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 > 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 > 2025年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 > 市人大代表建议
王家有代表:
您好!由您提出的“关于优化新国标电动自行车绿牌材质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我市电动自行车号牌采用材质为PC(聚碳酸酯)+ABS(热塑型高分子材料)的专用号牌(因金属材料具有导电性,会形成电磁屏蔽效应,导致号牌内置的RFID芯片无法读取),此类号牌内置RFID芯片,便于公安交管部门通过射频技术查处各类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
针对电动自行车号牌材质及质量问题,我局去年已先后两次委托化学工业合成材料老化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对号牌材质质量进行抽检。由于电动自行车一体化车牌未正式发布国家强制性标准,质检机构依据《道路交通反光膜》(GB/T18833—2012)、《塑料弯曲性能的测定》(GB/T9341—2008)等标准进行检测。经检测,我市号牌材质弯曲、拉伸和悬臂梁缺口冲击强度均符合上述标准和使用要求。目前,全市电动自行车带牌销售点及公安窗口均设有电视设备循环播放交通安全警示宣传片,对每一名新车上牌车主均组织签署告知书,进一步增强文明安全骑行理念。此外,根据《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规定》相关规定,电动自行车号牌损坏或灭失的,群众可向登记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免费补换,我市65家公安网点均可受理电动自行车补换领号牌业务。
下一步,我局将积极采纳您提出的建议,认真学习借鉴外省市先进经验做法,结合我市交通管理工作实际,进一步优化电动自行车号牌材质,完善提升电动自行车号牌的使用管理,更好地服务市民群众日常出行。
最后,感谢您对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南京市公安局
2025年07月31日
苏公网安备 32010202010413号