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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旭东代表:
您好!由您提出的“关于完善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的监督方式,提高代表建议办理实效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市人大常委会对《关于完善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的监督方式,提高代表建议办理实效的建议》(第0393号)十分重视,交由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办理。经研究,并商协办单位市监察委员会、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市政府办公厅意见,一致认为,今年正值全党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之际,应主动把代表建议作为送上门的群众工作,进一步对照检视,梳理工作不足,改进工作作风,更好地汲取人大代表智慧,凝聚人民群众合力,不断提升代表建议办成率、满意率,推动代表建议为南京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贡献更多智慧和力量。现将办理举措答复如下:
一、近年来全市代表建议工作基本情况
近年来,市人大常委会认真落实党中央和上级人大关于代表建议工作的新任务新要求,不断优化完善建议“提、交、办、督、评、用”全流程工作机制,推动代表建议工作实现“四个转变”,努力把代表的“真知灼见”转化为部门的“真招实举”,让代表“真心满意”、群众“真正受益”。
(一)从“你问我答”到“同题共答”,助力建议提得“好”。以建立代表提出建议前的沟通协调机制为抓手,引导和保障代表建议与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同向、与人大监督重点同步,与人民群众“急难愁盼”同心。一是下好“先手棋”,促使代表闭会期间履职成果“提炼转化”。组织代表依托全市近1400个“家站点”常态化联系群众,为提好建议夯实民意基础。指导有关区建成30个专业代表履职平台,2024年市人大又创建智能制造装备产业链代表联络站,为提好建议凝聚专业力量。倡导和支持代表把参加闭会期间视察调研的过程作为酝酿、起草建议的过程,以代表团(组)名义提出建议,汇聚代表的集体智慧。二是搭建“大平台”,促成代表和相关单位“双向奔赴”。自2022年起,向代表公布主要承办单位办理人员联系方式,畅通代表与承办单位联系渠道。先后组织11个承办大户向近200位代表进行政情通报,解决代表与承办单位信息不对称问题。陪同代表赴有关单位开展定向调研,帮助代表找准党政所需、群众所盼、人大所能的结合点,形成高质量的代表建议。三是打好“组合拳”,促进会前服务保障“提档升级”。连续四年征集市“一府一委两院”重点工作安排,起草“议案建议选题指引”,与常委会立法、监督计划、议案建议须知等一并发印发全体市人大代表,引导代表聚焦中心大局、反映普遍关切,提出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和前瞻性的建议。本届以来,市人大代表提出建议积极性充分调动,既有量的增长,又有质的提升。
(二)从“闭门交办”到“开门交办”,确保建议交得“准”。充分发挥我市于1991年建立的“两办两委”(市委办公厅、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市政府办公厅、市政协提案委)联席会制度优势,学习借鉴省人大经验做法,整合多方力量,完善建议交办协调机制。一是组建了一套班子。优化人代会议案组人员构成,吸纳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机构同志,及“一府两院”办理大户工作人员,参加建议的审核和分办工作。二是规范了一套流程。按照形式审查、内容审查、沟通协调、信息校正、分类预交、确认录入等工作步骤,有序严格把好建议的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质量关。三是健全了一套机制。建立会议期间预交办和交办疑难件研究会商机制,对内容空泛、难以交办的建议,当场与代表沟通,协助代表修改完善后再次提交;对反映特事急事的,第一时间联系有关部门当场“特事特办、急事快办”;对涉及多个承办部门,且职责边界模糊的,及时组织讨论协商,合理确定办理单位;对个别难以形成预交办共识的,会后召开“两办两委”联席会,协商统筹交办。本届以来,建议交办进度比以往缩短一个多月,交办后的改办率减少约三分之一。
(三)从“文来文往”到“人来人往”,务求建议办得“实”。始终将建议办理作为关键环节,切实把建议督得更严,办得更实。一是常态督,推动建议落地落实。多年来持续组织开展建议办理工作人员业务培训,提高办理能力水平。建立“办前、办中、办后”代表全过程参与机制,进一步促进提办双方交流互动。联合市政府办公厅组织代表检查调研办理大户和办理矛盾较突出的“困难户”,督促承办单位按时保质完成办理任务。二是重点督,形成有力示范。健全常委会领导牵头督办、政府领导领办、相关委员会专项督办、代表工作机构协调督办的多层次督办工作机制,带动全市建议办理水平整体提升。梳理代表建议普遍关注问题,组织代表赴承办单位开展集中类办,力求“办好一件、解决一片、造福一方”。三是长效督,持续跟踪问效。对承办单位承诺纳入计划逐步解决的建议定期开展“回头看”,建立专项台账,与当年建议滚动交办,努力兑现承诺。对“不满意”件开展专项督办,全程指导承办单位进行二次办理。本届以来,代表建议办成率逐年提升,较好实现办理工作从办文到办事、从答复到落实、从解释到解决的转变。
