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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400号建议的答复
(关于实行外卖行业电动车分类备案管理的建议)
发布时间:2025-12-05 09:20 来源:南京市公安局 浏览次数:显示稿件总访问量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贾贵林代表:

您好!由您提出的“关于实行外卖行业电动车分类备案管理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外卖行业电动自行车与民用电动自行车在车辆技术规范上并无区分,均需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且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注册登记时由公安交管部门发放统一式样的电动自行车号牌。近年来,我局持续加强与市场监管、商务、邮管等部门及外卖行业协会的协同共管、数据共享、联动惩戒,全面规范电动自行车路面通行秩序,切实保障全市道路交通安全。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措施:

一、完善工作机制,加大监管力度。制定下发《2025年全市公安机关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管理责任和工作重点。围绕快递、外卖电动自行车监管,推动落实“四统一”工作要求,督促即时配送平台企业严格落实配送管理制度,加强配送人员使用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审查备案,督促企业组织对配送人员车辆改装情况开展自查自改,切实规范行业发展。

二、严把上牌关口,规范使用车辆。在登记上牌时,严格查验电动自行车的类型、功率、速度限制和安全配置,确保符合国家标准。对存在非法加装、改装的电动自行车,一律不予核发电动自行车号牌。如外卖行业从业者进行外卖配送车辆确为机动车的,需申领对应准驾车型的驾驶证后才能上路行驶。

三、强化科技赋能,闭环溯源管理。目前,我市发放的新国标电动自行车号牌样式统一,均已内置RFID芯片,可通过射频抓拍等方式强化非现场执法管理,实现电动自行车违法追处。我局已联合市市场监管局,将电动自行车车辆登记信息与“宁安行码”在市政务云平台内实现“码牌合一”,通过现有号牌即可实现车辆全链条溯源管理。

四、深化源头宣教,夯实警示教育。约谈快递外卖等重点行业,要求负责人切实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强对骑手的安全警示教育和日常管理。坚持传统媒体与新媒体同向发力、线上线下同频共振、阵地流动同步推进,广泛宣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知识,教育引导配送人员自觉摈弃交通违法陋习,做到文明驾驶、守法出行。同时,督促配送企业认真落实企业交通安全主体责任,健全配送人员准入和退出机制,完善配送考核制度,科学设置派单规则,合理规定配送时间,优化管理评价标准。

下一步,我局将积极会同市场监管等部门,进一步加强快递、外卖电动自行车执法管理,切实提升快递外卖人员交通安全意识,共同营造安全、有序的文明交通环境。

最后,感谢您对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南京市公安局

2025年0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