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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399号建议的答复
(关于进一步规范人民陪审员参与庭审等工作的建议)
发布时间:2025-12-05 09:20 来源: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浏览次数:显示稿件总访问量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朱军(雨花台)代表:

您好!由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规范人民陪审员参与庭审等工作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南京法院人民陪审员工作基本情况

2018年4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正式颁布施行,首次确立了人民陪审员由司法行政机关选任、人大常委会任命、法院使用的工作机制。2019年5月,圆满完成了人民陪审员法施行后的首次选任工作,共增选人民陪审员1189名,之后因人民陪审员陆续任期届满情况,各区又分别开展选任工作。全市现有人民陪审员2089名。从学历层次看,博士和硕士研究生257名,占12.3%;本科994名,占47.58%;专科485名,占23.22%;高中、中专353名,占16.90%。从年龄构成看,30岁以下19名,占0.9%;30岁至39岁645名,占30.88%;40岁至49岁690名,占33.03%;50岁至59岁461名,占22.07%;60岁以上274名,占13.12%,平均年龄为45.3岁。

2018年人民陪审员法公布施行以来,全市两级法院聚焦法律贯彻实施,配合司法行政机关夯实选任基础,大力加强人民陪审员工作宣传,强化实质参审、科学管理、履职保障。一是规范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加强与市司法局、市公安局沟通协调,主动参与到选任工作方案修订、联席会议和资格审查等环节,确保选任的人民陪审员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对于新选任的人民陪审员,各基层法院集中组织就职宣誓。二是完善人民陪审员参审机制。严格执行人民陪审员法规定,坚持在法定范围内参审。促进实质参审,落实庭前阅卷、指引提示制度。鼓励人民陪审员在合议庭中发言,尊重听取其意见。2023年1月~2025年5月,人民陪审员共参与审理各类案件13625件。三是加强人民陪审员日常管理。全市两级法院均成立了人民陪审员管理办公室,负责随机抽选人民陪审员、通知庭审、安排阅卷、提醒参审等工作。在随机抽取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的过程中,两级法院确定人民陪审员每年参审的案件上限为30件,对于达到参审上限的人民陪审员,在摇号时予以屏蔽。2023年1月~2025年5月,有参审经历的人民陪审员人数占总数的87.90%。

二、关于“加强人民陪审员遴选工作”的建议

做好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是人民陪审员队伍建设的重要基础。今年1月16日,市人大常委会沈文祖副主任在听取市法院、市司法局和相关单位工作情况汇报后,指示由市司法局会同市法院,以浦口区为试点,严把准入条件,选任一批高质量的人民陪审员,确保参审时规范高效。2月18日,负责选任工作相关单位在浦口区司法局召开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座谈会,市人大监司委领导到会指导,浦口区法院汇报了人民陪审员使用过程中存在的具体问题和选任需求,建议选任一批具有涉少年家事、涉医疗纠纷、金融等专业知识的高质量陪审员,达到人民陪审员更好“实质参审”目的。5月15日,在市人大监司委指导下,市法院联合市司法局、部分基层单位,在浦口区法院召开全市人民陪审员工作调研座谈会,围绕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培训、考核等内容展开深入交流,浦口区司法局对选任工作情况作了汇报。目前,浦口区司法局对86名人民陪审员候选对象进行公示,浦口区法院拟于7月中下旬提请区人大常委会任命,7月底,组织新选任的人民陪审员进行就职宣誓和岗前培训。下一步,全市法院将认真总结推广浦口区人民陪审员选任经验做法,及时与辖区司法行政机关协调对接需求,高质量做好辖区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

    三、关于“加强人民陪审员的分类管理,以便在个案中科学匹配相关陪审员参与审理”的建议

人民陪审员来自社会各行各业,社会生活经验丰富,能够与法官的专业性形成优势互补,利于查明案件事实、准确适用法律,更好实现司法的专业判断与群众朴素公正认知的有机统一,全市法院结合人民陪审员知识背景、从业经历和各审判业务部门的案件特点、需求,对构建专门类型案件人民陪审员库进行积极探索。根据上级规定,玄武区法院西南低山丘陵区域环境资源法庭选任4名从事生态环境资源相关工作的专家学者担任人民陪审员。各基层法院按照省高院布置的“探索建立少年家事专业陪审员库”要求,建立具有教育、心理等专业知识的人民陪审员库,以满足对少年家事案件审判的需要。在统战部门的大力支持和推荐下,建邺区于今年2月开启台胞陪审员选任工作,目前区人大任命程序已完成。下一步,全市法院将按照上级统一部署要求,注重挖掘人民陪审员中有法律、金融、医疗、建设工程、心理等专业知识人员,建立人民陪审员分类人才库,随机抽选具有专业知识背景的人民陪审员参与复杂案件审理,进一步提升人民陪审员参审质效。

四、关于“加强人民陪审员的岗前教育和入职后持续学习培训”的建议

每批新选任人民陪审员均由基层法院会同司法行政机关组织岗前培训和任职培训。2024年,市法院组织人民陪审员示范培训,开展“我讲陪审故事”沙龙活动,人民陪审员和法官分享陪审案件的经验体会。今年6月6日,市法院通过“线上+线下”方式举办全市人民陪审员培训班,培训课程涵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融入司法审判、司法活动礼仪规范、民事诉讼证据规则和人民陪审员参审体会。为人民陪审员订阅《人民法院报》《江苏法治报》及最新司法文件汇编等材料,赠送法院刊物,及时向其宣传新出台的法律规定、司法解释,鼓励人民陪审员通过自学方式提高自身法律素养。下一步,我们将督促各基层法院积极会同司法行政机关严格按照要求完成人民陪审员的岗前培训和任职培训,确保岗前培训不少于40学时。同时,抓好人民陪审员管理人员和法官的相关培训,增强指导人民陪审员有效参审的能力。

五、关于“加强考核,年度做好评优评先工作,让真正适应这项严肃工作的人员进入陪审岗位,避免人民陪审员工作变成‘陪而不审充人数’的走过场形式”的建议

根据人民陪审员法规定,人民陪审员参加三人合议庭审判案件,对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独立发表意见,行使表决权。参加七人合议庭审判案件,对事实认定,独立发表意见,并与法官共同表决;对法律适用,可以发表意见,但不参加表决。各法院加强指引力度,庭审前,承办法官对法律和司法解释、犯罪构成要件等专业问题,以人民陪审员听得懂的语言释明法律规定以及证据基本情况,列出争议焦点和问题清单,指引人民陪审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发问与合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人民陪审员培训、考核、奖惩工作办法》,各法院会同司法行政机关对人民陪审员履职情况进行考核。对存在不规范行为的人民陪审员及时予以提醒、教育和引导;对因工作变动不再符合任职资格、因个人原因不能继续履职的,及时提请同级人大常委会免除其人民陪审员职务。下一步,我们将督促各法院加强与司法行政机关协调配合,根据人民陪审员工作态度、工作实绩、审判纪律、审判作风和参加培训等方面建立数字化履职档案,实现陪审工作全程留痕、科学考评。评选优秀陪审案例,加大对优秀人民陪审员宣传力度。加强服务保障工作,根据人民陪审员需求,向其所在单位出具《人民陪审员参审告知函》,解决“请假难”问题,及时为人民陪审员协调解决交通就餐补助,不断提升人民陪审员归属感、获得感。

衷心感谢您对法院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真诚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心、帮助和监督法院工作。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5年0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