(四)从“背对背”到“肩并肩”,对建议功效挖得“深”。着眼于代表建议全链条闭环管理,加强对建议工作的多元评价和多维运用,努力实现评得更细,用得更广。一方面,开展多元评价。代表和承办单位以“背对背”方式,从办理态度、办理过程、办理答复、办理结果等方面,对办理工作进行双向评价,对双方评价分歧较大的,建立第三方评估制度解决。自2022年起,推动市政府将建议办理工作纳入市级机关部门高质量发展考核指标体系,2024年起,将建议办理情况作为常委会任命人员述职的重要内容。另一方面,加强多维运用。定期对代表建议工作各环节进行“复盘分析”,找寻薄弱问题,研究改进举措,不断固化代表建议工作成果。对每年的代表建议内容分布、承办、办成及采纳情况进行“切片剖析”,充分挖掘代表建议中蕴藏的民意民智,形成专题调研报告,为常委会立法、监督、重大事项决定等工作提供民情民意支持。督促承办单位对代表建议反映的问题进行“条分缕析”,举一反三改进工作、谋划工作,主动回应代表关切。加强代表建议工作典型案例的征集和宣传,在全社会营造高质量做好代表建议工作、生动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良好氛围。
二、关于三项具体建议的答复
针对建议中提出的“代表对于承办单位的办理答复评价,不得由承办单位直接向代表征求评价意见”“对于承办单位在办理答复中表示采纳代表建议或在答复期内不能落实,需要一定的落实时间的,应当在落实期限届至后再次征求代表评价意见;建议代表不再担任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不影响向其征求意见”“市人大代表工作委员会可以在下一年度针对答复意见中表示办理落实的办理件,组织代表对建议办理落实工作进行督促检查”等三项具体的建议举措,我们研究后认为,建议本质是如何确保代表建议“真”办成、代表“真”满意。为此,答复如下:
(一)关于代表对建议办理工作的评价方式
根据《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提出和办理办法》规定,市人大代表全部通过南京市人大代表履职工作平台(以下简称平台),“背对背”独立对建议办理进行评价,评价内容包括:对建议办理工作的综合性评价,以及对办理态度、办理过程、办理结果等方面的具体评价。凡是代表对建议办理工作评价不满意的,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均向相关代表了解情况,联合市政府办公厅逐件研究,梳理症结后,督促承办单位提高办理层级,重新办理并答复代表。如果代表对再次办理结果仍然不认可的,视情组织第三方评估组对办理工作进行评估,并向代表说明情况。
下一步,针对建议中反映的代表对主、协办单位办理工作评价混同,无法区分评价的问题,我们将吸纳代表的建议,组织技术力量,优化平台的评价模块,实现代表对每件建议主、协办单位办理工作分别进行评价。
(二)关于答复承诺代表事项落实情况的跟踪监督
近年来,我市对代表建议答复承诺解决事项建立了工作台账制度,常态化开展跟踪监督。自2024年起,我们每年将上一年度答复为B类(即代表所提问题已经列入工作计划、规划解决的)的建议与当年代表提出的新建议一并滚动交办,交有关承办单位对B类件办理的进展情况进行自查,并向代表书面反馈落实情况,直至办结,由代表对B类件的办理工作进行再次评价。比如,我们对2023年颜孝兵等20名代表联名提出《关于宁宣高速南京段借用为城市快速路政策,对苏A牌照汽车给予免费通行的建议》进行跟踪督办,南京高速差异化政策顺利落地。截至2024年11月30日,我市差异化收费政策共涉及优惠车辆210万辆次左右,优惠金额约1500万元。预计年优惠车辆500万辆次左右,优惠金额超过3500万元。
另外,在一届人大当中分届中、届末两次,对承诺代表列入计划规划逐步解决的建议,开展“回头看”专项检查活动。比如,在2022年4月至8月上旬,我们专门对市人大代表建议中代表评价不满意的、代表多年来反复提出的,以及B类件三类建议,开展“回头看”专项检查。今年是本届人大的第三年,2月份,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已联合市政府办公厅向全市承办单位印发通知,要求各单位全面梳理本届人大(自2023年起)以来的B类件,对照办理答复意见的承诺事项,认真检查当前推进落实情况,逐件形成文字材料,报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审阅后,于8月31日前向提出建议的代表反馈。
下一步,针对建议反映的A类件(代表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者已吸纳代表建议,所提问题在当年能够基本解决的建议)承诺当年可以办成却未落实的问题,我们将吸纳代表的建议,一是加强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规范化的培训宣传,帮助代表和承办单位进一步明确代表建议办理A、B、C(代表所提问题因法律和政策的规定或者目前条件不具备确实无法解决,作出解释说明的)三种结果,规范代表建议办理结果的评定工作。二是充分尊重代表的评价意见和切身感受,更加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确定A类件,促进代表的“他评”与承办单位的“自评”趋向一致。三是在每届人大两次的“回头看”专项检查活动中,将部分A类件纳入专项检查内容,组织代表进行检查并进行二次评价,督促承办单位努力兑现答复承诺。
此外,关于代表提出的“在答复期内不能落实,需要一定的落实时间的,而此后建议代表不再担任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落实期限届至后不影响向其征求意见”,我们将积极研究探索有效路径,确保代表建议反映问题的解决不因人大换届而停滞。
感谢代表对市人大代表建议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代表继续提出宝贵建议。
南京市人大办公厅
2025年07月31日
苏公网安备 320102020104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