作,邀请专家对野猪危害防控工作各环节进行技术指导,积极探索更有效的调控手段,提升防控专业化水平。

关于组建市级专业猎捕队的建议,我市野猪活动区域较为分散、各区野猪致害情况差别较大,暂不具备组建市级专业猎捕队的条件,目前野猪种群调控工作由各区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组织猎捕队开展。

三、关于健全法规制度保障的建议

按照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部门工作要求,市绿化园林局于2024年2月印发了《全市野猪危害防控工作方案》,2025年4月又印发了《全市野猪危害防控专项行动方案》,在种群监测、致害评估、种群调控、预防预警、栖息地保护、应急处置、致害补偿等方面指导各区认真落实上级部门要求,按照“科学防控、分类施策、因地制宜、综合治理”的原则,综合防控野猪危害。

下一步,市绿化园林局将会同市相关部门指导督促各区主管部门进一步落实工作方案和上级部门工作要求,持续推进野猪危害防控工作。

关于制定防控管理规定的建议,目前国家和省相关法律法规对野猪致害防控的具体工作缺少细化规定,相关部门将在工作推进过程中加强研判,在条件成熟时提请制定地方性法规、规章或部门规范性文件。

关于开展猎获物资源化利用的建议。2022年12月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增加了“对种群调控猎捕的野生动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和综合利用”的规定。2024年2月国家林草局等15部门共同印发的《野猪等陆生野生动物致害防控工作方案》也提出“探索对猎捕的野生动物按照有关规定开展科学实验、科普宣传、异地放归、养殖种源、医学药用、产品原料等综合利用。”市绿化园林局认真落实相关要求,鼓励各区林业部门积极探索对猎获野猪的综合利用。由于我市开展野猪种群调控时间不长,缺少相关经验,目前猎获野猪中大多数采用无害化处理的方式,少量被制作成标本用于科普宣传。下一步,市绿化园林局将学习借鉴其他城市的经验,结合我市实际,鼓励、支持各区依法依规、因地制宜探索其他利用形式,充分发挥野猪的综合效益。

关于完善枪支管理制度的建议,因枪支管理严格,持枪猎捕的社会风险极高,除公安部门开展野猪肇事应急处置外,我市暂不具备持枪开展野猪猎捕工作的条件。

四、关于构建损失补偿机制的建议

为缓解野猪等野生动物活动对市民生产生活造成的不利影响,我市于2022年起探索建立野生动物肇事保险制度。2022年3月,浦口区农业农村局与人保南京分公司、中华财险南京中支合作,在省内率先推出野生动物政府救助责任保险,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浦口的经验做法被省林业局在省内介绍推广,我市其他涉农区也借鉴浦口区的做法,分别与保险公司签订野生动物肇事保险协议。为鼓励各区建立长期稳定的野生动物肇事损害保险制度,市绿化园林局会同市财政局在“绿色南京”专项中安排资金,对购买野生动物肇事保险的区,采取区级落实签约、市级补贴保费的方式,给予每个区保费补贴。

下一步,市绿化园林局会同相关部门指导各区主管部门进一步健全完善野生动物肇事损害补偿制度,推动保险机构开展和优化野生动物肇事保险业务。根据辖区内野生动物致害的具体情况,扩大保险覆盖范围,提高理赔限额,丰富保险险种,保障市民因野猪等野生动物致害所遭受的损失能够得到最大限度补偿,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关于试点“生态移民”计划的建议,需要在对受害区域野猪致害情况进行科学评估,充分研判必要性和可行性。

五、关于加强科普宣传教育的建议

市绿化园林局会同相关部门和各区常年利用平面报纸、微博、微信平台等新闻媒体,多种形式广泛宣传野生动物保护及野猪种群调控等相关知识,专门制作并发放了野猪危害防范相关宣传手册,不断增强市民的防范意识。各区各属地管理单位在野猪活动较为频繁的林区路口设置警示牌和语音提示,提醒过往行人注意安全。“不靠近、不惊扰、不投喂”逐渐成为社会共识。

下一步,市绿化园林局将进一步加强科普宣传,特别是遇到野猪时的妥善应对方式,提高防护意识,同时引导人民群众树立人与野生动物共享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理念。指导督促各区主管部门在摸清野猪致害规律的基础上,在野猪致害高发的区域和季节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并在重要区域适时开展应急演练,最大程度减少人与野猪的冲突。畅通市民热线等信息反映渠道,及时接收和处置市民反映的野猪出没和扰民信息,力争将野猪肇事风险降到最低。

南京市绿化园林局

2025年0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